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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cat和林哲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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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静静坐在这喧闹迪厅的一角。
远处的人群已在狂欢,灯光忽明忽暗,隐隐约约闪烁出他们眼角的笑意、额上的汗珠。
这里,似乎每夜都很热闹。
我像一个无关的旁观者,冷眼看着一切。
丁丁原来要陪我发泄的,但我没同意。
或者我真的做什么事都淡淡的,不经意的,和唐宋分手,大概也是这个原因。
那天,天气很好,有薄薄的云,浅浅的阳光,我和唐宋就坐在地毯上,阳光斜斜的洒进来,他抱着一把吉他,边弹边唱,反反复复就是一句“Where ever you go,what ever you do ,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我抱着膝盖,长发遮住半边脸,出神的听着。
唐宋忽然叹了口气,放下吉他。“我们分手吧,阿cat。”他说,我震了震,拂起头发,困惑的望着他。“分手吧,阿cat。”他重复。他的薄唇很坚定的抿着。我笑了,事后我才想起,那时候我根本是应该“哭”的,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哭,所以便笑了。“好的。”我很和气的说。唐宋犹豫了一会儿,“吃过晚饭再走么?”他问。“不了,”我笑,“再见!”我站起身,走到玄关换鞋,他跟来,低声问,“恨我吗?”“不,你有你的自由。”我淡淡的,换好鞋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真可笑,大学伊始的感情,你侬我侬,七年后却如此荒唐的落幕。
我不知道自己是坚强还是软弱,我只是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最后想到了丁丁。
“你被唐宋甩了?”丁丁难以置信的喊着,“行了,”我蜷缩在沙发里,“你非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失恋了么?”我觉得很累很累,我想睡。
丁丁“腾”的一下站起身,“我去找唐宋算帐!”她怒气冲冲。“省省吧!”我仍是懒懒的,“变了心的男人,就是泼出去的水,你还想收回来么?”我长长的叹了口气,“再说大家毕竟都还是老同学、老朋友,都说了分手了,别做的太难看。”
丁丁不响了,盯着我,“阿cat,你到底在想些什么?你和唐宋……”她犹豫了一下,望着我,我咬着手指甲,闷声不响。
丁丁叹了口气,想了好久好久,“唐宋和我说过,”她说,我没有搭腔,继续咬指甲,丁丁接着说,“你们似乎一直都很平淡。”“唐宋受不了。”她很快又补充了一句。
不重要,什么原因都不重要,分手才是最后的事实。
我拿起一绺头发,在手指上绕呀绕,丁丁急了,“阿cat,你没事吧!”我朦朦胧胧一笑,“我累了,丁丁,我想睡觉,我要回家。”
家,永远是我避风的港湾,也是我一个人悄悄舔平自己伤口的地方。
但是此刻,我却成了游荡在夜街的幽魂。
我站起身,把扑朔迷离的灯光和醉生梦死的狂欢抛在身后,我不能因为唐宋而放任自己,除去唐宋,这世上还有很多爱我和我爱的人。
我要振作。
走出迪厅,迎面一阵冷风,使我的头脑清醒了不少。
没有唐宋,我的地球仍在转动。
于是,我决定要让自己“开心”,不管有没有唐宋。
于是,在丁丁家的小型Party中,我成了常客。
时常,我只是抱着一只枕头,静静的偎在沙发里,静静的看着别人跳舞,聊天。
我不会喝酒,也不会抽烟,这都是唐宋严加管束的结果。只有这一点,我到现在仍感激着他,否则,我不知道自己会堕落成什么样子。
丁丁一直把单身的男宾往我这里推,我淡笑着,say sorry,到后来,笑容似乎都凝固在了脸上,有点滑稽。而被拒绝的男宾,很快便找到了女伴。
丁丁的面子够大,这些单身男宾几乎个个都是钻石级的王老五,也难得他们来看貌不出众的我的脸色。
我甚至没有化妆。
只是穿着一件纯白的薄衫,一条深蓝的长裙,披散着我的长发,冷冷的,淡淡的做我的“壁花”。
后来我想,原来“壁花”有时也是幸运的,如果不是这样,或者就不会遇到林哲。
那是在丁丁的生日舞会上。
我依旧蜷在沙发的一角,看着丁丁神采飞扬,像蝴蝶一样在来宾中穿梭来往。她穿着一袭鲜红的法兰绒露肩晚礼服,别着一枚铂金镶钻的胸针,她并没有佩戴其他的首饰,但有这么一枚设计精巧又价值不菲的胸针,已经足够了。
我欣赏丁丁。
我们七年前就已经是朋友了。
男人所谓的“朋友”,多是“两肋插刀”式的性命之交,而女人所谓的“朋友”,更多带着“同一战线”的意味,“战线”可能牢不可破,也有可能溃于蚁穴。而我和丁丁的“战线”,无疑是前者。
欢乐的乐曲响起来了,丁丁和她的男友跳起了第一支恰恰。在他们的带动下,整个舞厅刹时溢满了热闹的气氛。
我像在看一出热情洋溢的百老汇歌舞剧。
我静静的看着。
我不会跳,也不想跳。
后来林哲告诉我,他看见我时,“惊为天人”。然后又特意补充了一句,天人就是世上不存在的人,再说白了,就是世人凭想象塑造出来的人,比如说:教堂穹顶上有两只翅膀的小朋友。
林哲很幽默。
正是他这种“妙手偶得之”的幽默,使我和他成为了朋友。
只是朋友。
我们会在电话里聊天,从拉奥孔谈到哈姆雷特,从尼采谈到叔本华。我惊异于他知识的渊博。在电话里,我们往往一谈就是二、三个小时。但我们却很少见面,他约过我几次,无非是看菊展、书展什么的。
我以三比一的比例推掉,约三次,推一次。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半年。
可我们仍是朋友。
不能说,因为唐宋的原因我对天下的男人失望透顶,可我只是觉得,我对林哲没有那种感觉,至少现在。
滑稽的是,我居然还碰见过一次唐宋,他和一个大眼睛的妩媚女孩走在一起,而我,正在和林哲谈笑。
因为我们是朋友。
唐宋盯了林哲很久,我有点尴尬。是林哲先伸出手的,唐宋碰了碰他的手,便拉着那个女孩一言不发的走了。
林哲没有丢我的脸,他是一个绅士。
当天晚上,唐宋就打电话给我,劈头第一句话,“他是谁?”“朋友。”我答。“阿cat,他是不是你的男朋友?”唐宋声如寒冰。我笑,分手是谁提出来的?“使君自有妇,罗敷亦有夫。”我一字一顿的说。
然后,我并听见了砸话筒的声音,我感到了一种充满罪恶感的欢乐。
从此,我再也没有看见过唐宋。
或者丁丁已经告诉过林哲我的全部,总之,林哲也从未问起过我的往事。
我们仍是平平淡淡的做朋友,平平淡淡的过日子。
在丁丁的Party中,他已经成了我的固定舞伴,原来,学会跳舞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就像忘记一个曾经在自己生命中刻下伤痕的人,并不是很困难。
林哲带我去采过火红的枫叶,带我去数过夜空的星星。带我爬过山,带我看过海。他和我聊他的父母,聊他的童年。
我明白他眼中的温柔。
但我只想和他成为朋友,就像现在这样,不好么?
可是后来,我才明白自己原来是一个多么顽固的不可救药的疯子。
在我与林哲相识一年后,他消失了。
丁丁告诉我,他去了日本。
她没有告诉我为什么,她以为我知道。
我确实知道。
于是日子又回复到从前,没有林哲,我还是我。
每夜,不再期待电话铃,只是无数个梦中,都有林哲的笑脸。
在丁丁的Party中,我裹紧毯子蜷缩在一角,孤零零的咬着手指甲。
书桌的玻璃板下压着一片枫叶,殷红如血,那是林哲送给我的,如今,上面已盖上了一张白纸。
如果往事,也能盖上一张白纸。
林哲只是在日本,丁丁说,他随时都可以回来,但他在等。
我知道他在等什么。
我也在等。
等着重新接纳自己的时候。
一别,就是三年。
在这三年里,丁丁与深爱她的男友结了婚。不久,便有了自己的小baby,我便成了baby的干妈。
丁丁收心养性,一心做个家庭主妇,有时候在电话里唠叨,连骂丈夫的口气都是甜甜蜜蜜。
Baby满周岁,在丁丁家吃完饭,我独自走在深夜的街头。
天有点冷,也有点风,我的长发在空中飞舞中。
我向深黑的夜空望去,几点寒星,冷冷的望着我。
曾几何时?我和林哲也在此时此地看过星星?
我紧了紧衣服,仿佛那还是林哲温暖的外套。
就在这初冬的街头,就在这初冬的长夜,忽然间,我泪流满面。
以后我便明显疏远了丁丁一家。丁丁在电话里骂我没良心,我只是很客气的推诿,用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虚伪得连我自己都觉得可怕。
我的手指甲已被咬得光秃秃的,没有什么好咬了。
蛰伏了好久好久,终于有一天,丁丁说要我陪她买衣服,我原想推托,可是一瞬间,不知道为什么,我改变了主意。
在和她拎着大包小包回来时,路过一家服装店,它的玻璃橱窗中正展示着一件黑色的男式风衣,我的心一动,林哲穿上它,将是如何的挺拔俊逸!
买下吧,我苦涩的想,就算是补送的生日礼物也好。
我买下那件价格不菲的风衣,看着店里的小姐将它包装好。丁丁一直若有所思地望着我,却什么也没说。
谢谢你,丁丁。
我们悄然出了店,一种难言的气氛弥漫在四周。
横穿马路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些什么,就那么怔住了,就在这车水马龙的街上。
接着,仿佛从天际传来的一声巨响贯穿了我。我的眼前泛起了一片血红的雾,我听见了丁丁的尖叫和人群的喧哗。
最后,我终于又看见了林哲的脸。
永远带着温柔笑容的脸。
林哲!林哲!林……哲!
五年后,林哲回国了。
原本,五年前他就该回来的,他没有勇气,但毕竟,他还是回来了。
林哲身着黑色的风衣,站在矗立着十字架的洁白墓碑前,墓碑顶上,雕塑着两个洁白的小小天使。一位名叫阿cat的女子,就长眠在这里。
林哲缓缓地抚摸着墓碑,一如当年抚摸着阿cat的长发。
远处,渐渐的又走来了一个身穿黑衣戴着墨镜的男人。他走到林哲的身边,阿cat的墓前,摘下了墨镜。
唐宋。
“你爱她吗?”唐宋淡淡的问。林哲没有回答,但是他望着墓碑的眼光却说明了一切。
唐宋走了。
一个孤独的黑色人影渐渐淡去,就在他戴上墨镜的一刹那,林哲看见了他眼角在闪亮着什么。
“阿cat,我会再来看你的!”林哲许诺。
一阵狂风,吹起了林哲的黑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