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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二十三、十年(三) ...
“北中郎将?”荀兰卿疑惑道,他之前在周国,从南来北往的人们口中听说过北中郎将的鼎鼎大名,却未曾深入了解。
“尊者没听说过也正常,原来边军中从没听说过这么一个人,这几年突然崛起,坐到了北中郎将的位置上。”荀兰卿明白了,这个北中郎将就是他的好师弟,温重黎,不由失笑。师弟瞒我瞒的好苦,两边往来书信里竟是从来没有提过一句。
格萨尔似乎兴奋起来,满脸通红的喋喋不休。
“听说北中郎将相当年轻,一剑能杀掉好几百条野狼呢,不知道有多少草原上的姑娘看上他,可惜他从来都不正眼看姑娘们一眼。”荀兰卿端着杯子微咳一声,他可不是专门来听师弟的绯闻的。
格萨尔被这一咳打断,再不敢漫无边际地八卦下去,正色道:
“中郎将治军严谨,军法严明,决不允许辖下扰民。而且他对咱们这些平民百姓颇为照顾,日子虽然比从前难过,但总比死在狄人手里强多了。有中郎将带着,还能偶尔打上几场胜仗,跟狄人有来有往,总算没让宁朔这些城被攻破。”
“北中郎将在哪个城?”荀兰卿开门见山问道。
“在宁朔城。真巧,我们本来也要去宁朔城,尊者若是有空,不如和我们一起走?”本来商队要去居康城,格萨尔粗豪面容之下心思电转,轻描淡写地改了此行的目的地。远是远些,有这么一位强者跟着,狄人的邪术也就不足为虑了。
“左右无事,我就跟着你们吧。”格萨尔顿时大喜,虽说改了路线会有损失,但有一个强者保护,无疑更是安全。
荀兰卿垂眸,抿了一口奶茶,微黄的奶茶加了不少名贵的香料,浓郁的香气混在在醇厚微苦的茶里,显得格外馥郁。想来为了向他表示敬意,格萨尔花费了不少。
格萨尔满意地离开大帐,向商队走去。
袭击过后的商队尤其虚弱,但并不显得萎靡。伤员被抬进专门的帐篷,商队的大夫正有条不紊的给他们上药。篝火也已经升起来了,淡蓝色的烟雾随风飘散在空气里。
格萨尔捋了捋袖子,大步走上前去,扛起地上的箱子,扔到车上。刚才一番拼杀里,货物多多少少受到了波及。
大殿里炉火正旺,暖融融的,荀兰卿坐在厚厚的毡毯上,闭目入定,气息若存若亡,仿佛一个行将死去的老人。识海之内的星辰河洛图裹在一团难以描述的混沌中自行演化,无数符箓禁制从虚空中演化,没入这一团混沌中去。
他并没有去打搅河洛图的晋升,识神落入躯体中。识神高悬,化作一团清光寸寸照耀五脏六腑。心主火,肝主木,脾主土,肺主金,肾主水,五脏五行和谐有序,周身经络伤口早已弥合,更因为龙气冲刷拓宽不少。经脉中真气运走如飞,顺畅流利,更比在山上时浑厚凝实不少。
肌体骨骼中的污秽尽去,炼髓如霜,血如汞浆。皮肤坚韧如金铁,更透出隐隐晶莹色泽,骨骼温润,仿佛上好美玉。杭桑子那年说他资质超群,非要带他上山,修行十数年,这才真正当得起杭桑子当年的那一句“金肌玉骨”。
荀兰卿张口吐出一团白气,心中无喜无悲。是他足够幸运,才一下山就能遇上结丹机缘,如果一直没有遇上结丹机缘,就只有回山用丹药强行突破了,如此突破,非他所取。
结丹机缘对他而言,是缘分,亦是劫数。劫数平安度过,届时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结丹是自然而然的事。一念及此,荀兰卿反倒没有任何激动欢欣的情绪。剩下的不过就是悉心调伏坎离,等到玉液黄芽萌发,于恍惚杳冥中截取那冥冥一线天机,顺其自然的结丹罢了。
荀兰卿神意两分,一分留在体内主持真气运行,一分神意混混沌沌,渺渺茫茫,仿佛化身星辰斗转,运行四时节序。
仿佛过了千万年,又好像过眼一瞬,荀兰卿睁开双眼,万象生灵在眼中一闪而逝。
大帐里静悄悄的,炉火已经熄灭很久,一片昏黑中见不到半点光彩。此起彼伏的鼾声从四面八方传来,风中偶尔还夹杂着几声牛马的嘶鸣。
原来已经是深夜了,荀兰卿恍然大悟,出了帐篷信步游荡起来。草原的夜晚还没到滴水成冰的地步,但夜风里也有了凛冽的意味,商队里的人都早早进了帐篷,围着炉火取暖。浩荡长风刮过草原,发出尖锐的啸声,像是有人在半夜呜呜咽咽,又有些像妖兽九婴发出的啼声。
草原的夜空上星辉灿烂,几有伸手摘星辰的意蕴。荀兰卿并没有运转心法,只是随意游走在帐篷间,天上星华自发落到他的衣衫之上,泛出朦胧白光,如梦如幻,更似神仙中人。
第二天万里无云,是个好天气,商队休整一夜,带上伤员和货物再度启程。半路上倒是还有几波狄人前来打劫,都被荀兰卿打发掉了,反而为格萨尔的商队又添了许多肉干和狼皮。
宁朔城前,浓云低垂,商队在城门口略略停顿一刻。
“就此别过吧,山高海阔,有缘再见。”荀兰卿下了车,对着格萨尔遥遥一揖。
“哈哈,咱们以后再见。”格萨尔豪爽大笑,拍了拍他的肩头,心中泛起淡淡不舍。这样一个容貌俊秀,实力强大,性格又温和的强者竟然只能跟着商队十多天,不能一直跟着商队,实在是遗憾。
遗憾终归遗憾,格萨尔取过侍从手里用红布盖着的托盘,取出一个镶着大块宝石的银项链放到荀兰卿手中。
“这是我们白戎部落的神鹰护符,受过神鹰的祝福,送给我们白戎的朋友。这个护符能够让人逢凶化吉,虽然不知道对您这种强者有多大用处,但请不要拒绝。”
荀兰卿戴上护符,一手牵着马,一边挥着手,看着格萨尔带着商队在宁朔城外的空地上搭好棚子,开始兜售白戎部落的货物。眼中浮现温暖神色,也在心中默默祝祷。
宁朔城不愧为北域雄关,城墙高约四丈,以从南方运来的巨石混合牛羊血糯米浆砌成,城门高而阔,能容纳五马并行。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头雄狮横卧在苍茫的草原大地上。
城门口有不少人骑着马进进出出,不论是南方的商旅还是北方的戎狄,腰上或是佩着腰刀,或是挎着弓箭,一脸警戒神色。比起国都景阳城,多了几分萧瑟肃杀,少了许多繁华富庶。
果然边境不安。荀兰卿暗道,如果边境安宁,宁朔城里该是人人脸上平和,而不是随时手按腰刀,准备动手。
宁朔城内紧张肃杀的氛围更浓,城里居民几乎无人脸上带笑,家家户户门前都悬有白幡,寂静如死一般。长街上时不时跑过一队手执长矛的军士,昼夜不停地巡视宁朔城。想是战事异常激烈,已经到了家家户户都有男丁死去的程度了。
长街上显眼处摆着一张长桌,旁边一颗树上拐着一块白布,墨汁淋漓的写着“千金市马”四字。桌上坐着一个没了一条腿,花白头发的老兵,正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见他牵着步景走过,眼前一亮,高声招呼道:
“小兄弟,军中军马紧缺,看你这马高大健壮,我们北军以市价买了如何?”
荀兰卿闻言眉头一皱,柔声回绝道:
“此乃师长所赐,小子不敢轻卖。”
老兵见他态度温和而坚决,惋惜地长叹一声,坐回凳子上,再不说话。花白的头发在北风里颤抖,显得格外苍老。
难道北军辎重这样短缺?荀兰卿暗自思索,伸手从袖子里取出两个绣上茱萸纹饰的锦囊,放到老兵前面的桌上,随后离去。
老兵看到那个翩翩美少年牵着那匹骏马走过来,以为他临时又改了主意,忙又提起笔就要在纸上写点什么,却见他放了两个锦囊压在纸上,转身就走,风中远远飘来一句:
“打开看看,如果没问题,就把这些东西入库吧。”
老兵扯开带子往里一看,数百袋粟米装得整整齐齐放在锦囊里,另一个锦囊里放了数百具大黄弩和备用的箭矢,顿时汗流浃背,知道是遇到了修士,忙拿起拐杖一拐一拐城外军营里走去。
一声尖利的哨笛刺破宁朔城紧张而有序的空气,城门的人急忙往城里挤,在城门口堵成一团。
鼓角长鸣,人喊马嘶渐起,踏踏的皮靴声由远及近。不过一刻钟就有一个极年轻的军官身上穿着轻便的皮甲,头上戴着红色雉羽,骑着大宛马,带着步卒急奔而来。
荀兰卿侧身避过直直撞来的兵马,目光深沉地追着那个头戴雉鸡尾羽的军官而去。
那是师弟。
温重黎指挥着手下士兵疏散了人群,忽然凝了神侧耳,仿佛要在这嘈杂的人声里听出什么来。
一缕埙音在鼎沸的人声里,长鸣的鼓角声中,不绝如缕,袅袅而来。
埙声高旷奇古,幽咽低沉,又雄浑悲壮,家乡亲人的思念,出征将士的慷慨悲壮,皆隐现于奏乐者指下。
温重黎在马上蓦然回首,循着乐声看去,只见荀兰卿正倚着步景,手执一个陶埙,向他微微一笑。
上次漏掉了一个长史,长史是汉代帮诸侯王管理封国的官员。
中间有点卡文,最后结尾比较满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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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二十三、十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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