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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谨以本文,献给友谊和我的十七岁。
      ——题记
      和莫莫。我的友谊。
      朱珠说我写的文字特颓废,我告诉莫莫,莫莫说哦,是么?
      朱珠是我亲爱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莫莫是我伟大的死党。
      朱珠还说我思想混乱,文字中毫无组织空洞奢华的堆积在一起。她语重深长的告诉我小轻阿你这样是不行的哦,芳华正茂的青春年纪怎能这样不务正业虚度年华?而且你总是跟莫莫在一起也太自我封闭了。
      然后还摇摇头好像狠感慨的样子。
      我想说朱珠你用得着那么虚伪吗?装的那么辛苦不就为了那几千块工资吗?不就担心我这全校差等生带坏你那宝贝高分学生莫莫吗?但想归想,我还是老老实实的标准45度点头,老师说的是,我以后定痛改前非。说完这句不伦不类的话我扭头闪人。
      我把我和朱珠的对话告诉莫莫,莫莫笑的差点喘不过气来,等她笑完了,我板着脸问她好笑吗?
      她笑的更凶了,眼泪都出来了,搂住我的肩,说小轻你狠可爱知道吗?然后狠狠的亲我的脸。
      大家千万别误会哦,莫莫是女生,我也是女生,并且我们都是彻彻底底的异性恋,正如朱珠常说的,同志们别总是看见什么都往那方面想阿,人家纯洁着呢。
      狠多人总是狠好奇,想我和莫莫这样完全没有相同之处的两个人怎么就走到一起了呢?
      莫莫是个狠优秀狠完美的女生,每个认识莫莫的都会这样说。她毫不费劲就能稳居全级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她又狠漂亮,属于古典美人一类的,不是港台某巨星名模那种一眼能被人看穿的美,而是从内而外的感觉,我只恨这辈子生为女生阿,不然是要追她追的头破血流在所不惜的。像这样的一个人竟毫无架子,在人群中如鱼得水游刃自如,我等只能望洋兴叹阿。
      而我,也不用怎么介绍,你在上段的每一个句子中间加个不字就行了。三无人群,无成绩,无美貌,无人缘,可悲可叹到了顶点。站在莫莫身边就像公主旁边那搞清洁的大妈。偏偏大煞风景的,这大妈总是站在公主旁边。
      莫莫是我最好的朋友,唯一的朋友。
      朱珠说的狠对,我真的狠颓废狠混乱狠封闭。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莫莫,莫莫是天之骄子阿,我呢,不就一小丑吗?
      莫莫听到我这样说总是会生气,小轻你怎么能这样想?你有狠多特别之处知道吗?你有狠多东西是我怎么也学不来的,小轻其实我狠羡慕你阿,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做你。小轻你知道吗我狠累,做好学生其实狠累。
      说着莫莫竟哭了出来。
      我见到莫莫哭手足无措,莫莫,莫莫,你不要哭好吗?
      莫莫捂着脸说除非你答应我再也不说这样的话!
      我连忙说好,好。
      只要莫莫不哭,叫我从中信大厦跳下去我都肯。
      莫莫松开手笑靥如花令我忍不住怀疑她到底有没有哭过,但我最后还是没敢问。管它的呢!只要莫莫开心就好。
      这是莫莫唯一一次在我面前哭,天知道我有多心痛。莫莫平时看起来是那么可爱开朗的一个女生。我突然想到古人那句话,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古人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阿!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莫莫突然告诉我,小轻,我们以后不要总是在一起了。
      我愕然。什么?
      朱珠今天跟我说了狠久,她说,我们都是好孩子,但总这样黏在一起不好,要我们学着开放自己。她还说,如果我们走的疏一点,就把这届市三好学生的名额给我……
      我不在乎朱珠说什么废话!朱珠有什么权力管我们!莫莫,我问你,是三好学生那个头衔重要,还是你最好的朋友重要?!
      小轻,对不起。没有我,你会有更多更好的朋友。
      然后莫莫转身走开了。
      噢噢,我觉得太讽刺了,一直以来,我警惕对待生人,却没有留意,莫莫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和我一起疯一起玩一起聊天一起在大街上瞎逛的莫莫了。莫莫变了,变的更符合好学生的要求,变的更“成熟”,变的更乖,而我,却固执的留在原地,不肯挪动笨拙的身子。就像蜗牛一样,只想缩在温暖的躯壳中,不愿离开,宁愿承担被碾碎的命运。
      曾经我以为,友谊地久天长。
      我们去唱K的时候,来来回回唱的都是这首歌,友谊地久天长,友谊地久天长。原来,所谓的友谊,竟还比不上那一张薄薄的三好学生奖状。
      哈哈,这世界疯了。
      我欲哭无泪。
      我不恨莫莫,真的。连一丝反感都没有。莫莫选择了她的道路,慢慢远离我的生活轨迹,这是她的自由,我无权干涉。
      没有了莫莫,我的生活更加单调枯燥。我像独行客般在校园中游荡,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
      我看见那些依然叫不出名字的同学,突然觉得狠遥远,有点老年人青春不再的感慨,我知道我老了,很老很老了。尽管我看起来还是一个年轻活力四射的高中生,但是我已有看破红尘世俗的超脱度外。
      噢噢,我这老太婆。
      莫莫以前总会捏着我的脸对我说小轻你没老,当然没老,你永远是我可爱的小轻。
      莫莫你看,你以前的一切安慰都前功尽废了,你的小轻在你离开后沧桑之态俱现。莫莫莫莫,你看见了吗?
      不管如何,我的莫莫已离开,我与莫莫的故事可以说告一段落了。

      和朱珠。我的学业。
      正如上文所说,朱珠是我的伟大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
      朱珠狠娇小,一米五不到,大大的黑色粗框眼镜摇摇欲坠的挂在她鼻梁上总是显得很滑稽。娃娃脸上满是皱纹,偶尔会故作可爱,此时班里就不可避免的会有一片干呕声。她总是让我想到罗琳笔下的乌姆里奇,会不会是朱珠某次在爱丁堡坐地铁的时候被罗琳撞见然后就记了下来呢?我觉得有这个可能。
      我不讨厌朱珠,尽管她促使了我和莫莫的疏离。是的,促使。既然我和莫莫的友谊还比不上一张奖状,那么任谁都可以破坏,所以我不怪朱珠,一点也没有。当然我也不喜欢她。我这十几年的生活,唯一喜欢过的人,是莫莫。很纯洁很干净的喜欢。
      连我迟钝的神经也可以感觉到,朱珠讨厌我。完全可以理解。我总是黏在她最喜欢和看重的学生身边,我上课从来没有听过,我成绩一塌糊涂,我的作文特颓废,我不务正业。
      如果我是老师我也不会喜欢这样的学生。
      但朱珠只能忍我。在英柏高中这样的全国重点明星学校里,只有两种学生,要不就极度优秀,要不就极度富有。很遗憾的,我属于后者。
      当我这样写的时候我总会觉得很羞愧。有钱的人不是我,是我那伟大的父母,而我却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他们为我创造的美好生活,所以当我这样写的时候我一点炫耀的意思都没有。如果没有我爸我妈,我可能充其量就一街头小混混,在文凭学历如此重要的二十一世纪,我可能连做街头小混混的资格都没有。要知道,听说广州现在飞车抢劫犯都是学士阿。
      我爸我妈大概是太忙了,把我塞到英柏后就没理过我的学业,所以我成绩一向是数一数二的,当然,是倒数。
      朱珠一开始还隔三差五的找我谈话教育我努力学习天天向上。后来还是放弃了对我的一切期望,反正我的成绩也就值几百块的奖金罢了,省得那么累。何况,有莫莫在我们班,那几百块她拿定了。
      有时候我会觉得蛮对不起朱珠的,毕竟她人不算坏。但是没办法,我天生注定不是努力学习天天向上那类学生,你怎么逼也没用。
      抱歉,朱珠。
      和朱珠的故事不算一个故事,因为我们几乎没有什么交集,只是认识,教育,厌恶。但是我还是想写下来,用寥寥数百字,纪念朱珠。在我一平如水的十七岁中,朱珠是唯一一个讨厌我的人。

      和Justin。我的情感。
      严格的说我和Justin之间没有任何事情发生过,因为Justin根本不认识我。是的,Justin Timberlake,那个摇滚明星。
      在莫莫和我,我很讨厌这个词但在这里我找不到更贴切的,绝交,后,事实上绝交之前就已经是这样,我失眠了。
      这真的是一个很讽刺的词,给人有点小屁孩装成熟的感觉,但我真的是失眠,睡眠对于我来说可有可无,于是我就干脆放弃了。我不看书,不做作业,不上网,日间也不听课,唯一做的就是坐在我家52英寸的液晶电视前面盯着墙上的挂钟指针一步一回头的挪动,似乎世界上真的有什么这么值得留念似的。
      于是MTV成了我用来消磨时间的电视频道。
      还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看见Justin的mv,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看见那个一脸不屑与反叛的大男孩,那个任性而为的性感女孩,那个追求爱情的朋友,感慨当今世道艺术必须包含性,爱情,颓废,背叛,赛车,死亡的同时,爱上了这个mv。那个女孩决绝的表情,与莫莫是那么的相像。当然其实那天莫莫并没有表现出这种情感,但我已能领略,毕竟,正如上文所说,我很老了,老的已拥有洞察人心的能力,实际上,我似乎天生就有这种能力,幼小的我已懂得爸妈对我的厌恶,我只是他们利益的婚姻的证明,只是一次避孕失败的结果,没什么好炫耀的。
      可笑的是,这种洞察人心的能力正是我卓越的爸妈赋予的。
      谢了,爸。谢了,妈。
      你们生出了一个怪物,一个悲剧。
      我不想把这篇文章弄得好像是一片抱怨连连的文章,但事实上,我却通篇都在抱怨。这是很可悲的,因为现在我敲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在诉苦,好像我很需要同情似的。
      但在我的生活中,我是这样坚强的一个人,我讨厌被同情。
      夏天很同情我,所以我讨厌他。
      夏天是一个男生,一个成绩很好的男生,追过我。而他同情我的原因竟然是因为我成绩不好,这令我更讨厌他了,自作聪明的男生,成绩好不知天高地厚,以为分数代表幸福。
      幼稚。
      当我告诉莫莫我的想法的时候,莫莫的表情很诡秘很怪异,不过当时我没留意,现在说起来,就当是马后炮好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莫莫竟是喜欢夏天的,不知道这是不是其中一个莫莫与我绝交的原因呢?但我可以确认的是,莫莫想要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她现在是市三好学生了,也如愿以偿的正在与夏天交往。
      撞见他们在校园里走在一起时,我毫无感觉,君若一定不信,那么,是有一点隐隐作痛吧。原来在莫莫心中,友谊比起成绩和爱情,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不值一提。夏天每次看见我都会尴尬的低下头,我和莫莫则相对面无表情地笑笑,假惺惺的令人作呕。
      莫莫其实你的一个假惺惺的微笑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了,当聚会结束你身边的人来了又散了的时候,请记起我,总是默默地站在阴影中,陪伴着你。
      但是莫莫不知道,莫莫已经丧失了听见我的无声呐喊的能力。
      Justin,我不需要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我只想要莫莫永远幸福。虽然,我不知道幸福是什么,也不知道永远有多远。

      一个人的生日。
      生日永远都是一样的。
      没有爸妈的陪伴,只有四份礼物,一个蛋糕。
      没有人。
      没有一个人陪我。
      往年总是两个人的,莫莫和我,我们一起唱生日快乐歌,一起吹蜡烛,一起拆礼物。
      礼物还是去年那四个人送的,爸,妈,莫莫,夏天,也只有他们记得我的生日。
      突然有点物是人非的感觉。
      多了一根蜡烛。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的十七岁,一去不复返。

      后记
      这是一篇关于友谊的文章。我坐在电脑前,用最真的感情,叙说着最假最老套的故事。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莫莫是两个人,我的两个死党。只想用这篇文章,告诉她们,友谊地久天长,无论毕业后我们距离的时间与空间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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