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其实不是第一次发网文了。早在2002年就在XX下发过几十万字,后来在邮箱一直保留了该网站被收购整改之后的签约函。之所以没有回邮,是因为后来的生活几多变故,心境已与当时的文相去甚远。这次再战江湖,在表达和讲故事之间也纠结过好久,审时度势,最后选择了后者。时下,有很多人认为,小说的最高境界是写给自己看的。也有作家曾经说,读者不配看他的小说。这个境界,我怎么都想不通,或者那就是一种选择。就算当年我十五天写十八万字,最后一键删除,其实心里想的还是有读者,哪怕只有一个读者和它产生共鸣。
诚然,那时候写小说是为了表达。但现在码字是为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