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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春之光 顾茗我叫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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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茗】
我叫顾茗,从初中我们接触文艺这个词开始,我就一直被人说是文艺青年,原因无他,只是因为我的名字据说够文艺,听到这个说法的时候我一直没理解,直到我的高中好友用她高分贝的北方口音对我说:“能不文艺么?我前半辈子光见过小明,那个明,日月那个明,就没听说过小茗,话说我还特意查过这个字是啥意思,怎么着?你家是开茶叶店的?”
我的好友米莉操着一口豪爽的北方口音把这个说法传遍了整个高二的大街小巷,从此我多了一个外号“绿茶”。
当然,这个外号在某一些女生的嘴里毫无意外地变成装嫩,婊子的代名词。
米莉对此深表抱歉,她表达抱歉的方法就是跑到小卖部把各种牌子的绿茶买回来放在我的桌子上,一堆绿茶摆在桌子上显得相当壮观,我在绿茶堆无奈地抬起头,正好对上米莉澄澈的目光,对着一个如此单纯的家伙我只剩下满腔无奈,我象征性地在绿茶堆里找了找,“怎么没有统一的?”
她张开一口大白牙,居然带着满脸的羞涩:“被我喝了。”
高远曾经对我说,只有你受得了这个活宝。
他不懂,他当然不会懂,米莉是我青春里耀眼的一道光,她仗义单纯得不食人间烟火一般,她是我唯一觉得能够深交一辈子的朋友。
此刻这个青春之光躺在床上,大摇大摆地吃着我削给她的苹果,包着石膏的脚晃荡来晃荡去,青春之光终于在挥霍青春的时候把自己的脚消费了一次,这孩子跟公司楼下的柱子比试谁比较硬,结果柱子以明显优势胜出,米莉骨裂。
“真怀念那段天天上15楼开会的日子啊!!!”她躺在床上站着说话不腰疼,不知道是谁之前天天跟我抱怨那群杀千刀的每天就知道开那些ppt里面充满曲线图的破会议。她悲愤地对我讲“这样公司的业绩就一定能上升么?一群逗比。”
“我怀疑他们现在在开会怎么炒你鱿鱼。”人跟人真的是不能比,我那家公司员工要是做出这样的行为,老早就被扫地出门了,米莉的公司居然还给她带薪的假期,并三番四次地嘱咐她好好休养。
“怎么可能,我是我们公司的吉祥物。”她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是多二的人才能做出这种事啊,我在心里暗暗感叹,时代变了,可是这货居然能够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从学生时代一直二到工作,更难得的是她的公司也能够容忍她,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傻人有傻福?
我白了她一眼,低头给她削第二个苹果。
邻床的是一对老夫妇,老太太摔跤摔折了腿,不幸中的万幸是送医院及时,并没有什么大碍,可是在我眼里最不幸的恐怕是跟米莉同房,这货毕业跟我一个宿舍找工作的时候太能折腾了,不超过十二点绝对不睡觉,就算睡觉恐怕也不安生,说上半个晚上的梦话也不是不可能。
真不好意思啊,我像老太太抱歉地笑了笑,倒是老大爷阔达得很:“这小姑娘挺可爱的,你不在的时候天天逗我们两口子呢,连我都觉得年轻了不少。”
听到这老太太白了他一眼“年轻不少你就有心思了是吧,人家小姑娘才多大啊你就想着祸害她,见到更年轻的你魂都飞了吧。”
“这哪跟哪啊......”老大爷摸着后脑勺,在老太太的白眼中,大声地笑了起来。
我的城市位于亚热带地区,除了外出读大学,我从出生开始就没离开过这城市,我妈总说我是个恋旧的人,其实我只是懒惰,在大学的时候懒得去适应另一个城市,倒不如回到我从小就生活的城市,虽然这座城市在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下变得千仓百孔,但这不妨碍我生活,生活就是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混口饭吃,人生就是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混一辈子的饭吃。
我透过病房的窗户观察这座城市,灰蒙蒙的天空,不知道有多久没看过所谓的蓝天白云了,人们穿行在这座城市里,就像是鱼群迁徙一般。
在鱼群中我看到了一个疾行的身影,只一下就消失在人群中,我的心脏像是之前从来没有跳动过一般努力把它跳动的声音传到我的耳朵里,又或者是四周实在是太安静了,仿佛在我跟世界之间有一堵无形的墙。
不知道多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大概是大一的时候,在跟闺蜜逛街的时候也遇过这么一个身影,当时的我魔怔了一般挪不动脚步,闺蜜疑惑看着我,他大概不懂一个卖冰淇淋的大叔身影有什么好看。
其实我知道不可能,真的不可能,他的最新消息出现在高中的群里,他去了美国的一座海岸城市,那里才有真正蓝天白云,他大概在海岸享受着柔和的太阳光,躺在某个金发美女的怀中,高远高远,他果然如名字一样飞得越来越远。
世界终于慢慢地与我接上了轨,背后米莉的笑声猖狂无比,城市的微风吹到我的脸上,痒痒的很舒服,这才是我的生活。
可是高远,要多久之后我才能真的忘了你。
【高远】
我的女朋友叫做顾茗,在这个学校大概谁都不知道,尽管我们都有着相当高的知名度,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就像从来没有认识过一样,我想即使是我们真的有机会搭讪几句,估计也是极其无聊的日常对话。
当年我高调地追她,但现在两人却如同陌生人一般对面不相识,于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关于高远被狠狠拒绝的传言漫天飞舞,我成了一个又扑街在她石榴裙之下的家伙。
那时候我正跟她在麦当劳吃东西,我吃薯条,她拿着勺子对付她的麦旋风,我突然间想起这件事,于是忿忿不平地问她怎么解决。
“什么怎么解决?”她的眼睛还是朝着麦旋风,压根就没有看我,话说她眼里还有我这个男朋友么?
“地下情真的很不好......”我试着用劝解的语气让她把咱们的关系公诸于世,其实我在乎的不是流言,有时候你遇到一个人,就会恨不得在她身上打上自己的标签,警告别人离她远点。
“没什么不好的。”她轻轻舀起一勺,塞进嘴里“咱们不能那么高调对吧。”
大概是看到我失望的表情,她起身在我嘴唇上轻轻吻了一下,那是我的初吻,麦旋风的味道在我的嘴巴里弥漫开来,我的满腔怨言忽然化为乌有,这就是所谓爱情吧,脸面,原则,这种所谓男人视若珍宝的东西忽然间变得如同脚下的尘土一样微不足道,我只是轻轻牵起了她的手,什么都说不出来。
她像是在研究一个稀罕玩意一样研究我,我终于恢复了说话能力:“咱们,这算不高调么?”
她环绕四周,至少有三个家庭的成员在用愤怒的眼神看着我们,其余的一副世风日下的表情,她俏皮地吐了吐舌头,拉起我的手,逃跑似地逃离了麦当劳。
很多年后我还是会回忆起这个场景,时间像沙子一样逃离我的控制,我惶恐地希望抓住它们,它们嬉笑着,无视我的阻碍逃走了,只剩下一些吸附在我身上的尘埃,剩下的都是回忆。
我抓着回忆,我只剩下回忆,然而现在就连回忆也开始变得模糊不清,我有多久没见过她了呢,她的面目也开始变得模糊不清,不管是她对着我开心地笑,还是她冷漠的目光,还是她流泪时候的脸。
她说再见,再也不见的再见,我不信邪,穷追不舍的时候,原来她就已经模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