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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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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大概是这座城市最破烂的一片城区了。
这地段不过这两年才算进三线地段之内,原先住的都是一些商贩和临时工之流,也有许多自建的楼房,灰色院墙,逼仄的街道逼出来丑陋的造型,锈迹斑斑的防盗网,连院墙里伸出的橘子树也灰扑扑的,穿着破旧背心的老人扇着蒲扇在树荫下乘凉,脏兮兮的小孩子尖叫着在街上跑来跑去。
虽然已经选了最为低调的一辆车,但无论如何,迈巴赫的银色标志出现在这种地方,还是太过惹眼了点。
司机是在裴家做了二十年的老人了,历经三代主人,也算见过大世面,就是这样,也常常猜不透自家这个年轻的主人在想什么。
夏日炎热,车内的空调却打得要命的低,正如裴家这一任家主给人的感觉,冷冽得近乎锋利。好在年纪还没上去,不像他父亲当年的威势,偶尔也能让人注意到他只是个英俊而冷漠的青年。
狭窄的街道上仍然没有行人,小孩子顶着烈日嬉戏,路边的水沟里倒着谁家的饭菜和西瓜皮,已经到了吃饭的时候,有人把一大盆淘米水泼在地上,水渍迅速摊开,司机觉得自己几乎可以听到水在滚烫的水泥路面上蒸发的“滋滋”声。
事实上,司机宁愿去烈日下站一站,也好过继续在车内呆下去,中暑至少比心肌梗阻来得安全。
好在街道上缓缓走过来了两个人影。
略高一点的,似乎是叔叔或者父亲,瘦,身形带着家长在青春期儿女面前特有的小心翼翼姿态,另一个似乎是女儿,刚刚发育的修长身形,穿得素净,举着伞,看不清面容,只看见手臂上似乎戴着一圈黑纱。
裴骏的身体缓缓地绷紧了,他本来就是正襟危坐,这样小小的调整,更让人觉察到了某种隐约的危险。
三代以上的家族就有这点好处,教出来的子弟不管脾气如何暴戾,喜怒都是不形于色的。仅有的一点情绪都隐藏在了那双深邃的黑眸里。
等那两道人影即将走到可以看清楚脸的范围内时,裴骏忽然冷笑了一声。
那个人果然还是老样子。
一辈子也改不了这股畏畏缩缩的神态,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多在乎对方一样,鬼才知道,那只是他那个处于不幸婚姻中又脾气暴躁的母亲留给他的最好的遗产。
但人就是这样贱,越是得不到,就越是想要。他母亲小时候打他打得那样狠,把自己没办法离开那个赌鬼丈夫的责任和对人生的怨恨全部加诸在一对儿女身上。他反而从懂事开始就一直在寻求年长女性的慰藉,从小学的班主任,到后来傍上的裴夫人,再到他前不久刚刚去世的妻子——一个性格和他一样懦弱的带着上高中的女儿的离异女人。
午后阳光明亮,滚烫的水泥路上气温直逼四十度,女孩子带着花朵的小阳伞是遮不到他的,阳光晒得他整个人都蔫了,穿的白衬衫也可怜兮兮地贴在背上,然而皮肤仍然是白,一辈子也晒不黑的白,他的眉眼都是淡的,仿佛被阳光一照,整个人都要像冰淇淋一样融化在地上。又瘦,瘦得见了骨头,撕开那层衬衫下面,肋骨大概是一根根都数得清的。
他这近三十年来的人生里,就从来没胖过。
这也是他那个母亲留给他的习惯之一——他从小身体就不算好,吃饭吃得慢,越慢就越容易挨打受骂,骂得他吃饭的时候常有点惶惶不可终日的感觉,担惊受怕,吃下去的东西倒有大半被吓掉了。
裴骏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觉得他有点像自己养过的那只兔子。
一只雪白的,软趴趴的,蓬蓬的白毛下其实只有一把骨头,可以摸得到心脏跳动的,一碰就瑟瑟发抖的,兔子。
那只兔子是厨房用来做菜的,不知道怎么的,竟然咬破笼子跑了出来,跑了大半个裴家,躲到了裴骏的书房里。裴骏把它放在书房里养着,它趴在裴骏父亲生前收藏的砚台里抖得如同筛糠,裴骏那时候年纪不大,还有闲情逸致翻出配菜里的胡萝卜喂给它吃。
后来裴骏看到他小心翼翼地站在裴家乌木镶金的玄关里,还是第一眼就想到了那只兔子。
裴骏其实不太清楚他是怎么和自己的母亲裴夫人遇到一起的,他也并不在乎——裴夫人养这种几乎和自己儿子同龄的十六七岁的男孩子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为此还在外面得了个武则天的名号,都说她是不到四十岁就守了寡,寂寞难耐。其实裴骏觉得她更多地是一种对裴骏父亲的报复,报复他和她相差三十岁,还迷得她三迷五道的不惜和娘家决裂都要嫁进门。报复他在外面拈花惹草,莺莺燕燕。更多地是报复他先弃自己而去,所以偏偏要作出一点事来,证明个什么。其实看她找的这些“面首”就知道,与她丈夫全然是两个类型,都是白皙瘦弱的少年,只怕毛都还没长齐,跟曾经贵为□□教父的裴五爷压根没得比。而“他”,恰恰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其实裴夫人养着他,却没什么机会用。裴家偌大家业,祖辈是用洋枪匕首在□□上挣来的,虽然经过裴五爷一番洗白上了岸,里面的盘根错节也不是外人可以想象的。她这个武则天的名号,也不光是养面首养出来的。裴家三代单传,剩下一个裴骏,藏在老宅里。她一个人在外面厮杀,十天半个月回来一次,叫来管家问上几句裴骏的情况,脱下高跟鞋,洗了澡端着红酒躺在床上,也没什么力气召唤面首了。
所以“他”反而成为了裴骏最好的一个玩具。
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是裴骏给起的,裴骏管他叫小九,这是一个给宠物起的名字。
他很怕裴骏。
裴骏这个人,从小就算不上温柔,裴五爷是刀口舔血的人物,裴夫人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养出来一个裴骏,从小脾性就冷得吓人。裴夫人常年不在,老宅里就是他最大,所以骨子里又像个无法无天的小魔王,常常胡作非为。
他比小九其实还小上两岁,那年也不过十四岁,但是从小习武,不知道打破了几个沙袋,气质又冷酷,看起来倒比小九还成熟一些。小九在他面前也常常吓得瑟瑟发抖。裴骏对这状况很满意,把他当成自己养的一只兔子,心情好了也顺手摸一摸。然而更多的时候,他的手就搭在小九的后颈上,少年的脖颈修长,皮肤白且薄,指下稍微用力点,就能摸到轻微的脉动,他很喜欢这种感觉。
在那几年里,裴家老宅的佣人去书房送餐,常见的画面就是裴骏靠在椅子上看书,一只手习惯性地搭在小九后颈上,像摸着一只猫。小九趴在他腿上,也找出一些连环画之类的来看。这画面看起来有点奇怪,但往往又显得十分和谐。
小九虽然胆小,适应性却还不错,他很快就适应了和裴骏的相处模式,没什么自尊心地当起一个扶手或者宠物来。他大概初中就被自己母亲打得不敢再回家了,因为长相清秀,也辗转被几个年长女性收留过,最后到了裴夫人这里。他吃得不多,对于钱也没什么兴趣,目前被发现的唯一爱好还是跟着裴骏培养出来的看连环画——他脑子不太灵光,看不了整页都是字的书。
裴骏这种骄傲的脾气,自然常常嫌弃他。好的时候摸摸他的头,喂点东西给他吃,不好的时候,也不打他,就是把他撇到一边,正眼也不看一眼。而且裴骏不知道遗传了裴夫人还是谁的坏脾气,嘴还毒得很,常常嘲笑小九看的是弱智小说。
其实小九的脾气虽然软弱,天生的躲避伤害的本能还是有的,他在老宅的地位不高,偶尔也会受气。但是他受了气之后就学乖了,下次就躲得远远,就算别人有心再来一次,也找不到他了。他没有别的防御手段,就只这一招,真的是兔子一样的脾气。
但是唯独在裴骏面前,他是不会跑的。
不知道是裴骏哪里给了他错觉,还是因为裴骏真的没有伤害过他,所以他总是很安心地和裴骏呆在一起,就算裴骏偶尔嫌弃他两句,让他去一边玩,他过了一段时间,就默默蹭回来了。
裴骏的那些刻薄的毒舌,和阴晴莫测的坏脾气,在他这里好像都失效了,他似乎认定了裴骏是虚张声势,又好像是迟钝到听不出裴骏的讽刺,总归是全都包容了下来。
但唯独有一样,是会让他发慌的。
随着年岁增长,裴骏和他之间是越发泾渭分明的。原本只是俊美的少年渐渐有了鲜明的轮廓,身材越拔越高,肩膀宽了,渐渐有了颀长健美的身形,有了喉结,连声音也变得深沉许多。
他却好像后知后觉,一直是软趴趴瘦弱的样子,和裴骏之间力气的差距也更加巨大。他自己其实是无所谓的,裴骏却好像对他的进度很是关注,洗澡时还戳过他的肋骨,时不时在他身上某些部位摸上一把,摸完了还要附上几句嫌弃的话,下次却依然如旧……
这让他有点无所适从,以至于生平第一次产生了躲避裴骏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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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一切都过去了。
烈日之下的父女已经走到了豪华轿车的附近,即使隔着灰色玻璃,也可以看清他即使年仅三十仍然瘦弱的身形,和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年轻时的清秀仍然残留着痕迹,却被岁月添上了几分苍白,那股惶惶不可终日的神色倒是没变,似乎随时准备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或者小心翼翼地躲到一边。
他穿着皱巴巴的衬衫,发白的棕色裤子,和踢破了鞋尖的皮鞋,手上提着一个黄色的塑料袋,里面装着几个小得可怜的水果,似乎还在犹豫着要不要递给走在前面的“女儿”。
这个笨蛋,总是可以把自己的人生过得这么惨。
明明是在嫌弃,嘴角却先微微地勾了起来。
藏在灰色玻璃后的眼睛,近乎贪婪地打量着他的一切,阳光很烈,他晒得满脸都是汗,汗滴迷住了眼睛,他才想起来要擦一擦,袖口拂过的地方,额角的皮肤似乎有一片红,是一个疤,三角形,颜色已经浅到极致,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握着车门把手的手,力度已经重到让手指指节都发白,却忽然像丧失了力气一般,缓缓地松开来。
司机似乎觉察到了主人的情绪,小心翼翼地回过头来。
穿着昂贵的墨蓝色西装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回阴影之中,只露出抿紧了的唇,和线条优美的下颔,神色冷凝如铁。
司机隐隐觉得,如果自己这时候开口,可能下场会很惨。
但是,总不能连续三天都抛下公司会议跑到这里来蹲守,却什么都不做吧?
被老板杀死和在外面躲到深夜才敢偷偷溜回卧室以免被守株待兔的管家掐死,还是前面的死法更体面一点。
“老,老板,”司机提着十二万分的小心斟酌着语气:“蔡,蔡先生要过去了。”
那个身影确实已经经过了车前,正在朝街尾走过去,而且不知道是心灵感应还是纯粹觉得奇怪,竟然还回头朝这辆车望了一眼。
司机敏锐地觉察到自家老板的神色瞬间一凛,但在那个人继续若无其事地往前走的时候,又忽然松懈了下来。
他张了张嘴,想要再劝。
“闭嘴。”裴骏冷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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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相对于以前颠沛流离还要挨打的生活,小九在裴家是还过了一段好日子的。
他甚至还稍微地胖了一点,这是裴骏用手捏出来的,他说出来的时候,小九还有点迟钝地不知道他是在表扬还是在嫌弃,所以茫然地看着他。裴骏难得心情好地笑了一笑,揉了揉他的头发。
于是他也笑了。
明明经过了那么多事,笑起来还没心没肺地像个孩子。
但他在裴家,其实是挨过一顿打的。
一顿很严重,很严重的打。
严重到打散了一张椅子,两根鸡毛掸子,抽得他刚刚长出一点肉的肋骨上肿起一指宽的红痕,打到他整条背部没有一寸完好的皮肤。
打到他这样挨惯了打的人,也觉得很痛,很想哭,所以很委屈地凑到唯一信任的人身边,想要得到一点安慰,被摸摸脑袋,或者说一句不那么刻薄的话。
但是他得到的,只是又一个伤疤。
裴骏仍然记得那一刻他的眼神,他仍然像往常一样迟钝,似乎有点反应不过来,直到血从额头上流了下来,迷住了他的眼睛,他才茫然地抬起手臂去擦。
他的眼睛仍然很干净,像一个从未受过伤害的孩子。
但是裴骏听到,有什么东西忽然碎掉了。
那声音这样响,以至于他在那之后每一夜的梦里,这声音都会如约响起,清晰得一如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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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都需要时间来使它成熟。有些果实长得特别慢,特别迟钝,因为它也在等待你变得足够强大,才有资格去保护它。如果你贸然伸出手去摘下来,也许尝到一嘴苦涩,不过是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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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我回公司开会。”
司机惊讶地看着他,似乎对他的决定不能理解。
黑色的轿车在逼仄的街道上缓缓调头,后视镜里,两个身影正消失在街尾。司机欲言又止地看了一下后视镜,发现自家老板正靠在后座上闭目养神,司机从未见过他露出这样疲倦的姿态,不敢再说话了。
车从街头驶出,路过一树石榴花,一地的深色花朵,司机记得老宅后院还是哪里似乎也有一树,比这个要大得多。
“送完我,就来这里接一个人,带去公司顶层。”背后的声音缓缓响起,似乎在思考:“就以这片城区开发商的名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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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一列只会往前走的列车,你总会错过很多东西,伤害很多东西,被迫放下许多东西。
大多数人,只能坐下来追思那些逝去的时光。但总会有那么一两个人,偏执地与时间作对,一意孤行去寻找当初被自己小心藏在某个地方的宝贝,做一尾逆流而上的鱼。
谁知道鱼会不会化成龙呢?
去年冬天,裴夫人去世的时候,见的最后一个人,是自己唯一的儿子。
自己拼命守护的儿子,拒绝世交联姻的儿子,架空自己的儿子。
她和他聊起他小时候,聊起他闯过的那些祸,犯过的那些错。她甚至带着一点恶意,问起他记忆最深的一件事是什么?
她知道他会说是十七岁那年的事。
那个男孩子叫什么去了,小南,还是小九?已经记不清楚了,倒是记得那时候裴峻看自己的眼神,简直和自己当年一模一样。
阳光之下,再无新事。不过是一代代犯错,一代代轮回,时间却在往前走,绝不回头,也不会给任何人矫正的机会。
只是可惜她并没能听到裴峻的回答。
因为如果她听到了,就会知道,原来裴峻记忆最深的并不是那个混乱的晚上,并不是她闯进自己的卧室,并不是她砸散的椅子、抽断的鸡毛掸子,或者那一本不得不砸下去的书。书页散落,每一页都带着画,写着千百年前的故事。
他记得最深的,反而是那本书还完好的时候。
那大概是一个下午,阳光很暖,春天的气味很湿润,厚重的天鹅绒窗帘被取下来,窗户也被推开,满花园的绿色,去年的石榴树发了新芽,他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他安静了那么久,以至于任何一个人都会以为他睡着了。
然后他感觉靠在自己腿上的重量忽然轻了一点。
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察觉到了要发生什么,却来不及意识到那会是什么。
下一秒,有什么东西,忽然缓缓地落在了他的脸颊上。
那样东西很浅,浅得像一个还没来得及开始就画上句号的故事。
那样东西很轻,轻得像一片羽毛,一只蝴蝶,一个吻。
或者一份卑微却干净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