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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上男主角不是我的错 ...

  •   唉!二十岁的生日过完了三个月了,我还没找到那个妹妹口中“世界上最倒霉的人”——我的男朋友。记得有个年轻的老师说过:在大学里不交个男朋友是个遗憾。从那天起,我简单起草了个标准,便在校园里撒网寻觅。可惜一年的时间,没找到一个达标的不说,连达标一般的都没有。是不是该打折呢?不,不,不,本小姐宁缺毋滥!

      “周梦同学,我是不介意你站在教室门口又摇头又叹气啦,但后面的人快排到楼梯口了,你总不至于让老师等在校门口吧?”我回过神来,瞪了瞪眼前坏嘴的何枫,便快步进入教室入座了。

      何枫——班草,不,是校草。深得广大女生爱慕。不但有帅气的外表,阳光的性格,学习成绩也是一流非凡。本以为这么耀眼的男生应该在小说里,或者漫画了,再或者栽到电视里当个男主角,没想到现实里真有那么几个快绝种的。

      “老姐,刚才梦游呢啊?真是对得起你那充满浪漫色彩的名字啊~!”

      “玲玲,观赏美女梦游要付钱哦,你毕竟是我亲妹妹,给你打个8.5折,呃~就出午餐费好了!”

      “老姐,你就不能收敛点儿你榨油机的本性啊,否则你圣诞节就只能让圣诞老人委屈一下当你男朋友了哦!”

      “你人身攻击哦,我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晚饭……”

      妹妹半翻着白眼,没等我说完诉词便乖乖回座,生怕我又榨出点别的,自己找书本解气去了。

      周玲——和我有同样面孔的妹妹,人如其名,伶俐可爱。(夸她长相就跟夸我自己似的)老实说,看她每天面对千军万马的追逐者,真是无奈透顶。明明有一样长相的自己,身边难道设了地雷?半个人影都没有,这么冷场,天意弄人啊~

      正因为如此,下课后,我当然得落单回家,而玲玲理所当然的约会喽。耳朵塞上music,听着林俊杰的《就是我》,心情不知不觉随之飞扬起来。我拉下发带,让头发感受风的穿梭,这样轻松的感觉真好。当然别人看来可能有点白痴……呵呵,无妨!不都说有钱难买我愿意嘛。

      扬扬眉,漫漫在校园里闲逛。为了不显得妹妹太晚回家,这已经成为我每天的功课。我才是天下最倒霉的姐姐。

      “小心!”我转身,看到的是不知被哪个篮球技术逊到极点的人,砸到篮板上的球直奔我飞来。我后退一步,顺手接住。好久没碰篮球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一时兴起,索性来了个带球上篮。还好啦,没有丢人,篮球很给面子的进了。

      “周玲,早听说你打篮球不错,要不要来比试一下。”

      原来是何枫,当我真是疯子啊,跟你篮球王子拼!不过,他当我是玲玲?对了,我把发带拿掉了。同学为了不把我们弄混,一致要求我们做了标记。从那时起,头上扎着发带的就是我了。呵呵,也就是说,输了也是算在玲玲头上喽!这笔生意划算!

      “好啊,输了的请吃冰淇淋!”

      “小姐,现在是十一月份了啊,你想冻死人不偿命啊?”

      你以为你赢定了啊!“本小姐我喜欢吃这个,不劳您费心!”

      规则很简单,只要我在他带球全场的过程中抄到球,就算我赢。当然要严密的防守是不难,但是既消耗体力,又没机会下手,实为下策。而王子嘴角的笑容,就是在宣告自己并没有认真喽。既然如此,只好孤注一掷了。

      他一瞬间闪过我的阻截,果然有点直得他自恋的本事。而我则站在原地看他。他隐约觉得身后没有追兵,减速了。就是这个时候!我以平生最大的冲劲赶上去,他正要转身问我什么,我则毫不仁义地抄走了球。哈哈,我拍着球,炫耀着自己的成功!

      他笑着摇摇头,上前来问我:“你怎么知道我会停下来?”

      “因为你这个人,生性好奇,否则也不会邀我比试!”我坏坏的笑着,嘿嘿,小看本小姐了吧!

      “生性?”何枫想着,好象多用来形容动物的吧。跳过这个令人不怎么心情愉悦的字眼,看着眼前的“周玲”,纳闷的说:“你好象和平常不大一样!”

      当然不会一样了啊,白痴,因为我不是玲玲嘛。强行压抑心里的无奈,笑笑道:“是吗,有可能啊!”

      “平常你不象这么有智慧啊?”

      难道玲玲平常像个花瓶吗?“也可能是大智若愚啊!不过,冰淇淋还是要给的哦!”

      “哈哈~~~~~~~~~~~~~”何枫大笑,“你这副嘴脸,倒像你姐姐,十成十的榨油机!”

      我不爽在心里,脸上还挂着笑,小子,没看出本小姐的笑里藏刀吧,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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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老姐,你装成我去调戏校草——何枫殿下?”

      “拜托,注意你的措辞哦,我只是和他切磋球技,顺便赢了个冰淇淋,告诉你是为了别说漏了!”别说得那么夸张,怪吓人的。

      “天啊,要是别人知道,我会被他的亲卫队踩死的啊!”

      “有那么严重吗?别小题大做了啊,乖,睡觉了哦!”

      “老姐,你才别大题小做呢!咦?你快两年不打球了,怎么忽然想起打球了啊?该不会……你看上校草了?”

      我的回答是——装睡。鬼才会喜欢上那种自恋狂!想起他对我的评价,我就恨不得亮出空手道让他清醒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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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中午,玲玲和某男生去吃KFC,我则独自享受食堂的学生餐。(要知道现在禽流感)

      一条发带一只手落在对面,粉色的!昨天丢的。回去找了又找,恐怕是丢在篮球场上了。而那只手的主人——何枫!三十六计,只好打死不承认。

      “这是你昨天丢的?周梦”

      我喝了口汤,才装做漫不经心的回答:“不是啊,你没有看见我头上正带着呢吗?”天知道我心惊肉跳了多少回。

      “是吗?”接着他用250%肯定的语气说:“昨天那个就是你,对吧!”

      天哪,怎么可以这么自信,我的演技得不上奥斯卡,也能拿卡斯奥吧!懒得理对面的自大男,我又啜了口汤。

      “放学后,我在篮球场等你!”说着他用食指刮了下我的鼻头,我瞪他,他展示被刮下的一滴汤给我看。我气得鼓起双腮,他则在笑,连眼睛都在笑,似乎在说,他是无辜的,是我自己漏了马脚。接着他潇洒闪人,留下暗自气愤的我!

      该死,居然犯下这么愚蠢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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