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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髓知味 ...


  •   白兰杰索不记得是在哪看到过一句话,民以食为天。理所应当的也不记得是谁和他说这话是来自一个东方古国。

      有人说白兰杰索这人薄情寡义得连自己去过的地方都不记得。可这人从不在意,自己去过的地方那么多,见过的人那么多,哪里会记得这些。他自己甚至说不清,那么多个自己至今到底是在做些什么。就像一个人不记得自己去年的今天在哪里这般渺小。

      人总以食为天,可普天之大,食之多,偏好不一也不会在意。只觉得自己爱的是最好不过的。

      白兰在遇到入江正一之前最喜甜食,无苦就可得甘来,是这世上最棒的事。

      可遇上了入江之后,他发现世上最棒的事莫过于此。

      好像入江正一比起甜食,是更重要的存在。说起甜食,那东西只做得饭后餐点和零食,于他而言,入江正一是万万不可少的主食。没有他会饿死自己。

      “你这样的深情厚意,实在是浪费了。”

      白兰听了这话倒是觉得这是个笑话,薄情寡义的人也会有深情厚意。嘴上却说这样也好,他笑起来总让人觉得这笑轻佻又下贱,或许是因为他的脸过于冶艳,也或许是因为他的眼波总是流转得不居一隅,目光稍及之处便得风花雪月。

      这人总讲一些没什么大不了的好听话,可他的追随者们也总被这些无关紧要的话迷了心窍,一心一意地将他捆在心上,而得到的东西就不显得弥足珍贵了,所以他说不清什么是爱,总被人爱,久了便习以为常,哪里在乎。

      第一次见这少年,白兰便喜欢上他的模样。可说起来,入江正一此人不过是个普通少年,并非美人像,厚框眼镜架在脸上,鼻翼有些薄。有着好像软糯的个性,温和的性子里偏夹杂着执迷不悟。可惜这份执迷不是白兰,得不到的东西总是尤为可贵,也难怪成了白兰的宝贝。

      这种爱多么轻易,也多么鬼迷心窍。

      这两人本应该是不同人,可偏偏总遇上,白兰杰索抬起无数次相机,按下快门的瞬间总是入江,少年决绝温柔的姿态留在数不清的胶卷上。他进入白兰窥视之处,一次又一次走在镜头的平行线上。

      这一秒有千万人路过,他却总留着。甚至他的目光穿过人群,看向这处。白兰透过冷冰冰的工业机器看到他的眼睛。

      他们之间好像不存在任何差异,任何东西,即使是时间或空间,都无法隔开他们。

      上帝丢掉手中的牌,因而使白兰觉得自己应当走向他。

      那个奇妙的,不可思议的人。

      白兰在学生时代曾看过亚当·菲利普斯的书,那人说,人类最大的幻想是那些未曾度过的人生。

      他想,如果这些人生都成为过去,又会是怎样一番光景呢?

      直到白兰将这种好奇心,这种奇异的天赋,发展成了巨大的力量,他才知道,大概世界会给你一个宝贝,让你离开那些人生,过往自己的人生。

      白兰每日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这个宝贝,觉得这是他自己的东西。

      可少年把头埋在男人肩膀上,声音嗡嗡地。

      “我不是你的。”

      白兰听着这话,突生一种近乎疯魔的想法。这并非某一点生出的变节,而是罂粟已然盘踞的根桠,那么毒的东西,可他却不想戒,反反复复地想抛弃却没办法舍得,仍然忍不住凑过去闻闻这一点令人涕泗横流的香气。

      他开始不再想要丢掉自己的瘾,他甚至开始考虑将这束罂粟做成鸦片的一切可能性。欲念的来到总是措手不及,代表着他疯狂的柔情蜜意。

      入江正一在他眼里那么好看,嬉笑怒骂都好看,就算死了也那么好看。白兰想,如果入江正一死了,我就撕开他的骨肉,他的每一个地方都让人流连。那么珍贵的人,泡在福尔马林里必然会有难闻的药水味,岂不是污染了他?可徒留在空气中,血肉会氧化,会腐烂,生出苍蝇和蛆虫,那简直是噩梦,没有人会想和低等动物分享宝贝;那我只好将他燃烧尽了,这样他会成灰,我可以食进他的晶亮。我的心,我的情感,我的大脑,我的思想,我的呼吸,我的所求所欲所念,他都会知晓,全都是为了这个人。我能感受到他的心跳血液和我一样,我的他完整的属于我了,不可瓦解,无法摧毁,不可崩溃,更无法糟践。我可以把它收在他送我的红木盒子里,每日每日将他放入我的胃里,通过咽喉的输送。

      白兰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站在火化用的铁质箱面前,溷溷热气四处散开,里面的尸体有着旷日持久的魔力,那人化作液体的油脂也被他一并收了起来,涂在面包片上,比黄油更可口。

      他的味道就算是这样也很会棒。

      白兰在品尝之前就知道自己将要食入何种佳肴。

      而入江正一真的死了,他没有讣告,没有墓志铭,甚至没有葬礼。

      白兰抱着红木盒子,将金平糖掺着亮晶晶的白灰塞进嘴里,“我啊,虽然总是觉得撑死的未必比饿死的好,可现在我改变想法了,我宁愿被撑死。”

      他垂了垂眼睑,好似自己只剩最后一□□气。

      …………

      …………

      白兰手下来了个新人,带着土里土气的厚底黑框镜,鼻翼有些薄,鼻头略尖,长着一副偏执而深情厚谊的模样,脑袋聪明,升得也快。

      “杰索先生,我叫希尔斯,今天上岗。”

      “需要我做什么吗?”

      白兰转了转椅子,手指蹭下墙面上的一点石灰。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红木盒子递给希尔斯,“拿着它,我们今天去见见彭格列的呆子们。”

      希尔斯没有任何疑问,恭恭敬敬抱着盒子等待白兰起身。

      白兰磨磨蹭蹭穿着外套,“对方家族你了解清楚了吧?有怪癖的人十分多。”

      希尔斯不以为然,“这算不了什么,我还听说曾经有人吃了别人的骨灰。”

      “真是不知道……”

      白兰停住动作,扭过头去看希尔斯,希尔斯直直站着,红木盒好好躺在他手中。话没说完,却看那人神经质地笑起来,他开口好似说了一个故事,讲述者的讲述冷静,简短,而又详尽。

      “是鸡蛋壳和沙子混合起来的味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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