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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西装与黑长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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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琼出生在榕城的一个清晨,家庭和睦,琼,美玉满含爱与期许。住在对门的林韶哥哥长他一岁他们两个青梅竹马,一起长大,迈过幼稚园,打闹到小学,在高中教学楼后的小树林里偷偷亲过,看着彼此傻笑。在最美好的时光里相偎相依,成了彼此生命中的一部分。大学时他开始喜欢穿白西装和黑长裤从装成熟到变得成熟,只是对她一样的好。然后在大三的上学期的第一天他作为交换生到美国念书,在那里慢慢生根打拼开始创业,而她老实念完大学,在一个小有名气的杂志社当专职作家,专门写骗眼泪的言情小说,拿着可观的收入,然后遇到他顾桐。
十几二十年的配伴感情又浓又厚,充满了亲情,溢满的友情,爱情的幼芽被慢慢浇灌。那么那么重要,最美好的岁月中处处有他的身影。幼儿园时总会把零用钱拿来给她买糖吃,小学帮她把后座总爱扯她辫子的男孩子揍的满地找牙,高中时情窦初开瞒着家长和老师,开始偷偷的恋爱,大学时变得更加努力说让她以后只要乖乖在家当米虫就好。那个爱穿白西装黑长裤配着红酒吹吹牛的男孩,少年,男人在她过去的生命中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迹。
刚刚失去他时,过得犹如行尸走肉,为什么要渐行渐远呢?是不是太熟了就不重要了。还是你发现其实你根本没有喜欢过我。祝你和那个女孩幸福。不过还好,他只是远走他乡,年节还会发来问候。她只是将自己关了一天就恢复了。两家人也依旧友好只是不再谈儿女亲家了而已。
时间悄然逝去,离当年已经五个年头了,她留了长发开始穿过膝的白裙子。
步伐匆匆向杂志社走去的陈琼,在经过广场时还是忍不住停了下来,看着当初他告白的广场喷泉一如往昔在阳光下反射着夺目的金光,当年卖唱的小女孩依旧唱着爱情买卖,许多对小情侣腻腻歪歪勾起了无限回忆,目光慢慢游移在红旗下停住是他!显然他也看见她了,白西装黑长裤和一身与白西装不符不羁的气质。“暖暖,最近还好吗。”“林韶哥,你这么在这,什么时候回来的都不告诉我。”“今天刚回来,刚刚从你家出来好吗去啦啊,要哥哥载你吗?”
“不用了,很近呢,马上就到了。”
又遇到了他,不过一切都过去了时间医好了顽疾。
谁也不知道,五年前失去了一个重要的人的她是怎样的崩溃,过得近乎行尸走肉。幸而,她得上天厚爱,在大三那年遇到了学长,他创办杂志社,他当老板,她当写手一起闯过难关,迈过低潮。她的男友兼老板也爱穿白西装和黑长裤,一身温润的气质衬得是公子世无双。和他从来都不一样,洁身自好从不招蜂引蝶也不做中央空间,也已经见过家长,正式进入谈婚论嫁阶段了。现在这么幸福,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
不可置否,我对林韶哥还是喜欢或许爱着的。也或许是太长的陪伴融入了骨髓。只是过了这么久,当初的裂痕那么深,已经来不及回头了。最重要的是我爱上了学长,并且愿意与他不如婚姻殿堂,在这细水长流的爱情中失了防总之各自安好才是最好。
一个女性杂志的签约写手,在她的记忆中那个喜欢穿白西装和黑长裤,与红酒相得益彰的他,在同样的天气同样地点同样的卖唱声中重遇。这个世界上最可惜的是错过,而最幸运是错过的那个人即使再次遇见也宁可一直错下去。这是她写的第一部骗女孩子眼泪的故事的开头语。为什么呢?因为啊,她遇到了另一个喜欢穿白西装黑长裤的人,然后慢慢学会了重新爱与珍惜。青梅竹马是牵绊不是陪伴。
我的故事结束了,只是想告诉大家走出过去让时间送给你新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