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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重生之萝卜炖排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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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宝原本以为胡灵秀是不会回答自己这个问题得,因为他自己问出来也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更何况胡灵秀这个看似热情开朗,实则心性有些凉薄的人呢。
金元宝看了眼胡灵秀,这边,由于水龙头开得过大了,水一下子就溅了出来,洒到了胡灵秀身上,她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撇了下嘴,心里感叹道:真是晦气啊,衰神。
“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故意得。”金元宝连忙把水关小,手忙脚乱的,拧了好一会儿才总算是控制住了。这边,胡灵秀已经洗好碗了。临走时,胡灵秀轻飘飘地说了一句:“你是得得意的。”
“你们要回寝室吗?”萧初夏甩了下自己飘逸的长发,很是满意地问着对面的四人。
其他几人无所谓,胡灵秀则是想了会儿说道:“回吧,反正也没有几回,以后寝室只有晚自习以后才会开放。”
“啊,这么悲催啊。”叶如霜如丧考妣地说到,一下子就没精神了。她是体育特长生啊,以后每天训练,一身臭汗,还不能回寝室洗个澡了,要不要这样啊。
“秀秀,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啊?”郑夏青左边挽着萧初夏,右边挽着胡灵秀,温玲和叶如霜则是被她撇到了一边,据说这是因为她要沾沾左边的美丽,沾沾右边的智商,这样她就能天下无敌了。当时,遭到了寝室人的嗤鼻和不屑。
“我啊,那是因为我堂哥堂姐都是在这个学校读得初中啊,我当然知道了。”胡灵秀得意地说到,眉毛上扬,心里则是想说,姐姐我十年前可是在这儿读得初中哦,当然,这个不能说,不然她就应该被拉到实验室被研究了。
五个长相或清秀或艳丽,走在校园的大道上,自然会得到不少人的关注,更何况还是个初中和高中在一起的学校呢。学校里有那种痞痞的男生,每当有漂亮的女孩子路过时,都会冲着她们吹口哨,然后引来身边人的大笑。
胡灵秀就不小心地想到了以前学校操场,每当夜黑风高的时候,操场上那一对对的,就会听到班上同学晚自习结束后喊道:“匍匐前进。”这前进当然是为了看,你懂得。
和这群伙伴在一起,真的很开心,胡灵秀觉得自己一下子就年轻快活了好多,这是一种不同于小学时光的感受。小学,那是相当轻松自由的,上课、玩耍,可以用疯疯癫癫四个字来概括;而初中,有了比小学更繁重的课业,有了比小学更成熟的思想,有了比小学更坚固的友谊。
至少,胡灵秀的好几个好朋友都是初中时期的。比如说温玲,比如说萧初夏,比如说叶如霜,比如说郑夏青。
胡灵秀等人一回到寝室就把碗给塞到每个寝室一张桌子的抽屉里去了。睡在下铺的萧初夏、郑夏青、温玲躺在床上,如软骨虫一般,软塌塌的。虽然胡灵秀也很想上床躺会儿,可是想到了没几分钟就要走了,还是算了吧。她就将就一下躺在就近的床上吧。
“哎哎,胡灵秀,你个小兔崽子,竟然躺在老娘我床上。”萧初夏发出了一声虎啸,拍得胡灵秀肩膀发满啊,这小妮子,力气也太大了吧。
胡灵秀则是可怜兮兮地嘟着个嘴巴看着萧初夏,好像在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温玲微眯着眼睛,她不用睁开眼睛就知道这对妞儿一定又在撕扯了。想当初,看到胡灵秀第一眼时,她觉得她是一个静美人,萧初夏,她觉得是一个淑女。可是现在呢,当真是毁三观啊。
温玲干脆大手一挥,说到:“秀秀,过来我这边。”说完,张开手臂,就等着秀秀这个萝卜投入怀抱了。
胡灵秀正要投奔温玲的怀抱时,又被萧初夏扯住了。只听萧初夏说到:“温玲,你抢人抢的过我吗?”温玲正要开口反驳的时候,叶如霜接话了,只听她用很严肃地声音说到:“你们看我们得关系这么好,是不是应该每个人起个绰号,当然,也可以叫做昵称。你们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
郑夏青不屑地“切”了一声,表示不想参与这个话题。想当初,她可是因为名字里有个“青”字,可是被叫了好几年的“小青”呢。
这厢,萧初夏一听,大掌一拍,胡灵秀就觉得床震了一下,大喊:“小青。”
胡灵秀接着说了一句:“白素贞在哪儿?老衲要收了你们。”然后,寝室里一片欢声笑语,叶如霜拍着床铺,温玲笑得差点儿岔了气儿,只见一双清亮的眼睛泛着点儿泪光,这绝对是笑出来的眼泪。
“有这么好笑吗?”郑夏青虽然有点不想理这帮野蛮人,但是谁让人家是个乐观开朗的女孩纸呢?
“当然有了。”胡灵秀接话接得最快,还举着细细的胳膊,示意自己的存在。
“你们看,班长欺负我这个平民百姓啊。”郑夏青哭嚎着嗓子喊道。
萧初夏要么不说话,一说话则是一鸣惊人:“小青,你的班长大人是萝卜。”接着,大家都“哈哈”笑了起来。
胡灵秀则是淡定地看着这么一群笑得东倒西歪的人,等她们静下来后才说道:“这个不能让你们叫,理由嘛你们以后会知道的,你们再开动一下脑子想个其他的吧。”
“为什么啊?”叶如霜说道,但还是歪着脑子想了起来。寝室里,也就叶如霜和郑夏青两个人的脑子比较单纯,想得东西少。
萧初夏则和温玲两个人目光如炬地看着胡灵秀,企图透过她的衣服看到她的内心,来个大揭秘,可是除了衣服还是衣服,哦,还有,胡灵秀一脸神秘莫测的笑容。
一想到这个,胡灵秀心里就满满的都是甜蜜,那双清雅风华的眼睛此刻好像正盯着她一般,嘴里缓缓地吐出两个字“萝卜”。这般想着,胡灵秀得脸不由地有些发烫,然后身子也不由地拱起,企图掩饰自己得窘态。
她的这一举动,自然是引起了他人的注意,只不过,她们不是胡灵秀,她们不是重生者,任凭她们再怎么成熟,也不会想到她们的班长大人思春了,而且还早恋。
胡灵秀这般在脑海里胡思乱想着,不由得忘记了时间,果然啊,情之一字……
“胡灵秀,还不给老娘起来。”萧初夏泼妇般的声音在胡灵秀的耳边响起,一下子有点懵了,只是嘴上胡乱回应着:“哦哦,好的。”
当然,五个人是跑着赶到教室的,早先在寝室的养精蓄锐都变成了无用功,不知道跑到那个地方去了。
第一个晚上的晚自习是班主任文老师坐班,看到胡灵秀等人跑着过来,说了句:“下次早点,赶紧回座位上去。”低头备课,笔也在不停晃动着。
坐在表面的有不少人抬头看了她们一眼,然后又默默地低下了头。胡灵秀等人则是和张乔冰相视一笑,眼里的意味只有她们自己懂。这一幕,又被金元宝尽收眼底。
在开学初,胡灵秀就已经把四门课整本书都预习过了,所以,她晚自习就是做做练习,课内的、课外的,最后一节课,当然是看看课外书了,不然她一定会觉得浑身难受。
胡灵秀有一个习惯,对于新书,或者任何一样新的东西,都是会很小心翼翼地对待,当然,也包括她手中的练习册。她只在关键处做上标记,而且每个标记都做得很小心,就怕出了一丝差错。她不喜欢在本子上乱涂乱画,觉得那样子很不好。当然,当一样东西用久了之后就会相当随便了。胡灵秀就是这样的一种人。
最后一节晚自习,她翻出了《简爱》的双语版的书,这是楼斐然给她的一本书,因为之前楼斐然看到她在学英语,就把这本书扔给了她,说:“等那些书虫的书看得差不多了,就看这个吧。”得到心上人给的东西,胡灵秀可激动了。
虽然学了这么久了,可是上面仍然有胡灵秀做的笔记,有些是好句,有些是让她感同身受的,有些是生僻不懂的。有时候,看得有些烦躁了,胡灵秀就把那些有着圈圈的字母给涂黑,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只有这样才会觉得心里踏实。这是强迫症吗?
这本书,胡灵秀已经看了大半了。今晚,她翻开书到那一页,竟让她发现了意想不到的东西。她偷偷看了眼同桌温玲,看到她正专心地做着明天要上课的预习,她这才如释重负地送了一口气。因为在某句情话上被某个人做了着重符号,并附上了“咳咳”两个字。
胡灵秀静静地笑了,就像一朵兰花,悄悄地绽放了,在这宁静得夜间。她微笑着伸出手去,细细地摸抚着书上面的字,虽然没有凸起,可是她乐此不疲,将心底的想念、开心和柔情都揉在了指尖,好像只通过这不断地抚摸,就能摸到他那张瘦瘦的脸,那浓浓的眉毛,高挺的鼻梁,还有那薄薄的嘴唇。呼吸,在那一瞬间,乱了,连带着的,还有心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