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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往事 一:都说人 ...

  •   一:
      都说人的罪恶之源是无边无际的欲望。就比如我,当时考个华师大就行还神经兮兮地去考了南开,跟当时的男朋友安安分分在一起就行了,却偏偏喜欢上了一个不可能跟我在一起的人。
      不过那都是我大学时候的事情了,现在我在英国深造我的学业,其实那只是我找不到称心的职业所选择的回避方式。我在利物浦大学,也就是我攻读无机化学博士生的学校旁边,与我在南开的同学罗曜合租了一间公寓,在英国过着读读书睡睡觉吃吃薯条的糜烂日子。
      当然生活不会像你希望的那样想糜烂就糜烂,想上进就上进,并且总是在我舒舒服服过着小日子的时候给我一拳。这一拳在我看到计算机系门口站着的许毅骞时结结实实打在了我的胸口。英国的天气一直不太好,有绵绵阴雨打在没有撑伞的我的头上,两颊边的几缕发丝湿答答贴在我的脸上,让我感觉浑身冰凉。这种冰凉阻止了我的行动,我只能够愣愣地看着不远处的那个高挑的身影。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看见我这个渺小的身体,我甚至都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转头飞奔而去的,只记得我白色的帆布鞋上被溅到了一点泥水。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一看到许毅骞这个人——甚至他的背影,他的侧脸,他的手指,我就会想到他很久以前对我暖暖地笑然后叫我的名字:“温珩。”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了,在我跟他告白之后他似乎再也没有主动这样高声叫我。
      “温珩!温珩?!”思绪被粗暴的男声打断,戴着黑框眼镜穿着宽松白T-恤脚上趿拉着人字拖的罗曜顶着蓬松的乱发面带戾气地瞪着我。“干,干嘛……”我一开口才发现我的嗓子都哑了,赶紧清清喉咙。“你今天怎么回事,不会看到喜欢的男生魂都回不来了吧?”我心说倒是被你说中了,就是没敢开口说这句话,罗曜是极好的朋友,却永远做不成恋人,这样我才愿意跟他合租。他切了一声揉了揉本来就乱的头发又走回了卧室。
      不过为什么许毅骞会在这里。我记得他大学毕业后就应该工作了啊,难道他又想深造学业了?那我居然会和他到一所大学,这也有点“巧”吧。所有人都知道跟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告白之后的后果是什么,可当时的我仍然毫不犹豫地对他说我喜欢你,不过他的反应却令我心寒。我不管多久以后都会记得,我主动告白的第一个男生,听到我喜欢你之后,第一反应竟然是对我说:
      “求你别这样。”
      这句话,什么意思?
      我对他来说是不是就像一个……怪物?
      那他之前为什么对我那么亲昵?
      哦,我知道。因为他对所有人都这样。
      大学的时候,无数个女生封他为暖男,因为他暖的是所有人啊。可是我竟然喜欢上了这样一个“暖男”,我劝戒过自己好几次:“南有乔木,不可休思。”他是高耸入云的松柏,我是随风即逝的蒲公英,根本不可能在他的绿荫下休憩。
      我以为我到了利物浦之后已经远离了他,可以开始全新的生活。
      可是生活会在你一帆风顺时给你一拳,重重的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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