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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尘远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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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的故事,遥远到早已同时光融成一片,有时我也会想不起,这究竟是不是我曾经真实的记忆,或许只是我某日无聊编织了一个悠长悠长的梦境而已……
公元2006年,冬。
“兰灵,给我递下那边的盐。”
“兰灵,过来帮我把这盆水果端到客厅里去。”
“兰灵,帮我把蒜剥了。”
“兰兰……”
“兰兰”
“欧阳兰灵!”老妈操着沾满菜叶的大勺从厨房探出一个脑袋,看到盘腿坐在沙发上的我一只手臂弯里挂着我家酣睡的十三爷,另一只手正往嘴里送剥好的橙子时,我感受到了深深的杀意。
根据我和我妈同居这么多年的经验,现在我如果不马上站起来给她递盐并把水果端到客厅再把蒜剥好,她手里挂着菜叶的大勺很可能会扣到我头上。
把缠在我胳膊上的十三爷随便挂在一边的沙发上,我对着厨房门口的老妈眨眨眼弯弯嘴角,然后一头扎进厨房给她做牛做马。
十三爷是我养的猫,取名十三是因为这猫实在太傻气,至于爷,则是因为即便它很傻,我依然好鱼好肉伺候着它,就像伺候大爷似的。
而我,兰灵。听起来有些像北朝著名的美战神兰陵王,不过,现在的兰陵,只是湮没于历史的一个古地名,那片土地如今改名枣庄,我的名字,只不过是因为当年我老爹老娘是在枣庄插队当知青时看对眼的,为了纪念他们伟大的爱情结晶,我就有了这样一个名字。
对于这件事,我很庆幸还好当年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把他们分配到枣庄上山下乡,而不是西双版纳、内蒙古这些地方,想想如果我的名字是欧阳版纳,或者欧阳内蒙,我大概会抑郁一辈子的。
关于我老爹和老娘的故事,平凡而狗血,平凡之处就像大街小巷里每天都会发生的家长里短,甚至无聊。他们在枣庄相识的第二个年头,轰轰烈烈十年的□□就这么平静收尾了,作为第一批回城的知青,老爹带着老娘回到了我们现在居住的这个城市。
他们并没有急着马上结婚,当经济复苏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的时候,老爹开始创业,从倒卖港台贩来的小商品开始,老爹凭着一副英俊潇洒的好皮囊和惊人的商业天赋,不到十年就办起自己的公司,规模也是不断扩张,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自然而然,而立之年的老爹终于想起十年来不离不弃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女人,就是我老娘。即便有了钱,他们那代人还是朴素,没有鲜花,没有钻戒,1982年,两个人扯了证,第二年生下了我,取名欧阳兰灵。
原本故事到了这里可以继续平淡如细水长流,就这么一直流淌到世界的尽头,一家三口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像每一个童话故事的结局一样。
直到我六岁。
六年里老爹的生意越做越大。36岁的我爹,一米八,有钱,身材还没有走样,各地奔波做生意,常常忙得无暇刮胡须,十足的招蜂引蝶体质。
很明显故事会朝着什么方向呼啸着发展而去,别看我老妈现在分分钟能变成女汉子,把我治得服服帖帖的,其实当年和我爹结婚后,她就做了甩手掌柜,经济上的事一概交给丈夫,自己专心做饭带孩子。
所以,当老爹身边的年轻小姑娘前仆后继地贴上来的时候,我娘傻了眼。
这么多年来,我总是想,当年我爹其实未必真的做了背叛家庭的事,那些倾慕他的女人也不是他所能控制的,只是这种程度的打击已经足够让当年的我妈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