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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招:他乡故知 ...


  •   本以为第一天就会去参观校园,没想到却要参加一个老相识的婚礼。这位老相识不是别人,正是G大曾经的女神,云乔。
      邀请函是给颜立繁的,并没有秦了什么事,秦了暗自窃喜,想着终于可以摆脱颜立繁了,结果颜立繁居然提出让她陪他一起去。
      “我才不要,”秦了坚决的拒绝了,“我还要和浅浅出去玩呢!”
      “袁浅?”颜立繁挑了挑眉,“你现在能找到她吗?”
      他们的住宿结构很奇怪,袁浅和秦了在一个房间,颜立繁自己住一个房间,东行宇似乎住在其他的酒店。
      这么说起来,她的确一个晚上都没有看见袁浅了。
      “你难道还不明白吗?”颜立繁分析道:“这个旅行是她给那东什么的最后一次机会。”
      ......

      反正自己待着也没什么意思,秦了便秉着不吃白不吃的原则答应了,其实她也想看看,云乔最后究竟嫁给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在言情小说中,总会出现这样的情节,女主角被男主角拉着去买衣服,打扮,然后女主从一只默默无名的丑小鸭,摇身一变,成了高贵美丽的白天鹅。秦了也不落俗套的体验了一回这样的感觉,不过,有些遗憾的是,这种情节并没有像她想象中那么浪漫。秦了这次并没有带什么正规场合穿的衣服,颜立繁便全权代理,叫人给她送来了一件衣服,她自然是不要,打算把钱还给他,颜立繁自然不会接受,俩人拉拉扯扯的,将这个故事变得越发的庸俗起来,把颜立繁赞美她的时间都给占用了。
      之后,秦了跟袁浅去逛商场时,她在一家范思哲专卖店里发现了一样的裙子,她想,也许颜立繁不要她的钱是因为她给他的那些钱,估计连裙子的拉链都买不下来。
      有一句话叫做,人靠衣服马靠鞍,倒不是因为穿上漂亮的衣服会让你的颜值提高,而是因为,一件漂亮得体的衣服会让你更加的有自信,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这句话倒不如说成,没有丑女人,只有不自信的女人。
      秦了一身纯白色带着蕾丝边的连衣裙,踩着七厘米的白色漆皮高跟鞋,如果是从前的话,她一定会连路都走不了了,但是现在,她已经是成年人了,别说七厘米,十五厘米的她也穿过,而且赶公交车的时候,还会穿着高跟鞋奔跑,对于她来说,穿高跟鞋早就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了。
      总是有这样的改变,让你不知道该欣喜还是该忧愁:原本素颜清纯的女孩儿渐渐化起了浓妆,舒适可爱的帆布鞋变成了华丽骄傲的高跟鞋,清爽的短发变成了妩媚的长发。
      什么都在改变,唯一不变的就是改变。

      男人家似乎有一定的背景,不是财阀也是土豪。婚礼是在一家高级私人会所举行,颇有波西米亚风情的庄园,最具特色的是,庄园里面还有马场。蓝天、白云、草地,秦了置身于天地间,贪婪的呼吸着这清新的空气。微风轻轻从她身边略过,吹起了她长长的发,这里的天比别处更蓝,更纯净,好像是被泼上去的颜色,空气中充满了芳草的清香,草场上还长着白色的小野花,虽然不似牡丹玫瑰一般妖艳,但却一簇一簇,盛放着自己的美丽。
      这次婚礼没有白来,秦了暗自窃喜着。不过,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次来参加婚礼的,大部分都是G大云乔的同学,秦了自然是不熟悉,男方的家里......看起来都是些达官贵人,跟她根本不属于同一次元,她更加不认识了。这难免让她觉得有一些无聊,好在会场里有几匹马,都十分温和亲人,她站在一旁看马,看的心里痒痒,便鼓起勇气摸了摸其中一匹脑袋上长着白毛的枣红马。
      那匹马摇了摇自己的尾巴,伸了伸舌头,以示友好。
      “怎么样?我的韩辛慕很温柔吧?”身后有人自豪的说道,声音不似传统美女那般温婉柔弱,但一听就知道是一个可爱的女生。
      秦了转过头去,一个穿着奇特的人映入她的眼帘。只见眼前这个人,一身牛仔套装,走在大街上倒是没有什么,但是此时偏偏是在婚礼会场,在场所有人都穿着西装、礼服,她这身常服反倒显得格格不入了起来。她头戴一顶黑色韩版鸭舌帽,是现在很流行的那种,上面写着白色的英文单词“BOY”。那顶帽子很大,以至于她的头发全部都被藏进了帽子里,只露出一点酒红色。她戴着一个反光的墨镜,一看就是名牌,从那镜片上,秦了能够清晰的看到自己。
      “你说,这是你的马?”秦了吃惊的看着她,心想,这人,不是疯子就是一个小土豪。
      小土豪点了点头,“我喜欢在马上自由狂奔的感觉,所以爸爸就把韩辛慕送给我啦。”她伸手摸了摸“韩辛慕”的背,“韩辛慕”十分舒服的朝她凑了过去。
      “为什么它叫韩辛慕?难道说你姓韩?”现在不是总有人养宠物的时候让宠物跟自己的姓吗?
      “不是呦,”小土豪摇了摇头,“我姓唐。”她一翻身就跳上了马背,动作极其熟练,临走前,她的手指向一个方向,只可惜秦了并没有看到她指的是哪里,她望着那里,说道:
      “那是我爸爸。”

      颜立繁不知道又从哪里冒了出来,似乎他的寒暄已经告一段落。
      “怎么样?这里的烧鸡很好吃的。”他手中端了一杯红酒,那明亮的液体,在阳光的照射下变得透明,他就好像是一个高雅的贵族。
      “哦。”秦了应了一声,继续用小叉子叉碗里的水果沙拉,在这种场合用手吃烧鸡,她还要不要形象啦?虽然没人认识她就是了。
      “老大,”一个身穿银灰色西装,带着金边眼镜,看起来成熟睿智的男人叫住了颜立繁,“我这边比较忙,所以才来和你打招呼。”秦了本来吃的正欢,看见有人过来赶紧停下手中的动作站了起来,这个男人虽然带着眼镜,但是眼角的那颗泪痣却美得妖孽,这个人......她有点印象,似乎是颜立繁大学时代的室友,曾经给自己开过门。
      “韩辛慕,”颜立繁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调侃道,“行啊,你小子,自从“嫁”入豪门以后,越发的帅气了啊。”
      什么?韩辛慕?
      秦了吃惊的张大嘴巴,“那不是一匹马......”
      韩辛慕挑了挑眉,但却没有接话,反倒问颜立繁,“老大,这位是......”
      颜立繁在大学时担任寝室长,所以一个寝室的同学都称呼他为老大。他笑眯眯的看着秦了,但回答的却是韩辛慕的话,“你问她。”
      见他把问题又抛给自己,秦了犯起难来,颜立繁这个室友应该是不记得自己的吧?如果记得的话,就不会问了。她转了转眼珠,只是微笑,这个问题还是不回答比较好。这是秦了多年来练就的本领,如果遇到不想回答或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问题,那就微笑好了。
      这是成年人都懂的规则,便没有人不识好歹的去追问。
      “辛慕,云乔结婚了,你还好吗?”颜立繁看了看站在自己身边的秦了,秦了会意,端着酒杯离开了,把空间留给这两个男人。
      “有什么不好?”韩辛慕伸出手来,朝着颜立繁晃了晃,无名指的戒指在阳光的照射下异常耀眼,“我已经结婚了。”
      “和她丈夫的女儿。”

      云乔今天格外美丽动人,一如既往的黑色长发,被挽成一个发髻,戴着闪亮的皇冠,白色的婚纱衬托出她玲珑的曲线,漂亮的锁骨映衬着漂亮的钻石项链。
      从很久以前,袁浅就想,像云乔这样的女人,将来是一定会嫁入豪门的。结果和她想的一样,只可惜男主人公略微老了一些。那男人有些其貌不扬,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很深的印记,唯一的优点就是身高至少一米八五以上,不过很可惜,他有明显的啤酒肚,就算他身穿着一套阿玛尼西装,也无法掩饰他暴发户的本质。
      他笑起来一脸横肉,秦了不懂云乔为什么要嫁给他,但似乎又清楚她为什么要嫁给他。
      韩辛慕站立在他们身边,身旁少了一位,这么看起来,反倒是云乔跟他更加般配一些。云乔也在笑,笑得很美丽,韩辛慕却是面无表情,连假笑都不愿挂在脸上。
      这样的地方让秦了觉得窒息,虽然她是不太喜欢云乔的,但作为一个女性,也会为这一切鸣不平,尽管她知道这是云乔自己的选择。颜立繁和秦了坐的地方并不一样,他被韩辛慕拉去帮忙,秦了嘴角一勾,这是一个开溜的好时机。
      想到这,她拿起自己的包包,借口去上厕所,打算解决完个人问题以后就逃之夭夭,在大客上憋尿的经历让她有了心理阴影,去哪都得先解决一下个人问题。
      “嘿,秦了。”刚刚解决完正在洗手的秦了就被人叫住了,她顺着镜子看去,竟然一时半会没敢认,那人撅了噘嘴,
      “是我啦,秦了,苏维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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