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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童 终于熬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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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熬到了开学,我再次开始了周而复始的学习生活。
因为父亲从不允许我迟到,故我对时间有着莫名的执念,就像被时间紧紧束缚了一般,努力地赶在时间前方。
我每天都会六点就起床,快速洗漱完便向小学走去,因为到得太早而时常需要在教室门外等候。负责开教室门的是住校的学生,因为距离最近,学习也不错,便担起了这个责任。但即便如此,我也总是会比她早到。
当时班上有个男生名叫王标,父亲是乡政府里的职员,也算是镇上有身份的人家。他性格开朗,长相在镇上也算是出众的。因为女生在小学时比男生发育得快,加之农村里的孩子从小都是繁重的农活,个子也感觉因为背了太多沉重的东西而被压低了一个等级,他就越发显得突出了,身高是当时身边极少数在我之上的孩子。想来也是因为村里的人们大都会一直在这个生活圈内结婚生子,顶多就是跟附近村子里的人结合,算来算去都是在跟自己多少有些血亲的人交往,故基因上没有太大优势。
有几次他早到时,在教室门口遇到我,便站到我旁边跟我聊起天来。而后不知怎地,他几乎每天都会跟我同时出现,有时甚至比我还早到。从小跟男生没有太多接触的我,也是第一次跟一个陌生的男孩有这么多的相处时间。他的出现让我的等待渐渐变得有趣了起来,到最后,我不再是等待教室门的开启,而是等待跟他的相遇。
不知道当时到底是聊什么,我总会笑得特别开心,完全抛开了家里的阴郁。就像是心脏里开了一个口,阳光透了进来。不出所料,他也跟着阳光一起进来了。
只在心里不成熟地爱恋过娇哥哥和杨浪的我,第一次对别的男生产生了爱恋。心里悄悄地期待着每天和他的相遇,期待着上课时他越来越多的视线,期待着下课时他迅速起身走向我的身影。
不知是因为年龄的原因,还是因为那只是好感而不是爱情,我对他并没有所谓的“怦然心动”的感觉,也不会那所谓的“小鹿乱跳”。只是跟他在一起时很开心,也喜欢他。本来懂的就不多的我也不会想那么多,只是开心地一直期待着。
他没有说过“我喜欢你”,也没有说过“我们交往吧”之类的话,身边的人就莫名地把我们设定为一对了。懵懵懂懂的我哪知道什么是交往啊。于是就这样,我们开始了一场他跟别人称我为他的女朋友,而我全然不知的恋爱。而这就是我的初恋,一场我几乎是最后得知的恋情。
要说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承认自己是他女朋友的话,得说起一天晚上由黎田主导,我们参与的一个游戏。
有一天上晚自习时学校停了电,所有的学生都乱成一锅粥,我们几个住在镇上的朋友便在黎田的带领下,到了教学楼前的操场上,围成一个圈坐着聊天。因为在镇上跟男孩一起玩是会被看作是不要脸的行为,所以可想而知,这里的朋友不会包括王标。
“我们玩个说真心话的游戏吧!所有人被问到,都必须回答最真实的答案,谁要是说了假话,就天打雷劈,全家死光光。”黎田首先说道。
我们听到这可怕的惩罚,都严肃地点了点头。
“第一个问题,说出你现在喜欢的人的名字。我先说了,我喜欢隔壁班的杨亮。”
就这样,身边的人接二连三说出了自己喜欢的人,其中是真是假谁也不能确定。但因为那时还小,从小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也是很怕那个“天打雷劈,全家死光光”的诅咒的,故可信度应该是很高的。所以当听到好几个好朋友喜欢的人都是王标时,我也稍微有些震惊。现在想来也没什么奇怪的,同龄的就那么几个人,长得不错的就那么几个。我们几个镇上的女孩子也算是最漂亮的,也没几个人可以选的。
最后到我时,所有人都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坏笑着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出了她们都期待着的那个名字。
说来也是小孩子,那么几个好朋友喜欢同一个人该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我们却那么欢快地诉说着。心里有嫉妒是肯定的,但我们都诚心地保留着那几块刻着“姐妹”的吊坠,身上也确实流着对方的血,所以我们都努力地扮演着好朋友这个角色。
但是,她们可能都不知道,我说了谎。
我脑海里跳出来的人,赫赫然是那个远在蒙自的杨浪。
我喜欢我表弟。这样的话我哪敢说,该被看成多么大逆不道又多么有悖伦理的行为啊!但是我很清楚地记得,脑海里闪动的脸庞,一直是那个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的男孩。不管那是否只是幼时留下的爱恋,我能确定的是,当问题被提出时,我身体反应出来的人,是他。
我当时就在想,喜欢自己的表弟究竟错在哪里了?如若是因为考虑后代的原因,那我们不生孩子便是。真的会因为我们在一起,而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吗?真的有这么严重吗?但是我却是胆怯的,因为在这个社会里,我是如此的渺小。而汹涌而来的言论,将会把我淹没。
第二天王标便知道了我们进行的这个游戏,也知道了我的答案。在被几个哥们儿调倪的同时,他对我投来了爱慕的眼光。我笑了笑,看向身边同样正在猛戳我的魏烟蝶。
当我也后知后觉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后,我突然得知王标之前是黎田的男朋友,且初吻便是给了这个我最好的朋友。于是,对爱情方面一无所知的我,在对好朋友的愧疚和略微的醋意里,继续着我懵懂的爱情。
黎田后来无所谓地跟我说,他们只是在过一起一段时间,已经分手了,她对他也早已经没有感觉。我也竟然真的相信了。
隆重的六一儿童节到了,班主任请来镇上最会跳舞的姐姐来指导。她看上去二十出头,长得十分漂亮,穿着也是当时的我无法想象的时尚,姣好的身材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化了淡妆,身上漂着成熟女人的香气,我憧憬地盯着她看了许久。
很快,在班上进行的挑选开始了,女生被分成几队。男生将班上破旧的木桌椅往后挪了许多,在教室前方留出一片空地,一脸玩味地坐在后面看热闹。
不出所料地,所有镇上的姐妹都被选上了。于是我们开始排起了舞蹈。我们摘来了长得像扇子的芭蕉叶,买了漂亮的裙子,开始了练习。
早前也提过,我对六一儿童节的表演总是期待无比,我喜欢那种站在舞台上被瞩目的感觉,喜欢举手投足都引来侧目的感觉,喜欢表演结束时得到掌声和欢呼。简单说来,我就是喜欢招蜂引蝶。但因为父亲的原因,我只能将这股自恋发泄在这个被众人接受的节日上。表演当天,镇上的人们都会过来看热闹,这么个出风头的机会,我怎么会想错过,更何况还是同我第一次拥有的这群姐妹一起的表演。
但事事怎会都如我所愿。一场突如其来的水痘如瘟疫般迅速蔓延了半个学校,我也同样中招了。最初我仍然不想放弃,带病也想要上场。谁知这水痘尤为厉害,快速蔓延了我的身体。且不说脚底痒痛难挡,我自小引以为傲的脸蛋也毁了。
得知水痘破了的话会在皮肤上留下印记后,我终于不甘地放弃了这次表演的机会。我幽怨地独自坐在家中,漠然地看着窗外。因为生病的原因,父母对我的管教也松了许多,但即便如此,我也没有心情看电视,也无法出去玩耍。水痘真是侵蚀了我的每一寸皮肤,连下面也都被占领了。
因为不想在这如雪般洁白的皮肤上留下任何痕迹,我恨不得把自己绑起来,以防晚上睡觉时会不小心抓破其中一颗。
已经生过水痘的几个姐妹相约来我家看望我,这是第一次,有朋友到我家里来。我招呼她们坐下,听她们聊着舞蹈的进程,心里比身上还痒。
之前也提过,这栋教职工宿舍在当时是镇上较先进的建筑,家里的家具也是父母从蒙自买回来的,没见过这种环境的几个姐妹显然有些坐立不安,其中一个还在上完厕所后,错将洗澡的开关当成是冲厕所的开关,淋了一身湿。看她当时的表情,心里肯定是羞愧得很,但我也不知该如何安慰她,也便没有说话。父亲课间回来休息时,整个气氛就变得更是诡异了,所以她们很快便离开了。
母亲不知从哪里问来了个偏方,杀了只鸡后将清洗鸡的脏水倒在大盆里,又加进去了很多柏树的树枝,让我就用这些水泡个澡。
因为父亲很早便开始给我看很多书,我自然也是看过那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诗句。但我自知心中住着那丑陋的怪物,怕是进去了就再也没有这身洁白了。但想了想,只要外表还保持着美丽,也倒没多少所谓了,难道我还期待自己的内心像雪花一样纯白吗?于是我毅然决然地走进了臭气熏天的卫生间,一咬牙一闭眼,躺到了盆里。
那臭气跟了我好些天,最后水痘消掉时看到恢复如初的皮肤,我也就没有再抱怨什么了。但后来我仔细一看,发现身上还是留下了几个印记,额头上也留下了一个。我虽懊恼了很久,但看着总体还是保持住了这皮囊,也还是勉为其难地接受了。
我回到学校时,她们的舞蹈已经排完,看着翩翩起舞的几人,我心里也是很不好受。这时班主任又找了过来,将我们一行人带到他家,给我们放了那首《让我们荡起双桨》,说是听闻我歌喉过人,想让我来作为领唱加领舞,再快速排出一个节目。我自然是欣然同意了。
之前在我家淋了一身湿的女孩名叫刘茉莉,是个很会跳舞的人。因我当了领唱,又抢了领舞这职位,她虽不多说,也表现出了不满。为了我们之间的友谊,跟黎田商量以后,我去找了班主任,随便找了个理由推脱了这个节目。那是第一次,我明白了,为了朋友,不得不放弃一些东西,即便是自己喜欢的。
于是在六一儿童节当天,我第一次作了观众。黎田虽然在舞蹈过程中不小心掉了一次我们自己找来的“芭蕉扇”,但节目总体效果很好,虽输给了大我们一届那群花枝招展的学姐,倒也得到不错的赞扬。我也第一次诚心诚意且不怀妒忌地为她们感到高兴。
在此得提一提我的男朋友王标。生病期间我们必然是断了联系。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早恋本就是被禁止和抵制的,作为男生,他也不敢到我一个女孩子家来看望。他对我父亲的严厉早有耳闻,更是连纸条都没敢带一张给我。
当时忙于在意舞蹈的事,我也完全没有印象,病愈回学校后是否跟他有过什么交流,只这样平淡地度过了下学期。
我以年级第一的成绩升入了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