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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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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书的时候曾在学校的文学社混过一段时间。
记得当时的社长是个头发短短的女生,怎么看都没有一点文学女性应有的样子。说起话来铿锵有力,果断利落。跟我想象中的文学社长葬花叹雪的风格相去甚远。那个时候她还有一个职务,就是在校刊部担任责任编辑。
记得曾经有个女生来文学社毛遂自荐一篇文章,想要到校刊上去发表,却苦于文章太长,而校刊也从未做过长篇,只有来问问社长的意见。
老实说,文章写的什么我是没怎么看懂啦,就记得社长一边看一边赞不绝口。最后,她绝对将这文章在校刊上连载,豪言壮语不将此载完绝不罢休。可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刚刚发出第一期的内容,我们伟大可爱的社长就落马下任,再也没踏进过编辑部一步,而那篇连载也自然而然的再无人问津。颇有些人走茶凉的味道呢!
不太记得文章的内容是什么了,因为我根本就没怎么看,也没看完。就记得字语行间那种淡淡的忧愁,淡淡的哀叹,还有淡淡的迷茫。最让人难忘的是文章做为结尾的那首词,如果没记错应该是首宋词吧,好象是辛弃疾的吧。
少年不识愁滋味
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
为赋新诗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
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
却道天凉好个秋!
深刻的揭示了文章的主题《永远有多远》。
作者在文章中哀叹了她失去的友情、爱情、甚至是亲情,他们都曾说过永远,可是永远的路到底有多长有多远呢?没有人知道,因为所有的人都在永远到达前离开了,等不下去的,不愿意等的,无论什么原因,永远在她的故事里是个痛苦的炼狱,几乎禁锢了她的一生。
还记得那些甜死人不偿命,但凡是正常人听着都会恶心的情话吗?还记得曾经的致死不渝如今却现已过期的誓言吗?还记得曾经牵着你的手如今却牵着别人小孩的那双手吗?还记得曾经说过永不分离现在却下落不明的那个人吗?
如果有一天,你在街上无意间看见了你曾经的那个他,那个令你明白爱情的真,看透爱情的苦的那个人,你会怎么做呢?
是潇潇洒洒的走过去说声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否?还是装作没看见,从此萧郎是路人?是冲上去大吵大闹的追问他分手的原因?还是躲回自己的世界独自治疗尚未痊愈的伤口?
对于过去,我们能记得多少?又愿意去记忆多少呢?
有人说来生愿意变成金鱼,只因为金鱼的记忆只有短短的十五秒,快乐十五秒,悲伤十五秒,欢喜十五秒,愤怒十五秒.无论是好是坏,总之十五秒一过,就一切重新来过,重新去经历曾经经历过的快乐、悲伤、欢喜、愤怒,重新再感受。
而如此看来,永远——似乎是个可笑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