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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熊孩子杰森的日常(三) ...


  •   在索格里斯山脉连绵不断的群山中,韦恩山仅仅其中一座不起眼的山,它让那让人难以攀爬的的海拔比起它的兄弟们——索格里斯山脉的其他山峰来说,就显得格外的矮小,它们的关系就像是巨人和矮人,若是把其他山叫做山的话,韦恩山只能叫做丘。

      它和它的兄弟们在米娅里达平原北部异军突起一样的,连成排,手拉手一样的仅仅靠在一起,形成了一道不可越过的天然防线。

      人们说,这是神为了保护世人,为隔绝幽谧森林里地邪恶势力和更北方的未知力量侵入而在空中一划,索利斯山脉便拔地而起。想要到达北部的幽谧森林,只有韦恩山这么一条路,即使这样,也还需当地的人们领着你走过陡峭的山路。

      那些孤山山顶常年堆积着常年不散的积雪,了无人迹,寻常的鸟儿也无法飞上,站在韦恩城的钟楼向韦恩山的俩侧抬头眺望,那些沉默的孤山,偶尔可见巨鹰在盘旋。

      这座为了防守而建立的军事化的早在几个世纪前就存在着的城市,比起那些由从庄园里为自由而出逃新建的城市要古老的多,也破旧的多。

      走在这个城市里,依稀可以看出当年这座城市的模样,巨石垒砌或还有直接凿进山壁里房屋,窄小的街道。过早的建立,使得这座城市的格局远远不如那些专为生活而建立的城市那样规划的井井有条,有足够的空间给人们居住生存。

      人们在陆续的几个世纪里,陆续的搬出了这座城市,到山北侧的空地以捕鱼农耕为生,或者与韦恩山相连的山的山脚下以打猎采药和铁矿开采为生。只剩下单纯从事武器防具制造业和一些加工业的人们至今仍旧生活在城内。人们会按照自己的日程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到城里去买卖交易。

      每天都是集市,每天都在狂欢。无论是技艺高超满脸沧桑的老猎人,还是神色匆匆风尘仆仆不远万里来到这座小城购买精铁制造武器的骑士和勇者,亦是拖家带口的赶着牛车拉着货物进城的当地人,都会在此停留落脚。

      城中的酒馆和小旅馆随处可见,为这些过客提供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愿意进去小息片刻,小小的那么喝上一杯,价格从几十个铜币到银币不等,聊聊天,听听八卦,缓解一下疲劳。

      在韦恩城,几乎人人都爱酒,人们的生活里离不开酒。酒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当地人甚至把酒当做是“生命之水”。人们几乎是一下子就爱上了这种来自其他城市,从远方以高昂的运费运到韦恩城的被成为酒的液体。

      几十年前,韦恩城的大街小巷里随处都可以捡到喝的烂醉的人。酗酒成了常事,喝酒闹事,抢劫,偷窃,斗殴都也成了常事,你不可能和一个酒鬼讲道理,那段时间城底的地下监狱里几乎满员,整座城市的人都在狂欢,几乎瘫痪。

      这根本就是毒药。

      城主为此大为恼火,颁发了一系列的惩罚措施,惩罚这些喝酒无度的闹事者,酗酒闹事者三年内不得沾酒,并同时罚款个人全部财产的三分之一,与此同时,在三年内欢迎大家举报监督,检举有奖,若在此期间内仍旧沾酒,则强制进入监狱戒酒。

      如今,酗酒闹事者几乎不见,但仍旧有倾家荡产酒醉而死的现象发生。可见此地人们对酒的狂热追求。

      杰森正是看中了这一点。

      随着他的发明创造事业越大,投入的成本越多,大大小小背着芮姬从成立采购的瓶瓶罐罐和草药香料,几乎让他走入了瓶颈。在从最初的“你怎么可以这么奢侈!”变为如今的麻木的珀西旁观了所有经过。在抛出穷人对富人的羡慕嫉妒后,还有着“土豪,我们做盆友吧!”这样的抱大腿的心理。

      即使是芮姬每个月会因为杰森有用的小发明而奖励他,还有他们卖掉发明所获得钱,也渐渐开始无法满足杰森的研究所需。

      特别是在芮姬坚持拿出重金送给城中有名望的主教约雅斤,委托他不是以作学徒的方式教授他们知识,文字后,期许他们可以成长像贵族那样有学识的人后。这个举动几乎是瞬间清空了芮姬积累了从来到韦恩城到如今几年的全部积蓄。

      一朝回到解放前。

      尽管自觉在和杰森认识后就变得越来越厚,“不好意思是什么,可以吃吗!”的珀西也觉得非常的羞愧,他本来坚持付掉自己的那一部分,杰森那些小发明卖后分给他的钱,他几乎一个字儿也没有动,但是芮姬以话威胁他,如果要是他硬要自己付的话,就再也不要来找杰森玩了。这种好意让珀西恨不得把自己卖给芮姬做牛做马,作为一个穷小子,读书这种事,是他根本想象不到的。

      对外的说辞是,芮姬找了门路送两个孩子在教堂干杂活。看在几个银币的份上,老汤姆成功的闭上了嘴巴。

      即使有再多的钱,没有门路,那些有知识有学问的人也不会愿意教平民读书写字,万恶的阶层,他们认为平民是没有资格学习这些的。

      他以为自己将来不是像父亲一样做一个老渔夫,就是会被父亲卖给其他的手艺师傅做学徒。

      童年里那个骑士的梦早已被现实击碎,被他埋藏在心底。可却在杰森那里得到了最大的支持,如果不能成为一名骑士,你也可以成为一名自由的冒险家。

      他开始考虑生活新的可能。芮姬一家给他的,是他永远都没有办法回报的。只能加倍的,加倍的在各个方面去回报他们的恩情。

      虽然有时候的杰森让人狠得牙痒痒,比如说,在他三番五次抱怨自己没钱,活不下去的时候。

      万恶的有钱人!!

      杰森眼泪汪汪的表明,真的很穷啊。

      为了拯救他们的钱包,准确的说是杰森自己的钱包。他们开始旧事重提,洗刷过去酿酒失败成醋的阴影,重新把酿酒提上了日程。

      为此,两个熊孩子趁着每八星日里休息的后三个星日,从城里回到小镇马不停蹄的搞发明。为了节约花费,不惜以身犯险,结伴的偷偷跑到小幽谧灌木丛林——因幽谧森林不断内缩而形成的外围地区,会有胆大的猎户光顾。去摘一些野果子,作为主料。

      托他好酒成性的老爹汤姆的福,珀西对酒还是有所了解的。酒这种东西用农作物作为原料不是常识吗!早就习惯杰森的不靠谱了,就当陪他玩了。

      我真是个好哥哥。比杰森大上俩岁的珀西有些感慨的想着。

      摘果方案由杰森提供,珀西带领杰森共同完成,身为主力大军的珀西其实想在这里尝试着去猎一些诸如兔子,鹿一类的小动物,锻炼自己的捕猎技巧,摘果子什么的,完全属于顺带。但是不知道事情真相,完全被蒙在鼓里的杰森还为有野味吃,基友如此上道而感到沾沾自喜。

      捂脸。

      但是,还真让杰森成功了!杰森的不靠谱就和他的那些不可思议的创造一样。十几个小罐子揭开后的酒香,让珀西大呼奇迹。他们陆续的采摘了三种不同的野果子,汁水糖分多得萄荔,酸甜的树莓,还有味道独特有些发涩青草味道的蓝星星。分别按照单一和混合成分先后酿造。当俩个孩子每个罐子一口,也喝得脸通红,醉醺醺的。只等到酒劲过去,酒味散过才敢回家。

      “请叫我奇迹小达人!”丝毫没有只是在借鉴前人生活在二十一世纪青年的愧疚感,杰森把那些拙劣的模仿都想当然的当做了自己的发明。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天才一样的人物,比起什么爱迪生之类的,也就差了那么一点点。

      因为用掉的原料来自小幽谧灌木丛林,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背着芮姬在暗中秘密的进行的。许久不背着芮姬做点什么,就好像浑身不对劲似的。地下党一样的行为让两个孩子,咳,准确的说是有着童心的青年人和一个少年感觉格外的刺激。成果出来后,也格外的有成就感。

      在简单草草的谋划了一番后(其实根本没有谋划),两个孩子在去城里读书的时候就随身携带着一小罐萄荔酒,打算将它高价卖掉,换取最近的研究经费。

      半年前从米娅里达平原最南端的艾尔维利城来到最北端的韦恩城走马上任成为城内巡逻骑士的本,也算给这座人员变动几乎没有的小城填了谈资,算得上是初来乍到。

      人们总是会在闲聊中提起这个气势非凡英俊狂野的高大骑士,提到他枣红色膘肥体壮的战马,还会提到他左脸上那道从眉过眼到脸颊的伤疤,偷偷揣测着他的来历,经历过什么。

      人们常说,骑士的疤,可是当做是勇士的证明,是勇敢者的勋章。但是不包括明显在脸上的,当一个骑士年轻时,若是坏了脸,基本就没了往上爬的可能。世道不公,一切参与者都要遵守游戏规则,由当权者规定的。

      身为艾尔维利城中伯爵私生子的他,偏偏要比正室那不成器的少爷要优秀得多,年纪轻轻的靠自己成功通过考核,成为了骑士。碍了某些人的眼,在躲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算计和阴谋后,认清事实真相的他终于感到厌倦,不想再躲了。

      母亲去世后,老伯爵的声色犬马和莫不重视,伯爵夫人的阴险狠毒的嘴脸,正室少爷轻蔑的态度,种种的种种,几乎是他整个童年少年乃至青年时光的噩梦。对那些从未终止的暗害和黑手终于失了耐心,不愿意披着皮囊假意浑浑噩噩的活下去。

      踏进了他明知道的陷阱里,单枪匹马把伯爵的秘密信件送到教会之都的光明城。早已掌握他行踪的刺杀者埋伏在他经过之处,假装成了强盗,想要取他性命。

      也许是这些年来他装得太过于废材,让那恶毒的女人小看了他,在轻轻松松解决了一批比一批质量更优的“强盗”后,在回程的最后一次,也是最猛烈的一次暗杀中,他假意不敌,在脸上留下这道伤疤后干掉了最后的刺客,穿着血衣,带着总计十人的刺客头颅回到了城中。

      全城上下举目震惊,谁也不会想到会有谁有那么大得胆子,一同盯上了伯爵和教会,想要对送信人下手。明眼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有意行刺而非无意偶然的劫道。一时间阴谋论充斥着大街小巷。

      出乎意料的是,教会和伯爵对此事都保持了沉默,不声明追究此事。几个月后已经伤好,没了上升前途的本拿到了一封同时来自城主,伯爵,教会三方的推荐的介绍信,同时带着一枚教会的光明勋章和大笔来自伯爵的财富上路了。远走他乡,远远地告别了这个地方,来到了重视实力,民风粗狂的小城市,成为了当地的一名骑士。

      在他走前,听骑士长说,伯爵夫人突然身患重病被送到了乡下修养,而那个她那个游手好闲无事生非的儿子因为调戏修女,被宣布永远不受教会庇护,基本上这辈子就废了。

      这也许是最好的结果了。他已经如愿以偿离开艾尔维利,而且还报复了敌人,不是吗。

      韦恩城的第十三任城主柯丹亲自接待了他。在一番与其他骑士的比斗赛中,他凭借自己的实力成功的打进了这个由铁和汗铸成的骑士圈子里。简直游鱼得水。

      他爱这样既悠闲安逸又紧张刺激的生活,平日里骑着马在城中闹市中穿行维护秩序,到城外的训练场上训练,简单单调,晚上了就和一堆单身或者把老婆丢在家里的骑士们在酒吧喝酒,小醉,回到住所睡下,一夜无梦好眠。休息日的那几天,与猎人和其他有此爱好的骑士到韦恩山身旁的兄弟山里打猎。能伤人的黑熊妖,虎豹兽,食人蟒,都是在他们捕猎的范围内。

      在本没有察觉的时候,英俊,神秘,多金,强壮,英勇而且仍旧单身的他就成为了城里单身女人们追求的对象。因为出身不光彩,既不能自贬身价和女仆结合也不能赢取贵族小姐,不想活在别人的控制之下,回绝了伯爵为他选好的商女,使他的婚事一直没有着落。

      韦恩城里,女子也能顶起半边天。宗教在这座城市里依然保持着最原始的状态,不像他的家乡和他到过的其他城市一样,男权崛起,鼓吹“杀死女巫”之类的,但凡是年轻漂亮而且有智慧的女性都有可能被污蔑成为女巫遭受侮辱,严重者还会被处以刑罚,女性不敢抛头露面,活在男人的保护下。

      在有关韦恩城的古老传说里,这座城市有着神灵庇佑,勇士们与魔物搏斗时的鲜血仍在这片土地里流淌着,英灵守护,邪灵勿进。心怀恶念的女巫是不敢靠近这座城市的。

      开放独立的女人比比皆是,有些还要比男人厉害的多。脸上有疤看起来更加狂野了呢!在最初的几个月在白日里骑马巡逻时,就会有陌生而大胆的女人冲到他的马前来向他告白,从最初的尴尬绞尽脑汁的拒绝到如今的笑着祝福她们可以找到真正爱她们的人。本觉得自己的脸皮厚了不少。

      即使是女人求爱被拒绝,也不过是人们善意的哄笑一番,不痛不痒的揭过。谁没个年少轻狂的时候呢!年轻人为爱做傻事不是很正常吗。这样大胆而明媚的姑娘在韦恩城里永远都不缺追求者。

      那一天下午刚好是本应该在城中巡逻维护秩序,吃过午饭,他到了队了报道了一下,就骑着他心爱的马儿烈风不紧不慢的在集市上溜达。他就是在那时看到两个小家伙的,杰森和珀西当天提前完成了功课,在得到了主教约雅斤同意后,到了集市上开始心心念的卖酒大业。

      先注意到的是一个深棕色卷发有着褐色眼睛英俊的十四五岁的大男孩,还有点稚气未脱。站在路旁,抱着一个小罐子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看。这视线太过灼热,让本假装自己不知道都不行。他从那个男孩的眼中看到了熟悉的东西“渴望,羡慕,还有野心”。他少年时也是如此。

      紧接着另一个孩子从街角跑过来拉他,他穿着成年女性的衣服改成的衣服——长袍一样的把他罩在里面,是他显得格外的瘦小。手里拿着一个有他半个人高的木板。一头灿烂的金色过肩发随着他一颠一颠的跑动而向后飘,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女生,嗯,估计是那个男孩子的妹妹。

      他冲那个看他的大男孩喊“看什么,快走啦!不然就没有好位置啦!”,本注意到那孩子居然有着湖蓝色的眼睛——要知道有着金发碧眼的大多都是贵族,在寻常人中可不多见,更何况韦恩人多半都是棕色头发的,太扎眼了!他看见女孩子拉着男孩就进了集市。

      有点意思,哥哥是棕色卷发褐色眼睛,而妹妹是金发碧眼,说不定各自来自他们的母亲或者父亲。

      正好同路的本不紧不慢的跟在兄妹俩的身后看热闹。

      直到本娶了芮姬后,杰森还对本当年把他当做女孩子的事情愤愤不已。杰森只是突然想起了《指环王》里的精灵,觉得自己颜值不错,硬是耍泼不让芮姬给他剪头发,想要重现精灵当年的风采。

      结果。。。这些应该看眼科的人类!

      兄妹俩来的可能来的有点晚,早早就没了好位置。在徘徊寻找一番后,终于在一个饰品摊子和干果摊子中间安顿下来。大一点的男孩从把抱着的罐子放到地上,又从怀中掏出一块布,平整的铺在地上,接过女孩子手里的木板一束,把小罐子往前一推。带着小的就一起坐到了铺好的布上。

      坐下去更矮了。比起两侧干果摊肥壮丰满的大妈和饰品摊的又高又瘦的年轻男子,这两个小孩简直就像是他们带过来一起摆摊的孩子。如果不是男女年龄差距太明显,容貌没有一点相似之处。只是太无聊,模仿大人玩起了角色扮演游戏。

      估计别人也是这么想的,那饰品摊的小贩几乎要翻白眼了。

      这不是给他捣乱呢吗!小孩子玩过家家到集市上来了。

      不过坐下去还有点养在身旁的小狗狗唉╮(╯▽╰)╭,本有点不厚道的想。怎么办,有点想笑。尤其是看到小的一脸的“我不高兴”大的各种无奈的伏低做小的哄小的。笑点其实奇低得本简直就要憋不住了。

      其实杰森那个时候只不过在埋怨珀西的笨拙,尽管已经很努力了,但好像不开窍一样,珀西似乎没有什么浪漫细胞,要他写个什么感想论文,简直要了他的老命。他们本来应该中午就到,等那些喜欢在上午交易的熟面孔一走,他们就抢占有利地形。结果因为珀西半天憋不出来一个字的原因,到了下午才到。

      本定眼一看木板,上面工工整整的用通用语写着“卖特级好酒,仅此一罐,价高者得。”

      “噗”的笑出声来。即使是大人,也不会放两个孩子来集市买东西,特别是还有个这么小的在这儿,更别说卖的是酒了。完全是瞎胡闹。

      看着大一点的从旁边的干果摊买了些小零食给小的,成功换来了干果摊大妈的好感,买饰品的小贩抱怨的话就说不出来后。本摇了摇头,向前继续走去。

      小孩子过家家,随他们去呗!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熊孩子杰森的日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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