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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一章 ...

  •   声明,重生的故事,犹豫叙述需要,是用纪绍白的第一人称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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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愿望真实,为何始终无法实现,既然不该妄想,为什么我们还要用生命来奔驰呢?

      ——题记

      我曾不止一次的幻想,把自己隐匿在一个十岁幼童的体内,看着这个世界纸碎金迷物欲横流,看着其中的人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只有我,在一边静静的嘲笑。我从没有想过,臆想的故事会变作现实……

      我……死了吗……

      黑暗中,一个声音反复念叨,“白生之梦,忘忧隔年。” 隔年忘忧,梦之白生。

      ……白生之梦,忘忧隔年……若梦白生,再续前缘……

      “昀灏,你醒了!”

      我……没有死……

      四面白墙,一个妇人伏在我的身上,好重。我皱皱眉,说,“这是哪里?”

      抬起手臂,在眼前挥了又挥。好短好小,又白又嫩,怎么看也不像是二十余岁的人。“我多大了?”

      “十岁。”晴天霹雳。

      神啊,你是在耍我吗?

      重新来过?真好笑,我怎么可能重新来过……

      纪绍白作恶多端,罪孽深重,怎么还能重新来过?

      ………………………………

      然,既来之则安之,能再活一次,何乐而不为。最后一个问题,“刚刚你叫我什么?”你叫了我的名字,可你叫了什么?

      ………………………………

      ………………………………

      ………………………………

      短短八年,白驹过隙。

      我像一个普通的十岁小孩那样长大,碌碌无为。我知道水往低处流苹果地上落是由于地球的引力,我知道电灯是爱迪生发明的,而汽车是卡尔•本茨发明的,我知道比尔•盖茨曾是这世界上最有钱的老色鬼,而他却是个美国佬,我知道贩卖机是要投钱进去的,只有ATM才可以提款出来的……

      然,我却不知道,为什么时光不可以倒流……

      “白昀灏是白家的废物!”

      “白昀灏真应该在十岁那年死掉!”

      这些话,我已经听得麻木了。若是我感觉到身体的颤抖,那也仅仅是出自本能。

      白昀灏,是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白家的第三个孩子,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十岁那年,正是命关。挺过来,性命无忧,挺不过来,就此翘掉。

      事实见证,他没有挺过来,而我,则是阴差阳错。

      他如此倒霉,我如此走运。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不公平。就像此时,我穿着高档服饰站在全城最豪华的宴会厅中,而有些人却衣不附体的蜷缩在脏陋的小巷子里。

      “昀灏,你小子又想哪家姑娘呢,神志不清的,快点过来。”那边,方凯铭挥着手臂,大呼小叫。

      被他这么一叫,全场的人都看向我们两个。火辣辣的目光,有嘲弄也有惊讶。我隐约听到有人说,“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这两个活宝。”

      的确,我们这种人被称为上流社会的败类。然方凯铭是方家独子。白家,却从不指望我能够继承家业。

      方凯铭耸耸肩,毫不介意。不由分说的拉着我出了宴会厅的正门。这少爷一向随心所欲。

      “去哪?”我问。

      “DESIRES啊!不是说好了吗……”方凯铭回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你几时说过?我翻翻白眼,不置可否。因为我知道,跟这精力旺盛的呆瓜争辩,会让自己也像个呆瓜。再回头看一眼宴会厅,我轻轻哦了一声便跟他离开。我们并不是今晚的主角,即使中途离开也不会破坏他人兴致。

      更何况那个场所,富丽堂皇,乌烟瘴气,原本就是个令我窒息的的空间。有人带头开溜,我自然乐意追随。

      开车到了“DESIRES”门前,我不由得惊讶。方凯铭这个人讲究排场,我从不知道他会喜欢这种地方。只是一个坐落于红灯区的小小酒吧,虽然热闹非凡,却怎么也不像是个高档场所。

      DESIRES,在中文中是“欲望”的意思。的确,这里就是各类人群发泄欲望的场所。喧闹的音乐,疯狂的人们,无一不彰显他们的热情。

      穿过一群打扮妖孽的红男绿女,正看到那坐在最深处的一群人。“凯铭,这里!”那群人中,有几只手臂伸到头顶,左右挥动。

      方凯铭闻声拉我过去,不掩兴奋。

      我皱皱眉,被他用蛮力拉扯。七八个人,男女不分的挤在围桌放置的五人沙发上,像块捏变了形的橡皮泥,怎么看都是无比痛苦。当事人却不这么认为,单看他们咧到耳根的血盆大口,就知道他们是甘之如饴,乐在其中。

      这么多妖孽,今晚可有的受。我不由得头痛。

      突然,眼神一亮。那群人中,竟有一个“置身事外”的另类角色。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斜靠在桌脚,嘴里叼着一根香烟。虽然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不清面目,我的直觉却告诉自己,这是个人物。

      他是那种即使站在数百万人之中也不会被埋没的人,是天生耀眼的人物。如果有可能,我不想跟这种人有太深接触。他们太理智,也太危险。

      方凯铭把我拉到那群人面前,简单介绍,“这是白昀灏。”

      “白……”顿时有人质疑,“是那个白家吗?” 语气中夹杂了惊叹和羡慕。白家有权有势,关联□□。稍有点背景的人物,都知道他们的厉害之处。

      “靠,你们话真多。这城中还有几个白家?”方凯铭不耐烦的摆摆手,更显得这群人没见过世面。

      “……”我笑笑,不置可否。这句话说的忒嚣张。我国人口众多,姓什么的没有?白又不是什么太奇怪的姓氏,怎可能全城只有这么一个白家。我家虽然霸道,却没有无理取闹的独占这个姓氏。

      祸从口出,方家少爷似乎从没有这方面的顾忌。

      想着想着,我下意识的再看那边,那人还是站在那里,给人一种另类的气质。“早有耳闻。”他淡淡的笑,事不关己的感觉。

      近看,这果然是一个出色的人物。俊俏的五官,出色的举止,大众情人。尤其是那副薄唇,轻抿着烟,说不出的性感。曾有人说,薄唇的人注定薄情寡义。我由此断定,他也是个爱玩之人。只是,他的游戏人间决不限于这种小打小闹。

      “谢谢。”我大言不惭,回以微笑。早有耳闻?你的意思是说我很出名?恐怕这出的名是臭名居多。

      呵!白家老三,是白家的废物。谁人不知!

      我邪气的勾起嘴角。本就不是信男善女,何必跟他们装斯文。

      这群少爷党果然败家,一瓶瓶五粮液,都给当二锅头喝了。短短几个小时,已经东倒西歪,人仰马翻。

      我掺在他们中间,觉得好笑。我们这群人,什么高雅的东西没有玩过,关键时刻还不都装的人模狗样的,如今竟来这里寻找刺激。如此随心所欲,恐怕哪天他们若觉得扮抢匪刺激,也会把丝袜套脸上抢银行去。

      喝够了,便有人提议KTV。只消瞬间,这五人沙发上竟只剩下我和那人。

      那人似笑非笑,扔给我一张金卡,“今晚陪我。” 开门见山,依旧是可有可无的淡淡语气。

      爽快,我喜欢。

      对待聪明人,不能够装傻。此时,他已经说的如此明白,我若是装作不经世事,难免显得小家子气。“好。”我不动声色的收起卡片。

      突然,他栖身过来,贴近我的耳边,“我以为白家的人不会缺钱。”性感的薄唇吐气如兰,语气依旧轻松,是调侃,不是鄙夷。各取所需,本就没有什么好鄙视的。

      “我是个特例。”我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说的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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