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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3 记忆突然 ...

  •   记忆突然像潮水一般淹没了脑海。
      “佳阳,我肚子疼,你帮我和体育老师请下假吧。”
      我坐在花坛边捂着肚子对叶佳阳说。
      “我知道你是不想参加八百米的体能测试。”
      要不要说的这么直白,可是真的不想跑啊。
      叶佳阳,我肯定过不了啊,上次我整整跑了八分钟…最后还是体育老师看不下去把我拎出去的,这次补考肯定凶多吉少。你就帮帮我嘛…”
      “想都别想。你现在就跑不下来以后怎么办?你要是跑完腿软,我把你送回去。”
      虽然跑八百是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是这是叶佳阳破天荒的主动送我回家,别说八百米,就算八千咬咬牙也得往前冲!
      “那你在终点等我,跑步的时候不许走,就算在那陪着我,一定要让我看到你啊。不许拒绝,要不然我就不跑了,马上装病回家!”
      “好”
      过了一会,他淡淡的说道。
      “我会一直陪着你,在你看得到的地方等着你。”
      阳光透过树叶罅隙之间打在叶佳阳的脸上,这一刻他的眼睛那么的亮,竟令我舍不得移开视线,嘴角不禁微微上扬:“好。”
      彼时,少年暖如初阳,少女笑颜如花。
      回忆终究还是回忆,在美还是要回到现实。
      抬头,夜晚的星星散发着微弱的光,一闪一闪的,一会亮了,一会暗了。
      哪颗是织女星,哪颗又是牛郎星?他们之间隔了多少光年,又隔了多少心酸。不知,织女牛郎是否不曾相忘。
      叶佳阳,你不是说会一直陪着我的吗?会一直在我看的到的地方等着我吗?曾经的约定还作数吗?你知道么,我真的好想你,曾几时许,我的梦里全是你。
      从九中回到宾馆,脑子一直浑浑噩噩的,我一心情不好就愿意灌咖啡的毛病真是不好,三瓶咖啡喝下去,后果可想而知。本来就在倒时差,在加上一夜没睡,我光荣的成为了一名国宝。
      连第二天去工作室上班,总监都吃惊地问:“黎晴,你昨天是去大狂欢了吗?!
      我苦笑一声,一回到L市我简直成了感伤青春的文艺女青年了,哪还有什么时间狂欢,只好找个理由搪塞:“昨天正好睡不着,就画了画商业大厦的设计图,谁知道没控制住时间..”总监顿时嘴咧开了大大的七十二度:“年轻人就得有干劲!加油干吧,我看后生可畏啊。”我讪讪的应了两句,便回了办公室。
      简单介绍下,我是一个画图纸的白领阶级。不过我没有一如既往走我的文艺范去画服装,而是跑去画了大楼。
      墨青,这几年发展的如日中天,公司中都是这方面的天之骄子。我父亲多年前与墨青集团的一位高层交好,于是不看僧面看佛面,我安安稳稳的待在了这里,即使我一点都不喜欢这种靠家世的感觉。
      当然,我在设计上的天赋还是要比跑步强得多--。
      不过并不代表我的工作靠的都是背景,毕竟我寒窗苦读十几年,混来的也不只是那几张毕业证。皖南也在这里工作,我们相识也是因为初中时我们就都有当设计师的想法,所以便一见如故。我一直想这应该就是英雄惺惺相惜,尤其像我这种女中豪杰。
      这几天L市的天气总是阴雨绵绵的,我画了会设计图,抬眼看窗外居然又下起了雨,揉了揉眉心,继续埋头工作。再一抬头,居然五点半了,也该下班了,皖南在加班画图,小宜不在L市去a市出差,静湘最近忙着和她的“大雄”你侬我侬,看来今天的晚饭又要自己一个人解决了。
      撑把伞走在马路上,我很享受再一次走在这所城市的马路上的感觉。让人感觉很踏实,很珍贵,是那种来之不易的满足。
      我想我很能理解鲁迅当年思乡的感情。
      “妈妈,我想学弹钢琴,你把这架买下来吧,好不好嘛。”
      稚嫩的声音,却引得我掉头去看,琴行前有一对母女。
      “宝贝乖,咱们不买钢琴,爸爸还在家等着妈妈回家做饭呢。”
      站在橱窗外的小女孩不甘的撅了撅嘴,却还是随着妈妈的脚步离开。
      这场面,似曾相识——
      “舅妈,我要学钢琴!好不好。”
      “小晴怎么会突然想起来学钢琴呢?”
      “因为,因为电视上弹琴的大姐姐都好像公主喔。我也想像她们那样,那么高贵漂亮,还很优雅。”
      小女孩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纯真至极。
      “是吗?其实小晴已经很漂亮了。”
      “不嘛,舅妈,求求你了…”
      是因为昨天叶佳阳看着电视上弹钢琴的阿姨,说他很喜欢会弹钢琴的女孩子。
      “好好,明天就给小晴买,走吧,回家,舅舅在等着我们回家吃饭呢。”
      “恩!舅妈最好了。”
      夕阳微斜,晕开了谁的笑容。
      这是几岁的事情了?八岁?九岁?
      我的记忆力何时这么超群了。懊恼的晃了晃脑袋。
      自嘲的笑笑,转身,可却看到一辆黑色跑车经过面前。
      眼睛紧跟着那辆跑车,腿像灌了铅一般。
      伞不知何时已经跌落在了脚旁,眼睛涩涩的,那个侧脸真是像极了他,又也许就是他。我突然矫情的想要掉眼泪。这么多天,我在L市看着相同的街道,相同的高楼,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就好像隔了多年的旧戏重演,可我清楚那是再也回不去的曾经。父亲的离世,母亲的绝望,我的无能为力,十年笑话般的暗恋,周围人毫无遮掩的嘲讽,他不留情面的拒绝。我真的挺想哭的,在这个大雨瓢泼的下午。
      那就放声大胆的哭吧,沉积了七年的眼泪,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宣泄的借口。
      不知过了多久,乌云已经渐渐消失,阳光再一次普照大地,鸟儿依旧在树上不知唱着什么,好像这一切都未发生,街道还是这么的车水马龙。
      捶了捶酸涩的腿,简单拧了几下衣服,在包里左翻右翻终于找到了镜子。天啊,我面前这妆也花了,头发乱糟糟的女的到底是谁啊!!完了,这下子丢人丢大发了。明天的城市晚报报纸头条能不能写着“昨日下午一疑似精神病女子,跪地狂哭引居民恐慌”?!拿着包挡着脸,在路人异样的眼光中一路狂奔,这辈子都没这么丢人过,幸好宾馆并不远,就在街尾。
      殊不知,街角隐蔽处,一辆黑色跑车看着那个女子安全走进宾馆才缓缓开走。跑车中,男子眉头微蹙,低喃:“还是这么任性,也不顾着自己身体,淋成这样会生病的啊…”
      “啊——啊嚏,阿嚏。”
      事实证明什么玩浪漫,搞伤感,最终就一个结果——生病。
      当小宜的得知了我生病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我一个没事去外面淋了场雨之后,她就只送给了我一字真言——该。
      损友啊损友,当年交友也太不谨慎了,这么个家伙居然和她吵吵闹闹的一起走过这么多年。嘴上虽然在骂她,心里去还是在泛着暖波。
      果然,三个半小时的路程,正好从A市到L市速度最快的时间,小宜便出现在了我的房间里。
      “你找死呢吧,烧成这样还不去医院。” 某个泼妇揪着我的耳朵怒吼。
      我都烧成这样了怎么去医院… 当然我是不会傻到说出来的,也实在是没有力气了。
      “哎呀,你给我起来,快点!… 黎晴,你怎么这么沉,跟头猪似的。”
      眼皮沉沉的,一股睡意涌来,好累啊。不过安小宜,你才跟头猪似的。
      我能感觉到以末把我扛到医院,医生给我量体温,然后我就躺在了一张床上,虽然有点硬,但是还挺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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