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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12年5月19日 星期六 ...

  •   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
      关于对门的情况,我今天在和朋友吃饭的时候得到了最新消息。
      其实对门的冰柜里放着一具尸体这件事不用说大家也猜到了,但是尸体的身份是谁,为什么被杀等等就不清楚了。刚好我这个朋友和公安的关系很熟,是一个法制记者。因为这事就在我身边,而且还是我报的案,我是真的很想知道事情的进展和结果,所以就拜托朋友多留意一下。朋友对此也很感兴趣,就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顺便打听了一下。我朋友在从我这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嫌疑人已经投案自首了,司法机关那边也就不必担心嫌疑人会得到消息逃跑,所以在朋友和领导说想要做节目,领导同意后,司法机关也同意了,让朋友盯着这个案子。
      朋友说,嫌疑人是就是房主,房子是父母留下的遗产,他本人大概也快30岁了,一直没有正经工作,经常在外地倒货做生意,不常在家。死者是房主的女朋友,父母已经亡故,没有常联系的亲戚,独自一人到北京打工没两年,才20多岁。两个人是2011年初认识的,房主回来的时候她就会过来住一段时间。两人相处了半年多,女友开始觉得房主不务正业没出息,就开始经常吵架。中秋前夕,房主回来了,原想和女友一起过个中秋,还特意买了情侣装,洗好之后挂在阳台上,想着中秋的时候一起穿着出去玩。假期的第一天晚上女友过来了,可是她这一次过来却不是为了和房主过中秋,而是下定了决心要和他分手,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让房主的男性自尊心严重收到刺激,一时激动就捂住了女友的口鼻,女友越是挣扎他就捂得越紧,直到女友不再挣扎。等他回过神之后非常害怕,在房间来回的转悠,不知道该怎么办。突然他就看到了厨房里的那台冰柜,是自己开小卖部时用过的,小卖部没多久就干不下去了,房主就顺便把冰柜带了回来,但并没有使用,一直是空的。他想,把尸体放进去冷冻,起码短时间内不会被人发现,自己可以有时间逃走。于是他就匆匆处理了尸体,带走了好拿的值钱的东西,当时差不多是晚上10点多,他趁着黑匆匆带上木门,用钥匙锁上铁门就走了。
      房主逃走之后隐姓埋名远离帝都,不敢坐火车、飞机,也不敢住宾馆,以前的朋友也不敢联系,害怕被抓到。他走的时候电费其实已经不多,他想着最多一个月就会被发现。虽然不在帝都,但他一直关注着和帝都有关的新闻,生怕有一天看到某家属院一室内冰柜中发现一具女尸这样的新闻。就这样过了快半年,他没有看到任何消息。后来他实在忍不住了,联系了自己最好的一个朋友,问朋友帝都最近有没有什么新闻,尤其是他家附近。朋友开始还责怪他好久不联系,电话也停机,突然就消失了,害朋友担心他好久。后来那个朋友渐渐发现了房主的不对劲,就追问他到底怎么了,房主说了实情。朋友考虑了很久,最终还是劝他早点自首。房主一个人想了很多天,终于想通了,这半年来虽然没有被关起来,但是过的并不好,实际上是被自己关了起来,如果一直这样躲下去,其实就是给自己判了终身监禁。于是他就到了当地派出所自首。这时他瘦了很多,憔悴了很多,头发也白了一些,和才换了没多久的身份证上的照片差了很多。他自首的这天刚好是2011年3月25日晚上,也就是我报案的当天。当地公安给他做了笔录,但是只有他一人的自供,没有其他证据,系统中也没有他被通缉的信息,所以警察只给他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并随即和帝都的公安机关联系。很快,两地的公安取得了联系,房主作为嫌疑人也被逮捕并带回了帝都。
      房主说他真的很后悔,其实女友说的对,他就是没出息,也很怂,但自己总是不愿意承认现实,也不愿意踏踏实实的工作。女友是个很好的女孩,他对不起她。他只有一点很疑惑,为什么公安迟迟没有通缉他说到这一点,就真的是各种的巧合了。
      首先是嫌疑人行凶和逃跑没人发现。那天是中秋放假的第一天,而我在前一天就已经走了,同事白天的时候也出去了,隔壁装修的工人下午5、6点就收工了。女友是晚上8点左右来的,嫌疑人走的时候是晚上10点多,很多人也差不多睡了,所以对门是否有人的情况没人注意到。加上他当时捂住了被害人的口鼻,没有太大的声响,更没人察觉不对。其次是是被害人身边没有人发现被害人失踪了的情况。被害人父母已故,家里亲戚很少走动,又是一个人来的帝都。在找嫌疑人说明要分手之前,她已经决定离开帝都,并辞去了工作,因此帝都的朋友也都没有在意她的不联络。第三是电,原本的电量也许真的连一个月都撑不过去,可嫌疑人没有想到的是更换电表时,电表自动设置为余额100元,差的钱充值时自动补交,虽然嫌疑人可能没机会去补交了。就是这100元的余额,让室内唯一的电器——冰柜撑了半年。
      当然,我认为我的作用也是不小的,有我这么个多事的报案人才会使得这个可怜的女人重见天日。而且我几乎准确的提供了可能的作案时间,虽然因为嫌疑人的如实供述没怎么用到,但起码我的观察力没有白费。
      今天终于知道了我一直想要的真相,但我的心情并没有预想中的兴奋。毕竟是一条年轻生命的消逝,毕竟是一个人的自由的丧失。还有,对门那套房子,我是再也不会有什么妄想了,连现在住的房子都觉得有点怪异。不过后来想想,难得有房租不贵,离单位又近的地方,再说也和杀人现场共存了半年多,就这样住吧。相信审判之后,一切回归正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0章  2012年5月1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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