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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 34 章 第三十四 ...

  •   第三十四章
      六月二十九号,公安厅将遇难者遗产处理程序移交到法院。我们需要带着小勇到法院处理相关事物。

      这三天,多亏淼淼,她就像一个母亲一样,每时每刻抱着小勇。而让我害怕的是,小勇看我的眼神中,那种厌恶和憎恨正在越来越多。其实到第二天的时候,小勇就已经不怎么哭得出来了,他没有力气了。有时候,他哭着哭着就躺在淼淼的怀里睡着。
      到了法院以后,淼淼陪着小勇,我被带到了另外一间办公室,因为我正式向他们递交了收养申请。
      法院并不同意,因为他们认为我并不具备收养能力,当时,我大学二年级才刚刚结束。

      遗产交接非常顺利,房屋产权归到了小勇名下。

      第二天,我去了一趟学校,用了一整天时间开好了学籍证明,户籍证明,政审材料。
      七月一号,我再次来到市法院,当时负责办理这个事情的是一个副科长,姓李。
      他看完了我的所有材料,对我说:“你的材料都没有问题,但是我们还是必须了解你的收养动机,因为据我们户籍科提交的材料,你和潘潇勇(小勇)并没有直系或旁系血亲。而且最关键的事,你现在还是一个学生,我们认为你还不具备监护能力。”
      我当时真得非常生气,在我心中,这些人办事永远那么程式和官僚,那一天,我编造了一个谎言,我告诉他们,我是潘潮认得一个干弟弟,我多年来一直受潘潮的资助,完成学业。如今,潘潮出了这样的事情,身边没有一个亲人,我如果不收养小勇,难道让他从此成为没有人管的孤儿吗?
      结果,这个谎言我说完就后悔了,因为他们让我去学校开办受资助的证明。

      我告诉了淼淼这件事情,淼淼说:“唯一的办法就是找郭美丽。”
      郭美丽现在还是我们学院的团委书记,他一直和我的关系很好,进大一的那一次艺术节比赛,因为他和我们“同仇敌忾”,所以我们一直当她为朋友。
      可是让我怎么跟郭美丽说这件事情呢?我不能对她坦白,于是我和淼淼商量,再度继续撒谎。

      七月二号,我除了跟潘潮相爱的事情没有说,其他的全部告诉了郭美丽,我把我跟潘潮之间的关系,描述成了兄弟情深。郭美丽听得眼泪直流,他感慨于潘潮坎坷的人生,而她听说了我要收养小勇,也很吃惊。
      我们跟他解释的过程也很复杂,但是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最终还是给我开了假证明——一份我曾经接受过潘潮资助的假证明。

      七月三号,我再一次来到市法院,他们总算相信了我收养小勇的动机足够善意,但是依然质疑我的收养能力。我向他们保证,我一定能够抚养小勇长大。

      七月四号,法院派人上门调查,并最后征求当事人——小勇的意见。这是我最担心的一幕,因为以小勇对我的厌恶和仇恨,我怕他拒绝。如果那样的话,我所作的一切努力都付之东流。
      但是当时我很坚定的想:“即便没有法律上的认同,我也会照顾他。”我甚至很幼稚的想:“反正我有潘潮家的钥匙,我可以随时去他们家照顾小勇。”
      李科长他们不厌其烦的跟小勇讲了一大堆,也不考虑小勇是否能够听懂,而自始至终,小勇都没有说任何话,他既没有看我,也没有看淼淼。最后,李科长问他:“你是不是愿意让张遥成为你的监护人,负责你的生活直到你十八岁?”
      我很紧张。我回头看淼淼,她也很紧张。
      “可以。”小勇开口了。
      一瞬间,我甚至怀疑我的耳朵是不是出错了。但是接下来李科长的话让我肯定了我刚才所听到的话:“那就好了,希望你们以后能够好好相处。张遥叔叔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小勇面无表情的接着说了一句:“他活该!他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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