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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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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田又田所料,接下来的几天,“好吃肉夹馍”生意越来越好了。
自从第一天开张之后,凡是吃过肉夹馍的客人纷纷向亲朋好友推荐这种新型小吃,他们自己也跑去买了一个又一个解馋。不是他们没吃过肉,而是这种好吃又新鲜的肉夹馍完全把他们征服了。
特别是一些干力气活的人,平时不舍得吃,现在花五文钱就能吃到肉,夹在烧饼里还吃得饱饱的,味道也是一绝,吃完之后还会带几个回家给家里人吃。
一些半大少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饭量大还爱吃好的,闻到“好吃肉夹馍”店里卤肉的香味就走不动了,把自己的零花钱拿出来犒劳肚子。
很快“好吃肉夹馍”风靡整个清远县,有大户人家听说城里人人都在夸赞肉夹馍好吃,派下人拿钱来买。于林特意告诉他们回去加热,凉了就不好吃了。
田又田每天晚上数钱耗费的时间越来越多了,卖肉夹馍收到的钱一般是铜板,很少有人拿着整块银子过来让他们找钱,白天装铜板的小木盒子到了晚上收的满满当当,田又田抱着怀里的盒子喜笑颜开。
从第一天开张赚的四百文钱,到后来最多的时候一天纯收入将近二两银子,如果能够保持下去,不出两个月田又田就可以收回本钱。他知道“好吃肉夹馍”的生意不可能一直这么红火,现在是个开端,以后大家的新鲜劲头过去,每天净赚一两银子就不错了。
大家都喜欢跟风,别的商人看到他卖肉夹馍生意旺盛,都会跟着他学,区别是他卤的肉好吃,别人家卤的肉未必比得上他家的,这样一来大家都会盯上他卤肉的方子。
田又田想的没错,“好吃肉夹馍”的生意堪称近十年来清远县最火爆的生意之一,背地里不知多少人都盯着呢。特别是一些卖烧饼的生意本就冷清,现在更是被“好吃肉夹馍”抢去顾客,私底下也想改行卖肉夹馍。
还有那种酒楼饭店,他们能看出来田又田卤的肉将会带来多大利润,几乎整个清远县的百姓都喜欢上这种肉夹馍,如果他们得到卤肉的方子,生意定能超越同行。
“好吃肉夹馍”开张时间不长,所有人处于观望状态,他们不清楚田又田背后有没有背景,谁也不愿意第一个踢铁板。
知县老爷也听说了本县最受欢迎的小吃,想尝尝肉夹馍的味道,派衙差去买,衙差一路从县衙走到“好吃肉夹馍”店里,路上许多人看见,跟着去凑热闹,给店里又带来一批顾客。
田又田自然没有真收知县老爷的银子,免费送了一篮子给知县和衙差品尝,衙差见他上道,言语间也多了几分照顾,回去免不了在知县老爷面前替他多美言几句。
清远县的饮食行业很快得到消息,庆幸自己没有出手,有知县大人罩着,在清远县一般人还没傻到去找田又田麻烦的地步,反而越来越多的客人排上长长的队伍,想见识连知县大人都赞不绝口的肉夹馍。
一些外地商人途经清远县,本地人热情的给他们介绍好吃又实惠的肉夹馍。不到一个月,肉夹馍俨然成为清远县的标志性小吃之一。更多商人听到肉夹馍的大名,宁可绕远路来尝一尝这种新出现的小吃。
知县大人也乐于见到这种情况,更有喜欢上肉夹馍的衙差隔三差五来吃上几个。能够用几个肉夹馍换来店里的平静,田又田乐意之极。
生意越来越忙,于林一个人招呼客人难免手忙脚乱,田又田对招揽又不熟悉,思来想去,要另外招个伙计来。但是他想的不止这些,店里他和于林分工合作,每天一大早,他起来卤肉,然后和于林一起做烧饼,店铺开门后于林招呼客人,他继续做烧饼。
田又田不可能想永远待在小屋子里卤肉,他卤肉的方法算是自己的独门秘方,暂时不会外传,再招伙计的话他会把卤肉的方法教给他,并签下合同,一年之内不许离开“好吃肉夹馍”,不许将秘方外泄。
于林是个好学徒,好伙计。但是于林已经很忙了,在店里能够独当一面,可以说,于林很勤快,嘴巴甜会做事,“好吃肉夹馍”能有现在这么受人欢迎离不开他,如果于林学会卤肉,把店里的事全包了,不说他忙不过来,就算他能忙过来也要累死累活。
再招人就要招个值得信任的,人品要经得住考验,一旦确定下来最好就是长期在店里的。不能找那些朝三暮四或是人品不正的,出去乱说话,说不定遇上个来偷师的,一出门把他卖个彻底。
田又田知道自己想得太复杂,古人一般来说比较单纯,这个时代不是所有人都像蔡神婆、王芸芸她们那样,他自己遇到的很多都是品行良好的人。不过他曾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那么多年,心思不可能单纯如白纸,最起码的防人之心总是不可缺少的。
有人上门找茬出乎田又田的意料。自从上次知县大人派衙差来买肉夹馍,在店里店外转悠一圈之后,那些蠢蠢欲动的人都歇了心思,没有人想不开和“好吃肉夹馍”作对。
这天上午,“好吃肉夹馍”店前再次排起了长队。由于天气阴沉,没有太阳的暴晒,队伍比平时还要长了几米。排队的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和孩子,家里年轻人和壮年人都有事要忙,不愿守着队伍等待,买肉夹馍的任务就落在无事可做的人身上。
正在众人百无聊赖的排队时,一个人走到店门口,一把夺过于林递到客人手里的肉夹馍,咬了一口,“呸”的一声吐到地上:“这么难吃的东西也敢拿出来卖,什么玩意!”
田又田看过去,此人外表吊儿郎当,头发散乱,衣服半旧不新,一双三角眼转来转去,视线落到于林身边装钱的木盒子上,一眼望去就知是个不务正业的人。
田又田不知道此人是谁,于林和排队的顾客却很清楚,此人是清远县臭名昭著的无赖“崔疯子”,一个没皮没脸的无业游民。
崔疯子祖上家境富裕,是清远县城有名的大户人家,可惜到了崔疯子这一代,贪酒好色,嗜赌如命,家业交到他手上,不出几年都败光了。崔疯子好吃懒做,没有家财他就坑蒙拐骗,无所不用,被逼急了,他干脆上街讹人。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崔疯子自认为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缺钱时瞅准一家生意兴隆的店铺,专挑人多的地方闹事,最严重的一次把自己砸得头破血流。被他找上门的店铺老板为了做好生意,不让他去闹事,都选择给他一笔钱息事宁人。
久而久之,清远县的百姓都知道崔疯子真是个疯子,见到他就会远远避开。今天“好吃肉夹馍”被他找上门来,恐怕在劫难逃,排队的人偷偷溜走了,店铺前门可罗雀。
于林心里不知道有多紧张,崔疯子的威力他见识过,多年前烧饼店生意兴隆的时候崔疯子也像今天这样来闹事,声称吃了他们家的烧饼肚子疼,快要死了,老板怕得要死,赔给他二十两银子。不过当时他好像和烧饼店另立门户的伙计有牵扯,崔疯子来闹事也是受那个伙计指使,事后有人看到崔疯子向那个伙计索要银子。
接到于林惊恐加求助的眼神,田又田明白这个人不好对付,门外的百姓都被他吓走了,可见此人必是清远县的一颗毒瘤。
田又田缓缓的走过去,双手搭在桌案上,不紧不慢地说:“难吃你可以不吃。”
崔疯子从一个人人鄙视的败家子混到今天人家人怕的地步,经历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他刚开始做这行的时候,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以自残的方法换来别人的赔钱道歉,身上大大小小都是伤疤,遇到有背景的酒楼店铺不但得不到钱,还被人毒打一顿轰出来。
后来他学的聪明了,找准目标去闹事。他是个有手段的人,曾经二十几年富家公子不是白当的,通过各种渠道探知城里的店铺哪家背后有人,哪家势单力薄,大店铺他委屈自己伤害身体讹钱,到小店铺去闹不用自残,只要随便找个茬把客人轰走,老板还不得乖乖把钱奉上。
这种事他做了多年所向无敌,第一次遇到个不识时务的人。没看见店里的客人被他吓跑了吗?不知道到手的钱飞走了吗?他怎么这么淡定,让人摸不着头脑,崔疯子纳闷的想,这和他事先预计的不一样啊。
崔疯子理了理思绪,戏还是要演下去的,他拿起于林切肉的刀子,一刀剁在案板上:“你还有理了,卖什么乱七八糟的肉夹馍,没看见客人受不了你这味道都走了,没人来买趁早关门!还敢说好吃,客来酒楼都不敢在门口挂着‘好吃’,你敢自夸自卖,我看你这店不想开下去了。”
崔疯子的一刀把于林吓得半死,他看着于林的表现,非常满意,这才是正常人嘛。再看看老板,一脸淡然,仿佛他剁下去的不是刀子,而是棉花。
田又田把于林拉过去坐在远离崔疯子的凳子上,给他倒了杯热茶,然后自己坐下也倒了杯热茶,小口小口的吹。于林看着自家老板,以为他被吓傻了,不知不觉把茶杯送到嘴边,“呼哧”一下烫住了舌头。
于林舌头疼的伸出来老长,不停地呼气,左手在嘴边飞快的扇着,田又田看着他,没有起身给他端杯凉水,崔疯子也看着他,这么大人了还能烫到舌头,这伙计真够笨的。
老板没有帮忙的意思,于林只好自己去倒凉水,可是他因为看到崔疯子过度紧张,又被烫到舌头,脑子混乱不清,走路一不小心绊倒了,倒下去的时候,刚好撞在桌子上,桌上好一大盆猪血,都被他撞翻在地上。
猪血洒到于林身上,衣服顿时被染红了,悲催的伙计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眼前的一切让崔疯子张大嘴巴,他没有想到事情的发展脱离了自己的控制。
田又田冲过去摇晃于林的身体:“你怎么了,怎么会这样,哎呀,你身上都是血。”回头冲崔疯子喊道,“快来帮忙,他昏过去了,帮我找个大夫来,快去!”
崔疯子被他吼得心惊胆战,转身去找大夫,跑了几步才反应过来,他是去讹钱的,怎么反倒帮人找起大夫来了。重新回去也不行,那伙计一身是血昏迷过去,老板看起来不是善茬,万一事情被推到自己身上他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吗?
向来找别人麻烦的崔疯子第一次担心自己被找上麻烦,他果断的更改路线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