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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雨夜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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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点的夜浓黑一片,天上下着大雨,淋在地面,啪啪作响。回家的这条林荫道两旁,种着整齐的两行香樟树,樟树在雨中颤抖着叶子。这条路上的路灯坏了几个,夜所以显得愈发静谧而深黑了。城市的夜往往喧阗,但这份喧阗让人更觉萧索寥落。乡村的夜极安宁,呆过的人会喜欢那份独有的静谧。
霓虹灯光渐远,秦姝琦家住在附近的小区,那里很安静。她一路小跑,还是不免被雨淋了个浑身湿透。
“啊——”
“唔!”
正转过巷口,她迎面撞到了一座庞然大物上,痛叫一声踉跄了几步坐在了地上。
那东西发出一声闷哼,似是撞疼了他,她也很疼。雨水灌倒了脖子里,她咬着唇,有些张皇害怕,纯净的眼中充满了戒备,这样的深夜,遇到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她自然心生警惕,趁他佝偻着腰背,她急匆匆地道了句抱歉飞快的越过他向家里跑去。
她听见咚的一声,似有重物落地,她身体一震,顿时脚步错乱。飞跑的过程中她朝后看了一眼,直到看不到巷口了,这才微微松了口气。
她有些心绪不宁,在高大的梧桐树下踯躅无措。走到巷口处探头瞄了一眼,那庞然大物不见了。她才刚刚松了一口气,就看到地上明显有一堆鼓起的东西,借着小区里面莹白的路灯,她知道那是刚才倒下的庞然大物。她咬唇,眼睛里一丝光疑惑闪过,这一片从来安宁。
难道是个醉鬼?
当然她只是在安慰自己,刚才经过的时候,明显的闻到了他身上的血腥味儿,不用说,这个人肯定受伤了。
她咬了咬唇,飞快的跑过去。
医院的病房内,她看着输血管内的鲜红血液,紧咬着唇,忍不住眼泪汪汪。四月的夜晚有些冷,她身上穿的很单薄。说实在的,还真是有些倒霉。在夜笙歌的时候遇到了蒋辕文,蒋辕文说他要取消他们的婚约,虽然没什么可难过的,但是面子上还是有些过不去,现在又摊上了这么个棘手的东西。
这是离她家最近的私人诊所,那个人膀子上中了两枪,子弹取出来了,但是失血过多,医生说幸好来得及时,否则这条胳膊怕是要废了。做手术的时候她莫名其妙的当了别人的家属,现在还要无常献血,今天刚领的工资也给他交了挂号和手术费。
即使她有很多方法得到钱,但是还是忍不住心疼那些才赚来的,尤其是这私人诊所的的院长用那种犀利如刀的眼神对她进行X光般的扫视时,她面无表情地小脸上浮现一丝张惶。这个人中了枪上,不知道警察会不会叫她做笔录,秦姝琦瘪瘪嘴,眼泪哗哗的往下掉,这个满脸泥土的大块儿头真的不应该捡。
旁边的女医生不停地安慰,告诉她病人并未大碍,让她不必担心,相信他很快就会苏醒。
她抽噎不止,旁边的医生好无奈。
她输了血,就匆匆走了,什么家属,她和他有什么关系。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她嗓子疼,头也疼,估计是感冒了。
秦建军去上班了,昨晚回来太晚吵醒了他,她撒了个谎,秦建军也没有怀疑。
今天还有课,等她赶去的时候,第一节课已经上完了。老师的脸色很臭,她对此已经习以为常,她把头埋得很低,面瘫脸上虽然照旧没有什么表情,但是这样的场景还是令她难堪。她鼓了鼓唇,回到座位上,发了一会儿呆。同桌在复习语法,前后左右的人对于她的存在与消失没有什么反映。
当然,对此,她没什么感觉。回到宿舍,秦姝琦喝了药在床上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中午金豆豆来串门,知道她生病就给她叫了外卖。
金豆豆摸了摸她的额头,可爱的脸上全是担忧,“姝琦?你还好吗?吃药没有?”
“还好……”秦姝琦粉白的脸上还有几丝睡起未消的红晕,她清灵的眸子里面是涉世未深的纯净,带着鼻音道。
同寝室的几个同学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各干各的事。在她们眼里,她实在是怪异的存在,孤僻的让人感觉不到她的存在。
“快吃!下午我们去校医院看看。”
“不用了……”
“听我的。”金豆豆很执拗。
休息了两天,病好了很多,星期三她要去做兼职,她对于上学不怎么感兴趣,离高考还有两个月,整个高中部气氛都紧张了起来,下课除了上厕所,大家几乎都埋头继续复习。
黑板空出一角,写着倒计时多少多少天。
做不完的试题、模拟不完的考试,让她有些厌烦,上学是这么无趣的事。
她还是喜欢做自己的事,但是秦海轩和秦建军一致认为,她应该多和人接触。
哦,该死!她讨厌这压抑沉闷的气氛!
值得一提的是,她是个出了名的坏学生。旷课,不交作业,考试交白卷,上课睡觉,性格怪异,不合群,晚上还会彻夜未归,有人看到她曾经出没于夜笙歌,所以,她还是个私生活不检点的女孩儿。
嗯哼,秦姝琦耸肩,这群白痴!
由于考试成绩糟糕,各科的老师都找过她谈话,但是她每次听的晕晕乎乎,很想睡觉。老师校长曾经劝她退学,秦建军也来了好几趟,但是这些对她来说没有丝毫影响,她也懒得解释。生活还不是一如既往的继续着。
这世上没了谁不可以呢?
今年六月份高考完,她就可以上大学了,大学的生活要相对自由一些,唔,她喜欢自由。揉了揉清澈的眼睛,她打了个哈欠,去了夜笙歌。夜笙歌有最黑暗的一面,这里奢靡繁华的可以让人肆意的沉沦,同样,也让她血液里面的黑暗不停地在骚动。吱吱,她舔了舔唇瓣,没有什么比身处这样情、色交叠的场合更令她喜欢鲜血的味道了,令人作呕但又隐隐的兴奋和痛快着。
“夜夜笙歌”是S市最大的娱乐场所,集歌厅,舞厅,餐饮,酒吧,台球场,保龄球场,健身房等于一体,最有名的是地下赌场,这也是夜笙歌最赚钱的地方。夜笙歌幕后的老板涉黑,各级官员打点的很妥当。夜笙歌禁卖毒品,这一条政府显然乐见其成,所以轻易不会查到夜笙歌头上。S市的白家也是从□□起家的,在道上颇有些名望,和暗夜门——国内最大的□□势力井水不犯河水。其实不是犯不起,而是没有必要的冲突,白家是一只在暗处窥伺的狼。
秦建军在一家商场做销售经理,每个月有几千块钱的工资,秦海轩在夜笙歌做高级荷官,她在这里跳舞。
这里并不是什么好地方,她的美貌会给她带来危险,秦海轩死活不同意她来这里。但是白蓉的医药费是一笔大开支,家里负债上百万,这里赚钱比较快,虽然不是什么好地方,但这绝对是个有意思的地方。
今天由她领舞,这时的她脱去了胆怯安静。其实她讨厌人多的地方,更恐惧暴露在众人面前,她在这样的场合免不了催眠自己,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只有她一个人。
唔,她是个怪孩子。
从小都是。
她的自闭是从十二岁后开始的,虽然她不觉得自己这是自闭症,但大家都这么说,所以人人都信了。她喜欢舞蹈,十二岁以后,她常常闷在家里跳舞,一遍一遍的跳,对于舞蹈她有着不同于常人的理解,那优美下的激烈最是震撼人心,让她觉得仿佛整个生命都在燃烧奔腾。
她记得似乎有人很喜欢把尸体摆成各种姿态拍下来当做艺术品,三岛由纪夫的第一次射、精是由于看到了雷尼的油画《塞巴斯蒂安殉难图》,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有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怪癖,嘘——这是个秘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她曾经最好的舞伴是蒋辕熙,他陪了她将近三年。可惜那家伙抛弃了她。唔,世界是如此的孤独乏味儿、寂寥的没有人能够到达她的世界。
她有点儿想那小子了。
还有江晟。
蒋辕文这货,真是个调皮的坏孩子。
撇开这些,此时的她衣着暴露,唇色绯艳,长发飘舞,舞姿热辣,舞厅内的气氛被调动起来,活跃极了。
到下班的时候,她和一起跳舞的女孩儿去了换衣间,喧嚣渐渐消弭于耳际,卸了妆,她对着镜子梳了梳乌黑柔顺的长发,带上了发箍,额前留着齐刘海,小小的脸,她又变成了乖乖女孩儿。黑亮的头发服帖在后背,白蓉说,头发柔顺的女孩儿脾气好,她也这么认为。她对着镜子扯出一抹笑容来,可是眼神是如此的空洞乏味儿。
唔——
秦姝琦,你连自己都取悦不了,这可真悲哀。
包内的手机响了,是秦建军打来的,秦姝琦脸上的笑容变得纯净无比,“爸爸。”
“中午回家吗?”
秦姝琦飞快地回答:“要回的,你下班没?我等会儿回去做饭,你快点回来。”
秦建军笑应了,语气有些犹疑地问道:“你有没有给小轩打电话,他回家吗?”
“我没问。”她没再多说。
秦建军很快挂了电话,似有些失望。他是S市曾经赫赫有名的商业大亨,六年前玩起了赌博,三年前被人带到拉斯维加斯将家产输了个底朝天,公司倒闭负债累累,白蓉又得了脑癌,家里到处借钱给她治病,秦建军受不住这么多压力,日日醉酒。
后来秦海轩退学进了夜笙歌,秦建军看到家里的情况,情绪缓过来后也开始找工作。经济上的拮据和不停追债的人弄得家里永无宁日,秦海轩恨他,三年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唔,秦建军可不是什么温柔慈善的好鸟儿,但是却是一个好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