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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的眼眸有我的倒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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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上只有两所高中,成绩稍差的都进了务远高中,而其余人都在一中。莫晓的成绩不好不差,一直占着中游位置,那一年一中实行扩展走读重点班,莫晓便幸运地成为十班的其中一员。当班主任点到苏祁言的名字时,莫晓惊喜地看向苏祁言的方向,苏祁言也看过来了,却一脸茫然。莫晓心想,施恩者总是不记得自己帮过谁。
莫晓的好朋友林蕊凝因为家里的缘故要回家乡读书,陈子婷则被爸妈逼着去了一间贵族学校。莫晓伤心了很久,但林蕊凝和陈子婷承诺每年假期都会回来这边看望她。三个女生在毕业后的那晚去夜市吃了很多的小吃,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初中,对于小学生而言,就像自己从孩子跨越到了青年人,所以每个人都隐隐有着一种成就感。莫晓兴奋了好几天,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幸运走进重点班,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有好几个小学同学和自己同班。开学的第一天,林慧微笑着坐在了莫晓旁边,和她亲切地聊起天来,她又是吃惊又是欣喜。即便过去发生过不如意的事情,莫晓还是很崇拜林慧。自此,莫晓便成了林慧的小跟班。
升学的劲头还在兴高采烈地升高,在大家还没来得及熟悉同班同学时,学校便组织学生军训。九月,虽没有六月那般炎热,但每天也是烈日当头。学校只发给每个学生一套军训,每天训练完晚上洗干净第二天再换上。十班的教官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所以倒也不是很严格。因为担心学生们熬不住,教官都是挑在树荫下进行训练,还常常让学生坐着休息,自己找一地方坐着睡觉。教官再好,基本的训练还是要进行的,教官每天都嚷嚷着一天只训练两个小时,这两个小时只要大家认真配合,剩下的时间都会很轻松。那两个小时是根本没停下的训练,其他时间当然比那两个小时轻松。偶尔全部人要大排演的时候,就只能在烈日下不断踢正步。那天大家的精神状态不好,踢了很久的正步都还是十分不整齐,教官被气着不行,罚全班在阳光下站军姿两个小时。烈日当头,每个人汗流浃背,稠稠的汗水从脖子流到腰部,汗滴的轨迹划过汗毛引起痒,却没有一个人敢动一丝一毫。莫晓眯着眼看到阳光透过睫毛上的汗滴晕出一道眩光,感觉自己要是再站下次肯定会晕倒,可是过了很久她还是没有如愿晕倒,反倒是她旁边一个男生刀下了了,嘭的一声头砸到莫晓脚上,她吓了一跳,身体还没有从军姿的惯性中脱离,仍然僵直着身体。在大家还在受惊期间,附近一个男生已经迅速扶起那人了,莫晓连忙帮忙掺了一把,所以自然而然两人送那晕倒的人去校医室。到了校医室后莫晓瘫坐下椅子,暗暗松了一口气,即便没有空调,莫晓还是觉得自己尤其幸福。那个男生扶着病人躺下,跟校医交代了情况后,倒了杯水给莫晓,温温地笑着问莫晓,有没有吓到。莫晓这时才看清了他的长相,白净的皮肤上凝着一层薄汗,眼神清澈透着睿智,嘴角微微扬起,缀着温暖。此时微风习习,莫晓感觉热乎乎的身子迎面而来一丝丝凉意,顷刻透入心底,而眼前的人像黄昏的阳光,温柔地让人心暖。在炙热与凉意的交错下,莫晓对眼前的人产生了特别的感觉。多年后,莫晓回忆自己什么时候喜欢上江衍的,也许是在初次见面时那份被幸福笼罩着的问候,也许是日后江衍那一份特别的照顾。
一天的疲惫因为这个小插曲烟消云散,莫晓也记住了这个叫江衍的大男孩。感激那个晕倒的男生,教练意识到了大家并没有他认为的身强体壮,于是大大的放松了训练力度。烈日和训练让每一天都显得特别漫长,但再漫长的日子也会有尽头。一个星期的军训在大家的欢呼声中落下了帷幕,莫晓的班级得到了最优秀的称号,盛大的欢喜后继而是浓浓的不舍,大家一一和教官拥抱分离。脱下了军装,换上了校服踏入课室,莫晓惊喜地发现,江衍就坐在她前面。
班主任是个教语文的单亲母亲,第一天她就让班上的同学见识到了她雷厉风行的个性,安排好了她给全班人定下的三年目标,就所有人的成绩状况安排了特殊的座位。她尤其喜欢独立爽快的学生,所以风风火火的湖南妹子宋玲被钦点成了班长。
江衍是班上的第一名,莫晓常常在后面研究他的生活。江衍上课十分认真,却不怎么做笔记,一下课便在写作业。莫晓有一次好奇的问他为什么那么急着写作业,他说他回去要玩电脑,九点就得睡了,莫晓顿时觉得他是异类。自己每晚赶作业赶到11点,果然时间是挤出来了。江衍很聪明,这是班上每个人和老师都知道的。很多时候大家都陷入沉默的时候,老师便会让江衍回答,江衍基本上都能答对,这时莫晓在他后面眼睛发出奕奕光彩,好像自己答对一样。因为就近的缘故,莫晓常常不会的便问江衍,不论江衍在做什么作业,江衍都能放下笔跟她细细讲解。有时候讲了好几遍莫晓都没听懂,江衍就会低低说声真笨,然后继续讲。
初中不同于小学,知识的范围扩大了。除了语数英,还有政史地物理化,每一项都是吃力的学科。初中开始,男生的学习能力便开始隐隐高于女生。也许文科类的学科女生能轻松学好,但对理科类的学科理解力往往比不上男生。莫晓学的很吃力,高分的科目往往都是兴趣驱使,上课也是被逼着认真听讲。莫晓和林慧坐在第三排,可即便在第三排,莫晓还是常常走神,而初中的老师个个都是火眼金睛,尤其是班主任,莫晓也因此被罚站很多次。虽然在班主任那儿老是吃瘪,莫晓却很喜欢上班主任的作文课,对写作的兴趣也是拜她所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