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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可我就是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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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墨菲早已离开,茶几上她留了一张字条:小美,我回去了。不要总是吃安眠药,你也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了。
她一直知道我有失眠症,但也从未过多询问,我想她大概隐约知道这其中的缘由吧。
我和墨菲,也许,从那次在台球馆里短暂的远远注视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在今后的人生里,我们彼此之间必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是那时我们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宿命。
我必须要承认,当荆楚第一次带墨菲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对她是有几分敌意的。尤其是听到荆楚说:“小美,这是墨菲,我的女朋友,以后就是你嫂子。”那一刻,我简直想拿一大盆带着冰碴的冷水扣到自己头上,或者让老天爷赶快下一场倾盆大雨,浇灭我心中熊熊燃烧的烈火。
可是最终,我没有烈火焚身,也没有变成落汤鸡,而是像个僵尸一样冲他俩点了点头,然后落荒而逃。
他们一定以为,那天我是因为物理考试不及格,又被老妈臭骂了一顿,才会神经短路吧。他们怎么会想到,我就是个胆小鬼,一个彻头彻尾的胆小鬼。从小就是,我故意模仿男孩子打扮,练就一身狂野张扬的性格,每天赖在黄荆楚身边,混迹在一群男孩子左右,和他们称兄道弟,不过就是为了搏得他多一点关注。我一直以为我做到了,可是就在墨菲出现的那一瞬间,我才知道,我错了,我永远无法做到。
那应该算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失恋吧,虽然是那么悄无声息,虽然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安慰,没有开始,亦没有结束。但是,我还是把自己关起来狠狠地哭了三天,在即将升入高二的那个夏天。
眼泪,有时候只是情绪的一种宣泄方式,而有时候,它也是告别的一种表现形式。我选择用一种默默无闻与世无争的方式告别了自己长久以来的一厢情愿,同样也告别了只有我自己才知道的那个胆小的16岁。以至于后来,在朋友们看来,我表达爱的方式,太过不矜持,太过赤裸裸,也太过英勇。我想,那也许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曾经那个无比胆小的上官珏美吧。
疗伤完毕,我照旧是黄荆楚的铁哥们儿,照旧找他给我辅导数理化,照旧周末去他家蹭饭,照旧和他抢电视、抢电脑,照旧和他们去打球、泡电玩城、爬山、烧烤。一切都照旧,我们的生活似乎没有任何改变,只是从那以后,我们中间又多了一个女孩子叫墨菲。
我开火煎了一块牛排,取两片吐司,加几片青菜,抹上果酱,做成一个三明治,简单解决了今天的第一餐。
上周老妈就打电话来,要我抽空回家一趟,无奈养生馆一直很忙,外加我主观上又懒得回去听他们念叨,就一直拖延着。可是,此刻忽然好想回家住两天,或许老妈煮的菜可以安抚一下被我虐待已久的胃,顺便缓解一下我最近的焦虑情绪。这样想着,我拿起车钥匙,风风火火下楼去。
他们现在住在郊区的一栋别墅里,那栋房子是老爸早年投资的一笔不动产,本来是想等升值之后再抛售,后来家里生意越做越好,就一直保留到现在。老妈近两年气管不太好,想到郊区环境会比市区好很多,他们就干脆搬进那栋闲置已久的别墅去住。
路上塞车塞得厉害,从我住的地方,开车到家用了将近一个钟。老妈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怎么又瘦了!是不是又没好好吃饭?”我把包仍在沙发上,撒娇似的扑到她怀里:“哎呀,能不瘦吗?想你想的呗,在外面又吃不到老妈做的饭。我这次要在家多住几天,争取养肥一点好不好?”
老妈撇撇嘴,然后捏捏我的脸,宠溺地笑起来。一个月不见,她似乎也消瘦了一些,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整个下午,我和老妈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聊天,我有一种回到了童年的错觉。老妈拉着我的手,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起我小时候的事,说我那时有多淘气,说就是我爸把我宠坏了,说我从小就整天和一群男孩在一块玩,根本没个女孩样子,没想到现在女大十八变......
黄昏时分,老妈回到卧室补眠,我穿上运动服,擦好防晒霜,准备去爬樱花山。樱花山的入口离这栋别墅只有两三百米左右,小时候我和荆楚经常来这里玩,山上有很多樱花树,每逢春天,星星点点的樱花和漫山的红杜鹃争相开放,风景特别美。山间还有许多小溪,溪水清澈见底。现在正值初春,阳光和煦,微风阵阵拂过,清爽怡人,正是登山的好时节。
山路并不陡,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就登上山顶,我坐在熟悉的凉亭里,望着周遭熟悉的景物,听着熟悉的音乐,然后,再一次不受控制地想起他。
记得9岁那年,我和班里的一个小胖子打架被老师和老妈骂,荆楚为了哄我开心,带我来这里玩。他说这里是他的秘密基地,别人都不知道。他还买来我最爱吃的棒棒糖和泡泡雪妮雪糕请我吃,讲格林童话里的故事给我听,教我唱他刚学的新歌《童年》。那时候,我觉得和他在一起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后来每逢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会来这里,有的时候是他陪着我,有的时候是我一个人。
记得初三的时候,他迷上弹吉他,我也跟着学,我们经常来这里练歌,他特别喜欢罗大佑的歌,他对我说,他以后也要做一个创作型的歌手。那时候,我最喜欢听他唱《光阴的故事》,他唱得很好,虽然我当时还没办法欣赏那首歌的词曲韵律,也体会不出其中的感情变化。可我就是很喜欢,我喜欢着他喜欢的东西,喜欢做他喜欢做的事,喜欢着与他有关的一切。
耳机里还在不停单曲循环着: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无知的这么想......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等待的青春。过去的誓言就象那课本里缤纷的书签,刻划着多少美丽的诗可是终究是一阵烟......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两个人......遥远的路程昨日的梦以及远去的笑声,再次的见面我们又历经了多少的路程,不再是旧日熟悉的我有着旧日狂热的梦,也不是旧日熟悉的你有着依然的笑容,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
等我下山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山脚下的溪水缓缓流淌。我记得晚一点的时候,小溪周围会飞来许多萤火虫,非常漂亮,很久没有看到了。于是,我坐在溪水旁,望着晚霞映红的天空,等待着他们的到来。
没过多久,夜幕便降临,小小的、发着绿光的萤火虫如期而至,许多许多,在水面上飞来飞去,只要一伸手就能捉到。我以前总是要捉很多放到玻璃瓶子里,而现在我只想看着他们自由自在地飞舞。
忽然,两束刺眼的白光闪过,随即一辆车停靠在马路边,离我大概8、9米远的位置。我想是不是谁的车子半路坏了,或者是没油了?
可是过了大概二十几分钟,那辆车里都没有人走下来,车子也没有再次发动,它只是停在那里,像一个来历不明的怪物。
这条路平时很少会有车辆经过,更别说是这个时间。这辆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里面的人到底在干什么?我的脑子里开始浮想联翩,该不会是......杀人犯晚上跑到荒郊野外来抛尸灭迹吧?还是车子里面根本就没有人,我遇到了灵异事件?我承认我是一个想象力极其丰富的人,更何况是在这样黑咕隆咚的晚上,在这种平时很少有车辆经过的郊外小路上。
我越想越害怕,越想越诡异,干脆蹲在那里一动不动,心想赶快开走,赶快开走,不要让我撞见什么惊悚可怕的画面。
不对不对,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鬼啊神啊的好不好,上官珏美,你个胆小鬼......那该不会是歹徒行凶,犯罪现场吧?这样的假设一旦形成,我脑子里马上闪过“黑车司机绑架女学生”“抢车贼野外残害车主”之类的一串新闻标题。一瞬间,我心里强烈的正义感和好奇心驱使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应该上前去探探究竟。
为了不引起车里人的注意,我走得很慢,脚步很轻,生怕暴露了踪迹。
等我走到与那辆车大概米只有1米的位置,我隐约地看到那辆车子的车牌和车型——69777,路虎。再靠近两步,我听到有什么声音忽隐忽现的从车里传来,周围是一片死寂,只剩下我蹦蹦的心跳声,这气氛太可怕太诡异了。我靠,难不成真的是歹徒行凶啊?我在心里暗自委屈,这么血腥的场面怎么就让我给撞上了。
我屏住呼吸,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进还是该退,还是,我应该躲进角落里马上拨打110?
正在我一边想着要不要掏出手机拨打求救电话,一边向后慢慢挪着步子的时候,驾驶室的车门突然被打开了,接着,里面走下来一个人。借着月光和野外点点星光望过去,我看到,那是一个很高大的男人的身影。
此刻,我刚好站在离他大概3、4米远的地方,如果他一转头,一定就能看到有一个人正在车子后面注视着他。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他没有转过脸,而是背靠着车门站立着,一秒钟过后,一道火光亮起,又熄灭。从他的动作很容易看出,他用打火机点燃了一根烟。他倚着车门,安静地抽着烟,似乎完全没有发现我的存在。我呆呆地站在原地,注视着他,看着他手中的烟忽明忽灭。此刻,我竟然完全忘记了那些刚才在脑海中闪过的诡异猜测和荒唐念头。
终于,等他差不多把那支烟抽完,忽然转过脸看向我,在我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他朝我走过来,站到我面前,开口道:“这位小姐,你好像看了我很久,你是迷路了,还是......有何指示?”
迷路?
“我没有,我......只是好奇”偷窥被发现,我不好意思地朝他点点头。
“好奇什么?”如果......如果我没有看错也没有听错的话,他应该是十分诡邪地笑了一声。
笑什么笑,难道我很好笑吗?我不解地盯着他。虽然是黑天,但是今晚月亮很大,再加上他走过来时,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条件反射,我按亮了手机屏幕,这样的距离,我能清楚地看到他的长相和他脸上的表情。长得还不错,目测三十岁以上,正在用探究的眼神低头看着我。
“同学,看你的样子应该还在上学吧?”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挑了挑眉说:“我更好奇,这么晚,你一个女孩子跑到荒郊野外,不会只是为了免费看车震吧?”
什么?车......车震?我靠,我想象力固然丰富,可是怎么也没想到竟然会遇上这种事......看上去衣冠楚楚人模狗样的一个人,闹了半天是个变态,禽兽!
“对不起先生,打扰了!”我转身就走。
“喂,如果真的迷路了的话,我可以载你一程!”他冲着我的背影喊了一句。
我没有回应他,我可懒得跟这种人打交道,只想早点回家睡觉。
“谁啊?”我还没走出多远,就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果然是.......流氓!我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