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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想爱就爱吧(2) 跟信宜见面 ...

  •   跟信宜见面后,原本以为多一个人可以倾诉分享会更快乐。可惜信宜并不看好于哲,好在也没有过多的反对。她说,反正我和于哲现在只是暧昧。大不了哪天我一头撞在南墙上,她就拿着纸巾站在墙下等着帮我擦眼泪。
      被她这么一说,还真有点让人泄气。都是些什么姐妹啊!不过仔细想想,也许我和于哲的未来好像真的是我想多了。至少现在,于哲给我的,是满眼的暧昧。可是,我,林芊芊,需要的是爱情,不是暧昧!要不是天生脸皮薄,我真有直接打电话跟于哲说做我男朋友的冲动。真羡慕那些敢爱敢恨的女子。胆小如我,只能老实的待在自己的世界里步步为营了。

      相比窗外的生机勃勃,我更像是一个蔫了的小草。今天很不舒服,整个人昏沉沉的,坐在椅子上觉得浑身酸痛。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快要生病了。盼望着这天赶紧结束,下班了好赶紧滚回家休息。
      好不容易熬到了快下班的时候。却收到了于哲的短信,约我一起吃晚饭,真的很烦这个家伙从来不预约,突然袭击的感觉一点都不好。没有化妆,没有精心打扮,怎么出去见他呢?更何况现在的我浑身难受根本不想动。我觉得我连打车的力气都没有了。尽管很不舒服,还是回复了好,不要问为什么,如果你也正在爱着一个人,应该不难理解。只是化妆的力气确实是没有了,打算直接赴约去。

      看来以毒攻毒是真理。浑身难受的病症攻克了见哲化妆强迫症。那是不是以后被蚊子叮了,就要考虑让它再盯一下呢?思考这么奇怪的问题,我想我大概发烧了烧糊涂了。神奇的是,我还可以支撑着,开着我的车车去赴约。不知道这是得益于我的好驾驶技术还是爱情的魔力难道人的潜能真的是无限的。

      估计爱情的魔力还是敌不过天生的路痴。我在上某个立交的时候走错了道,以至于该转弯的时候转不了弯,愣是直冲冲的杀到高速上去了,最后交了6元钱(也可能是4元,不记得了)才拐回了正途。整整的耽误了40分钟有多(包括认路和问路),本来还在纠结要是时间来得及就着开回家化个妆的,这下好了,也不用纠结了,直奔吃饭地点。

      我开的很快,很着急。不是因为我饿了着急吃饭,也不是想见他的心情多迫切。而是当我还在往高速路上行驶,与市区背道而驰的时候,他的夺命追魂CALL已经打了N个了。他说他已经等到长蘑菇了。说到这里有点小开心于哲是个迟到专家,从来不准时。我说他耍大牌,他还挺乐意这个称呼的,依然大牌。老天爷安排我走错路,估计就是想收拾这个大牌一下吧。就像古时候犯人上堂的时候,什么都不说先拉出去打杀威棍一样。于大牌在吃饭的地方苦等了我至少半个小时。呵呵,顿时觉神清气爽扬眉吐气啊。(额,注意心态。)

      赶到约定地点,TS鱼庄。刚走进大堂,就看见那个帅帅的家伙在朝我招手了。很想对他说,你真的很帅。可惜我没有,我怕他把我当花痴,而且还有个叫淑女的形象需要保持。于是我万般优雅的走到他面前,给了他一个招牌的芊式微笑。

      “大牌,等久了吧?耽误你一会儿去赶通告的时间了吧?”不知道为什么,挖苦于哲有瘾,看到他就忍不住。就像那些小男生喜欢欺负自己喜欢的女生一样,我也喜欢挖苦于哲。

      “我等了你不止半小时了,我们到底谁是大牌?”于哲一脸无辜。

      “那你可以先吃嘛,不是跟你说了可以先点菜,先吃着嘛?”

      “大小姐,我怎么知道你想吃什么?”

      “我什么都不想吃”

      “……”于哲无语,被我打败了,喊了小姐过来点菜。

      他点了那的招牌菜泰升鱼后,在他点满一桌子菜之前,我赶忙说“谁点的菜谁负责吃完”。

      “你又不吃啊?” 于哲看着我说。

      “是啊,跟你说了什么都不想吃嘛,我减肥。”倒不是因为我矫情,确实很不舒服一点胃口没有。
      “你又不胖。”

      “你管我。”生病就是这么任性。

      “好吧”于哲无可奈何的减了菜,只在招牌菜的基础上又点了一荤一素。估计经过“秀色可餐”事件后,于哲认定我是个食量很小的人。
      尽管见到于哲是件很开心的事情令我的精神好了不少,而且这个鱼真的很好吃,可惜胃口依然很差。我暗暗下定决心,下次等身体好的时候,一定要再跟于哲来吃一次,把这次的吃回来。然后还要带小花来一次,她也喜欢吃鱼。

      于哲看着只象征性的动了几筷子的我,绝对想不到我的小心思,呵呵,难怪歌里唱道,女孩的心思男孩你别猜。

      于哲催我多吃点,不然会营养不良,我说,“不是告诉你了嘛,我减肥!”

      “不是告诉你了嘛,你又不胖。” 他说。

      “我觉得我胖就胖!”于哲无语。

      吃完饭,结账。感觉似乎有点浑身发热,。走出饭馆,站在外面迎面而来的风让我觉得舒服一些。于哲说,要不我们找地方坐会儿?

      “不,我要回家了。”

      “那好,我送你回家。”

      “算了,还是再呆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特别喜欢和于哲抬杠,然后把自己的任性乘以N倍后,释放到于哲身上。每每他被我说的无语,被我欺负到妥协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快乐。

      我不会把自己这种行为归结为有病,尽管这是显而易见的结论。一个武士,只有四处挑战,获得胜利,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我想我也是一只刺猬武士,用挑衅的刺,驳倒于哲,享受他的迁就和宠爱,证明我是被爱着的。

      只是那个时候,我不明白,爱和被爱,都不需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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