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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   终于熬到放学。李天浩在教室外等我。与往常不同,在路上,我俩都几乎没有说话,直等到将要离散,长谈才拉开了序幕。
      “听说,你今天被英语老师罚站在椅子上了。”
      “谁告诉你的?标准的长舌,很有狗仔队的潜质。”我面露不悦。
      “犯了什么大错?”
      “在课堂上打瞌睡,结果那个老师小题大做。”
      “你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你能用一个月时间将英语物理化学三科从不及格提到几乎满分,就要再接再厉,奋斗到底。再过半年就要中考了,千万要加油。老师能重罚你,说明对你抱有很大的希望,别生气,也不要放弃,不要让她失望。”他像个大人。
      “哦。”对他的不厌其烦,我故意心不在焉又简单的回答。
      “站着都能睡着?谈恋爱了吗?”
      “最近你是不是在谈恋爱?”我故作神秘的腔调,以此来反击。
      “嗯。和你同班的一个女生。”
      他实在太老实了,这么容易就招供。
      “说吧,长舌妇是谁?”我乐了。
      “你这点儿小聪明,用在学习上该多好。”
      “不说也没关系。我完全可以探查出来。”我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别胡闹了,快中考了。”他严肃的劝诫道。
      “啰嗦。”
      “我不多说了。好自为之吧。”
      两人就各走各路了。
      我本要回家,却想起了一件事。唉!几乎被老师折腾忘了。
      我决定到李伯的书店买本书。上周买的那两本小说,很快就读完了。可能是随着我读书量的增加,阅读速度有了极大提高。
      “《基督山伯爵》到了吗?”我急切地问道。
      “昨天就回来了,特别为你留的。”李伯边说边递给我。
      我付了钱,刚要走,却被他一把扯住了。
      “给。这几本参考资料很不错,送给你,多看看吧。你想要什么书,尽管说。课外书在中考前我不会再卖给你了。”他强推到我的手里。
      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道了谢就离开了。
      在回家的路上,倒是迎面遇到了李志远——李伯的儿子。
      他和我一样,不喜欢上学。不同的是,他有一张精致的脸,在食堂打饭总受到那些大妈的照顾。不过,相貌俊俏也有不便,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异性相吸,同性相斥。他有十分可观的后宫群,却总受男生们的恶言恶语。
      不过,我是他的朋友之一。我俩能成为朋友,是读课外书这个共同点。我这个人呢,与同性和异性都很难处好关系,原因就是一聊天就显出对方孤陋寡闻。然而,我向来喜欢说实话,就得罪了不少人,名声自然不是太好。对于这一点,我倒是不在乎的,谁会在乎一群蠢货的评价呢!李天浩读书很少,能成我的朋友,全赖于勇于承认自己的无知,不像其他人不懂装懂,被揭穿后就恼羞成怒。
      “又去我家买书了?”他笑着说道。
      “嗯。”
      “那几本是什么书?”他瞧了一眼,问道。
      “这是你爸送给我的参考书。”我见他不屑的笑,也不好继续说下去。
      “听说你今天被老师罚站在椅子上了。”
      “一件小事而已。”
      “没放在心上就好。”
      我俩又闲聊了几句,就离开了对方。
      经过今天的事情,我由原来的冷漠,倒是准备向感动方向游走了。很显然,有些喜欢被人嘘寒问暖的感觉。想到这里,我有了愧疚,是对同桌的,尽管当时能够把那些在心中跃跃欲试的恶言恶语压制在内心里。
      我决定要见见李佳,企图从她的身上汲取一些快乐和温暖。
      我们约在周六晚上见面,地点定在公园。
      当晚,我拉着她的手坐在石凳上随便聊了一些琐碎的事情,要起身离开。
      我右手的小拇指瞬间感受到了冰凉,借着手机的灯光仔细一瞧,流血了。
      原来是某个缺德鬼把锋利的刀片用透明胶带粘在了石凳的边缘上,只露出了刀锋。
      方才我起身时,手指恰好滑过了刀锋。她看了看,取了下来,放进了口袋。
      我领着她去买创可贴。
      药店不大,店主是个双眼通红的胖子,见我和李佳,露出诡异的一笑,拿出一个四方盒子放在桌面上,对我傻傻笑。
      我拿起盒子一看,竟然是避孕套,封面上分明是一男一女在交欢,脸猛然一红,心里暗叫一声糟糕,刚想挡住不让李佳看到,却被她抢去了。
      李佳拿在手中,满面通红,粉汗乱滴。
      “老板,我想买创可贴。”我将它夺回,放在桌面上,同时又伸出手来让他看伤口,证明此言非虚。
      他的眼睛里分明露出了失望和沮丧,方才的神采奕奕化为乌有,仿佛从未存在过。在这不良情绪的影响下,热情转变成了厌憎,就使得这本来只是简单的交易有了不快的氛围。
      他散漫地将创可贴扔在桌面上,两眼仇恨地盯住我,从口里挤出了简洁的几个字,表明了它的价格,以及让我快点滚蛋的意图。
      我完全服从了他的命令。
      走到店外,冷不防被李佳踢了一脚,刚好踢在胫骨上。
      李小龙在《黑带》杂志上讲过,女人在夜里外出,被色狼从后面拦腰抱住而无法脱身时,最好用高跟鞋踢在歹徒的胫骨上。胫骨容易受到伤害,而且一旦被伤,就会疼痛难忍,行动会受到限制。
      此时,李佳就踢在我的这个部位,用她那硬质锐利的长筒靴。
      我的□□完全无法独自承受这一重击,只好将疼痛的一大部分转移给了灵魂,灵魂对此的反馈则是怒气,是通过双眼的渠道发泄出来的:“为什么踢我?”
      “你知道的。”这一句外国电影中的台词,企图把我的所有疑问直接扼死。
      “我知道什么?!我什么也不知道。”我顿时恼火了,声音也洪亮了很多,有燃放炮仗的感觉,这声音在寂静的街上壮大声势,有些浮夸。
      “你心里想的东西实在是太肮脏了。”她小心翼翼地说。
      “咦?”
      “你一进去,他就拿出了那个。你一定经常来这里买那个。”她想了一会儿,才弱弱的说了出来。
      “晕。我第一次来他店里买东西。天才知道那个混蛋的脑子里到底想些什么。那个蠢货,混蛋。”
      “你觉得,我很容易做你的女朋友,一定是个很随便的人。对不对?”她低着头说话,声音淡漠飘忽。
      我不理睬她的顾虑,将创可贴贴在伤口,拉着她的手往公园走去。
      “你真是胡思乱想。”走了一段路,我才漫不经心的吐露出这么一句话。
      她跟在我的身后,好像是低着头的,一直沉默无语。从她手上传来的感觉分明告诉,她已经释然了。方才的压力无影无踪,刚才的闹剧也像是幻觉而已。
      “今天早上,我写了一首歌,准备念给你听。”我竭力让自己的语气欢快些。
      “为什么不是现在?”她诧异道。
      “到公园里吧。那里有比较棒的氛围。”其实,我并没有准备什么歌词,只是想哄她高兴,准备在通往公园的路上酝酿。
      “为什么不是唱给我听?”
      “我不会唱歌。我没有一副好嗓子。”
      “好吧。”
      到了公园,她一定要我站在石凳子上念。天啊!这个折磨人的建议。
      “为什么?”
      “因为有氛围啊。”她狡猾的一笑。
      我站了上去,享受着痛苦,念道:
      耳边太喧闹  飞鸟吹响了号角
      风端坐花梢  摇落香絮知多少
      光线跳  明媚笑  阳光在招摇
      这一秒  才知道  是睡了懒觉

      此时虽大好  被中却少了柳腰
      梦神不要吵  乱把她名字宣告
      君王怎  可忍把  江山全抛掉
      臣子恨  那能敌  一朝红颜老

      在人世奔劳  心儿异变成碉堡
      要张弛有道  才懂人生的美妙
      香絮飘  啼鸟闹  她低眉浅笑
      睡懒觉  才偷得  这半日逍遥

      幻梦般奥妙  你可曾全部明了
      庄子枕上笑  化蝶在花丛里绕
      谁知晓  这此时  不是梦中跑
      皮囊消  才明了  是睡了懒觉

      皮囊消  才明了  是睡了懒觉
      “怎么样?”
      “不好。”她不假思索的回答道。
      “怎么不好?”
      “我感觉不好。”
      她的回答令我无可奈何。
      她沉吟了一会儿,才缓缓地说道:“我想你一定觉得末尾不错。你啊,总是喜欢把胡思乱想当做高深。”
      她一副很了解我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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