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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如欢 ...

  •   原来,如欢是丁骏上中学的时候资助的一个贫困学生,当时学校号召给希望工程捐款,善良的丁骏就用自己的零花钱资助了十个贫困山区的女学生。

      “她为了报答你,就当了你的助理?可她怎么会住在你家呢?”易初阳问。

      丁骏道:“我上初三那一年,有一天学校门卫跑来告诉我,门口有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女孩来找我,问她什么,她也不说,只说要找丁骏姐姐。”

      “看来你很有名,只说了名字门卫就知道你。”
      “校花都是这个待遇。”
      “然后呢?”

      “我很好奇,就去门口看了,结果真的和门卫形容的一样,那个小女孩一身衣服破得不能再破,都秋天了,她只穿了一层单的,胳膊和腿一大截露在外面,脚上的鞋也破得露出脚趾头。”

      丁骏永远也不会忘记记忆里的那一幕,一个头发凌乱、破衣烂衫的小女孩可怜巴巴的用瘦成鸡爪一样的小手拉着她裙角,仰着脏兮兮的小脸,眼中含泪看着她,哽咽着叫她丁骏姐姐。

      “那就是如欢吗?她从家里跑出来投奔你?”

      “嗯,我问了她名字,果然是我资助的一个学生,她那时顶多十二三岁吧,比我小一点。我看她很可怜,就让她留在传达室等我放学。”

      “她该不会是从家里走到雁京的吧,天,那么小的孩子。”

      “你还真说对了,她就是一路从河北走到雁京,走了一个多月,一路上忍饥挨饿,鞋都走烂了,才找到我们学校。”

      “她肯定在家里遇到了什么,我猜猜,是被父母虐待了?”易初阳猜测道。

      丁骏点点头,夸他:“你真聪明!如欢以前的家在河北的一个山区,爸爸是个货车司机,拉货的时候因为一场车祸去世了,她妈妈带着她改嫁给一个农民,但是后来她妈妈在上山摘果子时不幸掉下山崖,她后爸又娶了一个凶悍女人,那女人经常打她,不给她饭吃,我寄去的钱,也给那女人拿给自己生的儿子用。”

      “小小年纪就受这样的罪,真可怜,所以她忍无可忍才会离家出走来找你?”

      “嗯,我带她回家,让保姆给她洗澡换衣服,才发现是那么漂亮一个小女孩,只是她身上新伤旧伤真是惨不忍睹,而且因为长期忍饥挨饿,瘦得可怜。我说要联系她父母送她回家,她不肯回去,又哭又闹,还给我下跪,说她宁愿死在外面也不回去,我就把她留下了。”

      丁骏说起当年的情况,却也隐瞒了一些事,易初阳跟她再亲,毕竟也是男人,有些事关系到如欢的隐私,还是不说为妙。

      “就这样收留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孩?丁爷爷丁奶奶、叔叔阿姨也答应?”

      “原本是不答应的,可是我跟小叔一起求他们,他们就答应了,后来我爸爸派人去如欢的家乡调查了,给了那家人一笔钱,他们答应从此跟如欢断绝关系。”

      “看来小叔是你坚强后盾,你做什么他都帮你。”
      “那可不,他最疼我。”

      “事情应该没你说的这么简单吧,如欢从来不笑,性格也孤僻,只能说明小时候的事在她心灵上造成了很大阴影,我猜她死也不肯回那个家,跟她继父有关。”易初阳很聪明的指出这一点。

      丁骏没好气的瞅着他,“作为一个聪明男人,你不该这么刨根问底,还瞎联想。”“好好好,我不说行了吧。”易初阳掐断了话题。

      “怪不得她对你忠心耿耿,原来是为了报恩,只是阮崇灏那个人,早些年风评不怎么样,如欢不一定会喜欢他。”

      丁骏点点头,“是啊,如欢喜欢的是别人。”“她喜欢谁?小叔吗?”易初阳反问。
      丁骏打他头,“讨厌鬼,你聪明的让人恨你。”

      易初阳忙求饶,“这也太好猜了吧,她性格孤僻,看谁都不在眼里,但小叔却是同一屋檐下朝夕相处的,而且还是她半个恩人。”

      丁骏悻悻道:“算我服了你。她对小叔的心思,别人看不出来,我可看得一清二楚,可小叔已经有绿绿了,小叔爱绿绿很多年,肯定会跟她结婚的,如欢跟他注定没有结果。”

      “那又怎样,结果远没有过程重要,爱而不得也好过心中无爱麻木不仁。”易初阳挑了挑眉毛,眼神中的意味淡而悠远。

      丁骏凝视着坐在她对面这个深沉得很少流露出内心真实情绪的男人,从来没发现他也会有这样的表情,似乎不是在对她说,而是在自言自语。

      “小骏,等忙过这段,我们商量一下婚期吧,我想和你长相厮守。”易初阳道。丁骏微怔,随即浅笑,“好啊。”

      为了掩饰心里的起伏不安,她拿起手边的杯子喝下去半杯水,想让他的话自动消弭在空气中。
      易初阳心知肚明,却也只当没看见。

      如她这般美好女子,若肯烟视媚行、婉转相就,只怕世间没有男人能抵挡这样的风华绝代。

      有些女人,美则美矣,毫无灵魂;而她恰恰相反,把自己看得太重,事事不甘人后,必要正气凛然,随时准备战斗一场,倒让身边男人没有了用武之地。

      易初阳细细端详着她,心里想,我是爱呢,还是不爱呢?

      吃过了晚餐,两人坐上车,易初阳问:“去哪里逛逛还是直接去我家?”“随便。”丁骏看着窗外,强迫自己安于现状,不去想别的。

      “那就去我家。”易初阳吩咐司机。

      他的私人公寓在CBD某栋大厦顶层,空中四合院装修得古色古香,丁骏很喜欢他家的布置,每次来都要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变化。

      “什么时候新买了一盆兰花?好特别,花像猴子的脸。”丁骏一眼便看到茶几上的兰花。

      易初阳正挂衣服,回脸一看,“哦,那是一个朋友从南美带回来的猴面小龙兰,你要是喜欢,给你拿走。”

      “这种娇贵的兰花太不好养了,你自己留着吧。”丁骏坐下。

      易初阳喜欢种兰花,家里有个温室摆放着各种稀有兰花,但丁骏知道,这些花离开他家都养不活,除了湿度和水分,还有主人的精心调养。

      易初阳扯开袖扣,走过来亲了亲她,“要说我养的最娇贵的花,非你莫属。”丁骏看着那盆猴子脸兰花,越看越有趣。

      易初阳洗澡去了,丁骏拿着手机给那盆奇怪的兰花拍照,有人发来短信。

      “明日返美。”

      不用多想也知道这是谁发来的信息,她已经删掉他的号码,却不能阻止他给她发短信。

      “一路顺风。”她给他回了一条。
      “能再见一面吗?今晚。”他又发来。
      “对不起,不方便。”她再次拒绝。

      很久,他没有再发来信息。丁骏叹了口气,视线落在那盆花上,那一张张猴子的脸,似乎都在笑她,笑她不能平静,心中总是因为那个人的存在泛起涟漪。

      当初对程慕泽也这样,两人吵架、冷战,他跑来求饶,她不想立刻原谅他,却又有着一种想爱理不理、又舍不得不理的复杂情绪。

      易初阳洗了澡出来,一边擦头发一边看丁骏,见她兴致勃勃地拍他那些兰花,悄悄走到她身边。

      夜里,睡不着的丁骏悄悄的从床上下来,走到阳台上,看着雁京五光十色的夜景,想着心事。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打了个电话给谢如欢。

      雁京机场,一身休闲装扮的沈年独自拖着行李走进候机大厅,到自助区排队等着打印登机牌。等他回过头,惊讶的发现丁骏在不远处看着他。

      她披散着一头栗色卷曲长发,一袭质地优良的黑色束腰大衣让身材看起来修长挺拔,颈间一圈橙色Hermes丝巾,看起来既风姿绰约又古典优雅,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来了。”看到她,他心头的失落感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掩饰不住的惊喜,登机牌也不打了,拖着行李走向她。

      周围人影憧憧,她的周身似被轻烟笼罩,让他分不清现实和梦境,从黑暗走向光明,那份激动,也不过如此。

      乍然相见,恍如隔世,丁骏看着他过来,也上前一步,“我想了想,还是决定来送你。”

      他灿烂的笑容,陌生中带着熟悉,和她记忆中的另一个人有着惊人的相似,都是那么阳光般给人温暖,哪怕机场外满天雾霾,也能在看到他时烟消云散。

      “找个地方坐坐吧,我可以把机票改签。”沈年决定抓住难得的机会,跟她谈一谈。
      “不用了,不耽误你行程。”
      “你来都来了,也不在乎多花一两个小时吧,等我一下,我去改签机票。”

      怕丁骏会走,沈年把行李丢给她看着,自己跑去服务台改签机票。丁骏哭笑不得地看着他背影,就连偶尔的孩子气,也那么像。

      一瞬间,阴影兜上心头,她赶紧打消了念头,难解的惆怅又回到眼睛里,再次看去,忙碌的机场大厅已经看不到沈年。

      过了十几分钟,他才终于从人群中走出来,怕她等急了,干脆跑了两步。

      丁骏见他的头发些微有些凌乱,额头也像是有汗,拿纸巾给他擦擦:“怎么出汗了?”沈年接过纸巾在额头擦了擦:“这里的暖气太热了,服务台排队的人又多。”

      “是你太心急吧。”丁骏微微一笑。沈年也笑了笑,拖着行李带她走进机场的一家咖啡馆。
      外面人来人往,这里倒还安静,两人对坐,各自点了一杯咖啡。

      还没说话,沈年的手机在口袋里响起来,音乐是邓丽君那首熟悉的《甜蜜蜜》,丁骏心里一动,讶异地看着他把手机掏出来。

      “这首歌伴随我两年了。”沈年淡淡一笑,手指一划,接听了电话。大概是国内朋友的问候,他跟对方聊了几句。

      丁骏一直观察着他,五官立体、整张脸像雕塑般轮廓分明,嘴角微微带笑的表情很生动,让他看起来英俊中又带着很吸引人的男人味。

      好看的人不少,但是不以外貌自持的人姿态才会潇洒,沈年无疑就是这类人,跟他的职业一样,温文持重,接触过太多华而不实的人,早已过了会因为相貌而对别人产生好恶的阶段,因此他很入她的眼。

      沈年无意中瞥见丁骏的目光,以为是自己打电话时间过长,匆匆结束了对话。

      “你送我的护身符,我一直带在身上。”沈年把衣袖推开一点,给她看手腕上系着的黑绳,绳子上挂着那个银制护身符。

      “带着吧,这个护身符还是挺灵验的,没有它,我们在湄公河那次就危险了。”丁骏看着那个花纹古怪的护身符,感谢它的灵力。

      “你知道你笑起来给人什么感觉吗?”沈年神秘兮兮地问。丁骏以为他要说什么严肃的话,杏眼圆睁,“什么?”

      “百花盛开。”他笑。比起前两次见面时她盛装下的美艳,他似乎更喜欢她此刻的装束,起码看起来更随意,不那么让人感觉高不可攀。

      卷曲的长发蓬松如云,衬得肌肤白嫩如玉,她似乎不怎么喜欢佩戴首饰,只有一副珍珠耳环在黑发间若隐若现,说不出的婉转风情。

      要说沈年最中意的女子首饰,非耳环莫属,在青丝红颜间游走,一会儿碰碰她秀发、一会儿碰碰她粉颊,令人着迷。

      他不知多想伸手去抚摸一下她耳垂,双手紧紧握拳,生怕它们不受控制,会做出轻佻之举。想起两年前在泰国,看到她戴那一副蓝色流苏耳环,他曾不受控制一回,换来她白眼一双,可在当时,真真是甘之如饴。

      “此时天寒地冻,哪有百花盛开。”丁骏故意嗔怪地斜了他一眼,一颦一笑间却没有半点责怪的意思。

      沈年几乎呆掉。不是没见过美女,美国虽然没有中国这么多人口,但各色美女从来不少,可不知为什么,只有看到她,他心中才会产生一种惊叹之感,这样的女人,可遇而不可求。

      “我们以后还有机会见面吗?”沈年往前靠了靠,想离丁骏更近一点。

      薄施粉黛,她整个人娇艳得像一朵玫瑰,他情不自禁就沉醉其间。也许,早在边境小镇汽车站的第一眼,他就醉了,那种想讨好她、围绕她的感觉,像极了十几岁时的初恋,三魂掉了七魄。

      “我跟初阳就要结婚了。”丁骏主动道。沈年的表情呆了呆,不甘心的问:“你不想等查出程慕泽自杀的原因之后再做决定?”

      “没有什么特别原因,我也不想再继续纠缠那件事,我今天来就是想跟你说,别做些没有意义的事。”丁骏回避着他热切的视线,拿起银匙搅了搅面前的咖啡。

      “是你根本就不敢面对吧,怕那个结果会破坏你现有的生活,尽管你现在生活的也不是那么完美,但你更怕打破平静。”沈年确切的指出丁骏不快乐的真正原因。她明明对现在的生活并不十分满意,却不愿改变。

      丁骏沉默着,两人的视线对上,都没有说话。

      此时无声胜有声,有些人哪怕是一起生活,也未必能真正懂得对方心里的感受,人最了解的永远是自己,这个“自己”习惯了在人前隐藏,但总归还是有那么一些人,能够看穿雾障,看透真心。

      看着他清爽如林间清风的笑容,丁骏心里忽生疑虑,这个男人自己是不宜多见的,虽是男女有别,却从来不觉生疏,彼此间那种默契让她害怕。

      想到此处,她的眼角又有点湿,可不愿给他看到这样的表情,勉强打起精神,询问了一些他个人的情况,他自然明白她是要回避话题,顺水推舟的跟她谈起了自己。

      两个人都太专注,以至于没有发现咖啡馆外有人藏在一盆巨大的绿色植物后拿着手机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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