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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第46章:村妇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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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恐怖而悬疑的开头,在这么一个适合挽起手腕大干一场的美好时辰,有太多可以选择做的事情了,抢劫、杀人、偷窃、强J、走私、放火...
我却选择了其中最最微不足道的一件事,离开一个男人。
事实就是,在我计划好的前一天,我决定提前离开皇上。
作为一个新世界洒脱的女汉子,唧唧歪歪的离别氛围显然不属于我,这种不告而别才符合我的标签,留给众人一个回味无穷的背影才是我想要的。
反正都是要离开的,早一天和晚一天有什么关系的,我嘴上满不在乎的想。可我内心的潜台词是我可能受不了离开他的场景,亦或者是我下意识的做出了反抗强势而充满控制欲的皇上,就像在炫耀一般:瞧,是我先离开你的!
反正探究这些都不重要了,重点是我现在已经半躺在一辆马车上,驱车一路向西,目的地江西赣州钱家。
没有人知道等待我的会是什么,至今为止,赣州、钱家对我来说都只是几个代号而已,我默念着这几个词,脑子开始混沌起来,我接下来该做什么呢,首先到达豫章,休整几天然后向南到达赣州,然后呢,进了赣州城该做什么呢,皇上没有多说,只说到了赣州之后,随便问一下当地的人就知道钱家在哪里了,他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我只需要平安到达钱家即可。
皇上既然都这么说了,那就是确实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皇上办事我放心。眼下当务之急是好好补一下我那短缺的瞌睡就好了,天知道现在是有多早,我出门的时候是寅时,也就是四点多钟,光听听我整个人就不好了,为了一个人悄悄离开我也是蛮拼的。
说道这里,不得不佩服古代人的敬业精神,一句话总结就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我表示完全不能够理解,试问有什么事情重要得过自己的身体?
可是古代似乎没有这些观念,可能在他们那个年代,能活过三十岁就已经不错了吧,根本活不到疾病交加的晚年...(这么说会不会不太厚道?)特别是皇上,对我这一套多睡一会身体好的言论置若罔闻也就算了,还频频嘲笑我的懒惰,说我是打着养生的旗号行偷懒之实...
话说我从很早以前就在琢磨,不知道皇上那颗看上去也不是很大的脑袋里面到底装的是些什么东西,不禁想起江植树那神回复:装的显然是和你(注:袁湘琴)不一样的东西...看上去也不是特别大,难道大脑皮层的沟回真的比我多很多么?怎么每天也不见他谁叫,就可以时时刻刻转个不停,而且也没有个罢工的时候,看来作为天之骄子的皇上和我这个食物链底端的生物想比生理构造都不一样...
我竟无言以对,虽然心知肚明成年人只需要五六个小时的睡眠就足够了,睡多了反而对身体有害,我自动忽略的后半句...选择性忽略症...
想到这里,突然涌现出一股烦躁之情,想到我给皇上留的字条,就有些不爽,那字条安安静静躺着一句话:
多情自古伤离别,妾身不忍和殿下此行,顾自离去,勿念,珍重。
(当然没有标点符号,这也是我佩服古人的一点,试问长篇大论没有标点符号如何看得懂?!)
翻译成现代化就是“我走了,多保重”,相信我,我也想多写一点,我也想写那么一大篇心有戚戚、纸上传情的临别文好么,说不定哪天就被考古学家发现了,然后我就永载史册了,但是我真的不会啊!做个古代的文盲我容易么我!
就这么几个简单的字,还是我冥思苦想好久得来的,而且鬼知道有没有错别字,我都仿佛可以想见皇上看到我的错别字欲言又止,把感伤的离别情绪驱散得一丝不剩。
“小姐,天还早,您再睡会儿,路还长着呢。”傅兰在旁好心提醒着。
傅兰是皇上派给我的丫头,名义上是使唤丫头,实则是我的贴身侍卫,约莫二十五六岁,虽说年纪不大,但是听说自小习武,话不多又懂得分寸,是皇上特意让我带上的。
我和她接触不多,但对她却有几分好感,低调而干练,这就是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出门在外,万事都得防着点,有她在身边陪着省事不少,想到这里不得不佩服皇上想得还是挺周全的。
马车还在荒野中不疾不徐地行驶着,我尝试了许多次闭上眼睛,但是总是浮现出和皇上的点点滴滴,加上一丝对未知的恐惧,昏昏沉沉的,不怎么舒服,乃至于常日不怎么晕车的我,中间还下车吐了好几次。
好歹快些到豫章吧,我眼巴巴的盼望着。
***
颠簸了七八天之后,我顶着一副憔悴的面容,终于滚下了马车(我的腿都快要给折腾坏了),全身累地都快要虚脱了,连傅兰一个箭步轻巧地跃下马车都来不及称赞了。
迫不及待躺在客栈的洗澡盆里,真特么舒服啊,忍不住爆粗口了,这种感觉只有亲身体验过才能略知一二啊,实在是太难受啦!这罪受的,我真怀疑旅程在多个一倍,钱家就该收到一副尸体了。
所以说嘛,古代真是个神奇的不得了的地方,不知道是二十一世纪的生活把我们的身体养的娇贵些还是怎么回事,试想人家寒门学子上京赶考,折腾个一两个月也是常有的事,而且人家还干的是脑力活,我这几天什么事都没干,只是任由的一身肥膘就这么颠簸来颠簸去,竟然能累到如此地步,我都替人类的进化感到悲哀啊。
我赖在浴盆里懒得动,任由水汽在我面前一点点氤氲开来,小心搓揉着身上沾染的污垢,深吸一口气,才感觉生活渐渐美好起来。
泡了快一个时辰,途中让傅兰帮忙加了N次热水,直到全身都泛起了猪肝红外加手脚都起了皮,(到后来傅兰都有些紧张了,频频询问我洗好了没有,估计真是怕我直接洗死在了里面...)我才恋恋不舍走出了浴桶,然后直接爬上了床,动作那叫一个一气呵成啊。
呼吸上几口微凉的空气,这才让自己清醒过来,盘算着接下来的打算。
直到此刻,还像做梦一般,根本难以相信我现在已经只身一人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从前只在书中听说过的名字——豫章。
从我的第一印象看来,这是一个比较繁荣的小城镇,称不上有多么繁华,但是该有的还是会有的。那么接下来几天,稍事停留,也该才买一些需要的东西,因为之前走的匆忙,很多都没有带全。
首先要买几套衣服,男装也不吝惜买几套,还要背上几套村妇的衣服,就是那种越不起眼的越好,当然上的台面的一副也要买一套,这样拜见钱家的时候就不会太上不了台面,不过一套就够了,默默摸摸我的荷包。
见面礼也要备上,礼多人不怪,我这还有几副首饰和文房四宝,是我从宫中带出来的(非要用偷拿这个词么...),再加上几两好酒,应该就差不多了,再给小孩买一点中看不中用的小玩意以备不时之需...
我的思绪在这里就断片了,取而代之的是轻微的呼吸声ZZZ
这有什么办法呢,哪怕身处异地,没心没肺的我照样睡得香甜,一点都不认床...
***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偷瞄到傅兰的表情那叫一个丰富啊。
俗话说得好,女人就该对自己狠一点,可我怎么就狠不下手来呢?
好好的男装穿到我的身上,总被前方那两个隐隐约约的突起给充满违和感,我本来还尝试着自欺欺人:女人嘛,总是把自己的上围想得丰满些。
电视剧中的桥段通常是这样的:不管多漂亮的女人,只要一穿上女装,其余一票男配女配都被骗得哼哧哼哧的,唯独只有男主一人众人皆醉我独醒调戏女主之,而当女主头巾被风吹散之后,众人一定一副惊艳到快要晕厥的表情,拜倒在女主的石榴裙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呢?女主变身前 VS 变身后,真相只有一个:只需赐我一条神奇的头巾!
可问题是现在男主不是不在么,按照常理不是大家都识破不了我身为女人身的真相么,那现在傅兰的表情是怎么回事?真是红果果的坑爹啊,枉我还不屑古代的易容水平,看来大家的观察能力比毛利小五郎还是好的多啊。
或者说,我不是女主?所以我没有女主光环?我是和女主同时穿越过来的女配?...
看到傅兰那丰富的表情之后,我知道彻底没戏啦,看来此生此世注定成为不了男人了。
不是我矫情,我也想把裹胸布缠的紧些,可是咱不是已婚妇女吗,总得为老公和孩子谋福祉,万一侵害了他们(主要是他)日后的权利,我的该当不起,也罢,切换成方案B。
待换上第二套装备之后,我整个人都愣住啦,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挑的一套最土的衣服啊,请注意,是最最土气的衣服,谁能告诉我,为什么穿到我的身上确合适得不得了?!
那可是传说中的红配绿啊,火红的大袄袄啊,还配上了一条匪夷所思的头巾,我那被摧残得快要崩溃的心智告诉我,如果配上一篮子鸡蛋,我就是那个卖鸡蛋的;反之,如果配上跳红手帕,我就是那个媒婆;如果站在一筐豆腐前,我就是隔壁村卖豆腐的东施...
那句暴露年龄的广告词叫什么来着:人靠衣装,美靠亮庄。我虽然不确定广告中的品牌有没有倒闭,但是第一句真说得太特么对啦!从前穿着锦衣华服还一副人摸狗样、衣冠禽兽的样子,扮个大家闺秀出去偏偏无知群众还是绰绰有余的,可现在呢?我真是太庆幸没让皇上看见我这副德行,要不让说不定他就去附近那个村庄找个村姑回去做他的媳妇了,那我找谁哭去!
本来还想着看看效果,万一不够显著,记得在我那白里透红的皮肤上抹点泥什么的,电视剧中都这么演的,可是如今看来,完全是多次一举啊,我这活脱脱一个村妇A啊!
旁边的傅兰活生生一个村妇B啊!
我俩走出去谁要是不信,我都怀疑是不是脑子不太好使的缘故,完全没有存在感好不好!
实在是太特么安全啦!
真是哭笑不得,不知道该高兴还是咋的,毕竟从此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装扮了,完全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哪,在广袤的土地放肆撒野都只管去,可算是为日后的流浪生活扫平了些许障碍。
但是打心眼里,臣妾实在是高兴不起来啊!
赶明儿,村妇走起,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