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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第 57 章 ...

  •   午膳是五人一起用的,叶孤城、叶孤鸿、陆小凤、花满楼和司空摘星。宿醉之后本就是要吃些清淡的东西,因而面对一桌几乎寡淡的食物,陆小凤难得没有撇嘴。司空摘星不好酒,也不像花满楼那样时常要陪陆小凤喝酒,喝醉了睡了一天多,醒来人还是昏沉沉的,觉得脑袋又重又痛,实在没精神和陆小凤拌嘴,吃了饭后就又回去睡了。
      叶孤鸿吩咐了人送他回去,又叮嘱再多准备一些醒酒汤。
      相比之下陆小凤的境况可是好得多,因而他笑得很得意,就好像已经看见司空摘星趴在地上灰头土脸的给他挖蚯蚓。想到绣花大盗一案前自己因给他挖蚯蚓,整整十天都没有洗澡,简直就是一只臭鸡,陆小凤就觉得这回自己真是要出一口恶气了。
      “皇帝当真没有为难你半分?或者想为难白云城?”
      听到一个很冷的声音,陆小凤一下子将司空摘星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我懂你的意思,其实起初我也觉得事情有点太顺当了。虽说这事是天意,我没有糊弄皇帝,西门吹雪也是真的杀了你,是老天爷让一个魂魄从冥界回到了人间,所以皇帝为难我简直毫无意义,他只要接受这个事实就好了。但于情于理他似乎都不应该答应得这么痛快,好像心中真的毫无芥蒂,况且叶城主你还是前朝后裔。不过后来我想通了,皇帝确实不会为难白云城,除非你还想要天子之名。”说着陆小凤看叶孤城眯了一下眼睛,连忙摆了摆手,“说笑罢了。皇帝不会为难白云城,因为皇帝为难了我!”
      “他为难你什么?”
      “他要我答应一件事。”
      “什么事?”
      “皇帝要我收一个徒弟。”
      收徒?天底下会灵犀一指的不止陆小凤,还有花满楼,但花满楼会灵犀一指是因为他是陆小凤的朋友,最重要的朋友,而不是因为他们是师徒。而说到收徒,叶孤城一下想到了南王父子。他收南王世子为徒,是迫于南王威胁白云城的压力,陆小凤收徒则是皇帝的要求。什么样的人要拜陆小凤为师,还能让皇帝亲自插手这种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
      “什么人?”
      陆小凤摊手,摇着头说,“我不知道,皇帝说这事很重要,得择一个吉日,到时师徒相见一切都清楚了。”
      “你答应了?”
      陆小凤点了点头,“为什么不答应呢?”
      “因为你并不想收这个徒弟。”
      叶孤鸿听了也在旁边连连点头。如果是叶孤城遇上这种事,为了白云城他必定不会拒绝。可陆小凤和白云城没有关系,虽然他亲口说过叶孤城是他的朋友,紫禁一战后为白云城出了不少力,但也不必为白云城做自己不愿做的事。
      叶孤城的言下之意很清楚,陆小凤当然听得懂。但他只是无所谓地笑了笑,突然又正了神色,“收个徒弟而已,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我能不能请城主把银子还给我,再答应我一件事?”
      银子?叶孤城没有去看陆小凤,反而扫了花满楼一眼,话则是对陆小凤说,“我给过你银子,没有收过你的银子。”
      “花满楼的银子就是我的银子!”否则叶城主你为什么要把单子给花满楼而不给我?“就好像万梅山庄的银子就是白云城的银子!”
      “……”淡淡看了陆小凤一眼,叶孤城过了一会儿才问道,“此言何意?”
      一时口快说了不该说的话,陆小凤“嘿嘿”干笑,目光却看向了叶孤鸿,两个人挤眉弄眼了好一阵,陆小凤最后只得“投降”,“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话是叶孤鸿跟我说的。”
      “!!!!”被陆小凤气得脸都要红了,又见叶孤城向自己看来,叶孤鸿只得一面跟叶孤城说话一面偷偷摸摸地瞪陆小凤,一次,两次,三次…到最后他的话说完了,眼睛也瞪得痛了,坐在对面的陆小凤还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陆小凤,虽然我不是白云城主,但是我有足够的法子让你喝不到白云城的酒!
      叶孤城默默听完,什么也没说就回了自己的房间,路过一个檀木架子时停下了脚步。
      他在府里有两间书房,房里都摆了一个檀木架子,外书房的那一个上面摆着西门吹雪留下的寒铁剑。那是白云城的剑,西门吹雪还给白云城,由白云城主代为收下。内书房的这一个上面摆着一柄乌鞘古剑。那本是西门吹雪的剑,紫禁一战西门吹雪明胜暗败,遵照约定因由叶孤城收下此剑,且剑不离身。
      乌鞘古剑留在了叶孤城这里,但叶孤城拿在手里的还是那柄银色宝剑。
      既然已遵守诺言收下乌鞘古剑,为什么不做到所有的承诺?
      叶孤城拿起乌鞘古剑走到了书案后坐下。书案上摆着一叠文书,每一封上面都有一个梅花图案,里面写的都是万梅山庄过去不为外人所知,就连白云城也难以查清的事。
      每隔两三日就有几封这样的文书送到白云城来。白云城的事很多,但西门吹雪似乎并不介意让叶孤城为了这些文书多费些心神。而现在西门吹雪已经回到了万梅山庄,那些文书还是送到了白云城,而不是万梅山庄。
      而白云城的文书从来没有被送到万梅山庄,只是留过万梅山庄主人的笔迹。不止是在文书上留过笔迹,万梅山庄的产业也曾化身为一个屏障,保护白云城,保护白云城的一切。
      万梅山庄的银子就是万梅山庄的银子,为什么会是白云城的银子?
      西门吹雪知道白云城的所有,为了公平,叶孤城是不是也应该知道万梅山庄的所有?
      叹了口气,叶孤城轻轻抽出了乌鞘古剑,剑上干干净净,没有杀气更没有血气,随着手腕的动作剑闪折射出一道道寒光,分明是在告诉执剑的人,这是一柄好剑,不容玷污不容埋没的好剑,就像另一柄曾与它相对的剑。
      叶孤城很仔细地看着手里的剑,并不如西门吹雪对寒铁剑的了解,叶孤城并不熟悉这柄古朴的长剑。目光从剑尖慢慢滑向剑柄,又回到了剑刃上,叶孤城忽然皱了一下眉。他不熟悉乌鞘古剑,但他很熟悉寒铁剑。这两剑乍一看就毫无相似之处,细细一品更是区别甚大。叶孤城用指尖轻轻抚过剑刃,良久才收回手来。
      一阵鸽子的“咕咕”叫声让他分了心,转头一看,那是一只万梅山庄的信鸽。
      叶孤城收好乌鞘古剑,仍是放在了檀木架子上,又走过去从信鸽腿上取下了信卷,展开一看,入目的是很熟悉的笔迹。
      只是抬头的称呼让他怔了一下,一时竟没有再去看信,而是想了一些很遥远的事情。
      名字是父亲取的,但从来没有叫过,母亲不喜欢这个名字,只叫他“孩子”,白云城的人称他“城主”,江湖上的人称他“白云城主”或是直呼名字,叶孤鸿和叶灵叫他“大哥”,陆小凤、花满楼和司空摘星称他“叶城主”,西门吹雪也曾这样称呼他,也叫过他的名字叶孤城…
      叶。信纸上的称呼只有一个字,一个字,让叶孤城觉得有些刺眼。
      再往下看,信里的内容很简单,西门吹雪邀请他在冬天的时候去万梅山庄赏梅,信的落款也是一个字,雪。
      叶孤城长长吸了口气,慢慢地吐出。叶,雪。名字而已,无论什么样的名字,都是拿来让人叫的,便是取其中一个字或两个字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事。陆小凤不就经常叫西门吹雪“西门”么?理智告诉叶孤城,他不应该在意这些枝末细节的小事,但感情总让他分心去思考。
      第二天叶孤城才回信给了西门吹雪,抬头的称呼是“西门”,落款是“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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