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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季宅 ...

  •   这天来得毫无预兆。
      上午9点,千寻偎在宽阔的窗台看书。昨晚下过一场暴雨,气温一下降了十多度,终于有了些初秋的凉意。
      窗外阳光很好,隔着玻璃洒进来,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四处一片安静,这种宁静和温暖,让她似乎又回到了柳镇的桃树林里。
      虽然离开柳镇才二十多天,感觉却恍若隔世。
      林熙阳,他现在怎么样了?还会不会想起她?想起那个暖暖的秋日黄昏?
      千寻没有给他写信,一封也没有写。她不愿意再去打扰他的生活,就让她默默地怀念他吧,怀念这个纯净明朗的男生。
      突然,门铃尖锐而急促地响起来,打断了她的思绪。
      一定是老赵,他每天这个时候接她去吃早餐,当地人叫作饮早茶。
      她穿着纯白的睡衣,披散着长发,带着几分慵懒地过去开门。
      “赵叔……”未说完的话停在嘴边,千寻瞪着门外的女人。

      这是个并不很美丽的女人,平淡的五官,微黑的皮肤,但衣着高雅,身材也是纤浓合度,高矮适中。她脸上几乎没什么表情,显得冷峻、淡漠。
      在千寻打量这个女人的同时,对方也在打量着她。她在对方的脸上看到了一抹隐约的、轻蔑的笑意。然后,那女人静静地开了口:“老赵,这就是你们季总从湖南接回来的女孩?”
      “是,季太。”她身后的老赵有些支吾,“孟小姐很乖,一直都住在这里。”
      季太?她就是季安澜的太太?
      “是吗?”季太笑了笑,眼光从千寻身上扫过去,“你叫孟千寻?”
      千寻点点头,迎视着对方的眼睛。这对眼睛凹陷,眼窝很深,睫毛长而浓密,深褐色的眼珠莫测高深,是那张平凡的脸上最吸引人的地方。
      “你季叔叔去北京出差了。我是特意来接你回家的。”然后,她的眼睛不再看千寻,而直视着老赵,吩咐说,“快点收拾一下,我们马上就走。”
      “是。”老赵应了一声,迳直走进屋子里。
      “我在楼下等你们。”季太说完,转身走下楼梯。她的背脊挺直,步伐优雅而高贵,一种典型的贵妇的姿势。
      千寻眩惑地望着她的背影,这位季太虽然不漂亮,却气度逼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尊贵,一看便知是受过高等教育、家世优越的女人。
      为什么接她回家的不是季安澜,而是他的太太?这个女人到底是敌是友?千寻看不透,也判断不出。

      千寻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待要出门时,她再次打量了一下这套房间,然后迅速跑进书房,从书柜的最底层掏出一本黑色的小册子,放进箱子里。
      一辆黑色的奔驰停在楼下。老赵将箱子放进行李箱内,打开车门。季太已经坐在副驾驶座上,戴着一副深紫色的墨镜,看不出她的表情。
      千寻一如往常,坐在车后座上。奔驰很快启动了,驶向一个不可知的未来,驶向她冥冥中的宿命。

      这是一幢千寻在梦里才能见到的漂亮房子。
      郁郁葱葱的花园,占地颇广,中间一条供汽车进出的水泥甬道,两边的花圃里种满了玫瑰、月季、菊花和茶花。几株修剪成伞状的榕树,掩映着一栋三层的欧式建筑。走上台阶,推开两扇厚重的柚木门,千寻置身在一间美轮美奂的大厅之中。
      大厅正中是一套暗红色的沙发,地上铺着华丽的地毯。上方悬挂着一盏巨型的水晶吊灯。客厅两面是落地的玻璃窗,垂着白纱的窗帘。后面是一架木质的旋转楼梯,直通向二楼。整个大厅给人一种华贵典雅、富丽堂皇的感觉。
      千寻在门口呆立了好几分钟,她觉得自己就像是童话故事中的灰姑娘,突然闯进了一座豪华的宫殿,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
      季太漠然地瞥了她一眼,对旁边拎着箱子的老赵说:“你把箱子交给宋嫂,然后送我回公司。”一面提高声音叫:“宋嫂!宋嫂!带她上楼!”
      一个年约五十岁、矮矮胖胖的女人从屋里走了出来,她从老赵手里接过箱子,领着千寻上楼。
      二楼有个精致的小厅,摆放着一套纯白色的沙发、一扇红木雕花镂空的屏风。屏风后面是两两相对的四个房间,中间隔着一条走廊。环形的阳台围绕着整幢房子,每个房间都有门通向阳台。
      宋嫂打开南面靠右手的房间,说:“这间房间原来是客房,太太要我收拾好了给你住。”
      这房间相当大,相当考究。粉红色的地毯,粉红色的窗帘,粉红色的家具,温馨而华丽,像是公主的寝宫。
      千寻不由得叹息,仅这间卧房就比她和母亲在柳镇租住的三间房还要大,更不要说房内的装潢和陈设了。
      她轻声地开口道:“宋嫂,我想知道旁边住的都是谁。”
      “你对面是小姐的房间,小姐的隔壁是先生和太太的房间,你隔壁住的是陌少爷……”
      “陌少爷?”千寻打断了她,低低地问,“哪个陌少爷?”
      “哦,他叫裴予陌,是太太表妹的儿子。他父母8年前交通意外过世了,太太就把他接过来抚养。”宋嫂的脸上充满悲悯,叹息地说,“唉,也是没有爸妈的苦命孩子……”
      显然,在宋嫂眼中,她和那位陌少爷一样,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先生去北京出差,太太一般都住在公司,小姐和陌少爷去国外度假了,所以这个家里只有你和我。”宋嫂怕她初来乍到受拘束,宽慰地说。
      “宋嫂,”千寻乌黑澄亮的眼睛望着她,“太太是怎么介绍我的?”
      “太太说,你是先生从湖南领养的孤儿,以后就是季家的养女。”

      是养女,还是私生女?千寻唇边掠过一抹飘忽的笑,这抹笑使宋嫂不由得震动了一下。好个漂亮的女孩子!
      这个女孩不只是漂亮,身上还有一些特殊的东西,她寡言少语,心思却很笃定,不像宋嫂原先以为的那样胆怯怕生。
      在接下来的相处中,宋嫂喜欢上了乖巧柔顺的千寻。比起活泼俏丽略带骄横的小女主人,千寻沉稳得多,也懂事得多。
      她总是穿纯白的棉布裙,长及脚踝,不像小姐喜欢穿吊带背心、超短裙,胸脯大腿都露在外面;她的头发是纯黑的直发,不像小姐一头五颜六色疯草一样的烟花烫;她生活很有规律,每天七点钟准时起床,不像小姐过了中午还赖在床上;她很安静,常见她独坐一角静静地看书,不像小姐摇滚乐放得震天响,每天男生的电话接不停……除了看书,千寻还常到厨房帮忙,摘菜、洗菜、切菜,真看不出她外表斯文秀气,一双玉葱般光滑细嫩的小手,干起家务活熟练利落,不像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娇宠得像个公主。
      “如果我是你母亲,有个这么文静漂亮、听话懂事的女儿,我会成天笑得合不拢嘴。”宋嫂常常感慨地说。
      千寻脸上有一瞬的黯淡。母亲从来没有表扬过她,也从来没有以她这个女儿为荣,甚至吝啬于给她一个鼓励的微笑。

      晚上,躺在铺着粉红色床单的弹簧床上,她翻开了那本黑色的小册子。这是一本日记本,浅蓝色有暗花的纸上,写满了工整而娟秀的文字。她按着时间顺序,一页一页看了下去:
      “1985年7月7日
      今天本是我参加高考的日子,而我却站在这里,站在N城火车站,站在嘈杂纷乱的人群里。周围的繁华喧嚣,更衬托出了我的贫穷和孤独。
      烈日下,热浪袭人,让我几乎窒息。这个酷暑的下午,是我一生命运的转折。从此,我离开了课堂,离开了故乡,离开了温和慈祥的母亲,成为N城千千万万个打工妹中的一员。没有梦想,没有诗,也没有白马王子……”

      “1985年9月18日
      打工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还要艰辛。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机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疲乏单调,一天下来腰酸背痛。集体宿舍小而闷热,几十个人挤在一间屋子里,连洗澡都像在打仗。我常常想起中学语文课上学过的《包身工》,觉得自己就像里面的“芦柴棒”,枯瘦干瘪,早已失去了生命的光彩。”

      “1985年10月13日
      今天接到夏芸的来信,她上大学已经一个月了。她笔下的大学生活多彩缤纷,是我曾经梦寐以求的,现在却彻底远离了我。
      夏芸暑期遇到了高中班主任彭老师,他为我中途退学、放弃高考感到惋惜。他说凭我的学习成绩,考上重点大学不成问题。但是,父亲的猝然离世,让我别无选择。即使我参加了高考,体弱多病的母亲也无法供我上大学,何况家里还欠了一大笔债。这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我只能默默接受它。”

      “1985年12月9日
      我遇到一件很烦恼的事。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到车间巡查,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等门一关上,他就对我动手动脚,还暗示我只要顺从他,就能很快升为拉长。我使劲推开他,狠狠给了他一个耳光,他恼羞成怒要炒我鱿鱼。我当即提出辞职。同厂的湖南老乡萍姐说我傻,白白放弃“麻雀变凤凰”的机会。
      我苏缇虽然一无所有、卑微渺小,但还有做人的尊严。我不能让我母亲和九泉之下的父亲蒙羞……”
      ……
      千寻阖上了那本小册子,她不愿再读下去了。这些片断的文字,记载着母亲的过往,一个打工妹的辛酸史。其间命运的挣扎、生活的沉重,不是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所能体会的。千寻将小册子塞在枕头下,关上了台灯。
      窗外,清凉如水的月光照着偌大一座宅子,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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