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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暗恋就像午夜里吹过的暗风,寂静而无声,并且只在这个午夜里吹过,以后就没有了。
      ————题记

      我第一次遇见辛远杭的时候,十三岁。好像还很小,可是对于某些事情而言,已经不小了。
      我们是同学,十八岁以前的遇见,都只能以同学的身份彼此相识。因为那时候,我还在读书。但我从来不是一个称职的好学生,如果这个“称职”还包含品德与习性的话。
      喜欢上只是辛远杭是一瞬间的事情。但没人告诉我,只因为这一瞬间,我要付出足足六年的光阴。

      升入初中那一年,我换了一所新校。辛远杭就是在我开学的那一天出现在我面前的,他穿着蓝白色的校服衬衫,理着干净的寸头,身材颀长,乍一看真有那么几分“白衫少年,衣袂飘飘”的味道,就是他当时的表情有点欠扁。
      他还不知道我的名字,看着我的样子却好像跟我很熟似的。当然,如果我知道他的目的的话,我一定不会惊讶他这副表情。
      他说,同学,你有钱没?
      我一愣,随即想了想,最终本着转校新生和谐相处的友好原则,我很老实的点了点头。
      然后,他问我借了十块钱。不多,但总之那天中午我的午饭就是一块价值一元钱的面包,下午就一直勒紧裤腰带盼着放学回家。
      饿肚子的时候真是悔得肠子都快青了,并在心中拼命批判自己心肠就是太善良。
      从此,我就踏上了一条向辛远航索债的不归路。

      我在上学第一天就充分显示了自己的正才不足,偏才有余。我不爱听课,喜欢睡觉;不爱写作业,喜欢画画;不爱考试,逢考必作弊。
      但尽管这样,我仍然凭着自己的一点小聪明,稳居班级前十,不高也不低。不用因为太差劲被老师批评,也不必应为太优秀总是为分数担惊受怕。
      辛远航和我同班,我一直记得当他看到我就坐在他前面时,下了课就戳我后背,特别好生气的跟我说,原来咱俩同班啊,简直太幸运了,我那十块钱可以慢慢还了。
      我一下子就被他的火星思想呛住了,缓了半天神,最后有些木讷的说,好像.......是吧。

      直到很久以后,我回忆起这一切,想起他说过的那句话——原来咱俩同班啊,简直太幸运了。
      我想了很久,想我如果还能回到那一天,变成十三岁的林非心,却是已经提前知道会喜欢上辛远航的林非心,我一定要肯定地回答他——是啊,真的很幸运。
      可以遇见你。

      辛远航的成绩比我好,不过不好意思的是,他没我聪明。有时候,他也会不想写作业,四处找人借来抄。而我虽然在他的视线里无数次的在课堂上睡着,无数次的拿着彩色笔在书上信手涂鸦,但好歹也是顶着上次月考班级第七的名次,离的也不远。所谓“近水楼台先得作业”,我成了他的“常客”。
      男孩子总是有点小自尊,况且我还是他的“债主”,较起劲了,就挑着抄,剩下的自己写。结果作业发下来,他自己写的远没有抄我的对得多。
      他一脸“你怎么能这样”的表情对我说,林非心,你脑子怎么长的啊?
      我被他说的不好意思,摸摸自己的头说,就这么长得呗,跟你一个样。
      他满脸写着三个大字——你骗人。
      然后趁我不注意,飞快地用手揉了一把我短短的头发,又迅速拿开。等我反应过来时,他脸上只剩下一副“我得逞了你个笨蛋”的表情。
      我用手把头发理好,转过了身体。
      他在后面说,喂,不会生气了吧?这么小心眼啊,大不了让你揉回来好了,行不行啊林非心?
      无论他怎么说,我始终不理他。直到上课铃响起,他的声音才终于渐渐消下去。
      那是在上午第三节课的课间,之后的第四节课,午饭时间,然后下午第一节课,第二节课,第三节课,第四节课。直到放学,我始终魂不守舍,头发上像伏着一只可怕的鬼,不断提醒我,那个场景,那个画面,甚至他的每一丝表情,都深刻具体地印在我心里,像是一种魔障。
      而这个魔障的名字,叫做喜欢。

      那天晚上放学,我出了校门口便看到辛远航,他依然穿着校服,清瘦干净。
      看到我,他笑了笑。那时我才发现他手里拎着一杯奶茶。
      他把奶茶递给我,说,别生气啦,我买奶茶给你赔罪还不行么?
      我说,我没生气,你想多了来着。
      没生气你怎么一天都不理人?
      我心里又生气又好笑,你又怎么会明白我的心思。
      我接过奶茶,说,奶茶我笑纳了还不行。
      他说,拿了奶茶就要听话,小孩子家家学什么大人生气呢!
      他一副“老子比你大,你就要听老子话”的表情,让我一个没忍住一巴掌拍在他肩上,辛远航,你要死啊你!
      靠,男人婆!
      如果我知道我那一巴掌带来的后果有多严重的话,我一定憋死自己也绝不扇出去。因为,从此,他就喊我——男人婆。
      不论是平时称呼,还是□□备注,清一色的“男人婆”,改都改不掉。
      他说男人婆有什么不对,你打人力气那么大,还是短头发,男人婆再合适不过你了。
      我一瞬间就想拍死他,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一句话里说了两次“男人婆”。
      然后我再拍死自己,和他葬一块得了。

      但后来的事实却证明,即便我有这个本事让他和我葬在一起,他也未必愿意。
      我坐在辛远航的前面,算的上全班离他最近的女生。
      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而我与辛远航同学两年,他活生生给我演了出“兔子不吃窝边草”。
      ——好兔子从来只稀罕窝外的草。

      众所周知,情人节一直是中国情侣们最向往的节日,虽然这种向往大多只限于情侣中的女生们。
      而对于我们这样的“上学族”,谈恋爱永远只能在同学里挑,一但放假就等同于牛郎织女,喜鹊搭桥也见不着。
      而最有名的两个情人节,一个在暑假,一个在寒假。
      这样残酷的事实不知在冥冥之中扼杀了多少男生心里的小萌芽,以及女生梦寐以求的“罗曼蒂克”。

      七年级结束的暑假里,我在八月十号那天晚上接到辛远航的电话。
      当时我正拿着手机看恐怖片《咒怨》,小男孩俊雄爬进阴暗潮湿的阁楼里,看到一个黑色的大布袋子。画面逐渐放大,正当我隐约看清一点血红的轮廓时,手机忽然一震,吓得我一下子把手机砸得老远,差点摔墙上。
      上苍保佑,它只是摔倒了床上,否则我妈非抽死我不可。
      我颤颤巍巍的拿回手机,才看清是辛远航的来电,当时真是杀了他的心都有了。
      我接了电话就开始乱吼,辛远航,你干嘛!
      他倒是没生气,只是问我,林非心,你知道明天什么日子么?
      什么日子?我想了想,生日?好象不对,他的生日早过了,我的还早着呢。
      我说,不知道。
      他在那边叹气,你怎么这么笨啊你,明天是情人节啊,七夕知不知道?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说话都开始抖,七夕,怎么了?
      他有短暂的沉默,而我几乎狠不得把整部手机都塞到耳朵里。
      然后,我听到他说,用一种我从未听见过的轻声缓慢,有一点踌躇却又带着无比的坚定的语气,说,我打算向韩清告白。

      他并不明白,在那短暂的沉默里,手机那头的我,几乎耗费了我所有的想象将我过去从未想过也从不敢想的东西通通想了一遍,然后用尽毕生心力去倾听那个答案。
      可是他说,我打算向韩清告白。
      果然,想不到的,才是最痛。
      辛远航啊,你他妈还欠我十块钱你记得不,要是记得就还给我吧,我不想再看见你了。

      那天,我埋在被窝里哭了整整一晚上。早上起来照镜子,差点把自己给吓死,眼睛肿的像两颗核桃。好在辛远航的聚会是在晚上,我有一整天的时间用来消肿。
      可是,消了眼睛上的肿痛,又怎么能消去我心上的伤痕。

      读高中的时候,我学到一首词,李清照的《一剪梅》,词的最后是“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每每读到这句,我都会想起十四岁那年,我窝在房间里,捧着一双核桃一样的眼睛,一边难过一边流泪,独自愈合心上的伤口。
      虽然这句诗的本意并非如此,可它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
      而此后无数的岁月里,我再也没有过那样干净纯粹的哭泣,只为一个人流泪。
      所有值得怀念与铭记的,都有关于辛远航。

      我在那天晚上七点钟去了聚会地点——一家叫做“春疯”的KTV。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精神病院的名字,但实际上那家KTV的真名叫“青春疯”,只不过那个“青”字的霓虹灯坏了,在晚上看起来就像“春疯”,但我们已经习惯了,就一直喊做“春疯”,而那个“青”字的霓虹灯也就一直没修过。
      辛远航定了包房,我进去之后,才看清包房里总共有多少人。
      他几乎请来了班里的全部同学。他的人缘一向很好,对每个人也很好,也正因为如此,我从来没有发现他对韩清有什么不一样。
      相反,他总是很亲近的捏我的脸,揉着我的头发让我和他比身高。
      他从不对韩清做这些。
      可这依旧改变不了他喜欢的人是韩清而不是我林非心的事实。
      可见,表面疏离的未必心离得不近,而表面很近的也并不代表心就离得不远。
      至少他从没有让我走进他心里。
      这真是可悲的事实。

      他在晚上八点五十分的时候,向韩清表白。
      因为20:50里,有一个520。
      我看见他手捧一束玫瑰花,很多朵的样子,真的很美。
      他站在她的面前,而我选择站在她的身后。这样,我可以清晰的看见他脸上的每一丝表情。慢镜头就像是他第一次揉我的头发一样。当时,他离我也是那样近,可是,却绝没有此刻温柔深情的表情。
      十四岁的我们或许还不懂什么叫做深情,什么叫做失恋,可是却再也没有任何长大以后所经历的深情与失恋,能够比得上彼年豆蔻时来的真切感伤。
      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叫你变的世故与现实。

      他说,韩清,你能做我女朋友吗?我喜欢你。
      韩清还没来得及回答,一帮同学已经起哄将他们推到了一起。
      然后,韩清低着头接过花,他们拥抱在一起。

      自始至终,辛远航没有看过我,那个就站在他所拥抱的韩清身后的短发女孩,如果仔细一点,还可以看见她眼中无法止住的泪光。
      辛远航,你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让我来看你的告白。
      让我来围观一场别人的幸福,然后见证自己的心死。

      他准备了很多零食和酒,用于庆祝。
      我说,我要去WC。
      他瞥了我一眼,男人婆,你事儿怎么这么多啊!
      我说,这还不是为了看你表白吗,我生生憋到现在的,不然早去了。
      他朝我一个劲的甩手,行,你去吧去吧,真是委屈你了不好意思哈。

      我出了包房,眼泪就留下来,止都止不住。尤其想起今天白天为了消肿还滚了两个鸡蛋来着,全白瞎了,于是我哭的更狠了。
      等我哭完,估计也没法回去了,就发了条短信说我家里有事,先走了。
      等公交车的时候,我收到他的回信——男人婆,你事好多。回去小心点,别惦记我的零食和酒了,我不会给你留的。
      看到后面那个龇牙咧嘴的表情,我也忍不住笑了。但笑过之后,就越发觉得自己贱。因为当我看到那句“回去小心点”时,我的心跳居然还能忍不住加速。
      林非心,你是要有多贱啊。

      可是,有时候,爱情并不讲究理智,除非不爱了。况且那时,我还拥有绝对年轻的资本,去不理智。

      我就这样,为了辛远航,为了我的爱情,去犯贱。
      并且一贱就是六年。

      八年级开学之后,辛远航和韩清的恋情终于明朗于众。
      我依然坐在辛远航的前面,依然和他每天拌嘴吵架,依然在每次作业发下来后,骂他笨得像猪,而他则揉着我的头发鄙视我的身高。
      不是没有人提醒我“今非昔比”,只是我选择置若罔闻。
      直到那一次,韩清亲自来找我。
      如果没有辛远航,我和她会是很好的朋友,虽然这种“很好”只限于友好,但总之,她现在是我的情敌。
      她开门见山,林非心,你能不能离辛远航远一点。
      她说这句话时,让我想起了那个很经典的“你喜欢我哪一点?我喜欢你离我远一点。”的笑话。不过韩清或许更想说“我喜欢你离他愿一点”。
      我说,韩清你想多了,我和辛远航就是很好的朋友,我们之间没什么。
      是啊,我说我们之间没什么,但却没说我对他没什么。
      她显然听不出我的话外之音,但脸上却写满了“信你就是傻子”几个大字。
      这让我非常不爽,我觉得我自个说的挺像那么回事的。虽然它也确实不是真的。
      她说,你是不是喜欢他?
      我说,你指谁?
      你别跟我装傻。
      哦,你说辛远航,没有。我不喜欢他。
      真的?
      比铁骨铮铮都真。
      她还在打量我的神色,我心想,你看吧,能看出破绽我也就认了。
      她终于收回目光,看着我说,其实我知道你们俩之间不可能有什么的。
      本来也就没什么啊。
      她笑了笑,是一种近似嘲讽的笑容。
      我忍不住皱起眉毛,却听到她说,因为我以前问过辛远航,有没有喜欢过你。
      她顿住,不再说话,好象在等我自己发问。真是无聊。
      我摊摊手说,他怎么回答的?
      她说,他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他只喜欢像我这样温柔的女生。

      如果她最初找我的目的只是为了问我喜不喜欢辛远航,那么我承认,我骗了她。
      可是她却用了一种比欺骗更卑鄙的手段来报复我,她对我说实话,说那个人曾经亲口告诉她的话。
      ——他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他只喜欢像我这样温柔的女生。
      原来如此。
      我想她已经得到了她想要的答案——我喜欢辛远航,喜欢的发狂。
      可那又怎么样呢,她终究是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转身离开。
      我看着她纤细的背影,甚至猜想辛远航会不会就等在转角处,观看这一场鲜血淋漓的战役,然后牵着他喜欢的女孩的手,就此走出我的世界。
      又或者,他从来没有进入我的世界,一切只是我自己自作多情。
      我以为他离我很近,就在我的心旁,但现在才发现,他只是在隔岸观火。不论火苗燃的有多疯狂,他始终袖手旁观。
      不为别的,只因他说,我从来没有喜欢过林非心,我只喜欢韩清这样温柔的女生。

      我回到教室,看见辛远航正在和班里的男生拿着扫帚打架。
      好吧,我承认,他拿着扫帚的样子确实有损美感,不过也挺帅的,和人渣一个样的帅。
      我回到座位。
      上课铃响了。老师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沓试卷。
      靠,考试!刚伤完心就要伤脑。
      试卷发下来,我眼观鼻鼻观心的做题,大约过了二十分钟的样子,讲台上的班主任正低着头看报纸,一个小小的纸团从我身后扔过来。
      我只看了一眼,便置若罔闻,继续做题。
      一场考试要考两节课,下课铃响的时候,老师出去了,教室里有了骚动。
      我身后扔纸条的那位,直接拿手指戳我后背,林非心,你干嘛呢,怎么不给我写答案?
      没心情。
      怎么没心情?
      怎么就有心情了!你知道刚刚你女朋友韩清跟我在操场上都说了什么吗!你还记得她以前问你你有没有喜欢过我的时候你又是怎么回答的吗!
      然后便是他哑口无言,愧对于我,抱着我大腿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喊我错了你别离开我我不能没有你balabalaba...........
      我想得挺好,怎奈我心不随我愿。
      当他问我你怎么不给我写答案的时候,我最终回答的是,我当时有道题做不出来,正急着呢,哪有闲情给你写答案。
      他哦一声,然后又问,那你现在做出来了么?
      我随口胡扯,做出来了。
      那你快给我写答案吧,按纸条上写的就成。
      然后我在那张纸条上写了答案,并传回给他。

      多年以后,每当我和男友吵架赌气时,不是不难过,但始终抹不开颜面主动道歉。即使他在电话里气急了说,我们分手吧。
      明知那是气话,我也会依然忿声回他一句,分就分!
      然后,就这样分手了。我也不会有多伤心。
      因为所有的妥协与退败都在年少时期给了那个叫做辛远航的少年。即使他说他从不喜欢我。十四岁的我依旧如飞蛾赴火一般的奔赴着他去。
      张爱玲曾说,遇见他的时候,她是低到了尘埃里的,可她的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朵来。
      我读到这句话时,是十八岁。距离我犯贱的六年结束,还剩一年。
      我想到四年前的辛远航和林非心。在他面前,她不只低到了尘埃里,更是卑微到了骨子里的。
      而她的尘埃,也从来没有开出花朵,只有无尽的黑色的悲伤。
      可是怎么办,谁叫她喜欢他。她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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