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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似水流年 ...

  •   序

      她是身负血海深仇的女刺客,千方百计潜入仇人家中,却不小心爱上了仇人。

      她是病体多娇的大家小姐,上门提亲的媒婆都快踏坏门槛,她却偏偏钟情于寄住在相国寺的穷书生。

      她是爱国上进的女学生,一心只想只想投身革命,却阴差阳错地恋上风流成性的富家公子。

      她在这婆娑世界中不停地走,几转轮回,爱而不得,得所非爱,终于,她走到了轮回的尽头,跨越千年,她还能找到红线那头的他么?

      第一章似水流年

      又是一年七夕,汪兰走在去往“柒零年代”的路上,这是他们公司最新开发的一个打野食的地方,今天编辑部的未婚男女们打算在那里搞一场联谊。汪兰虽然三年前就脱离了单身,可偏巧今日男友陈曦外出公干,晚上十点才赶得回来,姐妹们就拉她入伙,说什么也要她介绍一下脱团经验。

      她一路在腹中打着草稿,越打越茫然:我究竟是怎么脱团的呀?

      陈曦跟她说,他们是四年前的七夕认识的,可对那天她一点印象也没有,确切的说,这四年来每一年七夕她都没啥印象。

      她大概是患上了一种叫“七夕遗忘症”的病。

      汪兰低头想着,没注意迎面撞上了一个人。

      “哎呀对不起!”她急忙站稳了一看,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模样娇俏极了。女孩没怪她,反而用甜甜的嗓音问道:

      “小姐,买一只玫瑰花么?”

      汪兰才注意到她手中的玫瑰。搞什么,谁会在七夕节向独行女性兜售玫瑰啊,讽刺么?

      她不高兴的摆摆手,示意不要,那女孩却不罢休,粘着她不停问

      “小姐,小姐,小姐!”这是急促的,请求关注的。

      “小姐~小姐~”这是拖长了音有些撒娇的。

      “小姐……”这是有些失落饱含委屈的。

      汪兰受不了猛地回头瞪了她一眼,小女孩才像突然想起自己是干嘛似的怯生生追问了一句
      “买、买支玫瑰花么?”

      看她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汪兰“噗嗤”一声笑出来,忍不住打趣道:“你这小姑娘,到底是只想叫我一声‘小姐’,还是真的想卖花呀?”

      女孩怔住了。

      汪兰低下头瞅瞅女孩手里,孤零零紧握着一支玫瑰,也不知是卖剩的,还是她就只卖这一支。

      “好了好了,我买了,多少钱?”

      “不要钱不要钱,小姐喜欢就好。”女孩乐坏了,手忙脚乱地把花献上。

      “哈?”这又唱的哪一出,现在七夕节还流行小萝莉送御姐玫瑰?

      “我、我是说,反正还剩最后一支了,小姐你肯收下,我的工作就完成啦~我、我就可以回家吃饭了!”

      实在看不下女孩急红了脸手足无措的样子,汪兰接过了玫瑰,拍拍小女孩的头笑道:

      “那谢谢你啦,赶紧回家吧,再晚点这附近就堵死了。”说完便转身继续赶路去了。

      身后的女孩站在原地许久,最终轻轻说了句

      “七夕快乐哦,小姐……”
      ——————————————————

      今天人太多了,汪兰伸手招了半天车,愣是一辆没打到,姐妹们打了好几通电话来催,急得她直跺脚。

      突然,一辆机车停在她面前,巨大的马达声一下盖过了周围人来人往的喧嚣。

      “喂,你要去哪?”开机车的是个年轻的男孩,被头盔遮去了半张脸,说话时若隐若现的虎牙甚是显眼。他扯着嗓门,试图盖过发动机的声音。

      汪兰左右环顾了一下,确定这家伙是在和自己说话。放平时,她一定扭头就走了,可今天好像哪儿不同,她既然能从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姑娘那里收到一支玫瑰,为何不能接受一个机车青年的搭讪呢?

      “西江路。”

      “上车。”

      “哈?”

      “你不是赶时间么?别废话了,快上车。”男孩的语气很强势,其中又带了一丢丢的不安,像是生怕汪兰拒绝,说完还伸手去拉她。

      一般这个时候,她应该使出一招天山擒狼手,再追加一记防狼无影腿,打得这登徒子满地找牙。可她没有,相反,她乖乖爬上了车的后座,手还特熟稔地搭上男孩的肩,仿佛这件事她过去做了无数次。

      “西江路北一巷51号,柒零年代餐厅。”她轻声说,不知怎么,中了邪一样。

      “好,抓稳了。”

      男孩启动机车,他开得很快,汪兰耳边风声呼啸,长发被吹得在脑后飞舞,一路凡尘远去,她再听不到车流,看不到人群,只有男孩的背影充盈眼眶,那么陌生,又——

      那么熟悉?

      记忆中是不是也有这样一个鲜衣怒马的少年,拉住她的手,对她说:“快上来!”,然后他们纵身一跃,身下是万里河山。

      突然,风停了,车流和人群又回来了,她抬眼一看,头顶正是柒零年代的招牌。

      奇怪,我今天吃错药了么?

      汪兰大梦初醒一样,连忙跳下车跟男孩道谢。

      男孩这时才看到她手里的玫瑰,老大不高兴地嘟哝道:“可恶,今年又被那丫头抢先一步。”

      “什么?”

      “没什么,喏,拿着。”男孩不知从哪里也摸出一支玫瑰,递给她。

      “哈?”

      “给你就收下,就当谢我载你。”他语气霸道极了,却难掩那一丝小小的紧张。

      汪兰犹犹豫豫地接过玫瑰,忽然抬眼问道:

      “我们认识么?”

      男孩吓了一跳,赶紧挥手否认:“不认识,当然不认识,完全不认识,一点点也不认识!”

      汪兰“噗嗤”笑了:“那就谢谢你,陌生人,谢谢你送我到这里,也谢谢你的玫瑰,祝你七夕快乐。” 说完她对他挥挥手中的玫瑰,转身走进了柒零年代的大门。

      在她身后,男孩默默取下头盔,痴痴望着她的背影。

      “长老,该回去了。”轰隆隆,声音竟来自少年的机车!

      “啰嗦,什么时候轮到你管我了。”

      “我不是怕您被发现嘛。”

      “要什么紧,反正过了今天,她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男孩说着,露出落寞的表情,久久未歇。
      ——————————————————

      汪兰推开“紫藤”包厢的房门,一股热浪迎面扑来,里面的同事们个个像吃了十吨的火药一样对着一个小服务生开炮。

      “为什么空调坏了不给我们换包厢?”

      “对呀,我们也是老顾客了,你们这不是坑人嘛。”

      “我看算了,点的单都撤了吧,以后再也不来了。”

      汪兰愣在门口,不知该不该进去,突然她感到背后吹来一阵凉风,屋内一下就安静下来,十几双眼睛一下齐刷刷看向门口,接着所有的女同事脸上都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红晕。

      一个身材高挑西装革履的男子越过她进了包厢,他跟服务生点点头,示意他出去,然后走到角落的柜式空调面前,不知做了点什么,空调好像就好了,包厢迅速凉快了下来。

      他转过身,汪兰终于看清他的脸,无怪姐妹们会脸红心跳,的确是个难得一见的帅哥,就是给人感觉冷冰冰的。

      男子径直走向餐桌,抽出一张没人坐的椅子,抬头直直望向汪兰。

      咦?他不是要请我入座吧?

      她不动,他就老盯着她,弄得她浑身不自在,只能老老实实走过去坐下。

      刚坐定,男子就伸出手,示意她把手中的玫瑰交给他,汪兰从头到尾都处于被牵着走的懵懂状态,还没反应过来,就把花乖乖交了出去。

      男子拿到花后,对她点点头,挺直了身子登登登出了包厢。

      同事们一下炸开了锅。

      “哇塞,这是柒零新的领班么?长得也太帅了。”

      “哎哟所以说你们女人,男人帅有用么?可以当饭吃么?对你好才有用。”

      “我看他对阿兰挺好的呀,阿兰,你们认识么?”

      “还用说么,肯定认识,否则他怎么请你入座?我们可都没这待遇。”

      “阿兰,你太过分了吧,都有了陈曦了,还藏着这样的帅哥。”

      “快说,你是不是背着男友偷吃?”

      “偷你个鬼啊,我不认识他啦。”汪兰回过神,及时拉住了同事们如同脱缰野马一般的脑洞。

      “不认识?不认识他一个眼神你就过来,一伸手你就把花给他?对了,你的玫瑰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陈曦出差了吗?谁送的?快从实招来!”

      在座的不愧是江南传媒集团《江南在线》杂志编辑部的精英,对八卦爆点的敏锐嗅觉真不是盖的,很快汪兰就陷入了新一轮的拷问漩涡。

      被漩涡吞没的最后一瞬,她鬼使神差地看了一眼角落里刚刚复活的柜式空调,惊悚地发现空调的液晶显示框是黑的,它根本没被修好!那整个包厢是怎么凉快下来的?!

      抱着这样可怕的疑问,她惴惴不安地扒完了晚餐,心不在焉的跟同事们哈喇到9点,陈曦打来电话说再有半个小时就到了,让她十点在不见不散酒吧等他,于是她赶紧告别了这群事精,匆匆离开柒零年代餐厅。

      刚出大门,她就感觉不对,一回头,便看见那个西装革履的男子也步出餐厅,朝她的方向走来。

      想到那个没有空调却出奇凉快的房间,汪兰不禁背后生寒,赶紧快走了几步,果不其然听到身后的脚步也快了起来,吓得她拔腿就跑。

      柒零所在的这条巷子还挺偏僻的,九点过后,路上基本没什么行人了,两人就在这空旷的巷子里你追我赶了好一阵,终于在巷口那棵大榕树下结束了追逐。

      男子抓住她的手臂,迫使她转了个身,跑了这么久,这家伙居然连气也不带喘的,仍是板着一张俊脸,面无表情地盯着她。

      完了,汪兰心里哀嚎,明天就发上半年奖金了,现在死了岂不太亏?

      然后她感到什么东西递到了她面前,低头一看,正是之前被他收走的玫瑰。

      所以这家伙追自己这么久,只是为了把玫瑰还给她?而他在餐前收走自己玫瑰,是代为保管的意思?

      真是奇怪的服务。

      可还是有哪里不对,因为男子递给她的玫瑰不是两支,是三支。

      不同于前两支鲜艳的卡罗拉,第三支是一朵粉色的戴安娜。

      “所以,这是你送给我的?”

      “…………”

      “你知道粉色玫瑰的花语是什么么?”

      男子皱着眉摇摇头。

      “是初恋。”

      男子瞪大眼睛,脸一下红到脖子根,也不知是羞的,还是给气的。

      他呼哧呼哧抓起汪兰的手,他的手很冷,在碰到她的一瞬间,汪兰的脑袋轰地响了一声,她感觉自己置身一处陡峭的悬崖,身后悬着一轮巨大的新月,面前是一朵紫色的小花,披着月华,将开未开。而她衣衫单薄,瑟瑟发抖,身旁素衣白发的男子便解下自己的外袍披到她身上,他们静静地坐在一起,等候花开。

      待她回过神时,手里已经拽着三朵玫瑰,而男子早已转身大步流星地离开了,从头到尾只字未言。

      她低头看着那朵粉色的戴安娜,想这真是她见过的最拐弯抹角的送花方式了。
      ————————————————

      出租车把她送到不见不散酒吧的路口,一下车她就看到路灯下站着两个人,男的二十好几的样子,男生女相面若芙蓉,一见她就笑弯了腰,女孩十来岁的模样,长得很清秀,她毕恭毕敬地向汪兰鞠了个躬,接着踹了身旁快笑到在地上打滚的男人一脚。

      汪兰认命地叹了一口气,朝这对奇怪的男女走去。经历了三件不可思议的“七夕事件”后,再发生什么她也见怪不怪了。

      男人见她过来,总算收住了笑,特别自来熟地上前搭上她肩膀,乐呵呵地问道

      “所以他真的送了你一朵粉红色的玫瑰?哎哟喂,这事够我膈应他半年的了。”

      男人身上有股淡淡的桂花香,靠近了闻很醉人。

      “你们也是来送我玫瑰的?”汪兰扒拉开男人搂住她的爪子,皱着眉头问。

      男人愣了一下,又“咯咯咯”笑起来,他属于特别适合笑的人,看起来虽没个正经,可也着实不让人讨厌。

      “你真的好像她,碰上多大的事都像没事的,所以就算我们知道其实你不是,却还是忍不住对你好,逗你开心,希望你幸福。”

      “哈?”这不知是今天她第几次发出这样的疑问了。

      “哎呀,该怎么说呢,其实你也算是她啦,你们本来就是一个人嘛。”

      男人见她露出一副“这人长得这么好看可惜是个神经病”的表情,更激动了。

      “看!就是这个表情,她以前最爱对我做这个表情了,不过你放心,我没病,真没病,就算有病啊,一看到美人,也就好了。”

      旁边一直默不作声地少女咳了一声,才关上了他的话匣。

      “吓着美人了,对不起~为表歉意,请美人收下我们这点小小心意~”

      说完他便示意少女递上两支玫瑰。

      汪兰默默接过玫瑰,刚想问他今天发生的这一连串莫名其妙的事是怎么回事,就被男人一把推进了不见不散的大门。

      “去吧,今天他要向你求婚了。”他在她身后说:“你们三生缘定,一世花开,今世已是最后一世,这是最好的结局。”

      汪兰转身寻觅,却发现身后空无一人,奇怪的男子和少女消失了,只留一缕桂香飘散在空气中。

      “你们到底是谁?”她对着空气大声质问。

      “我们是豪无关系的有缘人,也是关系万千的无缘者,无论哪个都无所谓,缘起缘灭,缘来缘往,早已命定,既无因果,又何必纠结。”男人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连同那缕淡淡的桂香一起消失了,仿佛他从来没有出现过。

      汪兰来到角落里的卡座D08,陈曦已经坐在那里了,刚从外地赶回来的他看起来有些疲惫。她坐定点了一杯花草茶,正准备跟他好好说说今天的奇遇,不想陈曦却先开口了。

      “又是五朵玫瑰?”

      “又?”

      “你忘了么?从我认识你开始,每年的七夕,你都会收到5支玫瑰。”

      真的么?汪兰困惑地看着他,为什么自己一点印象都没有。

      “有时候我真觉得,我跟你谈个恋爱,就像跟一群人战斗一样,最郁闷的是还不知道对手是谁。”

      “那你可得对我好一点,否则说不定哪一天你就被打败了。”

      “所以呀,我决定在今天结束战斗。”陈曦说完,掏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小礼盒,“啪”地一声打开,里面躺着一枚精致的钻戒。

      背景音乐不知什么时候换成《今天我要嫁给你了》,中厅弹钢琴的女孩向他们投来会心一笑。

      “汪兰小姐,请问你愿意嫁给我么?”他一脸严肃,和他平时嘻嘻哈哈没事喜欢贫嘴犯贱的样子完全不同。

      ——“去吧,今天他要向你求婚了。”刚才那个笑靥如花的男子如是说,为什么他会知道?

      “为什么是今天?”她不禁脱口问道。

      陈曦的表情就像抛出去的球没被接住反而被吹到了海里,他大概想了千万种回答,偏偏漏了这一种。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是说我会忘记七夕发生的事么?为什么还要选择在这一天向我求婚呢?”在汪兰的理解里,一场完整的婚礼是从一个难忘的求婚开始的,她不想忘记这个开始。

      “因为我查了黄历,今天最合适。”

      “骗人。”

      “好吧,因为我想和他们血战到底。”他的表情更严肃了:“你知道么?我们在一起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一年365天,你有364天属于我,唯独这一天,你属于送你玫瑰的那些人。”
      “可我连不知道他们是谁。”

      “但你对他们一定很重要,更或许他们曾经对你也很重要,我不喜欢这样。我想要一年365天,你都属于我。如果你忘了,我就告诉你,直到你记得。”

      陈曦再有两个月就满三十岁了,说这段话时却像个倔强的孩子,汪兰想这大概就是她深爱这个男人的原因。

      “我该说些什么?”

      “看在我已经把一辈子的肉麻话都说完的份上,你应该说我愿意。”

      于是他们结婚了。在现在生活的城市和双方的老家都办了婚礼,累得小两口够呛,接着是泰国芭提雅蜜月,一年后他们第一个孩子出生,三年后第二个,日子就这样简单幸福地过着。

      汪兰再没忘过一个七夕,也再没有见过那五个人。但她仍会在每年农历七月七收到五枝玫瑰,客厅的餐桌上摆着一个空着的长颈花瓶,就像一只等待圣诞老人礼物的袜子,每年只有一天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被人插上鲜花。有一年七夕前花瓶被孩子不小心摔坏了,陈曦还不忘百忙之中买一个新的摆上。

      “你不是说要跟他们血战到底么?怎么现在帮自己的敌人修起了战壕?”

      “那时候年轻嘛,老觉得有人要和我抢你,现在我觉得他们不是要抢你,而是要守护你。所以我和他们早就不是敌人啦,而是战友。我有时候会想,如果哪天我不能再照顾你了,还有人能帮我照顾你,真好。”

      “瞎说。”

      之后又过了好多年,她垂垂老去,身子渐渐被时间消磨得厉害。最后一年,她躺在病床上,儿女们带着孙儿从外地赶回来看她,陈曦坐在床头牵着她的手,她迷迷糊糊地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然后她感到他塞了什么到她手里。

      噢,是五支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床头柜上的玫瑰。

      对了,今天是七夕呢,真是让人

      怀念啊……

      这样想着,她微笑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闭上眼的那一刻,她终于想起了发生在自己21岁那年的故事,或者说,那个女孩的故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似水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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