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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1 米勒克尔. ...

  •   米勒克尔.高登。
      这个自称是我情人的男人。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昨天还在十七岁的成人礼上喝着鸡尾酒,今天就到了二十七岁,还多了一位男性伴侣。

      十年的记忆,我没有。

      米勒克尔告诉我,我患了一种关于记忆的病,这种病比一般的失忆要严重多了,患病者每一天都会是全新的一天。我的记忆留在了十七岁。

      我问他我能否康复,问我和他怎么认识的,问我是多会儿患这种病的,我的家人又在哪里,问他他照顾了我多久。

      米勒克尔回答了我的每一个问题,不厌其烦的,我料想我估计每天早上起来都会问他一遍,他能保持着这份耐心也是不容易。

      他说我们在二十岁相识,二十三岁相恋,二十四岁我患了这种病,因为出了一场没有丧命的车祸,这种病是否能康复也不好说,这病实在太少见了。之后的三年都是他在照顾我,至于我的家人,移居去了澳大利亚。

      “弗瑞,你知道我们第一次相见吗?我第一眼就注意到了你那双漂亮的蓝眼睛!就像是昏黄的落日那样格外明亮,像是有生命力,就像湄南河一样是流动着的,波光粼粼的,像是北欧雪山顶上一个没有结冰的湖。”米勒克尔十分健谈,语气浮夸的和他优雅的相貌一点也不相符。

      “是这样吗?”我礼貌的冲他笑笑,无论之前我或许喜欢或讨厌这个同性恋人,可是现在对我而言他不过是一个刚刚认识一个早晨的人罢了!

      米勒克尔并不生气,而是边端上早餐边兴致勃勃的讲我们曾经发生的故事。

      我没有太大兴趣去听,尽量转移话题:“米勒克尔..先生,你穿着西服是要出门吗?”

      “弗瑞,你好好待在家里吧,我要去挣钱养家。”米勒克尔没有在意我叫他先生,或许他的确实是习惯了,慢悠悠吃完三明治并且喝了牛奶,他用纸巾擦了嘴上的残渣,说着极其自然的话。

      不过在我看来,这话有些伤及我的自尊,搞得我好像是一个家庭主妇一般!

      即使我患着这种病的确不适合出门工作,我尽管已经二十七岁了,本质还当自己是十七岁的青少年,心态总是有些不成稳,因此不悦的神色明显地摆在了脸上。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居然一事无成碌碌无为还要别人养着!

      米勒克尔算是一个细腻的人,他注意到了我的情绪,因此他微笑着说:“你很喜欢设计,你还记得吗?当时大家都很看好你,山姆是个基督徒,每次看了你的设计都要喊一声上帝眷顾的人!”

      我忍不住笑了,山姆我还是记着的,是我十七岁之前认识的人。

      “哦亲爱的,我时间已经到了,今天回来还是老时间三点钟,午餐我已经放在冰箱里了,饿了后记得拿出来热一热再吃。”米勒克尔站了起来,将我的和他的盘子全都收拾到厨房,边装着公文包边对我交代着事情。

      我也站起来,看着他穿上皮鞋,并用发胶固定了发型,然后他打开了门,刚要迈出步子,却又像想起什么似得,又转过身来面对我。

      “我们的家还算大,没事参观参观好了,这可是你每日必做的事情,你喜欢看的书在阳台上,你已经看了三年了…”米勒克尔戛然而止。

      他忽然快步走向我,发狠的给了我一个拥抱,用力到快要把我嵌入他的身体里了。
      “弗瑞!我还没有走就开始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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