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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如是 ...

  •   其实林凡真的不是一个好人。
      周厉这样想着。
      不仅不是好人,更是擅长伪装的究极恶人一只。
      想当年,他们是一起上的警校,但是毕业后,一个成了警察,而另一个……

      周厉此时正在散步,说是散步,其实也顺便例行检查了一番,毕竟穿着警察制服的话不做点什么总是说不过去的。
      “啊啊啊啊你——对就是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喂不准跑!”
      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出于警察的本能,周厉顺着众人的视线望了过去,就见那颇为熟悉的脸庞顶着一头柔软发丝从正面略了过来,擦过脸颊的触感令他一怔,转过头就看到那人狂傲的笑,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
      林……凡?
      “警察先生!刚才那个是小偷!……啊咧?”店老板看着眼前的警察迅速消失。
      周厉紧紧跟在林凡后面,一路上引了不少人围观,直至二人进入一条小巷。
      “呦~这身制服你穿起来蛮不错的嘛~”林凡吹了声口哨。
      周厉不语,盯着眼前人的动作,防止他逃跑。不过也一定徒劳就是了,这样的场面不知已经发生过几次,从林凡现在还这么闲适的站在这里看,孰高孰低分明的很。
      “你,为什么不做警察呢。”按林凡的成绩,作特警也是没有问题的事,可是他偏偏不做。
      “警察?哈,为什么我要做那种无聊的工作?像现在嘛,随便就能拿到想要的东西,才叫好康的工作。”
      周厉想到还在大学的时候,林凡的笑跟现在是不一样的,那种温柔曾经迷倒一票又一票的学姐学妹,直至他毕业都是远近闻名的警校名草。
      “呐,不要在那里给我冒充邮筒,我可是没时间跟你在这里耗了哦。”林凡的声音钻入周厉脑袋里时,他已经看到林凡一个利落的姿势翻过了眼前的围墙,还有一句已经远去的“抱歉~电视剧马上就要开始了~我可不能迟到噢~”

      日子一天天的过着,周厉也尽职尽责的做着他的本份工作。
      但是某一天,某林姓小偷不知怎的,一时失足掉入了他家的阳台。(喂喂……阳台是随便掉的么)
      之后,就很顺其自然的,林凡留了下来。而周厉没有抓他入警局的理由是,这次他没有偷东西,纯粹是失足。(筋,这种话有谁信啊)

      林凡没骨头似的躺在沙发上,手里翻着随手拿来的杂志,过了一阵,把杂志放下,林凡慵懒的眯起眼假寐。周厉在一旁看着无聊的八点档。
      “呐,”周厉突然出声,“你知道博比吗?”
      让•多米尼克•博比,闭锁症候群患者,在没有辅助的情况下,他不能动,不能吃,不能说话,甚至不能呼吸。在这种丧失活力的状态下,他全身只有一只眼睛能动。这只眼睛——左眼——成为他与世界、他人和生活的惟一联系。用这只眼睛,他眨一下表示“是”、眨两下表示“不”。用这只眼睛,他示意来访者念到字母表中的某个字母时停一下,这样完成了一个字、一句话、一整页……最终“写”出了《潜水衣与蝴蝶》。
      “知道或是不知道……又怎么样?”
      “我只是很佩服他而已,”周厉的眼神似乎没有焦点,“你知道,用左眼说I LOVE YOU要眨多少下吗?”
      “切!无聊。”
      “也许吧……我是满无聊的。”
      那个晚上,林凡蜷缩在沙发上进入了梦乡。

      “小周,干什么呢?”同事奇怪的看了眼周厉类似于眼角抽筋的举动。
      “啊……在练习表白嘛。”
      “什么啊,那种东西连媚眼都算不上好不好……”

      你知道……用左眼说I LOVE YOU要眨多少下吗?
      林凡,让我来告诉你。

      眨眼141次。
      I LOVE YOU。

      +END+

      其实这个眨眼141次是朋友跟我聊天的时候提到的,觉得这个题材不错就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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