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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巧克力 甜食之中, ...


  •   没见过比我更爱吃甜的女子,至于男的,就更不可能了。
      有钱时吃名牌:德芙,吉百利,金帝……每天一百克,雷打不动。囊中羞涩时候,金丝猴,还有些杂七杂八不知道牌子的我也可以屈就。
      书上说,巧克力会刺激脑部产生一种激素,让人有幸福的感觉。
      我以为把这说成是“错觉”会更恰当。
      小时候家里没有钱,其实现在也不见得有,那时候吃颗巧克力很难,一般都是在别人家里得逞。我一直都觉得,所有的大人都是对别家的小孩更好些。那时候最多见的是“巧克力豆”,严格来说那并不算纯粹的巧克力,因为还有糖衣。还有一种外皮包着糖衣芯子里又嵌了花生仁的,是我长久的噩梦——我必须用牙齿先去掉糖衣,咬下内层的巧克力再把最讨厌的花生仁吐得能多远就多远,简直就是天堂地狱来回的折磨!我从没有耐性像别的小孩子那样捻起一颗来,放进嘴里慢慢含化,享受那长长久久的甜蜜。我看不起他们那种小家子气的吃法,我觉得他们都没有真的在吃,他们舔阿吮阿泯阿,就是没有一个像我这样,真真正正“吃”巧克力的人。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巧克力融化在嘴里是什么感觉,我都是用咬的,像吃米饭馒头那样扎扎实实地大嚼。
      也许吧,暴殄天物是我的天赋,从小到大,一直如此。
      我一口又一口,吃得咬牙切齿,嚼的毫不犹豫。我不是暴力的人,但我实实在在是名最粗暴的女子。
      大学一年级时的那个男朋友,知道我爱吃巧克力,在情人节时候送我许多巧克力,各种各样,大包小包足足好几斤,都是我喜欢的牌子,想来应该够他半个月的生活费了。我每天每天吃的发腻,心里还笑他傻,不懂浪漫,那有人会超市购物一样一买一大袋子。爱都爱得那般俗气廉价。
      他就是那样一个人,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日子过得很清苦,因为总要省下钱给我买这买那,我有数之不尽的欲望,我要戒指,要银项链,要各种各样新奇的小玩意,每星期都要在外面吃饭……我是那样一个彻底的享乐主义者,竟然忘记了我的小男友只是个穷学生。
      后来我才知道,那时乃至他跟我分手后好久,他都是吃馒头咸菜度日的,因为外债甚巨。
      我承认我是后悔的,在我甜的不可自拔的时候,那个人却一直咸着。于是我原谅了他后来突然弃我不顾,让我一个人哭着吃那些尝起来令人发指的巧克力的残忍,还有分手以后他对我千奇百怪的不好。我永远都不会再问他为什么不肯再对我好,我本不是个值得善与的女子。
      难怪有那么那么多的巧克力,原来他是立定决心,把这一辈子该给我的分量一次买足,有那么多的巧克力把我埋的密不透风,我又怎能再有余力,伸出手来挽留?
      那以后,男人不是没有,却再没人肯买巧克力给我。他们给我眼泪,给我痛楚,给我刀枪棍棒,直到把我调教的水火不侵,却偏偏,连一点点甜头都不肯给我。
      我就自己买给自己吃,人活在世上,能自己哄得自己高兴,才是最实用的本事。我常常把巧克力分给别人,也许心事不可以分享,但巧克力可以。
      日前经过山师东路,那里有家店卖真正手工巧克力,五六十元一百克,样子讨喜,小巧而尊贵,盘衡许久终于没买,我是学生,背后又没有金山银山,再不然,巧克力山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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