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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黑鹰 同事之间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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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脸凶相肥头大耳的光头叫原子笔,黑鹰雇佣兵,善用飞镖暗器,枪。腕部力量惊人。这个戴墨镜的叫做钻头,黑鹰雇佣兵,善近身搏斗,最近地下赌场新晋56公斤级散打九段金龙。两个人都是黑鹰十大顶尖杀手。其他八人没有长期雇佣记录。写字楼5年前投入使用,自此之后,每年的10月前黑鹰总部都会有先后两笔千万以上交易进账,每年递增10%。有理由相信是雇主给黑鹰的酬劳。至于照片里面的其他人都是退役军人,底很干净,看不出来端倪。”柏嘉优雅地靠坐在白色沙发上,右手拿着咖啡杯,左手轻轻地搅动着茶匙,不时发出清脆的陶瓷碰撞的声音。
“现在看来,这幢写字楼是肯定有什么秘密,就算和命案没有直接关系,也可能是一条线索。小瑾查一下各个单位和写字楼营运部门的账目,核对各楼层平面图,对比看有没什么可以的地方。”莫陌手中飞快转动的停了下来,敲了敲袁瑾面前的桌子。
“别忘了,我们还有一条线索。能够追查到汇款到黑鹰账户资金的来源吗?”兆希手中的笔有一下没一下地逗着圆圆。圆圆是儿子薛立的宝贝宠物猫咪,纯种的玻利维亚虎猫,现在才不足半年,不过已经风头十足,用兆希的话就是“无论带到哪里,两个字,拉风”。薛立主动要求给家里打工了整整一年,洗碗拖地擦窗户,才勉勉强强攒够了这只小猫的昂贵身价的零头。很明显,把一头可爱的低危保护动物在上班时间单独留在家里并不是什么好主意。也不是怕被坏人拐走,一般来说,平常人看到一只小型老虎不吓到已经很好了,想要偷走她还需要一点勇气。只是,这头可爱的低危动物灵敏机智,食肉,血液里面流淌的捕猎的天性,单独放在居民区怕是会闯祸。所以,兆希时不时会把圆圆带回到总部,大家也习惯了圆圆总是突然冒出来的优雅身姿,俾睨众生的眼神,不过大多数时候圆圆都懒洋洋地呆在角落,或者躺在大圆桌上。
此时,这位身价不菲的少女正趴在众人讨论的圆桌上,用爪子摆弄着眼前的笔。
“那必须的,忘了我是谁了吗?姐是你亲娘。”柏嘉没好气的说,显然很不满兆希多余的疑问。
“姐,辈分好复杂,我凌乱了。”袁瑾对每天此起彼伏的闹剧十分伤脑筋。虽然他是年纪最小的,但是总是对一些不合符他的年纪特征的事情特别执着。比如——养生(汗),有条件的情况之下,他总坚持每天晚上泡脚(包括在仓库夜间执勤的时候);其次就是,他看不得身边的朋友斗嘴吵架,兆希总笑他是“以和为贵”的老好人。不过最近柏嘉来了之后,他似乎不得不尝试改一下这个癖好了,不然再操心下去迟早少年白头。
柏嘉无所谓摆摆手,“好了,小朋友,开个玩笑。账户来源是一个境外银行的账户,会员才有资格申请,成为会员的条件是必须有一亿美金身家。于是呢,很容易想象,这个账户的持有人是原木市首富,张凭。”柏嘉顿了顿,捧起眼前的咖啡抿了一小口,“奇怪的地方就在于,写字楼的拥有人却不是张凭,而是叫做王大勤。租用写字楼单位的各家公司就更不用提了,都是合法企业或者政府机构,没什么可疑。”说完之后,她双手捧着咖啡杯贴到脸上,嘟囔,“天越来越冷了,暖气来得更猛烈些吧。”
“多穿点吧。最近火警报案的记录差得怎么样了?”莫陌将柏嘉的头发拨到右边,波浪卷发更显出几分成熟妩媚。
柏嘉没有比她大很多,小时候回到家里给她温习功课,柏嘉独立坚强,常常对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看法。奇怪的是,在别人眼中柏嘉其实是个雷厉风行的御姐,只是在自己面前会,呃,变得粘腻。主要原因还是莫陌。小的时候莫陌不怎么讲话,虽然现在也很安静,但以前更甚,就算有什么委屈、异议都只会憋烂在肚子里的孩子。偏偏一双眼睛又圆又大,一般亚洲人的瞳孔都会偏棕色,莫陌的瞳孔却如夜空的黑,加上她的倔强,给人的感觉非但不楚楚可怜,长辈都有一种自己的权威被撼动的感觉。
值得一提,莫陌几乎没有很亲近的父系亲戚。唯一的姑妈一家人定居墨尔本,莫陌爷爷奶奶在她没有记忆的时候就相继去世了,听大人回忆说,和莫爸一样,爷爷奶奶性格平和温润,两人一同经历了战争年代的残酷,十分珍惜尊重对方的存在。爷爷去世的时候很安详,奶奶也没有表现出强烈的痛苦或是伤心,但是外公外婆说,听说人伤心到极致的时候,会逐渐失去五感,感知不到外界的一切。不论如何,在爷爷去世之后半年,大家都渐渐忘了这个谦和礼貌的老头子的时候,奶奶毫无征兆的在睡梦中去世了。
所以真正意义上,莫陌的长辈就只有外公外婆的几个舅舅、当然还有柏嘉这个最小的阿姨。单家外公经常会很自豪的说,单家从有族谱开始就是当警察(柏嘉每次都轻哼一声,说“当然就是因为没有他才敢这么说的”)。这一切一切结果就是,单家家教很严(当然出了柏嘉这个奇葩也算物极必反的典型),每当莫陌抿紧嘴唇不说话,大眼睛看着(爷爷描述为“瞪着”)对方,世界于我不公,上天尤不怜我的错觉又出来了。但是柏嘉特别喜欢这个小侄女。所以柏嘉特看不过莫陌从小就散发出的那种一个人安静活着的孤独感,
“没有人喜欢永远一个人,除非脑子有病。”她说。
她聪明可爱的小侄女当然不可能有病。相处下来(死皮赖脸的),柏嘉发现莫陌是出乎意料的害羞腼腆,敢情平时不说话是因为害羞,呵呵。莫陌也开始从这个活泼(?)的小姨身上学会表达自己的想法,喜欢的小朋友邀请她一起玩的时候也会欣然应约。细腻安静、聪明的她很快就吸引了很多眼光,羡慕的、欣赏的、妒忌的、爱慕的,她却仍然是她。柏嘉将这一切转变99%归功于自己(剩下的1%是莫陌有足够智商完成这一转变,汗……),莫陌也欣赏她的个性独立,两个鹤立独群的女生惺惺相惜、互相尊重,也都知道对方的底线是什么,于是莫陌也随得她闹。
柏嘉抬头看了看手的主人,见是莫陌,于是灿烂一笑,说,“最近5天市内都没有任何程度的火警报案,邻市三天前有居民家庭发生小型火警,不过没有伤亡,而且凶手也没有必要把人烧熟之后大老远运到这里。”
“嗯。一般凶手选择抛尸总体上只有两个原因:第一,第一案发现场凶案痕迹太明显、或是尸体不处理掉很容易被发现。无论哪一种,这类凶手都是为了逃避罪行而做出抛尸别处的决定;第二,第一案发现场没有凶手想要的现场特征。这类凶手有一个共同特点:他们想要借现场的某些特征传达信息。比如说,有的凶手会选择将尸体抛掷在大街大巷,下一秒就有被发现的可能,”莫陌讲到这里顿了顿,转头看向全神贯注听着的袁瑾,“你觉得是为什么呢?”
“向执法部门示威、引起公众恐慌或者关注。”
“差不多就是这些,还有别的原因,就是凶手迫不得已伤害他人,要不就是被人控制,要不就是自己控制不了自己。”莫陌停了下来,声音似乎也低沉了一些,“人格分裂。”
“明白了。小巷算不上是特别隐蔽,也算不上是特别公开的地方,而这里也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所以结论就是,凶手不得不把尸体弃放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