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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暧昧 第二个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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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星期,我给于哲打电话,说,今天一起吃饭吧。他很爽快的同意了,出门的时候,我又化了淡妆。其实很是纠结了一会的。只要不是在特殊场合。我一般都是素颜的,只是在见于哲的时候,感觉不化妆,就仿佛没有自信走出家门似的。
约在名土咖啡,他选择的地点。他说喜欢这里。尽管名土大堂的装潢还不错,进去后,我们选择了包间。这种感觉真的很怪异。我们不是情侣,却这般暧昧。
于哲坐在我对面。等吃的过程当然只有聊天,才能消除空气中那暧昧又尴尬的气氛。我们聊以前学校的事情。他讲起了在大学时的那次相遇,我假装不记得。他对我说,“你知道吗?那个时候,你就像公主一样,高高在上,从来不把我放在眼里。”我笑笑,说,“你根本不介意少一个女孩子注意你。”
就这样坐在他对面看着他说话。我可以好好的欣赏他的样子。俊俏的脸庞,明亮的眼睛,我想,上帝造人的时候,为什么连男人都要这般精雕细琢。目光相遇,又是一阵慌乱,拿起杯子,假装喝水。发现水都被我喝没了,正在尴尬的时候,于哲拿起壶一边替我倒水,一边笑着说,你是骆驼么,喝这么多水。
看到他拿杯子的手,雪白修长,悄悄的看了看自己引以为傲的雪白的手指,忽然发现,他连皮肤都不输给女人。他的手竟然和我一样的白。忽然有点自卑,突然很好奇他妈妈的样子,我想一定是个精致的女人吧。
菜上来了,一点胃口都没有,名土的食物实在难吃,不过正好保持我的淑女形象了。一桌子的菜,我几乎没怎么动。于哲成了消灭这些饭菜的主力。看着他吃饭的样子都觉得可爱。
他说你怎么吃这么少,别给我省钱啊。我说我不饿。
真的,我确实不饿,突然想到了一个成语——秀色可餐……平常都用这个词来形容我自己。今天却觉得这个词用在他身上更贴切了。吃完饭 ,按服务铃请小姐把盘子撤了,他把盘子全部堆在我面前,跟收盘子的小姐说,你看,她好能吃,全部都是她吃的。小姐吃吃的笑,我赶紧辩驳说明明都是你吃的。心里却莫名的甜蜜。
快乐的时间总是这么短暂,聊够了,笑够了,该回家了。在柜台结账的时候,站在他身旁,没来由的感觉很骄傲。暗暗为这个念头骂自己肤浅。他打车送我回家,这个英俊的男人没有车就算了,居然还没有驾照。
尽管我几乎没有吃东西,这依然是顿甜蜜的晚餐。回到家,我很难不胡思乱想,他爱我吗?这是个问题。我爱他吗?这也是个问题?
带着这些无法回答自己的问题,我进入了梦香。
中午在单位食堂吃午饭的时候忍不住和闺密说起我和他的约会,说的很简单,很朦胧。闺蜜是那种成熟理智型的女人,在她面前我也要尽量的显得不那么弱智。我怕我小女人般的幻想惹她笑话。但是那抑制不住的喜悦还是需要与人分享。谁让她离我最近呢,于是小心翼翼的讲了讲故事梗概。以为她会笑话我,或是教训我,谁知她只丢给了我一句话,小白,这些人比你会把玩爱情。
好吧,在这一盆冷水泼下的时候,我忍住伤心,来介绍下我的同事兼闺蜜吧,她叫,XX花,很俗气的名字。我常开她玩笑,说你妈真是太土了,干嘛给你整个花字。你看我妈多洋气,芊芊,芊芊的,听名字就是一淑女。我一般叫她小花,多亲切,多俗气,多响亮,哈哈。她也不恼,任由我胡喊,有时会一本正经的给我说,我觉得你还是喊我美女好一点,这样更符合事实。于是在我高兴的时候,也会叫她美女。
她却总是这样叫我,小白,小白白的,我不是小新的狗,真是的,难道在她眼里我就是个幼稚的孩子?不过我不问,也懒得问。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可以让我依靠,可以尽情享受友情的温暖,可以让我随意释放真性情的同盟。虽然她比我大2岁,却比我成熟稳重多了,在她面前我尽可以收起那些强势,当个弱小孩,凡事她帮我出出主意我会觉得心安。现实的社会太虚伪,即使我们不戴面具生活,也要学会准备一副铠甲,免受伤害,和她在一起,显然什么也不需要。
小花的话给我的热情泼了冷水。不过乐意享受这种冰凉,可以让我清醒。因为即使再聪明的人,都有糊涂的时候。我想我也有智者千虑的一失,更何况大多数时候我懒得去思考,只是随性的生活。我喜欢有智慧的女人,喜欢小花,如同喜欢自己,像遇上了同类一样。我们都总觉得自己很聪明。我需要小花,为的就是在我迷失的时候,还有人可以看着我,这样我可以顺利找到回去的路,不至于跌落谷底或是流落他乡。
说了这么多,也来说说于哲,我的高中同学,不过不是一个班,如果说知道这么个人的话,那么少则也有7、8年了。只不过我们真正的熟识还不到1个月。小时候就觉得名字里面有哲啊浩啊天啊的很好听。就像以前喜欢张信哲一样,虽然我喜欢的只是张信哲那些好听的情歌。
于哲会偶尔给我发短信。都是些不痛不痒闲聊的话。但有一次却让我那一整天的心情都很好。
好像是我们聊起第一次他约我,我没去的事情。他说很少有人拒绝他的邀请。我说我很少答应别人的邀请,一般约我都需要预约。他说别人约他也需要预约。我说那我上次我叫你吃饭,你怎么答应了呢?他说,因为你和其他人不一样。
在爱情里迷失的女人,容易被甜言蜜语迷惑。自以为不会被甜言蜜语蛊惑的女人,却在那些疑似甜言蜜语中迷失。
我想,那时,我算一个。
第二次约会,KTV ,算不上是约会了,因为还有很多朋友。依然是化了淡妆精心打扮出门。有时真的很感叹,曾经以为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不化妆也很漂亮的我,曾经素颜走遍天下连面试都未曾化妆的我,在和于哲相遇后,竟然在短时间内化了这么多次妆。一向自信的我,在他的面前竟然那样的不自信起来。一点都不像我。
唱歌的时候,他点了恋爱达人,还邀请我合唱。唱的时候我就很恍惚,我和他,究竟谁是恋爱达人?
“ heyyou 就是你,请靠近我怀里,别假装不在意,你明明动了心……”
动了心吗?你?我?抑或是我们。。。
唱歌的时候,我们对视,他的眼睛依然是那么深邃,让我看到不边际,赶紧收回目光,看屏幕,怕一不小心又迷失了自己。
他唱歌的样子着实让人着迷,是那般赏心悦目。突然可以理解为什么男人喜欢看美女,原来美好的事物大家都愿意欣赏。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肤浅和庸俗,赶紧招回想入非非的思绪,我,是一个淑女。
唱完歌大家去吃宵夜,你选择了坐在我旁边,我努力的告诉自己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幻觉,只是巧合,你不喜欢我,只是我在自作多情。故作镇定和故作轻松,是我最大的优势。有时候我就想,我应该去当一个演员。
于哲依然送我回家,我们会在快到我家的路口下车,然后慢慢走回去,并排走在一起,两个拉长的身影隔的那么近,此刻,我多希望于哲可以牵起我的手,抑或是,我可以甜蜜的挽着他的手臂。
可惜,什么都没有,他只是礼貌的把我送我到家,然后挥手道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