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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们的未来终究不属于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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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向往那种自由的生活,可惜我是一个有贼心没贼胆的人,这种生活只能是向往。又或许我是有贼胆的,可能是被以前的我提前消耗尽了,以至于现在的我,按部就班的照着父母的意愿生活,做他们喜欢的工作,去见他们满意的人。人的一生,不就要平平淡淡的吗?
这里虽然是个小地方,可是人还真是不少,公交车上每天都像全家总动员似的,有赶去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有每天都目光呆滞的学生,也有我这样,为了生活而去上班的人。看着周围的学生,忽然想起了我们大学老师的话,“当你走出大学校门的那一刻,你一定会后悔很多很多事情。”那时候不懂事,以为任何事情包括爱情都可以经得起社会这个大染缸的沾染。看来,还是我太年轻了。“诶,你想好了没有,就在这里还是去外边上学?”我身旁的一个学生问她的伙伴。“当然是去外边了,我可不想一辈子都呆在这个地方,我想看看外边是什么样。”另一个女孩极其认真地说道。其实,有些事,一早便注定了。我的时间回到那一年。那一年,我十八。
我高考落榜了,对天发誓,我是一个好孩子,只是头脑有点笨,不适合学习,而且我也不觉得只有学习这一个出路,当然这种话我只能跟自己说。在父母面前我必须得装出一副万分后悔的样子,然后我妈就对我说,“要不然你复读吧。”“不要”,我几乎脱口而出。高三的苦日子,让我再来一次!那还不如让我在投胎一次。“那你说该怎么办,你真的打算这样浪费你的机会,你倒不如试一试,万一下次成功了呢!”我闭口不答。屋子里一片平静,我忘了最后是怎么说服我妈的,她同意了我去上大学。之后便又在选学校的事情上出现了分歧,我和我爸要去外边,我妈却不同意,结果还是我赢了,当时的我非常高兴,终于远离这个小地方,可以去外面的世界看看。而当时我却不知道,这条路,我走的那么辛苦。
终于脱离拥挤的人群来到公司,我拖着已经疲惫的身体开始了新的一天。
“叮铃铃”“喂”我接起电话“菲菲,你这个家庭主妇在这么美好的早晨怎么舍得起床?有什么事,说吧。”“姐,你忙吗?陪我去趟医院呗,我好像怀孕了。”“倒是不忙,那你是去堕胎吗?”“姐!你以为谁都和你似的一辈子都不想生孩子,我们两都盼了好久了。”“哎呀,开玩笑啦,我在公司,你一会来我们公司楼下吧。”“嗯,拜拜。”温雪菲是我家的邻居,因为我们的楼属于家属楼,所以也大都认识,而我和她年纪相仿,所以,自然而然的,她是我的闺蜜,她知道我所有的事情。嗯,包括叶向晨。
在大BOss面前晃悠了几圈之后,大BOss终于发话了。“行了,许念,反正报社也不忙,有事就出去吧。”“没有,我没事。就是来看看你”我讪讪地笑着。“得了吧,你现在满脸都写着我要出去,谁看都知道。”“是吗,哈哈,那大BOss,我先走了,谢谢了。”下了楼,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画满涂鸦的甲壳虫。这孩子,就喜欢招摇过市。“走吧,”我坐进车里“李渊呢,他怎么不陪你去?”“他出差了,我还不确定,确定之后再和他说,我怕我们空欢喜一场。”“你确定要用孩子绑住你们的婚姻,万一你们以后离……”“姐,就因为一个叶向晨你就这么消极,我还记得你没遇到他之前说不会栽到任何人手里,你这一栽都出不来了。”“谁说我没忘了他,我就是想知道他为什么和我分手。”这话说的,连我自己都感觉自己底气不足“不说了,和你开个玩笑,那什么,你预约了吗?”“没呢”,她无奈的叹了口气,“今天早上测的,还没来得及打电话呢,你说你要是当了医生,说不定啊我还能插个队,你这大学相当于白上了。”“我即使当了医生也不是妇产科的,帮不上忙,再说了,怎么白上了,我好歹能用这些仅有的知识照顾自己。”“唉,不和你说了,每次都说不过你,真不知道你当初为什么要换专业,换就换呗,出来也不找有关工作,你以为你真的可以碰到他……。”我笑笑不语,望着窗外过往的车辆,为了他换专业,为了他不找相关工作,可我现在突然特别想见到他。看看这个地方,明明不是很大,可是我却怎么也遇不到自己想见的人。我只想见一面,问问他,你为什么要离开我。真的,只见一面就好。
“温雪菲,请到这边来。”我天,终于到她了。这大清早就这么多人,真是服了。过了一会儿,她出来了。“怎么样?”我问道,“估计八九不离十了,孕检报告过几天出来,到时候就知道了。”回家的路上,菲菲已经开始幻想他们的爱情结晶,我却没有兴趣参与。我刚刚在医院,好像看到熟人了。“叮铃铃”“喂,大BOss”“你现在属于下班时间,就别叫我大BOss了,就叫我名字吧,听着舒服。”“喔,宋煜,有事吗?”“今天是一周一聚的日子,准时到啊,老地方。”“嗯,好的,再见。”“宋煜吗,干嘛,请你吃饭?”我刚挂电话菲菲就开始问了,刚才不是还沉浸在未来吗?这么快恢复过来了。“嗯,我们公司聚餐。”“你们公司不就才五个人吗?”“嗯,这是刚起步,会慢慢做好的。”“要不然你直接就和宋煜搭伙过日子得了,这公司也算你们合伙创办的,他人倒是还不错,可以当我姐夫...我决定这几天远离孕妇。她们太危险了。
所以说,我那天没有看错,在医院看到的是叶向晨。因为我今天又再一次看到了他,而他正迎面走来,穿着白大褂,还是那样完美,我曾经夸他穿着白大褂穿出了一种奢侈品的味道,他就穿着白大褂在校园里穿梭了一周,直到老师勒令他交回衣物,这个傻子。怎么办,早知道今天应该把妆画的再漂亮一点,昨天应该贴那个什么‘前男友面膜’来着。我舒展了一下本身就不皱的衣服,过来了过来了。“嗨”果然还是我先开口,当初先说喜欢的也是我。他看到我明显一愣,而后展开笑颜。“你怎么会在这?”我其实想象过怎样与他重逢,是我拿硫酸泼他脸呢,还是扯着笑脸听他介绍他的新女朋友。都不是,这么风轻云淡,就只像是许久不见的同学在寒暄。“那什么,我来拿孕检报告”他眉头一皱“嗯?”我突然就很想逗逗他,看他还在不在乎我。“嗯,前几天来查,看是不是怀孕了。”我扬扬手中的纸,扯出一个笑脸,一定很难看,我自己都感觉到面部肌肉的不正常了。真是的,撒个谎这么难。“喔,那你老公呢?”“我没结婚。”我去,我可以扇自己耳光吗?这嘴永远比脑子快了一步。那我这是什么,未婚先孕吗?我没设计这个剧情啊,简直要疯了。他的表情看不出悲喜,或许是我不敢深究他的表情,我怕得出结论,他不在乎。“哈哈,我还有事,先走了。”我打着哈哈赶紧逃离,再不走,我又不知道要出什么丑了。出了医院,腿突然就软了,我一下瘫坐在地下,这才是刚见面,我就这么狼狈?!放弃爱情的是他,为什么我倒像是逃走的呢。
“叮铃铃”“喂,姐,我到地了,孕检报告拿了吗,拍个照发过来,我要给我老公个惊喜。”“你为什么不自己过来拿,为什么?”“怎么了?”“今天刮的风可大了,可大可大了,我都给刮的坐地上了,刮的我都流泪了。啊~~”
是的,他就是风,是一场台风,刮得我泪流满面,无从招架。
2
“姐,你够可以了,见到前男友就来这么一出,你说你骗他怀孕就算了,还说你没结婚,干嘛?想让他当爸爸啊,你这不就是还没放下他吗?想告诉他,他还有机会?”这丫头,一回来就和我唠叨,还一边唠叨,一边把李渊剥好的虾往嘴里送,她不是以前最讨厌海鲜了吗,怀孕竟然还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口味?人真是个善变的动物。“你说怀孕也行,那你至少再编个帅气多金的老公出来,老公都没有,你当自己是女娲啊!”“其实吧,我觉得姐你就是没忘了他,能和好就和好呗。”李渊从虾堆里抬起了头,真是个好老公。“诶,那作为一个男人的角度,你说他为什么和我分手呢?我只是好奇这一个问题,真的。”我充满好奇的问道。“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他?还是你亲自问他吧。来,你也吃点虾”说完,给我了一只虾,我看了看,真小气,连剥都不给剥,不过,对菲菲好就行了。我安慰着自己,没有男朋友就自己动手吧。
晚上回到家躺在床上,仔细想想,或许,我真的应该听从父母的话,找个好男人过完这一生,不然过几年邻居家的孩子就真的会打酱油了。想想现在我认识的,合适结婚的,好像只有宋煜了,不对,还有个人,叶向晨。唉,我又想多了,两年后第一次见面,说不定都结婚了。可是我为什么要想到他。“睡觉,睡觉。”我劝着自己,沉沉睡去。
和许多新生一样,爸妈帮我收拾着各种繁琐的事情,收拾完后和爸爸妈妈走在我将要在这里生活和学习四年的大学校园,我有种莫名兴奋的感觉,我就要开始我人生新的篇章。而且没有父母的约束,这就是上大学的好处啊。“我们今天下午就走了,你自己多注意点。”“嗯,知道了,你们也自己小心点。”“那你就回宿舍吧,我和你妈直接就走了。”许久不说话的爸爸终于说了一句。应该是舍不得我吧。可我对父母的爱一向木讷,当时并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兴冲冲的和他们道了再见,便转身走了。
上了大学之后才知道,“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我的大学生活枯燥无味,刚来大学时的新鲜感早在军训的时候就消磨完了。我以为我的大学就这样了,直到我遇见了他,叶向晨。
在大学里我唯一喜欢的课是选修课法国风情。当时选的时候一是因为我非常喜欢法国这个浪漫的国家,尤其是普罗旺斯。我的梦想就是可以和我爱的人在那里生活。二是因为这科很好过,只要写一篇论文就完事。我幻想着老师在上面如何声情并茂的讲解这个到处充满浪漫的国家。
幻想终究是幻想。当我看着讲台上极其认真的读着屏幕上的文字“这是一个浪漫的国家……”如果不是有大屏幕上配的图片。他认真的模样让我觉得我在上马哲课,早知道就不选这门课,我美好的幻想啊。还好这科好过,我默默地安慰自己。可是就我一个人,宿舍里没人选这节课,好无聊啊。正在胡思乱想时,我身边坐了一个人。我转过头看他,就那么一瞬间,我的脑海突然就萌生了个想法,我想认识他。估计是我太无聊了吧。后来我和他说当时我的感受,他说我是对他一见钟情了,我说你真不要脸。可我还就是喜欢他不要脸。
我在纸条上写着“嗨,帅哥,叫什么名字,认识一下呗?”当时的我还真是有当女流氓的潜质的,我传过去以后,他盯着看了半天纸条,因为侧着脸,看不清他的表情,不是在心里偷偷的笑我吧。趁着这个机会,我打量着他,他剪着利落的短发,宿舍的姐妹说只有面部轮廓清晰度高的人才能驾驭的了。然后我就看见他在纸上刷刷的写着,然后,递了过来。他的字体怪怪的,缺横少竖的,就像不会写字似的,纸条上写着“叶向晨,医学系,临床医学。”哇,学医的,太酷了吧。可是出于礼貌,不是应该也问问我吗?没事,我自己说。我写道“你好,我叫许念,我学的是工商管理。”这时,他的电话响了,他看了一眼讲台,发现老师压根没搭理他,他便趴在桌子上,淡定的接起了电话,他把手机枕在右耳下,脸向着我,开始说话。这回,我看到了他的正脸,没有特别惊艳,只是有种特别的魅力,他的嘴巴长得很特别,有点小嘟嘴,长在他的脸上有种莫名可爱的感觉。我就喜欢嘴长得特别的人。嘻嘻,而且我突然发现我能听懂他说的方言,在距离家乡两千多公里的地方竟然能听到乡音,我突然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我赶忙在纸上写道“你是A市的吧。”然后,我们就成了好哥们,对,好哥们。我一直都不相信男女之间会有纯友谊,就像我俩,之前明明是好哥们,可是后来却成了相爱相杀的一对。当然这是后话。因为是同乡,我们俩渐渐熟络了起来,在家乡的时候,他竟然是我的初中校友,只是比我大一届,后来因为生病休学了,现在就成了我的同届。这么神奇的事,人们把它叫做缘分。
3
昨天睡着之后一定是梦到和谁打架了,不然我的脖子怎么会扭到呢?我边摸着脖子边看着电脑上宋煜昨天做好的广告,做倒是做的挺好,只是...我走到宋煜桌前,我听到电脑里发出的声音,他正在认真的玩着斗地主,这‘优雅’的爱好,我是不是合伙人选错了,我在怀疑。“宋煜,你怎么会想到给医院做广告呢?那些医院不都是给人看病的地方,有什么不同的吗?”“这就是你们这些大众心理,那些化妆品,衣服,性质不都也是一样吗?可是广告都是花样百出。而且现在医患关系这么紧张,医院肯定重新找回过去那种今人尊敬,被人叫做白衣天使的那种状态,可是这不是只做一两件善事就能解决的,这时候,就需要一个平台替他们宣传,而广告,不就是起了这样一个作用吗?就像那些名牌,除了东西好以外也得有知名度,同样,医院也需要知名度。所以我就去医院试了试,没想到还真成了。”“哇,不错,好想法。”这番话说的还挺有道理,看来和他在一起创业是正确的,赚钱之日指日可待啊,一想到这,我由不住兴奋的点了一下头。“啊,好痛。”我感觉我的脖子扭得更严重了。“怎么了?”宋煜用充满担心的眼神呲牙咧嘴的我问道。“呵呵,没事,就是昨天睡觉把脖子扭了,刚刚忘了,又闪了一下。”“你可不可以把自己照顾好一点”他用充满担心的语气对我说,“要不要我帮你揉揉。”“别,不用了,我脖子比较敏感,不喜欢别人碰。感觉特别难受。”我笑着并拒绝了他,“哦,对了,除了广告之外,院长想让我们做一个小小的访谈,他觉得光广告力度不够,这种事情相信你做的到,也就几句话的事。”“OK,我可以试试,这院长还挺懂行的。不过是哪个医院啊?”他突然特别认真的看着我说“广告一开始就写了,第二医院,一直觉得你挺细心的,看半天连这个都没看到,我是不是不应该让你去啊。”“哪有,我看到了,就是确认一下,哈哈哈。”我尴尬的笑着答道。“唉,你就是个小孩子,对了,你要是去医院的话,顺便也可以让医生给你看看脖子,不然就那样挺着多难受。”“嗯,知道了,到时候再看吧,那我去收拾一下。”打了招呼之后,我回到座位上穿上外套,提着包出去了,坐在出租车上,我对司机说,“去第二医院”等等,第二医院,那不是菲菲做孕检的地方吗?那不是有叶向晨的医院吗?我去,有自己找死去了。突然间,我开始有点局促不安起来。怎么办怎么办。等等,谁说我一定会遇见他。又多想了。
在内心的无限煎熬中,我到底是来到了第二医院的门前,下了车,努力的深吸气,碰到就碰到,谁怕谁。
我已经在最美医生这个宣传栏前站了20多分钟了,看着这么多最美医生,我不知道该找谁,我一个都不认识,不对,有一个认识的——叶向晨。我就知道他一定会在这个榜上,他就是个中央空调,对谁都好。我因为这个和他吵过架,我说你对谁都和对我一样,你是和他们都在谈恋爱吗?他笑着捏着我的脸说当然不是啊,老师不是说,医患是亲人吗?我都当他们是医患,所以对他们像亲人一样。那我呢?我也是医患吗?我更生气了。你是我的命,我得好好珍惜我的命啊。然后冲我露出他认为很灿烂,我认为很猥琐的微笑。那个时候,青春正好。
回神了,我摇摇头。“啊,痛。”又忘了,看来一会真得看看脖子了。话说回来,我到底找谁呢,我到现在都奇怪,我其实是不喜欢也不习惯和陌生人说话。当年的我是抽了什么风呢?连菲菲听了我和她说了我与叶向晨认识的过程,菲菲说我一定是臆想出来的。她这么说是有依据的,我高中的时候在面包店做假期工,试用期7天我在试用期第二天就被辞退了,就因为那两天我一句话也没说。当时我菲菲说,因为缘分,缘分来了,挡都挡不住。现在我想说,那就是孽缘。
“消化科,主治医生叶向晨。”好吧,考虑良久,我还是决定找他,至少我两认识,我有话可说。当然肯定会尴尬,但我觉得我可以化解。然后我就推门进去了。刚推开门,就发现这个办公室很小,因为他就坐在我的对面,虽然中间有一个大桌子。他正在看着的应该是病例记录本。认真做事的男人真的很帅,我忍不住的想。
这时,他听到了动静,抬起头来,瞬间我感到了空气里浓浓的尴尬气氛。我又高估自己了,我根本化解不了这种尴尬。他看到我后明显一愣,然后又恢复招牌笑脸,收起病例记录。开口说道“坐吧”幸好他说话了,不然我得一直站着。咦,感觉气氛还不错?我乖乖的在他对面坐下后。“哪里不舒服吗?”他用关切的语气问道。我现在在他眼里应该就是一个普通患者吧。“哈哈哈,老同学这么长时间不见,一见面就说这个,多没意思啊。哈哈”唉,就说了这么一句话,手心就出了这么多汗。许念,没事,你能做得到。我沉了沉气,开口“咱两好长时间不见了吧,最近过得挺好的吧。”“挺好的,我们前一段时间不是见过吗?你还跟我说你怀孕了,还是未婚先孕。”我为什么听出了一丝丝的怒气呢?这脸变得挺快的,上一秒还笑呵呵的,这会又扳着脸。哼,不和你一般见识。“这些事以后再说,我今天找你有点事,我需要做一个小小的访谈,这个医院里只有你一个熟人,不都说熟人好办事吗?帮个忙呗。”呼,我长舒了一口气,我该说的说完了,就看他怎么回答了,一定要答应啊。
听完我说的话,他静静的不说话,看着我。然后说“好”。OK,成功了。我拿出随身携带的纸笔。在衣服上蹭了蹭手心里的汗,开启了官方模式,“众所周知,现在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作为一名最美医生,你是怎么看待医患关系的?”“行了,拿过来,我写吧,你这么官方我受不了,就是写对我怎么看现在这种状态就行了吧。”他站起身了,推着转椅来到我旁边,坐下,拿有我的笔和纸,低头认真的写了起来。时间突然回到了我们第一次见面,一模一样的位置,我在左,他在右。我盯着他看,他在写字。他的还是剪着利落的短发,这么多年,都不换知道换一个发型。不过短发还是很适合他的。身上穿着医生的标志——白大褂。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忽然觉得,我很想他。我突然不想问他为什么离开我了,我觉得那些都不重要了,我只想问他,“我们要不要在一起?”正思考着,他已经写好了。他把纸递给了我。前面写着“我们医生一直视医患为亲人,所以我们医生会努力把医患当作亲人看待。”字依旧是那种缺横少竖的叶体,看到熟悉的字,我的眼眶突然有点湿润。他问“这样行吗?”为了不让他看到我的异样,我重重的点头,想把眼泪顺便收回去。“啊!”我用手抓着脖子,我的脖子,跟着我,你受苦了。这一点头,脖子又扭了,眼泪也控制不住了,直接就流了下来。“怎么了,脖子扭了。”他的语气有些责备。“嗯,昨天晚上睡觉扭了。”“这么大人了,这点痛还哭,来,坐这边床上,我给你揉揉。”说着,他向床边走去。谁说我是因为脖子痛哭的,才不是呢,不过难道要说我是看到他字哭的,还是算了吧。自从来到这里,就只看他了,我都没看到这办公室里有床。“那什么,算了吧,我脖子比较敏感,不喜欢人碰……”“快点坐过来吧,我好歹认识你7年,虽然后两年……我怎么不知道你有这怪毛病,再说了,我又不是没有给你揉过,快点过来。”“算了,我……”“真麻烦”。他嘟囔着,转过身来,抓着我的手把我拖到床边。“坐吧。”我乖乖的坐了下来,我感觉到了他也坐到了我的身后,然后,他的手放在了我的脖子上,他有手足凉症,所以不管天气是冷还是热,他的手总是有种凉凉的感觉,现在也是一样,因为手有点凉,脖子有点痒,就忍不住动了动脑袋。“我手凉吗?”他问“嗯,有点,没事,一会就好了。”我回答道。“噢,你哪边扭到了?是左边吧”。“嗯,是。”然后,我们两就同时陷入了沉默。他在后边揉着,若有若无的气息吹在我的脖子上,有点热也有点痒,我感觉我的脖子都害羞了,我的眼睛直直的盯着我对面墙上挂着的锦旗,上面写着叶向晨的名字,我盯着这三个字,想要盯出个洞来。在和他在一起前,我不知道这个名字会对我产生如此深远的影响。因为我脖子的温度,他的手也慢慢的热了起来,不像先前那么凉,我也开始渐渐适应。他的手有一点粗糙,因为他不喜欢抹润手霜,手还特别干。我曾经开玩笑说他最先苍老的是他的手。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心平气和的共处一室,他还在给我揉脖子,不可思议。我觉得我们应该歇斯底里的吵一架,可是没有。
4
“谢谢你啊,舒服多了。”我转过头对着给我揉完脖子的前男友道谢。一声谢谢,说的有点突兀,我的印象中我从来没有和他说过谢谢,哥们时如此,情侣时更是。可对于别人,我总是谢谢不离口,因为我感觉不对别人说谢谢的话,我就像欠了别人人情一样。可对他我从来没有这种感情。现在这样说,只是害怕我们再一次陷入尴尬。可是这一句话说的好像有点弄巧成拙了,他用一种好像第一次认识我的眼神看着我,不说话。好吧,气氛又再一次开始尴尬了。“你毕业后一直都在这个医院吗?”我鼓起勇气再一次提起话题。“没有,今年刚回来,之前一直留在B市。”万幸,他回答了,只是皱着的眉头还未舒展。B市是我们大学所在的城市,怪不得我一直找不到他,原来他就没有回来。
“你呢?怎么会成为记者?”他随后问道“我?我不是记者,我现在自己在创业,开了一家广告公司。”我边说边离开床边,离得太近,我突然有点不习惯。可是以前我恨不得每时每刻都待在他身边,黏在他身上。我走到椅子,弯着腰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撤退,事情也办的差不多了,也该走了。“你怎么不当医生?”可他还继续追问,听声音,他已经站到了我的身后,我突然开始略微的有些紧张。“我这个人本来就没什么确定性,想到做什么就做什么呗。”我收拾着已经收拾好的东西。掩饰着我的紧张。“那你当初为什么要转系,反正你都不知道你想要什么!”他用充满怒气的语气在我身后说着。我一下子直起身来转过去,抬头盯着他,“我去你大爷,是我不知道我要什么吗!我当初不是因为你转的系吗!那时候我的未来是什么样我不都和你说了吗!”我就说我们的气氛不可能心平气和,果然是因为没点到痛处。可是我想说的话是痛快的说出来了,之后呢,该怎么办?这瞬间,我真想把我自己解剖了,看看我究竟是个怎样神奇的构造。只会乱说话。
而他,眉头皱的更深了,眼睛死死的盯着我,很生气的样子。来吧,让吵架来的更猛烈些吧。我直了直身子,随时准备吵架。他个子可真高,我都站那么直了才勉强到他胸口,我在想,万一一会打架的话,我肯定打不过他。我该怎么办?然后他说“这么大人了,别动不动乱发脾气,这样对你的孩子也不好。”“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啊,想起来了,还有这么一出,我这个始作俑者都忘了,他倒还记得。“我的孩子不用你管。”我的气势立马弱了一大截。“行了,今天就这样吧。我走了。”我拿着东西匆匆的逃出了他的办公室,对,是逃。为什么每次我都这么狼狈呢,看来,他是我的劫,不是缘。
“妈,你干什么呢?你们最近怎么样啊,我爸还喝酒吗?”“嗯,念念啊。没干嘛,正想你呢,你就打来电话了,你爸他这几天喝的少了,估计是自己是觉得难受了,对了,听说菲菲怀孕了是吗?”“妈,你不是在乡下吗?消息怎么这么灵通。”“我们是在乡下,又不是在古代,我和你阿姨打一通电话不就知道了吗?”“嗯,也是,她怀还没多长时间呢,诶,妈,我爸在吗?让我爸接个电话吧。”如果我在和我妈聊两句,她一定会说我该结婚了,该生孩子了。
其实,父母真的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他们大可以轻松的过一辈子,却偏偏要把另一个人的人生承担起来。“喂,念念。”“嗯,爸,你干什么呢?”“我看你妈挑的女婿呢,可我看着都像是你妈特别喜欢的,你不一定喜欢。”我爸刚说完,就听着我妈在那边接话“你怎么知道念念不喜欢,母女连心,我喜欢的,她也一定喜欢。”“念念连人都没见着,怎么可能会喜欢,你别老整这些玩意儿了,我感觉倒像是你要去相亲。”爸,妈,你女儿还在这边听电话呢。可不可以别忽略我。“爸……”“当初你来我家做了一顿饭我那就同意我嫁给你,我总觉得太亏了。”得,我妈又把她的陈年旧事翻出来了。“爸……”我又叫了一声“诶,诶,哈哈哈,我倒忘了你还听电话呢,你妈又开始嫌弃我了。诶,你最近怎么样,创业创出点成绩没有。”“嗯,接了一些单子,还行吧。”“创业刚开始肯定很辛苦,不过你要是能做好的话也很了不起了,好好做吧,有空就回来呆几天吧,我给你做饭吃。”“嗯,知道了,爸,那先这样吧,拜拜”。
挂了电话,忽然感觉刚刚在叶向晨办公室的烦闷之气一扫而光了。自从他们搬到乡下后,我好像还没怎么回过家呢。是时候回去看看他们了。今天可真是不顺啊,我该去沾沾喜气了,去看看菲菲吧。
“今天你一天都没出门?”我看着蓬头垢面的菲菲惊奇地问道。“是啊,”她把我迎进门,然后无力的躺在了沙发上,“你说这对我来说是个多大的挑战啊!”她无奈的说“是啊,你不是个‘野孩子’吗,不出门就难受,你是怎么忍受的啊。”看她的样子,怀孕对她来说,一定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今天一天了,吃什么吐什么,现在连吐的力气都快没有了,前一段时间还挺好的,吃嘛嘛香,怀孕果然是个麻烦事。”“没事,应该会好起来的,呐,吃个橘子吧。”我坐到她身边,剥了个橘子给她。“不想吃,你吃吧,我叫李渊买鸭头去了,突然想吃了。”爱吃辣,看来是个女儿。我心里默默地想着,边把橘子放进了嘴里。“等等,这橘子可酸了。”她突然叫到。“啊,好酸,你不早说?”我连忙吐出嘴里的橘子,去接水漱口。“我一时倒给忘了,你不爱吃酸的,一点都不行。这些都是李渊特意挑的还没熟透的买的,我前几天可爱吃酸了。”爱吃酸,那是儿子?不会是双胞胎吧,那他两可有罪受了。“诶,你今天干什么去了?”她问道。
5
“我去见叶向晨了。”我尽量的轻描淡写,不仅仅是我不想提,我也怕菲菲的毒舌。“怎么,去吃回头草了。”说完这句话,躺在沙发上的她换了一个更加惬意的姿势,并且闭上了眼睛,她的行动和语气让我充分感受到了她的潜台词“就知道你会去找他”。“没有,我就是有公事找他,没别的了。”我不想让她再数落我了,虽然她是在关心我。所以我没有和她说我愚蠢的行为。我走到沙发边,坐在地下,头靠着沙发,用一种极其忧伤的语调问着菲菲“你说我们最后为什么没在一起呢?”“因为你们的未来终究不属于对方”。那么上天,你为什么要赐予我过去五年的美好时光,如果我的未来不是他。
“诶诶,我跟你说,到时候,我是护士,你是医生。简直是绝配有没有。要是到时候可以在一家医院就更好了。”我喋喋不休的在他耳边说着,他听我说完,拿起放在他手边的一张纸,放在我眼前说“亲爱的,晚自习有45分钟,现在大概过了20分钟,而你刚才那段话说了19遍,我们美好的第一夜就要这样浪费?”“你能不把话说的这么暧昧吗?”听了他的话,我立马羞红了脸,“这只不过是我们第一次在一起上晚自习而已,怎么在你这闷骚男嘴里说出来就让人有点思想扭曲了呢?”
“唔,哈哈哈”因为有老师在跟课,他不敢放肆大笑,只把声音尽量的压低,然后抓着我的手一个劲的伴随压抑的笑声抖动。我不明所以的看着他,直到他渐渐的平复心情。他拉着我的手,看着我说“你太可爱了,每天都往哪方面想呢?还有,谁跟你说我是闷骚男,你哪儿学的这词啊?”“我宿舍的姐妹阳儿,说你就是典型的闷骚男,我们在一起后第一次和她见面的时候,她说感觉你挺沉稳的,性格也比较内敛,对谁都好,中规中矩的,可是见了几次之后,她说收回以前说的话,应该改为风骚浪漫。”
“嗯,确实是旁观者清,我觉得我确实挺闷骚的,你不是也说我现在的感觉和刚见面的感觉不一样吗?”他说完话,从口袋里掏出指甲钳低头小心翼翼的帮我剪手指甲旁的倒刺。“是啊,我以为之前是你装的呢,没想到会有闷骚男这一生物。”他突然抬起头深情脉脉的看着我说“念念,你放心,以后我一定只把闷留给别人,把骚都留给你”然后低下头继续小心翼翼的剪着倒刺。
‘骚’这个字在我的字典里一直都是贬义词,我觉得这个词是批判意味很重的词,我有时候甚至会羞于说这样的字眼。但随着句话的诞生,它瞬间升华到了褒义词,更何况他说的如此深情与笃定,我甚至觉得它足可以和‘爱’这个词相媲美了。“行了,剪完了,你皮肤太干燥了,缺维C和维B了,一会下课去买点吃,先抹点润手霜吧。”说完,他又从另一个口袋掏出了一管润手霜,挤在我的手上,给我抹开了。
他的口袋是机器猫的口袋吗?什么都有?“你又不爱抹润手霜,怎么会随身携带啊,而且你的手不也很干吗,你怎么不长倒刺啊?”“男人哪需要抹这些东西,这是给你备着的,还有我那是皮肤粗糙,倒是有一点干,可是就是不长倒刺。”“谁说男人不用抹,你那么不爱惜自己的手,以后最先苍老的一定是你的手。”“那这事可得你作证,看来你得陪我一起老了。”他得意的笑着看着我,“你这么快就把一辈子许给我了?哈哈哈哈”。“切,想得美,你个闷骚男”。我嘴上说着不屑,心里却开始想象着我们的未来。那些虚无缥缈的未来。而当时的我,以及我们,还是太年少。
“老婆,我买回来了,顺便又买了一些其他的鸭货,然后又买了些水果。看看你想吃什么?诶,姐,你来了。”“嗯”看到李渊回来,我赶忙站了起来,用一个哈欠来掩饰我不知什么时候流下的眼泪。不过李渊好像根本没注意到。
干锅鸭头的味道立马充满了整个房间,哇,好香。我看看菲菲,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睡着了。看来今天一天确实累坏她了,估计以后会更辛苦,不过有李渊在,应该不用担心。我摇摇她“醒醒,你老公把东西买回来了,你起来吃一点”。她睁开惺忪的睡眼,接过鸭头,刚准备开始吃,突然就开始干呕“呕~~”我坐在她身边,正准备伸手帮她拍背,可是在原本在我们对面的李渊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菲菲的身边帮忙拍背,是我反射弧太长了吗?“这什么味儿啊,不是坏了吧,呕~我不想吃了,拿开吧。”我赶忙把这些罪魁祸首拿到厨房。
在厨房里,听着客厅那边李渊关切的问着菲菲,顿时感慨万千,菲菲和李渊只见过三次面。可是他们却决定将自己的未来交予对方。有时候,爱情真的无关于时间长短。我很羡慕他们,是真的。或许,我是该考虑一下我自己了。为了自己,也为了父母,我妈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我妈一直以为我不知道,那我就装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