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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厚重的窗帘阻隔了光线,室内一片昏暗。茶壶里泡了大吉岭,温暖芬芳的茶香弥漫在整个房间。
      蔷薇花园名义上是花园,实际上却是一座简历在半山腰上的占地面积极大的别墅。除了那片蔷薇花丛,别墅的顶楼还有一个玻璃的暖房,里面栽种着各种蔷薇。
      香染衣是这座别墅的主人,因为穿着中性,为人豪爽,又有一个“香公子”的名号。
      贵族式的出身,贵族式的教育,使得香染衣的行为处事也与常人不同,比如她会将一个毁掉她半个蔷薇花丛的鲜血淋漓的陌生人捡回家。这时候报警才是正确的选择。
      那名陌生人被安置在客房,香染衣是不可能架得动一个成年男性,协助她的是她请来帮忙打理别墅的女大学生晴儿。
      晴儿家境不好,上学的钱必须自己赚,香染衣的雇佣让她省却了很多烦恼。心存感激的晴儿对香染衣几乎言听计从。
      宽衣解带,擦洗伤口,上药包扎,所有的是都是香染衣和晴儿一起做的。晴儿有一定的医护知识,而香染衣对这个奇怪的陌生人充满好奇,很乐意帮忙。
      两人把这个男人扒光,看光,换上干净的衣服安置在豪华的带有流苏床帏的大床上。
      红发披散,容貌邪魅,就视觉效果而言安安静静的沉睡着男人就像一个王子沉睡在幽森的古堡里。
      画面是如此的美好,以至于香染衣心里生出了让他永远沉睡下去的想法。
      啊,要制造一个“睡美人”应该也不会太难。香染衣想到医院里那些植物人,真的只要一套维生设备就可以实现。
      “公、公子……”香染衣两眼放光,一脸奸笑的样子吓到了晴儿,晴儿怯怯的扯了扯香染衣的袖子。
      “那、那片花丛……”
      是了,被毁掉的蔷薇花丛还需要打理。好端端的被人弄成那样,要求对方赔偿不算过分吧。
      “等他醒了,好了,就让他给我当园丁。什么时候花丛恢复了什么时候再放他走。”
      香染衣双掌相击,愉快的决定了。

      苦境相对于其他境域来说,环境是最好的,也最适合居住,因此总是遭到其他境域的觊觎和入侵。为了捍卫这片土地的安宁,苦境智者人素还真奋斗了一生,最终结束了那段群魔乱舞,百鬼夜行的混乱时代。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史书上也没记载,总之,五百年后的苦境和五百年前的苦境有着天壤之别。
      五百年后的苦境之人不再习武,因为没有必要。他们不需要进入森林去狩猎,也不需要抵御外族的入侵,械斗遭到禁止,杀人更是违法的行为。在整个苦境也找不到一个会带着真刀真剑出门的人,因为会被抓起来。

      跑酷成了时下青少年么最喜欢的活动之一。穿着宽松的衣服尽情的奔跑,穿越各种障碍物,矫健的身手,炫酷的动作总能吸引路人的眼球。
      温泉公园。
      紫色余分也是跑酷少年中的一员。和其他人相比,紫色余分的动作更为轻灵,洒脱,当他奔跑着跳过四米宽的河道时,整个人就像飞起来一样。汗水自他的发梢处甩落,被风掀动的运动衫下摆露出一截漂亮的腰线,白皙的肌肤一闪而过,却足以让大多数人记住那片美好。
      稳稳的踏在河的对岸,又向前跑了几步卸掉冲势,轻快地转身,脸上是大大的笑容。
      几乎所有人都为他欢呼。
      紫色余分大口喘气,享受着这成功的喜悦。
      这个公园有一层层的台阶,呈几何分布的花圃,还有护栏,河道,很适合做跑酷的练习。
      因为平时要上课,天黑前还要去超市买菜回家煮晚饭,紫色余分也只有在周末才会出现。
      可每次,紫色余分出现就会有一个戴着墨镜的中年大叔叼着烟站在一旁拍照。
      “你到底想干嘛?”很早就注意到墨镜大叔诡异的行为,但紫色余分一直忍耐着没有发作。但做人要厚道啊,千万别得寸进尺,被一路尾随的紫色余分终于发飙了。
      你拍照就算了,还尾随跟踪,变态么!
      清冷的人行道上几乎没什么人,路灯安静的照着,远处一对情侣甜蜜的偎依着坐在白色的长木椅上。一个正在慢跑的白领青年看了紫色余分一眼,继续向前跑。
      紫色余分的突然发飙让墨镜大叔愣了下,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名片,递了过来。
      紫色余分没有接,只是粗粗扫了眼。
      “星探?”
      “是的。”
      墨镜大叔见紫色余分没有接,于是将名片塞进了紫色余分运动外套一侧的口袋。
      “我问过你的一些朋友,知道你家里条件不是太好。成为明星可以帮你解决经济问题。有没有兴趣?你身材好,相貌好,经过公司的包装一定会红的。”
      这就是墨镜大叔这段时间老在紫色余分身边晃的原因。
      成为明星受众人瞩目是多少年轻人的梦想,就算和紫色余分一起玩耍的那些男孩子中也有几个抱有明星梦,墨镜大叔相信眼前的这个少年也不会例外。
      你看,这不是笑了吗。
      听完墨镜大叔的话,紫色余分的确是笑了,梨涡浅浅,红润的双唇勾起的却是一抹带着恶意的微笑。
      当着墨镜大叔的面,紫色余分从口袋里掏出那张名片,双指并起,夹住,像飞掷扑克牌一样将它甩飞出去。
      硬质的名片在空气中旋转飞出一道凌冽的轨迹,落入缓缓流动的河水中。
      看着那张被自己亲手送出的名片沦为河面上的漂浮物,墨镜大叔脸上有些怒气。
      “我不感兴趣。”
      “为什么?”
      虽然紫色余分的态度很明确了,但墨镜大叔还是很想知道原因。
      有多少年轻人在练功房里挥洒汗水,勤学苦练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站在舞台上。知道什么是舞台么,知道被镁光灯所包围是种什么样的感觉,那是被认可,被推崇,被景仰的戒不掉的瘾。
      紫色余分不在意的耸了耸肩,不打算回答。墨镜大叔还想说些什么,紫色余分已经转身大步向前走。背影潇洒,毫不留恋,甚至还挥了下手臂跟墨镜大叔告别。
      “别再跟着我了。”
      “喂——”
      墨镜大叔徒劳的伸手,最终只能遗憾的站在原地。
      那名少年条件是真的好啊,可惜了。

      拒绝了墨镜大叔,紫色余分又往前走了几十米,搭上回家的公交车。
      城市的夜景在车窗外飞驰,静谧祥和。
      成为明星确实好处多多,但也要付出代价,其中和家人相处的时间一定会大大减少。这就是紫色余分拒绝的原因。
      车厢里的人不多,多数是年轻人,几个女生抽在一起交头接耳,声音断断续续的传来,紫色余分依稀听到几个字眼。
      挽风曲……那个桃色新闻满天飞的当红艺人?紫色余分挑挑眉,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不喜欢。当然,紫鷨也不喜欢挽风曲,理由是——滥情。
      挽风曲空有一副好皮囊,却一点也不洁身自好,爱惜自己的名誉,桃色新闻层出不穷,铺天盖地,简直,简直,紫色余分想了想,终于想到了一个适合挽风曲的名词——种马。

      “噗!”正在休息室里喝水的挽风曲突然呛到了,一口水喷出,剧烈咳嗽。
      抽了张纸巾擦嘴,刚巧经纪人进来,她让挽风曲去换衣服。
      那是一套红缎镶金的古装,布料结实华美,衬得挽风曲面白如玉,风度翩翩。脚蹬金靴,手持红伞。伞是四十八骨的红色油纸伞,绘有繁杂的花纹,从头到脚,每一丝每一毫都透着贵气。
      对着镜子照了照,挽风曲很满意这个造型。
      华服贵公子,真是再适合不过。
      挽风曲拿了伞走进摄影棚。
      这一场有武打戏,需要吊威亚。剧组工作人员仔细替挽风曲检查了装置,反复确认无误后,开始拍摄。
      “一二三,起!”几个健壮的男子拉着绳索往后退。
      镜头前,化作红衣贵公子的挽风曲手执红伞轻飘飘的飞起,衣带飘舞,发丝飞扬。
      旋转,后空翻,一个鹞子翻身,又轻巧的落在了地面上。

      当动乱已经结束,血雨腥风成为过去式,不再需要习武也能安身立命,人们就会渐渐就遗忘这种技能,忘记如何腾空飞跃,舞刀弄剑,肆意江湖。武侠只是灯光、威压、电脑特效制造出来的虚假,比科幻还不真实。

      那个男人再度醒来是在第二天的清晨。晴儿走进房间,拉开窗帘,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清风习习。蔷薇花丛的花依旧盛放,鲜红的花瓣被露水打湿,娇艳欲滴。
      晨光下,那个巨大的焦黑的陷坑略显狰狞,述说着昨天是何等的惨烈。
      晴儿惊喜的发现男人已经醒了,正坐在床上发呆。晴儿走了过去,跟他说话,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男人他一声不吭,完全没反应,不管晴儿如何在他面前晃动手掌,对方都是静静的坐着,连眼睫毛都不曾动一下。
      “失明了?”当晴儿把消息告诉香染衣时,香染衣正在画室里画画。铺展开来的画布上描绘的正是她昨天见到的场景:血色残阳,巨大焦黑的陷坑,一个穿红色古装的男人仰卧在坑底,双目紧闭,是那么的惨烈,悲伤,绝望。
      香染衣思考了下,搁下画笔,起身离开了画室。
      男人依旧坐在床上,连姿势都没变。苍白的皮肤在阳光下近乎透明。他应该是能听到声音的,因为香染衣进来时,他搁在被子上的手手指动了下。
      没有多余的反应。
      在看不见的情况下还能如此镇定,如果不是原本就看不见已经习惯,就是他在抗拒,抗拒着周围的一切,拒绝反应。
      香染衣走到床前,俯身,握住了他的左手。那只手形状优美,却冰冷得让人吃惊。
      “我叫香染衣,你叫什么?”
      听到香染衣的名字,男人的身体明显一震,却什么也没说。
      “你能听到我说话,告诉我,你叫什么?”
      香染衣手下用力,希望对方能做出回应,但她再次失望了。男人非但不回答,还将手从香染衣的双手中抽了出来,拒绝的意味十分明显。
      香染衣看着他,这个男人有着一双狭长而美丽的眼睛,蓝色的,本该眸光流转,风采天成,此时却毫无焦距,死气沉沉。

      晴儿为这个男人做了一次比较系统的检查,除了眼睛看不见,身上的伤口好得七七八八,有些昨天还惨不忍睹的刀剑创伤,今天就收口了大半。那些细小的微创口更是在一夜之间全愈合了,连伤疤都没留下。
      惊人的自愈力,堪称奇迹。
      晴儿一边暗自称叹,一边替男人把包扎伤口用的创口贴、绷带一一拆除。
      男人一直很安静,任凭晴儿动作,一声不吭。
      因为他的不配合,香染衣无法知晓他的姓名,更无法通知他的家人。
      晴儿有些担忧。
      “公子,这下怎么办?”如果男人一直这样子,是不是意味着他要在蔷薇花园一直住下去,而香染衣她们等于捡了个麻烦。
      “嗯……”香染衣思索一阵,问了晴儿一个问题,“我是不是很穷?”
      “……你很有钱,你不穷。”
      晴儿如实回答,这么大一个蔷薇花园都是香染衣的,香染衣怎么会穷。
      “那就好。既然我很有钱,我不穷,那就收留他好了,随便他住到什么时候。”
      香染衣的爽快让晴儿有些汗颜。这不是穷不穷的问题,重点是那个男人万一不是好人怎么办。他身上那么多刀伤剑伤,肯定是和别人动过手。如果他要对她们做些什么……
      “他要是敢胡来,你就拿剑劈了他。”明白晴儿的顾虑后,香染衣随手抽了立在过道上的西式盔甲手中的剑放到晴儿手上。
      “哦,对了,这个是古董,很贵的。用完后记得还回去。”
      “……”

      因为男人拒绝回答任何问题,香染衣一度还以为他不会说话。但很快的她意识到这个男人其实是会说话的,声音还很好听。
      “你知道素还真么?”静静的坐在窗边,感受着夕阳的余晖照在身上的感觉,沉默了一天的男人终于开口说话了,因为干渴,声音有些沙哑。
      “素还真?”将画架移到房间正耐心上着颜色的香染衣愣了下,她知道素还真,但那个人死了很久了。真的很久了,久得连他的名字都快被人遗忘了。
      “如果你说的是清香白莲素还真,那么他很久以前就死了,死了大概五百年吧。”香染衣将画笔插入水中,荡了荡,蘸了些红色颜料涂抹在画布上。这张画的主色调是红色,各种红,明的,暗的,铺展开来,压抑且悲壮。
      画中的主角正是坐在窗台边的男人。
      香染衣歪了下头,心里感叹,那人长得真心不错,很好看,只可惜看不见。
      听闻素还真已死,玄同心中一阵钝痛。
      五百年么。
      时间城主口中的未来就是五百年后吗。

      “素还真所求,不过是一个没有刀光剑影江湖纷争的未来。”
      “玄同,你一定要亲眼看看那个未来,那个素某人所渴望的未来。”

      依稀记得大战前夕,素还真拉着玄同站到了翠环山的高峰上,看着斜阳西垂,倦鸟归林。他在微笑,脸上是赤子一般快乐的表情。

      素还真所希望却永远看不到的未来……

      男人莫名的悲伤起来,香染衣为难的看着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最后只能退出房间,留一方之地给这个伤痕累累的男人。
      是什么样的悲伤会让一个人无法哭泣,无法呼吸,痛苦挣扎就像一尾脱水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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