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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淮州,坐落于蝴蝶山脚,淮江之畔。

      时值秋初的正午,赶车人的吆喝、小贩的叫卖、马匹的嘶鸣,路旁卖艺人正舞刀弄枪,酒肆的小二正往屋里拉客,街头算命占卜的加上酒楼里传来唱曲的声音……好一副五彩斑斓的民生画绢。

      五名劲装打扮的年轻男子鱼贯而过,个个神情肃穆,步履匆匆,好似有急事一般。路边少女不经意瞥到他们,立刻面飞红霞,抿唇垂首,羞得不敢再看。

      街旁卖豆腐脑的标致女老板驻足望着远去的六名男子,面带忧虑道:“这不是西影会的除妖师么?瞧那急匆匆的模样,莫不是这城内有妖孽作祟吧。”

      一肥胖的中年男顾客挑眉戏谑地接口,“老板此言差矣,除妖师也是人,也是要吃喝拉撒消遣玩乐的。他们前去的方向正是咱淮洲城里最有名的醉梦楼,今日又恰逢咱们城内五大楼争夺花魁——我看啊,那几位除妖师八成也是去凑热闹的。”说完,他嘿嘿笑了两声,原本肥腻的脸上顿时现出几分猥琐感。

      然而女老板却不认同这位客人,一甩抹布,冷笑道:“你当谁都跟你李二瘪一样管不住□□?西影会的小师傅们个个都是正人君子,可不会上那乌烟瘴气的地方。”

      女老板的言辞神情颇有悍妇之威,这名叫李二瘪的男客显然对她很是忌惮,当下便讪讪不敢再吱声,老老实实吃他的豆腐脑。

      而这时,李二瘪旁边桌子上的一位蓝衣公子却开了口,礼貌地冲他抱拳一揖,朗声道:“敢问兄台,这醉梦楼是什么地方?五大楼又是什么?”

      这蓝衣公子乌发高束,戴一枚印有蝴蝶纹理的淡蓝色玉冠,即便坐着也藏不住他那伟岸的身形。他面若白玉,凤眸噙着一抹慵懒,红唇含笑,真真英俊非凡。

      同为男子,李二瘪也不禁看得痴了一瞬,恰逢身后那桌一孩童打翻茶杯,才将他的神思唤回,当即便暗自调笑起来,这男人如此俊美,一点也不比醉梦楼的当红男倌差,不去卖有点可惜了……

      蓝衣公子见李二瘪突然笑得猥琐,有些莫名:“兄台?”

      李二瘪掩口清了清嗓子调整好他的表情,做出一副虚假的笑脸来,“听口音就知道公子非本地人。这醉梦楼可是个好地方啊——”他略有顾忌地瞅了一眼边上的老板娘,凑到蓝衣公子身边,压低音量,贼兮兮道:“没有哪个男人不想去的,那里的姑娘、小倌儿个个都跟天仙一样。”猥琐地掩口低笑:“而且床上功夫带劲,那滋味,啧啧!哎哟,说得我都那什么了,嘿嘿!”

      蓝衣公子不着痕迹避开一点,展开手中一把折扇,将李二瘪身上散发出来的汗味和口臭扇走,缓缓点了头笑道:“原来是烟花温柔乡。那么,所谓五大楼,也都是青楼咯。”

      “公子真聪明。”

      蓝衣青年勾唇一笑,从怀中掏出几文钱放于桌上,哗啦一声收起折扇,起身道:“既然如此盛名,在下也想去见识一番了。”

      醉梦楼。

      烈日当空,但醉梦楼的大门外已经围满了人,将街道堵得死死的,连只耗子都钻不过去。他们高呼着一个名字,群情激昂,丝毫不畏惧炎炎烈日。有的人甚至开始不耐烦地叫骂,让老鸨快点让人快些出来——他们已经等不及要叫价,想快些与美人共度良宵。

      醉梦楼顶层的雕花窗边,一袭白衣的年轻男人倚在那里,乌发垂腰,眉目如画,他一边欣赏着男人们的丑态,一边嗑着瓜子,间或剥上一两粒喂他肩上的一只喜鹊。

      “男人这种生物,任何时候都是以下半身为主呢。”男子又喂了一颗瓜子给喜鹊,懒懒地发出感慨,“禽兽!”

      “啊,第一次见识到骂自己骂得这么理直气壮的。”喜鹊居然会说话。

      男子翻了一记白眼,将原本剥好的瓜子仁丢进自己的嘴里,愤愤道:“艹!老子跟那些男人根本不一样!如果我有老婆,一定一辈子对他好,忠贞不渝,绝不会在外面沾花惹草。”

      喜鹊眼疾嘴快,瞅准机会出击,将男子手中剥好的瓜子仁叼走,“说到忠贞不渝,难道不是我吗?”吞了瓜子,抬头挺胸,冷淡的语气陡然温柔,“我这辈子只喜欢乌鸦一只鸟!”

      白衣男子摸摸手臂,不齿道:“得了得了,乌鸦不在这儿,你就甭在我面前得瑟了。”瓜子嗑完,他拍拍手,望着楼下那群人,“我池泽这辈子,要么孑然一身,要么……绝对只爱我老婆!那些喜新厌旧、抛弃妻子的畜生,祝福他们早日被雷劈死吧!”

      喜鹊歪头盯着池泽,有些不解,“既然如此厌恶那些人,为何要做这等营生?”

      “你懂个屁!在这个时代,这种营生才是来钱最快的。”

      “可是你已经有五家旅店,两家珠宝行和一家古董行。”

      “钱这种东西,多多益善!”池泽走到桌子边,拎起茶壶倒了一杯茶,冷哼着笑笑,“再说了,这楼里又没有人真的出卖身体,随便施个戏法就把那些又蠢又贱的男人迷得神魂颠倒,乖乖掏出银子,何乐而不为呢。”

      房间的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高高大大的黑衣少年。

      池泽回过身,冲来人挑眉一笑,“你说对吧?乌鸦!”

      乌鸦接住快速飞来的喜鹊,将他毛茸茸的身子在小麦色的脸上蹭了蹭,心满意足道:“阿鹊,我回来了!有没有想我啊?哈哈哈……”

      池泽掀桌:“艹!老子可是总裁,你丫一助理能不能先回应一下上司我?”

      喜鹊啄了啄乌鸦的脸,回头鄙视池泽:“谁管你!”

      乌鸦附和喜鹊:“就是!谁管你!鬼才知道你说的那些词是啥意思。我家阿鹊最威武了!嘻嘻嘻!”

      池泽:“艹!”

      距离池泽修成人形已经过去十五年,想当初,多亏了那个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小屁孩,要不是他砍了池泽一剑,将他的潜能给逼出来,他也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功德圆满。只是,那一剑也太狠了,竟然将他的丁丁给砍掉了。幸亏他是妖,有再生能力,变成人之后没有任何缺陷。

      即便如此,池泽还是觉得不能放过那熊孩子。可惜,十五年过去了,池泽忙着赚钱的同时,也没能再遇到那个心口位置有朵花的小孩。

      至于乌鸦和喜鹊,当时喜鹊从黑衣人手中骗到一粒金丹,在池泽能变成人后,他趁乌鸦睡觉时,将金丹塞给他吃了,没多久,乌鸦便化了人形,高高壮壮浓眉大眼的俊美少年,不笑的时候看起来挺憨厚,笑起来阳光爽朗。只是,池泽总有种感觉,日后喜鹊化成人的话,一定是个纤弱的美少年,他想推倒乌鸦的话……唔,不过没发生的事也说不准。

      于是,两个人带上一只喜鹊,很快离开了那片白色花海的山谷,也不知那两个黑衣人发现他们逃走后发生了什么。

      以人的外表在这个时代活下去,是池泽的计划。因为不知道黑衣人的身份以及当年他们的目的,所以三只妖游走于浑浊的人界,不轻易显露妖气,以防遭遇不测。

      乌鸦和喜鹊本不理解池泽非要生活在人类社会的做法,在他们看来,妖,要么随心所欲活在世外,要么回去妖界效忠妖王,来人界作甚?更何况还遵循着人界的法则,像他们一样花心思赚钱,何苦来哉。

      池泽嗤笑他们见识短浅,于是带他们上酒楼吃了一顿,之后,两只鸟就再没提过回去妖界的事。

      有什么是美食解决不了呢!

      入世的第一年,他们游历了整个周国,最终在距离皇城最近的淮州定居。池泽的第一桶金是赌博来的,赌场上那些伎俩在身为妖怪的他面前根本不值一提。赢的钱足够他盘下一家小酒楼,不过他不爱做餐饮,于是一翻改造,变成一家旅店。

      搞住宿是最稳当的生意,成本大部分都在前期投入,后期只要房间空档率低,基本稳赚不亏。对于池泽而言,这是他在此地扎下根基的最好选择。有了根基,再做别的就容易了。

      十五年后的现在,池泽已经是五家旅店、两家珠宝行、一家古董行和这家醉梦楼的老板,身家不菲,乃是全城未婚姑娘都思慕着的钻石王老五——当然,实际这话是有些夸张的,现在又不是网络时代,见过他的人寥寥可数,坊间传闻他英伟不凡、慷慨风流的段子,都是流传罢了。

      待乌鸦和喜鹊久别重逢地亲热得差不多了,池泽才沏了一杯茶递给乌鸦,问他正事,“北川县的麦子怎么样?”

      乌鸦将喜鹊放在他的肩上,坐下接过茶水一饮而尽,嘴角溢出的部分都被喜鹊给啄去了。

      池泽看得气苦,真是可怜他这只单身妖。

      乌鸦放下杯子,说:“的确优质。但是为何叫我特意跑一趟?难不成,你又想做别的什么生意了?”

      池泽神秘地笑笑,“不过我自己嘴馋而已,到时候看能不能成功做出来。”

      乌鸦打了个哈欠,捧起喜鹊起身,“我对你卖的关子也不感兴趣,反正我完成任务了,回去睡了。”走到房门口,又回身,“哦对了,刚才老鸨子跟我说,蓝烟的脚扭了,今日的花魁争夺赛事,没有更合适的人选去参加,所以我就跟她说咱们楼主自己去。”

      池泽一口茶喷射而出,就在这时,老鸨子急匆匆进门来,跺着脚说:“哎哟我的楼主,您不是说要自己出塞吗?那赶紧的吧,楼底下都准备好了,我也已经跟主办的高大人说明了情况,外面那些客官也都一一通知了,大家伙儿一听说楼主您亲自出面,那真是激动得要死了呢。”

      池泽一把捏碎茶杯,怒吼:“乌鸦你这个狗[健健康康]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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