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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爱你的人,还是你爱的人? ...

  •   中考之后龄超去了一所民办学校读中专,据说那里有很漂亮的校园,和很多很帅很拽的男生,龄超的男友阿邦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五官有点像马原,但气质要暴戾得多。他是一伙小混混的头,龄超很以他为骄傲。我也很羡慕她,因为某种英雄情节。和平年代英雄少了,混混也就变得很有英雄气概起来。
      阿邦很爱龄超,就像□□大哥爱他们身边的女人那样,带她出入各种娱乐场所,骑摩托车带她去非车,他手下的小喽罗都管龄超叫“大嫂”。龄超说阿邦是个很浪漫的人,他们的爱情也很浪漫,甚至阿邦的名字都很酷。
      没有人想过未来,那个时候我们都是不要未来的孩子,想把父母一切的担忧都抛到天外。

      那时候我正无望地暗恋一个人,没有理智地喜欢着,穷尽所有力气想要他正视我。我常常想,如果可以和他在一起,哪怕他并不喜欢我,都是莫大的幸福。
      但那个在我心中似乎是为爱而生的龄超,用她的行动给我上了爱情里最为深刻的一课。

      高中时代龄超第一次到我学校,是找我借钱。同来的还有一留平头的男人,龄超介绍说是她的男朋友,我已经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就叫他平头吧。他并不是我认为适合龄超的那一类型。
      背着平头,我问龄超:“阿邦呢?你们曾经那么幸福啊。”
      龄超还是一脸无所谓的表情,轻描淡写地说:“他坐牢了,判了18年。暑假去抢劫把一个人砍了18刀,死了。”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说这句话的人真是天才,可惜没出事之前没人会正视这个真理。
      “那你还爱他吗?”
      “爱又怎么样?他父母已经不管他了,我每个月省下生活费给他送去,今天我刚把所有的钱都给了他,自己一分都没留。可是他要18年才回来呀,我等不起!”

      平头一直都喜欢龄超,在她还是阿邦的女朋友的时候就喜欢。和阿邦不一样的是,平头的家境很好,出手很大方。当我每个月只有300元生活费的时候,他每次给龄超的钱都是以千计算,尽管他知道这些钱里的大部分最后会寄到某一座监狱。
      龄超说:“我开始也是想要拒绝,但是既然和自己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就找个爱自己的人吧。”
      那么,如果我爱的人不爱我,是不是也能割舍?

      后来陆续知道关于龄超的一些零星的消息:她表哥说她已经结婚了,老公就是那个平头;开理发店的旧同学说龄超和她老公曾到店里洗过头,他们穿黑色的情侣装,很时尚;转辗问到她的□□,发去的消息没有回应,据说她已经很久不上网了。在我不曾接触网络的年代,她就已经把网吧当做第二个家了……

      某天进了一个初中同学的相册,封面赫然是龄超抱着一个小男孩,下面的注释是“超和她儿子”。呵,儿子都这么大了!
      她已经不复当初的娇憨,却还是美丽的,带着经历风霜的微笑,眼睛里有母爱的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爱你的人,还是你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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