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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

  •   本文只有女主,男配,且女主性子很现代,结局也快,希望大家不要看,会踩雷~~

      春日已深。

      到得未时,阳光越是炽烈,透过天青色窗纱涌进来,照得青石板上一片金亮。

      香茹看时辰到了,忙上去唤窦妙。

      姑娘一早吩咐过,这个点儿得起来写字。

      可看秋香色绣仙草的薄被里,姑娘正睡得香,乌黑的头发铺在枕头上好似绸缎,那小小的莹白的脸,安静又好看,她都不忍心叫醒她。

      香附道:“还不喊呢,一会儿姑娘看你误了时辰,一准儿说你。”

      香茹忙轻声道:“姑娘,未时到了。”

      耳边有小心翼翼的声音,窦妙慢慢睁开眼睛,瞧了香茹一眼。

      她这一双眼睛生得极是漂亮,又大又圆,眼珠又黑,仿若沉在水底的宝石,香茹见了就喜欢,上前把帐幔拿银钩挂了,柔声笑道:“姑娘醒了呀?奴婢已经把纸笔准备好了。”

      窦妙下床来。

      十四岁的姑娘身材高挑,细腰盈盈一握,长发直垂到腰间。

      她坐在椅子上,香附给她梳头发。

      镜子里,那一张脸宜喜宜嗔,便是无甚表情,光是一双眼睛,眼波流转间就有欲说还休,叫人着迷的味道。

      只可惜有着这般容貌的姑娘,性子却古怪。

      假使有一些野心,早该在京都扬名了,然她从扬州到京城,也有快两年的时间,好些夫人都尚不知道她的名字。

      不过终究是到出嫁的年龄,恐夫人也不会再放任姑娘。

      女儿家,又岂能不嫁人呢?

      她梳得好一会儿,窦妙已有些不耐烦,又不出门,弄这般复杂作什么呢?她惯不喜欢头上压着发髻,那么长的头发重不说,一出汗,容易有味道,在屋里就该简便些。

      她秀眉微颦,香附服侍她许久,心领神会,忙给她只梳了个垂髻。

      清爽明朗,脂粉未沾,恰似出水芙蓉。

      窦妙现在才漱口,又喝了一盏茶,便坐去书案前。

      拿了常年相伴的笔,她心静如水,眉眼含笑,在略微泛黄的宣纸上,慢慢写了几行字出来。

      秀雅文静,空灵绝俗。

      写完一编寿春堂记,一个时辰便过去了。

      张氏这时掐了时间点儿过来,一入屋内,就觉热气腾腾,看到女儿窈窕身影临着窗边,她眼睛不由一热。

      说起来,还是因他们是二房,相公还是庶子,大房住的院子就好,不似他们,被挤到这处逼仄的地方,女儿这处厢房很是西晒,一到夏日,热得叫人透不过气。

      不过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如今相公得了座主刘大人提携,指不定将来就青云直上,不定以后怎么样呢。

      张氏暗地里咬咬牙,本是要说两句,只想起明儿一事,探手从袖中摸出两方墨锭放于书案。

      窦妙看到了,像见到宝一样,把这黑漆漆一团,瞧着并不出奇的墨锭抓在手里,惊喜道:“这是桐油做的呀!”

      这傻孩子,墨锭又不是世上闪耀的珠宝,也不是昂贵的首饰,她竟那么喜欢。可也因这性子,她打小就是个雅人儿,唯独喜欢笔墨纸砚,故而琴棋书画,没有她学不好的,连女夫子都夸她一点就通,这让张氏在公婆,在大房那儿,多了不少底气。

      她也越发喜欢这女儿,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只有一样,叫她不悦,女儿任性,不爱见客。

      张氏笑道:“你不就喜欢这个,嫌松烟的颜色不够深,这回给你寻着桐油的了,我倒是瞧不出来哪儿好。”

      窦妙眉飞色舞的解释:“桐油的颜色浑厚,不似松烟的只合适写字,这墨用来画画都很合适的,味道也好闻,娘真好!”

      张氏知道她心情愉悦了,说道:“你喜欢就好,也不枉费娘多花些功夫。”

      窦妙道:“喜欢,喜欢极了。”

      她喜滋滋叫香附收起来。

      张氏开始说正事儿了:“明儿上午那些就不要练了,你得去一趟雍王府,才送来的帖子。”

      女儿很有计划,总是提早就把事情安排好,故而因她这等认真,才能一日千里。

      窦妙听了一怔,皱眉道:“哥哥不是才认识雍王世子?”

      雍王世子名宋泽,听说十三岁就随北军去历练了,今年才回京都。这事儿,她父亲曾提过,当时窦妙并不感兴趣,谁想到,没过多久,她哥哥就在狩猎时结识了宋泽。

      张氏笑道:“好似世子很赏识你哥哥,说与他妹妹云和郡主听,这便请了你,不过也只你一个。”

      窦妙脸色有些复杂。

      张氏一看便感觉坏了,她拿来墨锭讨好窦妙,就为哄得她去雍王府,别说指不定是条康庄大道,就算不是,那雍王世子身份摆在这儿,谁敢得罪?

      怎么着,都得去,就是老夫人也这么说,其实张氏当时还有些炫耀之意,毕竟这雍王府权势滔天。

      可窦妙不听话起来,那些个聚会,只要她不喜,就不去,理由简单的很,叫张氏说她身体不适。

      张氏宠她,老夫人又不太管,故而每回都得用。

      今日见她又是如此,张氏不能再纵着她,沉声道:“不去都不成,那世子与郡主何等身份,你不去,难道要连累家里?妙妙,这回你怎么也得听话。”

      其实窦妙是真不想去。

      京都众多权贵,勿论是男人,女人,总有些高高在上,喜欢颐指气使,而她又不惯低声下气的,故而最是讨厌这种见面。

      可这雍王是越国唯一的异姓王,当年随越国开国皇帝南征北讨,立下赫赫战功,无人匹敌,等到建立新国后,皇帝头一个便赏了他亲王的封号,且还是世袭罔替的。

      要说这是无上的荣耀,却也有句话,“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当年除了这雍王,还有不少人被封了公爵,只经历六十余年,抄家的有,爵位被剥夺的有,可见也并不是好事。

      只唯独雍王府一直屹立不倒。

      这当然都得归功于历代雍王的处世手段,如今这代雍王也是一样,手握大权不说,还深得皇上信任,雍王府那是炙手可热。

      实在不好得罪。

      窦妙拿起手边纨扇摇摇,无奈道:“那就去罢,只那云和郡主若不好相处,别怪女儿晕在地上,被人抬回来。”

      张氏本来在着急,一听这话,扑哧笑起来:“古灵精怪的,那好歹是郡主,能如何为难你?不过走一趟罢了。”

      窦妙心里仍是不乐,嘟起菱角似的嘴,低头把玩案上的葫芦镇纸。

      这葫芦镇纸胖乎乎的,一个藤蔓连着七个,极是可爱。

      张氏瞧一眼,目光又落到窦妙脸上,只见这光亮里,她肌肤白里透红,细腻光滑,像是汝窑出的瓷器一般,找不到任何瑕疵,忍不住就叹一声,心里越发的堵起来。

      论起样貌,窦家大姑娘窦慧必得输女儿一筹,论起才学,女儿也不差,可提亲的人家却不知道高了几阶!

      都是他们做爹做娘的连累她,张氏心酸,忽地拔了头上一支红宝珠钗给窦妙:“为娘瞧你戴着更好看。”

      这珠钗是张氏极为贵重的首饰之一,还是父亲升官时打了送与她的,窦妙吃惊地看着张氏:“我不要,我也戴不着啊。”

      “怎么戴不着,出门都能用上,咱们妙妙戴了这个,更像天上有地上无的仙子了。”对自己女儿,她什么夸赞的词都说得出来。

      窦妙眼见她要把珠钗插在她头上,忙道:“这珠钗瞧着老气,我不喜欢。”

      “老气?”张氏一怔,仔细瞧了瞧,果然是有些老气,还是双如意的样式,现在京都时兴的可不是这样,“改日娘熔了给你打个更漂亮的。”

      听到这话,窦妙压力更大,她垂眸拿起桌上的笔。

      张氏见她要忙,笑着叫她别太劳累,快步便出去了。

      父爱是山,母爱也是。

      窦妙知道母亲希望她得到什么,可是,这又是自己想要的吗?

      她心里忽地有些烦躁,什么字也写不好。

      傍晚窦余祐从书院回来,窦妙正歪在美人榻上看书,见到哥哥,拉一拉薄巾盖住腿,精神萎靡的打了个招呼。

      “怎么了,妙妙?”窦余祐惊讶,很少看到她倦怠的样子,“可是哪里不舒服?”

      “没有,只是因明儿要出门。”窦妙叹口气。

      窦余祐噗嗤笑起来:“别的姑娘成天都盼着出去玩呢,唯独你喜欢在家里。”

      “要是游山玩水,我日日都去。”窦妙轻哼一声,不服气。

      “去做客又不是让你上刑场。”窦余祐坐到榻旁,从袖子里摸出一样东西来,“今儿我在路上见到的,买来送与你,你定会喜欢。”

      窦妙好奇,有礼物自然要看。

      只她没想到,竟是个这么稀奇的玩意儿——鸟屋!

      树桩子做得,中间一个小树洞,下头一个木柄,一摇,从那树洞就探出一只花色的小鸟儿来,在面前转一个圈又缩回去。

      挺有意思!

      窦妙摇了好几下问:“这是从海上过来的罢?”

      瞧着像是西洋玩意儿。

      窦余祐挠挠脑袋:“我也不知,想着你喜欢就买来了。”

      “多少钱?”

      “这个……”窦余祐下意识顿了顿,“五十文钱。”

      窦妙柳眉一扬,盯着他瞧,这东西五十文,她出钱,他给她买一百个来,她倒卖出去都能挣好多呢。

      窦余祐被她看得头皮发麻,妹妹虽然只比他小两岁,可这骨子里的聪慧他拍马也及不上。

      “你管这么多干什么,喜欢就收着!”窦余祐耍赖,不提钱了。

      窦妙把丫环屏退,一针见血的道:“王韶之叫你送得罢?哥哥!这东西定是挺贵的,我一早就说我不收这些。”

      窦余祐见她猜出来了,忙道:“妙妙,这真不是他买的,他家里有一个,他自己拆了,这个是他亲手照着做的,就这样还怕你不要,我只好说是我买的。你知道他做了几日?一个月呢!”

      王韶之是他们家老早就认识的,与窦余祐乃好友,二人青梅竹马。

      那时在扬州的园子里,王韶之每回来,总是在月牙门那里探头探脑的,想来看她又不敢。有回还爬在树上,被马蜂蛰了,一跤摔下来,跌在她脚前。

      他抬起头,笑容如阳光般的灿烂,又带着几分羞涩。

      情窦初开的少年好像一缕春风,不知不觉便吹进心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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