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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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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的清晨,薄雾弥漫,空气里伴着些许的湿润,轻轻地敲醒每一个人的肌肤。日光飞舞,穿过云霞与薄雾,散漫地洒向了曲默的小床。被好天气叫醒也不失为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曲默慵懒的伸了伸胳膊,扭了扭脖子,起身去卫生间洗漱。
今天的曲默挑了件衣柜里数得上号儿的艳色大衣。桃红色衬得气色比昨天好许多。曲默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仿佛是在给自己一点鼓励,毕竟太久都没有如此招摇过市了。
出门,向“一杯”赶去。
“一杯”就是现在曲默工作的咖啡馆。“一杯”是取“一辈子”的简意谐音,一辈子钟情于杯子。“一杯”的老板娘是个杯子发烧友,同早年的曲默如出一辙。曲默之所以留在这间咖啡馆,也正因为这些个各有特色的杯子和同道中人的老板娘。
这间咖啡馆的风格偏复古,老板娘自己的说辞是自己是个念旧的人,推陈出新,这个时代变化太快,而她却总慢慢吞吞晃晃悠悠。故人多已改变,只剩自己初心依旧,只有这些个老玩意儿最得她心。不得不说,老板娘也真非凡人,气场强大,总给曲默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咖啡馆里的装饰品也都是老板娘从世界各地淘回来的。装饰品除了各具特色的杯子以外,比较直接研究的就是墙上的装饰画。一共十二幅,是一个系列或者说更是一个故事。所挂的装饰画从一层的室内墙面沿着与二楼连接木质楼梯,直至二楼墙面。这十二副画讲述的是一个与杯子相关的爱情故事,曲默不太懂画,但她却从心底感叹这些画确实是美。画中的那鸡血红的杯子更是让我印象深刻。十二个圆润的包边棱角,夺目尊贵的鸡血红,符合人体力学的流畅曲线,没有多余的负累,如同一颗炙热的心,美得让人心碎。而这画中的杯子的原型,如今依旧陈列在二楼老板娘的柜子中。十二或许就是一个轮回。曲默大胆的猜测过,也许这个杯子和这十二幅画都是属于老板娘的故事,不足与外人道已。
曲默依旧在她的岗位上努力工作着,熟练的周旋于顾客之中。与小美交班后,去库房开始盘点刚到的货物。盘点可不是一个轻巧的活儿,出了一点差错都得自己承担,对于曲默这种经济危机的人来说,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小心的进行着。
刚盘点清楚,就听见领班喊了她一声。
曲默回头,礼貌的说了声。“李姐”。
“曲默,刚才小美捡了钱包个钱包,钱包里的身份证上写着是安市人。我今天还有些事情要先离开店里,这个顾客就交给你了。失主认领完之后告诉我一声。”
“好的,李姐。”
领班刚走,就听见小美叽叽喳喳的说了起来,“这个死女人就是对我有意见,明明是我捡到的,让我来归还就好了啊!非得扯到什么安市什么老乡的,都是些什么鬼!她就是故意的!知道失主是个帅哥,她一个已婚女人一定勾搭不到了,也想断了我路!气死我了!”
曲默无语的看着小美气愤的离开,打开手里的男士钱包。第一个抢入视线的就是原本应该照片的位置里放着一个卡片,上面遒劲有力的写着「上兵伐谋 其次伐交其下攻城」。曲默心里忽的一沉。脑子空白几秒后开始翻找领班口中的身份证。
「陆续」、「安市」、「环城西路」。眼前的文字好似坠入了黑暗的漩涡,只有这个几个字是依稀可见的。曲默的脑子彻底空白了。
她怎么可能能忘呢?
他陆续的字一直就是如此不同。岂止是这几个字,陆续的每一个字她都记得,曾经那么狂热的模仿过,以至于如今自己的笔下字与他的字能够有那么三分神似。
曲默坐在库房的凳子上,看着卡片上的笔迹,心中感慨万千。
高中时,陆续的字已经好看的出奇,那时的曲默时常会拿着一本他已经用完的笔记本当作字帖一样来临摹,写得时间一久,便逐渐有那么几分神似。
曾经的陆续对她说,“你何苦如此勤奋的练我的字,我又不是大师。更何况,你自己的字写的也是蛮不错的,有自己的风骨。”而曲默却红着脸清脆的回答,“哎呀,你别管那么多嘛。我写我的就好。”然后自己在一旁嘿嘿的傻笑着。
而陆续却不知道,曲默心里的潜台词是,“你那么好,我只是想有一样是可以和你比肩的东西,那样是不是就靠你更近了一点?”
对啊,老话不是都说了么,少女的情怀总是诗。
其实曲默早已记不清自己的书写风格了。
柳体?欧体?
邯郸学步。忘得也足够彻底。
曲默对于写得一手好字这回事儿的启蒙来自于她的父亲。那个曾经也许疼爱过她的男人。曲父是苦寒出生,寒窗苦读多年,那个年代算是学业有成,自然字也是自成一派。每逢春节,曲默家的春联都是曲父写的。那时的曲默只是单纯的对于美好事物的崇拜而开始认认真真的写字、练字。什么事情只要一沾上认真二字,也就不会太过于困难。日积月累,曲默的字比同龄的小伙伴方正许多,而在遇到陆续之前,哦不,应该说是在喜欢上陆续之前,曲默的字还是挺有自己的风骨。
或许曲默有莫名其妙的亲近感,却又被自己拼命的压抑着,只想要通过某一方面或者某一点的相似,来靠近想要靠近的人。
曾经的曲父,那时的陆续。前者是亲情,想要得到父亲的关注与疼爱。后者是爱情,不够确定这份感情是否真挚。
在许多不为人知的夜里,曲默反复的问自己,是不是自己那一句轻飘飘的分手,给了他义无反顾奔向美国的借口。而自己和他的那一段,究竟又算什么?
插回照片,合上钱包,放进自己的储物柜。转身去前面接着上班。
等待这件事对于五年前的曲默来说是一种十分抵触的事情。她受不了那种煎熬的滋味儿,而现在的她已经可以静下心来慢慢等待了,是生活让她变得更加沉稳。
六点刚过,钱包的失主便找来了。
“你好,请问你们店里今天下午有没有捡到一个黑色的钱包?”
“原来是你丢的呀!曲默等你很久啦!曲默!”同事大声喊着她的名字。
听到呼喊,曲默向前台走去。
“失主来啦!”同事雀跃的声音里透露着同小美一样的花痴味道。是啊,他陆续就是有这种吸引异性的本事。以前是,现在也是。
“曲默?这么巧?是你捡了我的钱包?”
曲默敛了敛心神。“请先来这边坐一下。”
没有“我们”,没有“咱们”,也没有“你”,只是这样客气又官方的话。让人感觉冷清和有意的疏远。
曲默和陆续在一楼角落的卡座坐下。
曲默先开了口。“先形容一下你的钱包的特征,再说说钱包里有什么东西?”
“这么严肃?我们不应该先打个招呼吗?陆续的脸上挂着典型的陆氏微笑。“好久不见了曲默,我都有些认不出你了。”
“好久不见,陆续。”曲默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
“昨天撞见你的时候你还不承认,告诉我说认错了人。我还以为我真的认错人了。但今天怎么就承认了呢?”
曲默没有回答,保持着沉默。陆续看她小小的脸上双目低垂着,纤长的睫毛无声的挥舞着,心中一种恬静的感觉油然而生。
见她半天没有说话,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陆续便说,“言归正传,先把钱包还给我吧。”
“不行,还没有核对情况。”
“那本来就是我的,我中午在这里见了客户,后来落在这儿的。”
“还没有核对情况。”
“好。好好好。那先核对情况,全都对了你总该还给我了吧。”
“先说说钱包里面有什么。”
“钱包是黑色的。男式长款。里面有两千多的现金,身份证,两张信用卡。”
陆续停顿了一下,用比刚才温柔了几分的语气说。“还有一张老照片。”他在说这句话时有意的看向她。可惜她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变化。只是点了点头。说了句。“稍等一下,我给你拿钱包。”便起身走了。
陆续的心里在打鼓,曲默应该不至于连她自己的照片都不认识了吧!还是只是单纯的不想和他有什么不必要的瓜葛?
正想着,曲默便拿着钱包回来了。
“给,检查一下有没有什么不对。”
陆续随意的翻了翻。“没有什么不对,都在呢。”
“好,那我的任务也完成了。收好了,以后别再丢了。”曲默终于还是没憋住,说了句软话。
“知道去。平常没那么马虎。马虎一回就被你碰上了。呵呵。有意思。”曲默一听,瞬间无语。
“我请你吃饭吧,感谢你捡到我的钱包,还完璧归陆。愿意赏脸吗?陆续笑着问曲默。
“不是我捡的,是小美捡的。”曲默急忙推脱。
“最后是你归还于我的。我只看结果。走吧。我们还是老朋友呢,就当久别重逢叙叙旧了。”
曲默见他这么说,心里有些松动。
“走吧走吧。走吧走吧。再晚又该堵得不行了。”
曲默最终还是没有敌过心中的小恶魔,便点了点头。
陆续见她点头,便率先向咖啡馆外面的停车场走去。曲默亦步亦趋的跟在他的身后,在一辆黑色的陆虎前面停了下来。陆续开了锁便上了车。曲默原地呆了两秒也上车了。
“有什么想吃的吗?”他问她。
曲默摇摇头。
“别摇头阿。摇头是吃什么?”
“随便吧。”曲默半天吐出来一句。
“得。还是我听的吧。你呀就客随主便吧。”说完便启动车子,汇入了长长的车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