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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二章 断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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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绍白出任京城内史以来,整日坐在奉天府府衙的公堂上面,与满堂的衙役大眼瞪小眼,愈发清闲。说是事无巨细,却没有一样细到他纪绍白身上。
历来贬官,难免被同僚奚落一番,可这纪绍白与皇上的关系非同一般,待遇方面也自然非同一般。由此,纪绍白刚刚上任京城内史,那些稍有名气的大户便收敛了气焰,不再轻易造次。
一时间,京中合乐融融,民乐升平。
几日下来,纪府前送礼的官员便络绎不绝,车水马龙,好不热闹。纪绍白笑眯眯的照单全收,搞得他好似不是被贬职,而是被升职了一样。
………………
此时,他就坐在那案面后的太师椅上,翘着二郎腿,手里把玩着案上的惊堂木,出声吆喝那堂下举着刑棍的衙役。
“你你,去给本官抬一桶水上来。”
“你你,去本官房中取毛巾。”
“还有你,过来给本官揉揉肩膀。”
整个儿一好吃懒做的无赖形象。
众衙役一脸黑线。这奉天府什么样的官员没有来过,有一生节俭四版刻薄的,也有徇私枉法趋炎附势的,有公正廉明为民做主的,也有搜刮民财中饱私囊的,可就是没见过这么……白痴的!
别说他们不知道这纪大人骨子里卖的什么药。出任以来,纪绍白整天磨叨的,无非就是这大堂不通风,官服太厚,天气也越来越热之类云云……
单单不止这些,这新任的内史大人还经常在公堂上睡得四仰朝天,口水一落三千丈……
然而这是纪绍白的幕后形象。
在洛阳百姓心中,这位新上任的大人可是玉树临风(这是实话)、英明神武(有待商榷)、兢兢业业(绝对是以讹传讹)的好官,稍稍露面,杀伤力已经过半。
如此看来,真实状况若是传了出去,将会严重有损他整个奉天府的威名!
这一点,已经在奉天府上下达成共识。众公差在日常巡逻中,若是被一些街上的“花痴”女子追问起纪大人的日常琐事起居习惯,都连忙黑着脸逃开。
由此,这位纪大人显得更加神秘,很快便成为京城女性茶余饭后的谈资,心中倾慕的偶像。
不知不觉,奉天府也变得热闹起来,不少的案子接踵而至,大有门庭若市的倾向。尽管那报案的多半是女性,尽管那案子已经“鸡毛蒜皮”到丢一普通丝帕的程度,尽管奉天府对于这种“小案”的破案成功率约等于零……
………………
就这样,纪绍白每日坐在公堂上对着报案者“放电”(绝对是,无心的!),心中是一百个不愿。
所以,当那个大案出现的时候,他迫不及待的让师爷在衙门口贴了告示。告示上写着:奉天府近日彻查一宗大案,其它“轻微”民事纠纷,暂不受理。
案件过程是这样的……
洛阳城郊,住了江氏三兄弟。死者,正是那江氏老儿。
前日,他们每人筹备了百两银子,约定在第二日早上相会于南城门下,同去外地经商。此事只有他们三人知道。不料这江二并没有如约出现。
等得不耐烦了,江大便差江三去江二家中看一看,自己则去江二常去的酒楼寻人,不料都没有找到。
当天下午,江二的尸体在城郊后山发现。江大、江三一致认为江二妻为凶手,便把他告上衙门。
“大人,民妇冤枉啊!”此时,那妇人就跪在堂下,哭得梨花带雨好不可怜。
“你说说事情的经过。”纪绍白答的有气无力。
那妇人抬头,一字一句道:“昨晚,我夫君已经带了盘缠离开家中。我问他要去哪里,他却是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所以我也没敢多问。想他多半是又去酒馆喝酒了。喝完酒就睡在酒馆门口,第二天上路……”
“不料今日清早,江家老三拍响我家的门,还焦急的大叫,二嫂二嫂,二哥怎么还没来啊……”妇人叹了口气,“我心中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午后,竟在家附近发现了夫君的尸身……”
“大人,民妇真的毫不知情啊!”女子声泪俱下,动之以情。
“放屁!”身边的江家老三突然说话,“你明明是与别人私通,谋害了我二哥。”
“不不……我没有……”那民妇赶紧否认。接着,有转过头来,对着堂上连连磕头,“大人,民妇冤枉啊!请大人为民妇作主啊!”一边说着,她激动的伸着手臂,作势要冲上堂来,被身边的衙役扣住。
师爷见状,附在纪绍白耳边,说:“大人,衙中忤作(忤作:古代法医官称谓)鉴定死者死亡时间为昨晚二更。”
“二更的时候,江大江三都声称各在自己家中,只有这江二的妻子,不肯交出不在场证据……”
“……”纪绍白拿过文书记下的笔录,若有所思。
正在这时,公堂上又冲出一男子,咯噔一下跪在那江二妻身边,对着堂上磕了一个响头,“大人,我可以为江氏提供不在场证据。”
“不……不要说……”江氏吓得花容失色,紧扯着那男子的衣袖不让他说。
“我……我想救你……”男子回过头,有些底气不足。
纪绍白看出这二人关系暧昧,抬首,“说来听听。”
男子一拱手,道,“大人,江氏当晚与小民在一起。小民自然可以为她提供不在场证据。”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就算她不是杀害夫君的真正凶手,与他人通奸却是不争的事实。
“哦?”纪绍白挑挑眉。这男子实在单纯。如此出现,那江氏两兄弟不正可以告那女子与别人私通谋害丈夫了吗?罪状又加了一条,弄巧成拙。
果然,那江大也拱手道,“大人,单单江氏一弱智女流不能杀人,然她正是与这人私通谋害了我二弟,请大人作主。”
“请大人明鉴!”那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也不甘示弱。
作主?明鉴?纪绍白微微眯起眼睛,右手又不自觉的开始把玩起惊堂木来。“好了,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江氏?”师爷问。
“不是江氏,而是……”纪绍白笑的如沐春风,对堂下信手一指,“你。”
满堂寂静,师爷的扇子当啷一声掉在地上。江大面如菜色,道,“大人,您不要含血喷人,乱判案子。”
纪绍白无辜的眨了眨眼睛,突然像是醒悟了一般拍了一下脑门,“呀呀,指错了。”
众人绝倒。
“……”纪绍白笑嘻嘻的换了一个方向,重复道,“凶手就是你!”
“江三,你可知罪?”他指着堂下那人,说得轻描淡写。
“大人,小民有不在场证据……”江三的嘴角似在不自然的抽动。
“是吗?那也可以是伪证,不是吗?”
“大人,小民不服……”江大也在一边帮腔。
“人证俱在,何以不服?”纪绍白笑的愈发甜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无语。
就在这时,纪绍白突然把手中的惊堂木敲在桌上,惊的众人浑身一颤。他声色俱厉道:“大胆刁民,铁证如山。本官对你好言相劝,你为何执迷不悟!”摇身一变,铁面包公,与刚刚判若两人。
一边说着,他挥了挥手中的笔录,“今早你到江二家,开口就叫二嫂。显然你早就知道江二根本不在家中。”
“你不是凶手,那还能有谁?”你做贼心虚,本已漏了马脚,却不自知……
语毕,满堂哗然。
听即此,江三突然双腿一软,跪了下去。“大人,小民冤枉啊。小民确实今早已经知道二哥不在人世了,但是,小人并没有杀二哥啊。”
“小民见到他时,他已经断气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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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下面是纪绍白出任奉天府内史的一个小小插曲,诸如此类的小案弄了几个,本想开个番外,无奈生性懒惰,就此作罢!在此奉上本人的随笔,给大家图个乐合!
题目:《拍案惊奇》
这天,公堂上有两人扯着一把伞,争执不下。
“大人,张三偷了我的伞。”
“大人,李四贼喊捉贼,这把伞原本就是我的。”
“额……呼……”此时,纪绍白正坐在案台后面,左手支着头,昏昏欲睡。
“大人,您看这案子怎么判?”师爷在身后偷偷戳他。
怎么判?纪绍白翻个白眼,清清嗓子,“既然你们两个都说伞是自己的……”
“不如砍成两半,一人一半吧!”纪绍白随意的摆摆手,说道。
“………………”
“………………”
“………………”
一个时辰之后,张三和李四分别拿着被砍断的伞走在路上。
张三说,“这狗官!真不是东西!”
李四说,“算了算了,民不跟官斗……”
正在此时,一公差拦住两人去路。“大人请二位再回去一趟。”
两人再次回到公堂,莫名其妙。忽见纪绍白拍了惊堂木,均是吓得跪了下去。
纪绍白道:“张三,李四,你二人可知罪?”
“大人,小民冤枉啊!”两人同时喊冤。
“张三出口辱骂朝廷命官,李四偷伞贼喊捉贼。两人均扰乱公堂秩序,本官明察秋毫,两人各打二十大板。”
伞是张三的,他自然因为纪绍白砍了他的伞而怀恨在心。李四没有损失,不痛不痒。单凭二人表现,便可知道,张三才是这正的失主。
“三日之内,李四要赔张三一把伞。”
“……”众人哑口无言。这案子确实是巧断,李四应重罚。可这张三也要被打上二十大板,内史大人分明就是……公报私仇。
从此,京中再没有人敢背地里骂纪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