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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咖啡啤酒 一个人在 ...

  •   一个人在咖啡厅等人。
        终究还是一个人。
        Classicalcoffee。
        每个咖啡桌上,都放着一个浅绿色看起来旧旧的感觉的花瓶,插着一些颜色较浅的假花,铺上的是夹杂浅红色条纹的橘红色桌布。
        两面墙都是木制书柜,整整齐齐、高高低低地放着书籍,留着一个空地放着一部古老的收音机。
        书柜横栏还夹着一些古老的黑白照片,像是旧电影般片段,一幕幕重演。
        中间那面墙挂着七八个古老时钟,款式各不同,所调的时间都一样,滴滴哒哒的声音清晰可听。
        大门旁边还摆着两三个藤椅,供人舒服的半躺着。
        一直和那时候一样的布置,什么都没改变。
        宋星也一直坚持到这个地方。
        曾经喜欢过,迷醉过的地方。
        现在,不能说是不喜欢。
        只能说是怀念。
        下午三点钟。
        整个咖啡厅加起来的客人不超过五个人。
        静静地。
        此时咖啡厅的音乐是老鹰乐队的Californiahotel。
        美妙的旋律,没有人会拒绝这首经典之作。
        宋星非常喜欢这些怀念的味道。
        他坐在藤椅上,闻着手中巧克力咖啡散发出来的缕缕清香,顿时一阵心旷神怡。
        他喜欢的味道,不管经历多少,总能让他感到舒适。
        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双手握着咖啡杯,闭着眼睛,安静地品尝自己喜欢的咖啡。
        此时,脑子里没有思维,空白回荡的一片。
        这是一种享受。
        Enjoy-myself。
        属于宋星的享受。
        十分难得的享受。
        如果有人破坏这种享受,那后果将会是怎样?
        如果是男人,他肯定会付出巨大的代价。
        如果是女人,她也肯定会付出足够的代价。
        现在,就有人来破坏宋星的享受。
        手机响了。
        是个男人。
        “Double”
      睁开眼,看着手机上闪烁的名字,宋星会心一笑。
        他死定了!
        摁下了接听键。
        “钉子,你在哪里?怎样?去清远漂流还算愉快?”电话那头的声音有点高昂。
        “本来还算愉快的,可是接到你这个电话就不愉快了!”宋星无奈地笑笑。
        “哈!你现在在classicalbar?好吧,好吧,鬼知道你一回来就去那个鬼地方。晚上我自罚五杯。可以吧?”
      Double总是喜欢把classicalcoffee称为classicalbar,正如他喜欢去的酒吧感觉。
        “五杯?十杯的话我就可以考虑放过你!”
      “十杯?成交!今晚十点去接你。”
      挂了电话,宋星无奈的摇了摇头,出乎意料,想不到这家伙这次答应的那么爽快。
        继续仔仔细细地喝完属于我的咖啡后,回家洗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
        换上运动服,在附近的体育馆操场上跑了五圈。
        再回家洗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
        宋星喜欢跑步。
        喜欢跑步后的大汗淋漓。
        在绿色与褐色之间,奔跑在天空之下,让自己的心能感受得到属于自己的跳动,还能呼吸,还能奔跑,还能够活着,这感觉真好!
        生命不仅在于运动,还在于洗澡。
        洗澡是一种洗涤,把自己当做衣服洗涤。
        洗涤的意义在于干净。
        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表层干净都做不到,还怎么做人?
        每个人都会戴面具,如果真的揭露面具下的真实,那将是一片凄惨的世界,行为举止将会格格不入这个世界法眼,倒不至于会做出灭世的行为,只是希望表层能够干净,能够看得见干净,不至于成为表层肮脏的存在,这种存在,相信自己都会讨厌自己。
        一个连自己都讨厌自己的人,这种存在便毫无意义,如果继续存在,将会成为世界罪恶的根源,于是,死便不可避免。
        或者可以说,跑步这项运动,它可以避免死亡的发生,它是有这项功能。
        跑步,与伤悲无关,与快乐无关,它只在乎生的存在,仅此而已。
        突然地想起这些,宋星便想起了一位跑步先生——村上春树。
        他33岁开始,每天跑步的公里数都让他成为敬佩的数字,光是这一点,就是个值得成为敬佩的人。
        等待Double的时间就在宋星敬佩的人的文字下一溜而过。
        夜晚十点钟,Double和他的小老婆——Ford福克斯出现在宋星的视野。
        “好久不见!”
      这是个看起来阳光帅气的男孩给宋星的夜晚打了声响亮的招呼!
        “是好久不见!”宋星打开后座的车门。
        Double一直都是让女人坐副驾,让宋星做后座,他的理由是:万一发生车祸,后座才是安全的位置,女人一般都是初识,而你却是属于老相好。
        其实也只是十天未见而已。
        但彼此用好久不见这个词丝毫不觉得怪异,对于他们,十天未见的确是好久不见。
        “不,你不用坐后座,坐前面来!”Double制止了宋星的行为,“今晚我和你去喝酒。”
      宋星注意到不同两个词。
        之前Double一直用的都是“今晚我们去玩。”
      现在是“今晚我和你去喝酒。”
      “我和你”,只有两个人,而且现在还是两个男人,而“我们”,可以是三人,可以是四人,但肯定是有个女人,有女人,Double才喝得有意思。
        “玩”,玩可以是喝酒,泡妞,玩乐,“喝酒”,喝酒只能是喝酒,除了喝酒,别无其他。
        “好!”宋星没有问其他的,便坐了副驾座。
        但是,宋星还是忍不住地问:“安全不?”
      “嚓,你丫的,相信我的技术,绝对是比安全套还安全!”Double笑道。
        嚓,是他的口头禅。
        一直认为有个口头禅的人都是生活得很不错的家伙。
        事实上,只要没有喝酒,他的驾驶技术宋星还是信得过的。
        “上上吧”。
        这是个热情喧嚣的夜场。
        是Double口中的缩写“上吧”,也是Double的主场。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场,那就你去的次数最多的地方,比如说床,绝对是属于你自己的主场。
        在“上吧”的次数,Double绝对比他家的床上的次数要多得多。
        对于“上吧”的喜爱,Double说过:全赖它有两个上,是double上,自然是属于我的主场才行,它在呼唤着我说“Double,上吧!”。
        所以,他来了。
        所以,宋星也来了。
        大概是从十五岁开始,读高中,上大学,刚开始工作时候,宋星和他一直就在同个城市,彼此间的感情可是丝毫不敢懈怠。
        他们坐在熟悉的卡座。
        看着今晚的灯光过分绚丽,四处炫丽,不断地留下光彩的影子。
        蓝带啤酒。
        这是作为男人的啤酒。Double如是说过这样的话。
        Double给自己倒酒,嘿嘿笑道:“是十杯吧?少喝两杯行不行?”
      “不开车,又没有女人帮你喝,你说可以少两杯吗?”宋星怎么可能放过这家伙呢。
        没有这样的先例,宋星不可能放过他。
        “嘿嘿,好!也只是才十杯而已!”Double知道规矩,咧嘴一笑,“慢慢喝行不行?”
      “半个钟内。”宋星觉得自己已经很仁慈了。
        他试过,有一次,下午三点钟打电话给Doube,这个时段他竟然还在和女人上床,那天晚上,宋星的结果是十五分钟吹完三支蓝带。
        半个钟,Double撑着腰,很艰难地把嘴里的气泡压回肚子里。
        他已经喝完十杯。
        第一回合,他输了。
        “嚓,肚子大了,撑死我了!”Double深深地呼了一口气,咧嘴一笑道:“怎样?你的旅游有没有ONS?”
      “你觉得会有吗?”宋星面无表情,喝了一大口。
        “我觉着,肯定有呢。你心里偷着乐吧?果然没有看错你,你果然是个仅次于我的勾搭能手!怎样,有没有拍照?”Double大笑道,捶了宋星一拳。
        “你猜错了,倒是遇到个比较聊得来得有意思的女孩。你以为我是你?我会乱拍照?”宋星没有理他。
        “钉子,做人要厚道!那个女孩怎么有趣法了?”
      “说话有趣。”
      “比如?”
      “她认为世界上真的有鬼,她说她一直想遇到。”
      “嚓,不是吧?竟然有这样的女孩存在?介绍给我?”
      “你觉着可能吗?”
      “要不,你多喝两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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