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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聚 人生若只如 ...

  •   一
      辰辰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小受。
      那是在上大学的时候,室友无意中看到同志文学,进而进入耽美这个圈子,然后把我也带成了腐女,对现实生活中的同志恋人,充满了幻想和好奇,很想看看现实生活中的GAY是什么样子,所以见到辰辰的时候,是混合着难耐的激动和无可奈何的心酸的。
      我认识辰辰的时候他十五岁,初三刚刚毕业,离家出走到B市投奔他的堂哥阿斌,而我则是投奔他堂哥的女友,丹姐。那时我还在读大二,暑假跟社团的学姐去B市参加培训,因为培训班包吃包住太贵,只能厚着脸皮给丹姐打电话。丹姐当时和辰辰的堂哥阿斌以及堂哥的好友大叔在那个城市租了一套两居室,卧室很小,客厅南北通透,南面一侧隔出一个小房间,原来应该是主人的书房,仅有一张沙发一个书架,在我去了之后,便成了大叔的卧室。
      大叔之所以叫大叔,一是因为他性格的沉稳,二是因为他真的有长辈的体贴,大概是因为父亲早亡的关系,他比我们都要成熟。而且那时韩剧刚刚盛行,大叔这个称谓带着亲昵的洋气。
      大叔是阿斌的发小,在初中时相识,这些年相处下来算是莫逆之交,所以对于阿斌女友的请求,答应的很是轻易,在我到之前,便已经收拾好东西。
      二
      阿斌和丹姐住在向阳的主卧,我住次卧,原来住次卧的大叔,将书房的沙发搬出来,在书房里支了一张单人床,开始了6平米的蜗居生涯。辰辰过来的时候,我刚刚搬进去不到3天,与阿斌和大叔刚刚熟悉,因此对让辰辰跟大叔一起挤在客厅隔间住这项安排很是不好意思。
      也想过要跟他们换房间,我去隔间住,奈何书房是推拉玻璃门,安全性和私密性都不好,确实不太适合女生住,大叔和丹姐一直没同意,辰辰也反对。他跟大叔很熟,似乎在他很小的时候便跟着阿斌和大叔玩,所以他对大叔很是亲昵,跟大叔睡小隔间这事他没有任何异议。
      辰辰是个很瘦但是帅气的孩子,个子很高,带着少年特有的腼腆。辰辰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离婚,然后各自成家,有了自己的孩子,而辰辰,归父亲抚养,却在初一时便开始住校。然后在初三快要毕业的时候,父亲突然不再给他生活费用,而他也联系不上自己的母亲,坚持到了中考完毕,便没了容身之地,大概是辗转借住了几个同学家,才决定来B市投奔阿斌。
      彼时大家都很穷困潦倒,大叔和阿斌都参加工作没多久,基本没有积蓄,每天早上六点左右就要出去上班,晚上八点左右才能到家,很是辛苦工资却很低。丹姐的志愿是做一个自由撰稿人,所以到A市后一直没有找工作,每天为理想努力码字。而我和辰辰,没有积蓄也没有收入,不好意思白吃白住便分担了买菜和家务。
      那时我所参加的培训,课程一般集中在上午,下午4点左右就能回去,而辰辰则待在家里,打扫卫生或在客厅看看仅能收到两个频道的电视,偶尔窝在丹姐的房间里陪她看书,等我傍晚回家后,便陪我步行到附近的菜市场或超市买打折的菜品和主食。
      三
      每次一起出去买东西,辰辰都会很乖的把每一件所买的东西接过去,除非拿不动,否则很少让我拎东西。慢慢的我开始喜欢主动跟他聊天,问他喜欢吃的食物,钟爱的歌曲,跟他分享我觉得有意思的事。辰辰大部分时间会很害羞的笑,眼睛眯起,偶尔漏出两侧的虎牙,但很少主动挑起话题。不过他很喜欢跟大叔聊天,也渐渐喜欢跟我聊大叔的事,讲大叔初中时和阿斌一起打群架,被人砸破了头,和被人砸坏胳膊的阿斌住在一个病房里,家里人带着他过去了,大家都守在阿斌那里,只有他陪着大叔,并自此学会了自己剥桔子。
      那时他父母还没有离婚,他还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孩子。
      自此以后,大叔便和他熟识,会给他一些有趣的小玩意,会接送他上下学,并在他写做不对数学题被老师留堂时,趁老师不注意把他从窗户里拎出去。偶尔被老师捉住了,会被他们老师训得像个跟他一样的小孩子。
      大叔几乎参与了辰辰自育红班开始的整个童年的所有趣事,每次说起来,辰辰连肢体语言都会活跃起来,似乎连他父母离婚时给他造成的伤害在这些事面前,都变的不那么令他恐惧。
      直到大叔外出求学,大叔和大叔带给他的童年才渐渐远去,那时他刚刚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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