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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三章 陈依依望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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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已黄昏。秋意甚浓。
陈依依闲闲的坐在窗户边的一把木质椅子上,面前是一个四方小桌,上面摆着刚熬好的一小锅银耳莲子粥,袅袅热气升腾,一不小心,那丝丝缕缕就入了眼,湿润了眼眶。
她站起来,到橱柜抽屉里取了一把银质的小小的勺,也不用碗,直接就着锅,慢慢的舀起粥,慢慢的吹凉,送到嘴边,一口一口吞下肚子。眼前的小小砂锅,手里的银质小勺,是当年沈昱知道她胃不好,特意去商场买了送给她的。
这么多年,搬了无数次家,她从来都把它们带在身边,舍不得丢掉。因为有关他的其他,都已经丢掉了。连手机和电脑里的照片,都删的一张不剩。
喝完粥,陈依依依旧坐在窗前没动,只是从桌上的一盒摩尔里抽出一支,点燃,贪婪的吸了一口。等到淡淡的苦涩终于从口腔渗透到四肢百骸,她才满意的闭上眼,似乎在细细的品味着什么,又似乎是在细细的回忆着什么。
其实,陈依依的脑子里现在是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
在出版社入职一个月,工作平稳顺利,解决温饱没有问题,至于出人头地干出一番事业这种念头,从来就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所以在工作前程方面,她没有什么好想的。
半年前最爱她的母亲已经病逝,父亲从小就不亲近她。现在又娶了后母,更是无需她惦记。陈依依打小独立,不喜交际,亲戚朋友方面,她似乎也没有什么好想的。
3个月前,她辞职回到A市,用母亲给她遗留的财产和自己几年的小小积蓄,在市区中心位置全款买了这套二手公寓,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里,也算是有了立身之地。
25岁的年级,无灾病无贷款,身体健康,工作稳定,前程无忧。
所以,自己“没什么可想的”这个现状,真是太正常太好了!
可是,到底是回到了这个城市,而这个城市和其他地方最大的区别,是有个沈昱。一个多月前,她竟然在自己公司的楼下遇见了他!他却没有认出她,没有看她一眼。
莫名的心烦淬不及防突如其来,陈依依明白,自己怕是再也不能在这个有他的城市里,自在悠闲的坐在窗前,心如止水的呼吸吐纳了。
看了看手机,还不到9点。
窗外的夜色里,霓虹闪烁,五彩斑斓,纸醉金迷,正是大好时光。
陈依依换了条稍厚一点的棉布裸袖长裙,搭了件外套,提着手袋,就出了门。
沈昱今天有事,从公司出来的晚了些。在公司附近的餐厅里吃过东西,开着车,慢慢的行驶在灯火通明的道路上。路边耀眼的广告牌闪过之后,他看见前面有一个身影,这是个熟悉的身影,一个女人的身影,一个他爱过恨过的女人......
他的理智告诉他不去看她,她和他早就恩断义绝再无瓜葛。可是他的眼睛却无法不去看她,甚至看得很仔细。她似乎比上学时候高了一些,瘦了一些......
她慢慢走着,好像没有什么目的地,手里拎着一个手抓包,一晃一晃的。低着头,似乎有无限的落寞......
陈依依!
他咬牙切齿的想,她不是一直在外地么?现在突然回来做什么?还偏偏来他这幢楼里工作,那天,居然还敢在众目睽睽之下盯着他看!胆子好大啊!
她难道忘了当初对他说的话了?
她说她和他就是练练手玩玩的。她把他当什么了,说甩就甩,毫不手软。
沈昱开着车,慢慢的跟在她身后。陈依依一直走一直走,居然没有察觉。
沈昱在心里冷哼了一声,就这警惕性?还敢大半夜一个人在外面溜达?正想着,突然一辆摩托极快的迎面飞驰来,上面是两个年轻人,戴着黑色头套,紧身的黑色衣裤,眨眼间摩托已经蹿到了陈依依身边,后座的人一把就拽走了陈依依的手包。
陈依依一点准备没有,被突然造访的劫匪吓得一声尖叫,身体也被带的踉跄后退好几步,直接就摔倒在路面上。
沈昱看着眼前上演的飞车劫物,稳稳的打着方向盘朝欲夺路而逃的摩托车逼了过去,这条路不是繁华路段,车和行人不是很多,所以沈昱无所顾忌,很容易的就把摩托车和人逼停到了路边。
路边正好有几个年轻男子路过,大概是大学生,被这惊险的一幕激发出了血性,看到2个劫匪已经被逼的没有了退路,众人一哄而上,很快就把歹徒制服。
场面混乱中,沈昱看见有人打电话在报案,陈依依也站了起来一边活动手脚,一边向那些大学生道谢,居然还没忘了微笑。
沈昱从车里透过玻璃看着那抹淡淡的笑容,不禁有些失神......
突然,她回转过头,朝他的方向看来。
他毫不犹豫的调整车头,踩了油门,消失在夜色中。
陈依依望着从身边一闪而过的黑色轿车,牢牢的记住了车牌号6682,心想:A市风气还是相当不错的,市民不仅见义勇为,还做了好事不留名,真是让人感动!
一个年轻的大学生热心的走过来:“小姐,需要送您回去嘛?”
“谢谢!不过不用了。其实我很近的。”陈依依指了指公寓的方向。
“那好,不过,以后晚上没有要紧事的话,最好还是别一个人出来了。”小伙子的眼神里不无担忧。
陈依依满面尴尬:“......知道了......”
回到公寓,陈依依从手袋里掏出了记事本和笔,写下了“6682,黑色轿车,凯迪拉克”。
然后才一瘸一拐的去拿药箱,取出酒精棉球和碘酒,咬牙切齿的,一点一点涂抹在擦伤的胳膊和膝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