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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

  •   于是,我转头又去了新华书店。
      作为国有资产,新华书店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十分恶劣,他们把畅销书全都锁在了一个特定的柜子里,如果没有家长陪同,便默认我们没有购买能力,不会轻易打开柜子。今天我的运气很好,有一位家长想买“专柜”里的一本书,但是那本书的封皮有道明显的污迹,工作人员只好去仓库换一本新的。他离开的时候忘了把柜子锁起来,在那千钧一发之际,我迅速将几本觊觎已久的畅销书偷拿了出来,然后蹑手蹑脚地溜进了书吧,点了一杯最便宜的柠檬水,又从书包里掏出数学练习册和草稿纸,准备先看几章小说再补作业。
      没想到,从打开这本书的那一刻起,我便一脚踏入了一个恢弘的魔法世界。这本书叫《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是整个系列的第四部,虽然其中的一些专有名词我不太理解,比如“魁地奇”、“门钥匙”以及“神秘人”,但这并不妨碍我一发不可收拾地陷入了这个引人入胜的故事。猫头鹰、蒸汽火车、预言家日报、魔法部……这个世界的细节被刻画得如此完美,我的白日梦情节迅速从郑渊洁笔下的超能力变为了罗琳笔下的魔法力,眼前已经浮现出自己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手持魔杖对准数学老师的画面了。
      等到我再一次把头抬起来时,时针已经指向了下午两点,饿得晕晕乎乎的我出去买了一个杂粮煎饼,然后回来继续看小说,早就把数学作业忘到了九霄云外。这本书太厚了,我一整天也没有看完,准备下次来继续看,于是盘算着找一个隐秘的位置将它藏起来,以防止它被管理员锁回柜子里。此时是下午五点四十分,学校已经放学了,我依然处于一种极度亢奋的状态,完全不在乎被自己扔在身后的烂摊子——说不定明天一早我就能从课桌里掏出一张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呢。
      我在“外国文学”的书架前溜达了好几圈,终于看准了一个位置,正打算将手里的书塞进去,一个小男生突然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这本书你还要吗?不要的话就给我吧。”他盛气凌人地说。
      我对他的态度十分不满,转过头去准备拒绝,他却突然瞪大了眼睛:“你、你、你——你不就是那个在溜冰场乱撞的笨蛋吗?”
      我定睛一看,发现他居然是那天被我拖累从而摔得四仰八叉的男生,于是气势瞬间就弱下去了。我偷偷地打量了下他光滑的额头,确认那个大包已经消失无踪了,才舒了一口气。
      我讪讪地笑着,把书递给他:“你拿去吧,别客气!”
      他毫不客气地接过书,随手翻了几页,又问我:“你看完了吗?”
      “还没呢,快看完了。”
      “这是最后一本了,”他抬头看着我:“你要是想买,我可以让给你,反正我爸答应给我买了,我就说书店卖完了,他出差的时候肯定能从外地给我带一本。”
      “你看这样行吗,我真的只差一点没看了,明天我就能看完,明天你再来买,怎么样?”我诚恳地建议道。
      “你不打算买吗?”
      他的身上有一种不依不饶的气势,我这么擅长粉饰太平的人,不由得对着一个陌生人,第一次说出了实话。
      “……我没钱。”我看着他的眼睛说。
      他听完我的话,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答应了:“好吧,明天我再来吧!需要我帮你把书放回柜子里去吗?”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吧。”我不顾他好奇的眼光,小心翼翼地把这本《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塞进了外国文学书架上最隐蔽的角落里。

      等我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快七点了,教室的门已经挂上了锁,黑板上的值日生依然写着我的名字,操场上有几群打篮球的高年级男生。我的消失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没有愤怒的老师,没有担忧的家长,没有好奇的同学,什么都没有。一切如常。
      直到七点半时,我妈才急匆匆地赶来,心疼地将蹲在地上画圈圈的我一把拉起来,嘴里不住地解释:“妈妈今天加班,忘了你没地方去,今天吃东西了没有?饿了吧?想吃什么?肯德基还是麦当劳?”
      然后,我吃了人生中第一顿麦当劳,并怀揣被霍格沃茨录取的希望,在旅馆黯淡的日光灯下补完了数学作业。
      我最欣赏的是霍格沃茨的录取条件——他们认定你是特别的,就够了。
      我们都想成为特别的人。不用再像个微不足道的配角一样,抓了一手烂牌,却只得到了一碗榨菜肉丝面的安慰。

      我们在旅馆住了三天,然后搬到了处于黄金地段的“明光豪庭”的一套空荡荡的公寓里。
      明光豪庭,听着就像是有钱人住的地方,看着也像。
      楼下的车位里停着一排排的奔驰宝马(我只认识这两个标示)和其他类似的高贵名车,楼与楼之间奢侈地嵌入了一片片绿地、假山和小桥流水,而这一切,我妈只简单地解释为“公司里一个叔叔的好意”。
      搬家那天的氛围可以称得上是剑拔弩张。趁着我妈指挥搬家工人整理行李的功夫,奶奶把我悄悄拉到一边,抛出一连串的问题:“小诗,你们现在住哪里?你有看到什么陌生的男人吗?他跟你们一起住吗?你妈妈说了房子是谁的吗?”
      既然大家一直认为我年纪小,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顾忌,我干脆采取“一问三不知”的消极抵抗态度。我瞪着无辜的大眼睛望着奶奶以及所有窃窃私语的邻居们,向他们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我还小,别问我。
      爷爷把我叫过去,只问了我新家离学校远不远,中午在哪里吃饭,还莫名其妙地塞了一百块钱给我。
      我没有向我妈汇报这一百块钱,而是揣着它去了新华书店。
      我没有遵守约定去把《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看完,原本以为那个小男生会直接把它买走,然而,令我吃惊的是,那本书依然静静地隐藏在“外国文学”的书架上,书脊微微突出,就好像预感到我会再来找它一样。
      我把它郑重地放在新书架上,和“月亮床”系列读物、36色彩笔以及江欢欢送给我的那罐折纸星星放在了一起。
      我妈说要把我转去实验小学读书,虽然有点远,但是教学质量是一流的。得知自己在第三中心小学的日子进入倒计时后,我更加随心所欲我行我素起来。数学老师瞥见了讲台边上一团废纸,又罚我扫了一个月地,而我干脆就当作没看见“值日生”一栏里的名字。事实证明,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无赖的,自从我变成顽固分子后,数学老师也拿我无可奈何了。而班主任在得知我即将转学,且变得油盐不进后,也放弃了对我的栽培,甚至对我有些剑走偏锋的作文也不置可否,随意给我一个不能抱怨的分数。对此,我的心里有隐隐的失落,不是因为她的放弃,而是因为自己对她的辜负。

      我终于以一次漂亮的年级第一名,为自己在第三中心小学的生活划上了一个句号。
      整个暑假,虽然没有同学来找我玩,但我却无暇顾影自怜,反而处于一种极度兴奋的状态,因为——我终于有自己的房间了!我有了一张粉红色的单人床,一个有玻璃门的书柜,一把可以旋转的座椅和一张漆得发亮的木质书桌。我妈也持续处于装点新居的愉快心情中,在我的记忆中,她从来没有这么容光焕发过,周身散发出一种慑人的美丽。
      至于我妈口中的“那个叔叔”,每周总有几个晚上固定出现在家里,他长着一张方方正正的脸,笑起来有几分和蔼,我们交流不多,他总是摸摸我的头,递给我一袋巧克力,然后我妈就会让我回房间里自己玩。
      九月一日的时候,我背着崭新的书包,跟着妈妈来到实验小学报到。
      第一次踏进实小的门,我的目光就被宽敞的体育场、现代化的教学楼和一座别具一格的圆拱形音乐厅吸引住了。我妈在办公室里和几个负责教务的老师寒暄,我等在门口,着迷地看着一群群同学在楼下追逐打闹,发出清亮的笑声。他们都有着白嫩光洁的皮肤,穿着光鲜亮丽的衣服,绽放出热情洋溢的笑容,既没有乡中心小学的土里土气,也没有第三中心小学的阴阳怪气,只有明媚的阳光,照耀着金秋的九月。这样的纯粹和天真,原来也是一种特权。
      玻璃装饰的墙面倒映出我的身影——粉红色的小皮靴、黑色的裤袜、镶有蕾丝边的薄纱上衣,干净得体,那一瞬间我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自己从来都不曾长出根根芒刺,一直如此柔软安静,足以配得上这样的阳光和笑容。
      所以,我也和他们一样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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