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2、四十二 十年之后 ...
-
两年后,李昂打电话给我。
“想听某人唱歌不?”
“谁?”
“一个街头卖唱的小混混,现在这个小混混胆大包天,妄想举办一钞演唱会’。”
“那么这个小混混的演唱会一定很有趣。”
李昂终于要开“演唱会”了。他说演唱地点在一个熟悉的地方。那个地方的草地上有我们军训时洒下的汗水,那块跑道里有我们奔跑的脚印,那个地方我们虽然一个学期没去过几次,却一点也不影响他的壮观。
我们大学的体育场。
所幸不是在一个熙熙攘攘的人民广场,要不然去和那些激情奔放的大妈们抢夺地盘是一件多么悲伤的事。
那天我西装笔挺,依约而去。
两年时间后,我的腰围大了许多,那些我自认为极其潇洒的衣服都渐渐地把我抛弃了,我现在穿的衣服大都是我老妈给我买的,非常的老套无趣。有时候我穿在身上像背了千斤重的铁芯。久而久之,倒觉得他们有一种可爱之处。到底是我的品位变了,还是短短时间内我的心性已经和以往大不相同了。
秋风爽朗,月明星稀。
是一个美妙的夜晚。
让我极度意外的是现场竟然还有不少观众。能容纳四五千人的座位席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冷清。大多是本校学生。
早已到来的学弟学妹们竟在大声欢呼“学长加油”,这让我大感意外。来的路上我就在心里阿弥陀佛地默念,千万不要让我一个人在那里傻逼似的吹一个晚上的凉风。怎料李昂在学生当中有了如此人气。
后来我才知道这两年里他经常背着一把大吉他在学校周围晃悠,他的特立独行和翩翩君子的风采博得了不少学生的好感。
李昂同时邀请了很多大学时代的同窗来参加这场演出。八哥大概是怕演唱会冷场,带了一大帮人过来,看到现场的情形,也吓了一大跳。
大学时李昂在我们班上是出了名的的有个性,他先前毫不留情地把头上的毛发给剪光了,成了一个劳改犯的发型,很多女生就对他感到惧怕,唯有一个女生眼光独具一格,认为李昂很爷们,对我们说他嘴角的那撮胡须性感至极。或许是这样的,即使现在李昂蓄起了长发,他的胡须依然是他永不可磨灭的标记。那个女生叫沈芯,竟也千里迢迢从北京赶过来了。
我们对此感到震惊。问她为何如此冲动。她抿嘴想了一会,然后用手将额头边的一绺刘海轻轻往耳际一拨,露出倾倒众生的笑容:“是吗,我很冲动吗?我就想听李昂唱一次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八哥多了几分感慨:“李昂再也不会孤独一生了!”
最让我感到意外的是阳潇竟然也来了。他现在已经是部门经理了,前途辉煌腾达。
他和我们一一握手。我微笑迎回应他,他同样笑容满面。
真的,我应该真心实意地感谢他,没有他,又哪会有现在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