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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帧 绝版绝版 叶青十九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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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十九岁那年本来想去的是柏林。她打算在柏林墙下眯着眼睛重构一下当年东柏林人从铁丝网钻过来,然后被机枪扫射的悲怆场景。结果,她阴差阳错地到了慕尼黑。慕尼黑是拜恩王国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都城之地,德意志南部最瑰丽的宫廷文化中心,这一点对她而言毫无吸引力。这充分说明,那时罗曼蒂克这东西跟叶青是完全不搭界的。
去慕尼黑的第一个周末,同宿的几个女孩拉着她去慕尼黑的新市政厅。那天风大,叶青的一头黄毛短发风中凌乱,她把自己裹在风衣里,双手插袋,和所有人一起抬头去看棕黑哥特式市政厅的玩偶时钟,这些塔阁里的彩色人偶分上下两层排著队簇拥而出,合著音乐载歌载舞,活灵活现地再现着1558年威廉5世的婚礼情景,颇为热闹。后来,女孩们兴高采烈地和游人簇拥进了市政厅,留下叶青百无聊赖地坐在门口广场的椅子上。再后来,她身边坐下一个化装成铜像的男孩,有些拘谨地冲她微笑,用中文问:“中国人?”
后来叶青想,林妲说的没错,她确实很招抢手货的青睐。
那时候的郑修明打工的地点在市政厅广场,穿上礼服、戴上礼帽,涂上厚厚的颜料一动不动地站在广场中央,有时和小朋友合个影,每月300欧。他同时还是慕尼黑工大大二的学生,修的是最热门的土木工程学,中国留学生联谊会的副会长,亚裔小姑娘嘴里念叨的“MING”。
可是那时候的叶青崇拜的是艾伯尔罕林肯这样的政治人物,嘴里念的是“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对卸下浓妆后的清俊少年没有任何惊艳的感觉,反而觉得他“柔弱”。
这不怪叶青,她在国内读书的时候,一直是乖乖女,叶妈明令禁止谈恋爱。再加上她异于常人的中性思维,可以说对男性免疫也不为过。就是这么一个爱情绝缘体,却碰上了郑修明。他就像一只戴着礼帽的兔子,不折不挠地用各种方法诱惑着叶青,把叶青领入了爱丽丝仙境。她第一回知道什么叫浪漫、什么叫嫉妒、什么叫患得患失、什么叫背叛。然后,千帆阅尽、曲终人散,她忽地就疲倦了。她知道政治这东西她不会玩,爱情这东西她玩不起,她从婀娜世界树洞里钻出来,然后长大了。
对于有的人来说,或许成长需要很多很多次的恋爱,而对于有的人来说,一次就够了。
最近一年的叶青,颇似一只冬眠的松鼠,钻进了自己的树洞,对外界一概不感兴趣。忽然,有人在外面敲门,她迷迷瞪瞪地打开一条缝,发现这个人所处的世界跟她过去认知的完全不一样。这让她觉得新奇,而又有点惶恐。
当然,她最没想到的是,这个世界的媒介竟然是书。
那天从拍卖的老宅子出来,叶青问李梓年,他是不是早知道那人对手稿势在必得才跟那人抬价。他没反驳。她又问,这本手稿是不是他的。他只看叶青一眼,笑说,拍卖有拍卖的规矩。叶青后来没能再问,因为李梓年把放到车后头的旗袍递给了她。
“为什么?”她没好气地问。
“送人的礼物从没有收回的道理。”
“你知不知道我这人最不知好歹了。”
“知道,”他还是笑得云淡风轻,“但我也知道你容易心软。张师傅身体不好,做一件衣服已是不易,这样的心血不好浪费。”
……她能说这种被压得死死的状况让她不太开心么。
叶青捧着衣服回到家,林妲不见了。
她打电话给林妲,等半天电话才接通:“我回来了,你去哪了?”
“……我回家了。”
叶青看看表,道:“这次不到二十四个小时。原来你把我这儿当钟点房。”
“他来找我了。求我回去。”
叶青想象了一下当时的情景,很怀疑当时振祖的口气是“求”。她有些恨铁不成钢:“你能不能为自己想一想,能不能不要那么快妥协?”
林妲说:“叶青你不懂。我爱他,即使他是一条吸血虫,我也愿意让他吸我的血。即使再疼我也离不开他。”
“我的确不懂。”
“叶青,不要说我……你今天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你和李老师,有没有进展?”
“既然我不懂你,你也别管我了。”叶青挂了电话,忽然有些后悔——她是不是把话说得太重了?
辗转反侧又是一夜。叶青快中午才起床,顶着熊猫眼去书店。
饭饭报怨道:“最近忙得要死,你却总不在店里。”
叶青反问:“是谁把我卖给了李梓年?”
饭饭像个狗腿子一样贴过来:“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跟李老师约会是不是很浪漫、很有满足感?”
叶青仔细地回忆了一下昨天拍卖会上的场景,答:“浪漫没有,但是很刺激。”
“刺激?”饭饭的眼神变了,“看不出来李老师是这种人啊……不过你们都是成年人了,做什么都是合法的。”
叶青拍了一下他的脑袋:“你想什么呢?”
“你不要不好意思了,我看你也好几年没有被开垦过了,不要吝啬啊。”
“哟,”叶青好气又好笑道,“你还跟我开黄腔呢。有本事你对那位说去。”
饭饭顺着叶青的手指望过去,见小芸出现在店门口。同时出现的还有个皮肤黝黑的阳光小子。两人之间的眼神,嗯,不简单。
饭饭的小脸一下子冷了。
叶青叹口气,笑呵呵地打招呼:“小芸,怎么这么早就回来?开学了吗?”
“还有一礼拜,”她拉着那男孩在柜台前坐下,笑眯眯地趴在柜台上介绍说,“这我高中同学顾磊,他还没来北城玩过,我带他过来转转。顾磊,这我平时打工的地儿,这是老板娘叶姐。”
那男孩很礼貌地向叶青问好。这男孩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梨涡,看上去憨憨的,很可爱。
叶青瞟了一眼在旁边打咖啡的饭饭,亲切地问道:“你们今天才到的吗?去过小灵湖了吗?”
“还没呢,他还有事,只打算玩三天呢。”小芸直皱眉头,“北城这么多好地方,三天怎么玩得完。”
“是你要提前回来玩,我只是个借口吧。”男孩儿说。
“喂,我是真心实意带你出来玩好不好?”
“好啦,”男孩安抚她,“时间短没关系,我还不想跟人挤呢。”
“叶姐,你对这条街最熟。我打算今天带他在这里呆半天,有没有什么好吃好玩的推荐啊?”
“大儒巷刚开了一家甜品店。有非常地道的双皮奶和赤豆圆子,现在天气热,你正好可以带他去尝尝。”叶青说。
“大儒巷?在哪里?我怎么没听说过。”她问。
“就在附近。你让饭饭带你去不就行啦,他很熟的。”叶青“好心”的建议道。话音未落,饭饭和小芸都抬头看了她一眼。
“不用麻烦了,店里今天这么忙。”小芸拒绝道。不料饭饭却从柜台里钻出来,说:“走吧。”
小芸一下怔在原地。
叶青推了推小美女纤细的肩膀,轻声道:“还不快去,等会儿那边就要排队了啊。”
看着三人行的背影,叶青叹口气。这时身后有人喊结账,又有人问店里的WIFI密码,她自顾不暇,认认真真地履行起老板娘的职责。
过了会儿,饭饭带了饭回来。两人一般中午一点多才吃饭,这时候一般没什么客人。
叶青问饭饭:“这两人什么关系?说是高中同学,我看不那么简单吧?”
饭饭不理她。
叶青见小伙子只顾闷头吃饭,叹口气,鬼使神差地把昨天李梓年的段子哼了出来:“春香,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
“啥意思?”
“不到大千世界看看,怎知道春光如此美好啊。”
“现在是夏天。”
叶青摸摸饭饭的头,说:“你和我一样,遇见的都是抢手货哦,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下午临近傍晚,日头西斜,书店来了个老熟人。多亏他突出的裤脚和抹不平的衣服褶皱,叶青还想不起来这号人物。三个月不见,此人似乎愈发不修边幅了,头发跟腌菜似的耷拉在额头,眼镜似乎不久前刚刚被“虐待”过,镜片上还有划痕。若不是如此和平年代,真让人怀疑他是否刚刚逃难过来。
不过最让她始料未及的,是他请她打开书柜后接下来的举动。不过一刻钟的功夫,他倏地哆哆嗦嗦地指着书柜问叶青:“怎么那本《荐季直表》不见了?你卖出去了?你不是说你外公的书不卖吗?!”
叶青莫名其妙地的看着说:“不是,上次店里进了贼,这本被偷了。”
“……被偷了?”
“是啊,因为东西都不值多少钱,所以警察到现在也没破案。”不经这人提醒,她都快忘了这事了,“你想要这本书?”
他不说话,整个人仿佛受了极大的打击,把随手带的公文包扔一边,像秋天的落叶般哆嗦起来。
“木拓!木拓!”他嘴里忽然念叨起叶青听不懂的话,然后整个人猛地一抖——竟是一个趔趄,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这人年纪也不小了,哭起来声音粗噶难听,吓坏了店里的客人,更吓坏了叶青。她从柜台里跑出来,跟只兔子似的不知所措地围着他转:“哎,您这是干嘛啊?!有话好好说啊!”
那人不管,把脏兮兮的袖子往脸上一捂——哭得更大声了!
叶青回头一看,有人竟然把手机拿出来拍起来。她两个头大,她可不想被冠上“步行街女老板欺负流浪汉”的名头登上优酷的首页!
“饭饭!”这家伙死哪去了?
这小子这才从后面的仓库里钻出来,一看这场景,傻眼了。“姐,你怎么他了?”
“我怎么他?我也想知道!我还没说两句话呢,他就坐地上了!”叶青急了,道,“你还愣着干嘛,拉他起来啊!”
傻小子赶紧架住这人的手臂,把他往旁边的沙发上拖,那人哭得正伤心,怎么会理他,被强迫着半蹲半坐的站起来,然后蛮劲儿一使,两人一齐摔倒了沙发里。
那人被压得喘不上气,哭声终于停了。饭饭从他怀里爬起来,脸色跟霜打了似的难看。
“大哥,怎么称呼您啊?”叶青凑过去,小心翼翼地问。顺便把自己面对着外头的脸遮一遮。
“姓金。”那人上气不接下气的答。
“那敢问您这是闹哪一出啊?我刚才没得罪您吧?”
“哼!”
“那、算我得罪您了,您总得告诉我理由吧?”叶青硬着头皮问。
“暴殄天物、暴殄天物!”他摘下眼镜,抹去泪水,睚眦尽裂,“你可知道你丢的《荐季直表》价值几何?竟然就这样轻易让人盗去,真是暴殄天物!”
叶青和饭饭对视一眼,好像有点明白,又有点不明白。她问:“您是说,我外公的这本《荐季直表》价值很高?我记得它只是普通的石板拓本。”
“你晓得个屁!你这本是绝版、绝版!”他说着说着眼泪又流出来,“我要不是看你是个好心的女娃娃,不忍心欺负你,不然我怎么会让它放在你手里糟践。现在好了,落入到贼骨头手里,凶多吉少!”
说实话,他这话落到叶青的耳里,让她很不是滋味。她承认自己是个伪书虫、在藏书方面更是个文盲,但外公的这些书当初是她在母亲手下抢回来的,不然都被母亲按斤卖了;她从内心深处珍视这些书,但就如同捧着一块璞玉,未知其中是宝是石。如今这忐忑的珍视被他人斥责,让她觉得羞愧而又委屈。
“你才是狗屁!”饭饭禁不住大骂起来,“我们自己的书是卖是偷,关你屁事!娘希匹的,到我们店里丢人现眼,让我们做不成生意,你脑子有病吧?”
那人被骂得一愣一愣,然后又筛糠似的从沙发里爬起来,脸色惨白,泪水鼻涕都糊在脸上,着实难看。
叶青叹口气,扯了纸巾递给他,说:“金大哥,知道你是一片好心,我们确实不识货。你也别太伤心,我再跟派出所的联系一下,如果书还能找回,我一定第一个通知你。”
那人愣愣地点点头,又叹气道:“怕是找不回咯。”
“不管怎样,我给你个交代好吧。你把联系方式留下。”
他写下了电话号码和名字,叶青一瞅,这手字写得遒劲有力,是个练家子。
正目送他出门呢,他忽然又转了回来。
“你还想干嘛?”叶青和饭饭如临大敌状。
他不好意思地问:“那个,你们能不能借一块钱给我坐车回家?”
“你连一块钱都没有?!”
他把口袋翻出来给他们看,空空如也。他解释说:“本来出门是带了钱的,今天去了一趟花谢巷,把钱花光了。”——花谢巷叶青知道,她认识的开古旧书店的就在那边。
叶青忍不住问:“金大哥,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你这么败书你老婆知道吗?”
他嘿嘿一笑:“我平时做点小生意。当初我老婆嫁给我时,我家里已经塞得放不下她,她逼着我选择要书还是要她,我选了书,最后她还不是跟了我,所以我不怕。”
……叶青哭笑不得的掏出二十块钱给他,说:“我看你还是赶紧打车回家吧”,说着指指他脏兮兮地的一身,补充道,“不然你老婆这次估计要跟你离婚了。”
他也不客气,拿了钱就走了。
饭饭后来给那人起了个名字,叫“金无钱”。叶青信守承诺,去了一趟派出所,不出所料,作案的不是惯偷,此案至今未破。
要不是这个金无钱,叶青从很久起就放在心里的事不会再一次被挖出来,她在想,她是不是该把外公的这些书找个内行来看看了。